来源:铁岭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20日
为扎实做好铁岭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困难群体参保工作,今年年初,铁岭市社保中心多措并举、精准发力,对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条件的低保、特困、重残等困难群体参保人员,继续实施按照最低缴费档次实行政府代缴保费政策,持续巩固拓展社保扶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是积极开展社保扶贫政策宣传。紧盯“应代尽代”目标,梳理任务清单,层层传导压力、落实责任。利用微信、互联网、广播电视、报纸、悬挂横幅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营造社保扶贫的浓厚氛围,全力实现城居保基本养老保险扶贫政策宣传到村到户,让更多群众熟悉了解社保扶贫政策。
二是数据共享,精准识别。为巩固社保扶贫成果,实现应代尽代目标,加大各部门数据共享力度。去年以来,铁岭市社保中心积极沟通协调市辖8个县(市)区通力合作,通过省、部级平台下发的低保、特困、重残人员数据与各县市区民政局、残联、教育局等相关部门数据进行比对,并利用人社部、辽宁省风控平台数据查询比对系统,精准识别代缴人员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三是台账管理,及时报送信息。建立低保、特困、重残等困难群体参保人员代缴制度,健全代缴、核减人员台账,实现动态管理。对省、部级平台和城乡居保信息系统未核实人员数据,积极下发县(市)区进一步核实反馈,实行未核实人员限期清零,做到政府代缴不落一人,让社保扶贫的红利惠及千家万户。
四是建立返贫致贫人口信息监测机制。按照《铁岭市人社系统健全完善防止农村劳动力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的要求,将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致贫返贫人口全部纳入政府代缴的最低缴费档次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代尽代。
截至5月,我市共有低保、特困、重残等困难群体人员13万人,应参加城居保11.56万人,已全部参保;符合领取养老金待遇7.15万人,全部按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本月,铁岭市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将为符合政府代缴条件的3.9万名困难人员进行代缴城居保保费,共计代缴保费金额39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