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市人社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来源:铁岭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3年01月17日

  
        市人社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初以来,以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工作要点》,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紧紧围绕服务全局中心工作,扎实推进各项重要举措,取得良好效果。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优化政府机构职能。动态调整权责清单,进一步构建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根据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立改释等情况,结合省、市营商部门关于简政放权改革文件要求,每季度对权责清单实施动态管理,并编制办事指南,对每一项行政职权的设立依据、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图)、办理时限、受理地址、联系电话等进行了详细的说明。通过市政务服务网、市人民政府网,依托市营商局、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办事窗口等统一对外做好公示工作。经过动态调整,我局行政职权事项从2019年的66大项211小项,调整至目前的55大项196小项。其中,6+1类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42大项162小项,其他事项13大项34小项(含行政处罚7大项24小项,行政检查6大项10小项)。

  2.科学制定规划、政策、标准。制定出台《铁岭市“十四五”就业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按照国家、省、市工作部署要求,聚焦企业解困所急、复工所盼、发展所需,积极深挖职能潜力,一方面,全方位、多形式帮助企业拓宽招工渠道,尽心尽力保障企业用工。另一方面,积极研究实施人社领域“降、缓、返、补”助企纾困政策,进一步加大援企稳岗、技能提升、兜底保障力度,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

  3.规范中介服务。按照行政审批中介机构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机制责任分工,积极发挥本职作用。全面、及时、准确的落实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要求,动态管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并向社会公开。每年度至少组织一次针对行政审批中介机构的“双随机”抽查检查。推动行政审批部门引导办理审批业务企业对行政审批中介机构服务质量进行客观评价,提出“好差评”意见。公布社会监督电话,及时处理相关投诉举报。强化执行中介黑名单制度,确保不留死角。开展失信联合惩戒,对失信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行政审批部门不予采信中介服务结论,将其移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名录库。

  5.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严格落实 “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涉及市县两级人社部门许可准入类清单2个,持续优化管理方式,严格规范审批行为,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正确高效地履行职责。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未出现清单外另设市场准入行政审批的情况。

  6.加快实施简政放权工作。开展简政放权调研,组织全市人社系统对近三年来各自履行承接、下放职权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自查。近三年来,参考省厅简政放权经验做法,经反复征求各业务科室、部门意见并请示各党组成员同意,将承接省厅的13项行政职权(含5项行政检查、8项行政处罚)转下放给县市区行使,并对应取消1项、对应调整10项行政职权。同时本着“应放尽放”原则,梳理下放市本级事项10项(含6项行政处罚、4项公共服务),取消1项行政职权。经过逐项对照反复核查,下放事项均承接到位。各县(市)区对于承接的事项,能够做到申请材料、流程、时限、跑动次数最优,全流程监管措施完备,并同步在网站、办事大厅公示相关信息,确保各项承接的职权运行顺畅。

  7.严格规范行政许可。编制并向市营商局报送、公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共8项。坚持清单外无许可。线上线下公开办事指南,包括提交材料、办理时限和程序

  、许可标准等。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办理行政许可,维护公平合理的市场秩序。

  8.分级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投资审批改革,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实行告知承诺制,简化市场主体进入成本,提升企业注册便利度。

  10.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全面清理证明事项,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大力实施告知承诺制,以行政部门清楚告知、企业和群众诚信守诺为重点,推动形成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预期明确、各负其责、信用监管的治理模式,从制度层面进一步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目前,实施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13项,其中1项为涉企经营许可事项。

  11.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编制完善监管事项清单,涉及7个检查事项。建立完善市场主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目前,共有检查对象名录库2个包括企业5503家、执法人员名录库1个执法检查人员21人。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以抽签方式随机抽取监管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同时将“一单两库”情况和执法检查结果在平台公示。按照系统检查实施清单,开展全覆盖监管。企业群众只需登录有关网站,即可查询相关行政处罚、行政检查信息,不仅增加了行政执法的透明度,更进一步提高了监管效能。

  12.不断完善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监管。我市八部门制发《关于印发〈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铁市人社函〔2022〕9号)。建立平台企业用工台账,动态掌握本地区平台企业用工情况。联合指导监督平台企业或其合作企业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健全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合理安排工作任务和服务时长,落实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等,积极推进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保障权益工作的落实。

  13.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推进“一网通办”。不断完善线上服务平台功能,着力加强与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工作,持续推进人社信息系统省级集中建设,在全市范围内提供无差别、一体化的公共服务。人社事项可网办率达到100%。打通信息共享通道。94项人社服务信息全部挂载完毕。强化与省人社厅的信息共享和协同联办,推进更多事项异地可办、跨省通办、全程在线,目前人社第一批失业登记、社保个人权益记录查询打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18个高频事项的“跨省通办”工作任务已全面完成。开展信息化便民服务提升行动。大幅压缩社保卡申领时限,社保卡即时发卡“全覆盖”。深化社保卡“一卡通”应用,在人社领域实现凭证用卡、缴费凭卡、待遇进卡、结算持卡,线上线下全面用卡。探索建立人社综合服务平台,进一步整合线上、线下服务窗口,大力推行“一网办”“一门办”“一窗办”,实现一个大厅只排一次队,同一材料在人社部门只提交一次。依托“一网通办”,提供无差别、一体化公共服务。市社保中心制定了19个网办事项和9个高频业务的网办流程图,及时公布流程图和业务窗口咨询电话,倡导企业和办事群众采取“非急延办、急事网办、要事约办”,指导群众上网操作,推行“网上办、掌上办、咨询办、帮代办”等不见面服务模式。

  14.加强老年人基本服务保障。退休人员待遇认证方式以大数据“无感认证”为主,通过下载“掌上12333”“辽宁人社”“辽事通”APP等进行认证。为使广大退休人员能够尽快享受便利,针对这部分群体普遍存在智能系统操作不熟练情况,市社保中心为258名高龄及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并派出专人到各社区,对社区工作人员进行认证操作指导,再通过他们帮助辖区内老年人就近认证,提高办成率。截止11月末,市本级领取待遇92232人。总认证人数88102人,认证率95.52%(其中,通过数据比对认证71795人,占比81.49%;通过手机自主认证5038人,占比5.7%;经办机构认证11269人,占比12.79%。)

  15.积极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及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全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提早制定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检查计划。10月31日,已向市政府报送2023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二是加大培训力度,提升执法人员素质。9月27日召开全市人社系统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会议,审查行政执法案卷166本,邀请市司法局专家现场解答有关咨询,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专业化指导培训。三是建立长效机制,规范执法行为。10月26日,制定出台《市人社系统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指导意见》,就如何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并列出坚决杜绝在人社系统出现的行政执法负面清单,共计26大项186小项。四是充分发挥“办不成事”反映窗口作用,围绕群众办事体验,进一步压缩时限、优化流程、简化环节,截至目前铁岭市人社系统“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共受理相关诉求120件,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

  16.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在履行职责时,坚持依法行政,特别是制定出台各项政策措施时,平等对待国有、民营、外资等各种所有制企业,确保所有市场主体在许可准入、要素获取、经营运行、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等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

  17.实行统一的产权保护制度。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并公示重大行政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对符合免予行政处罚条件的轻微违法行为,采取“一案三书”(用人单位守法诚信承诺书、劳动保障监察建议书、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形式,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在用人单位按要求改正,并作出守法诚信承诺后,根据用人单位实际情况,向用人单位发出劳动保障监察建议书,主动及时为用人单位提供法律保障,并对轻微违法行为作出不予处罚决定。深入推动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切实提升法治服务水平,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中充分体现宽严相济、过罚相当的法治精神,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及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

  18.维护统一的公平竞争制度。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聚焦政府采购、招投标等领域,重点对2017年以来制定的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政策措施的24件文件,特别是新发文件是否存在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开展重点自查,未发现违反公平竞争审查要求的政策措施文件。

  19. 提高公平竞争审查效能。切实履行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及时组织各科室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制度,全面清理存量政策措施,严格审查新出台的政策措施,按时限完成自查。

  20. 加强和改进反不正当竞争执法。9月14日,局党组学习传达新颁反垄断法,市人社部门根据新出台的法律、法规,配合有关部门,健全反不正当竞争投诉举报和处置回应机制,加大执法力度,打击垄断行为,为市场主体创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2.加强政企沟通。推进惠企政策“免申即享”。 对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全面实行稳岗返还“免申即享”。4月中旬启动该项工作,截至6月末,全市稳岗返还“免申即享”惠及企业3292家,稳定就业岗位9.49万个,返还资金3695.95万元。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28.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在规范性文件起草前,除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外,坚持需求导向,走访企业群众,或者开展座谈,按照企业群众需求制定政策措施,回应社会关切。在规范性文件出台前,严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在人社局网站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30.定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谁起草谁清理、谁组织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完成规范性文件审查、清理工作,在征求各业务科室意见后,对以市政府名义出台的11件规范性文件提出清理意见,其中继续有效4件、应予废止4件、宣布失效3件。

  31.落实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制度。严格执行《辽宁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办法》,在政策出台前,增加法律顾问审查环节。一年来,法律顾问审查、制作有关非涉诉文书100余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

  32.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制定出台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听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和实施后评价制度,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适用范围、责任主体、审查程序、审查内容和时限等等。

  33.加强对依法决策的考核监督。对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开展考核督察、经济责任审计时,将是否遵守决策程序制度、做到依法决策作为重要内容。

  35.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对于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要规划以及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严格实施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

  36.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机制。决策执行机构依法全面、及时、正确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并接受监督检查。未出现不经法定程序随意变更或者停止执行行政决策的情况。

  38.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未发生因重大行政决策不当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或者违反程序中失职渎职、弄虚作假人员被追责的情况。

  四、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40.加强联合执法和协作执法。坚持“无事不扰”原则,认真落实“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特别是对于联合检查事项,积极协同配合,切实加强监管。今年7月会同市场、税务部门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共检查用人单位8家,未发现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检查结果已全部通过“互联网+监管”系统平台向社会公开。

  41.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行刑衔接,加大用人单位重大欠薪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将欠薪严重企业纳入失信“黑名单”惩戒。年初至今,公安机关立案涉嫌欠薪犯罪案2起,刑事拘留2人,非立案协调处理2起。目前,我市无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案件以及失信“黑名单”案件。

  42.加大对重点领域的执法检查。加大日常巡视检查力度,促进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法律法规。聚焦新业态、“双减”、互联网(平台)相关行业企业,大力开展劳动者工时和休息休假权益专项维护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组织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全面加大隐患排查力度、案件化解力度、舆情监控力度,确保欠薪案件春节前动态清零,农民工拿到应得报酬回家过年。

  43.实施违法严惩制度、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制度、终身禁入机制,对触碰法律底线和影响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严肃处理,让严重违法者付出应有代价。严惩恶意欠薪行为。年初以来,全市人社部门始终保持打击恶意欠薪行为高压态势,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强化刑事追究,以零容忍的态度重拳打击、严打重罚。截至目前,公安机关立案涉嫌欠薪犯罪案2起,非立案协调处理2起,刑事拘留2人,已解决1起,为35名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15万元。

  44.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加大对农民工欠薪问题的执法检查力度。年初以来,通过强化部门联动、压紧压实属地责任、严格领导包案、疑难案件提级办等措施,狠抓欠薪案件化解,共办理农民工欠薪问题211起,为476名农民工追偿工资878万元。受理“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转办线索400条,全部妥善调处,动态清零。接收“国务院‘互联网+督查’转办欠薪线索8件,均按期办结。省督办涉及我市农民工讨薪信访问题50件,均按期销案。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新建项目日常监督,严格执行“人盯人、人盯项目”工作制度,实现了“一金三制”在住建工程领域的全覆盖和交通、水利工程领域的基本覆盖。不折不扣落实国务院缓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助企纾困政策,7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共缓缴24户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873万元,减轻了企业负担。

  45.畅通违法行为投诉举报途径。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利用辽事通APP等网络平台开通投诉举报端口、在门户网站、电视、报刊等媒体对投诉举报方式公开发布和宣传,投诉窗口前移,在信访设立线下窗口以及和12345市长热线接收信息等。办案人员能够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及时受理案件并按时办结。

  46.完善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管理制度。通过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2023年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已制定完毕并报送市司法局审查。

  47.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组织执法岗位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线上线下培训考试,并录入辽宁省行政执法信息系统。今年共10人次办理行政执法证件。9月27日召开全市人社系统行政执法专项考核推进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会议,邀请市司法局专家结合人社行政执法实际,对市县4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培训指导。

  48.全面严格落实三项制度。按要求将本部门执法主体情况报送司法部门审查,执法人员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目前执法主体资格连同执法人员名单已在市人社局网站,或各县市区网站公示。同时公示的内容还包括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法律依据、流程图,以及音像记录事项清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行政许可决定、行政处罚决定、行政检查决定等行政执法信息。

  49.强化文明执法理念。能够严格按照行政执法程序和自由裁量标准处理违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过程中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注意语言规范、文明,防止因语言不当致使矛盾升级。

  50.参照省厅清单,根据执法实际,依法建立并报送市司法局统一公布《铁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

  51.加强行政执法部门以案释法工作。多家职能部门在联合办理“清河区清河河道综合治理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典型案件中,积极配合,衔接有序,程序通畅,形成治理欠薪的合力,最终成功化解社会矛盾,真正做到把案(事)件依法处理的过程变成普法公开课。

  五、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52.完善全市应急预案体系。为有效保证“党的二十大”期间人社系统和谐稳定,提高信访工作的应急处理和综合协调水平,迅速有效地处置“党的二十大”期间各类信访突发事件,为“党的二十大”顺利开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制定市人社局“党的二十大”期间重大突出信访问题和群体性事件应急工作预案。

  六、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61.完善行政调解机制。开原市人社局成立了“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由局信访室牵头负责,协调和指导相关股室单位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建立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了行政调解转办、交办、催办和督办工作制度,调解处理做到“快转、快办、快结”。截止10月末,开原市人社局成功调解拖欠工资等劳动保障权益纠纷案件58件,维护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67.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效。积极配合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实施行政复议,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

  68.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功能。积极采纳行政复议机关意见建议,降低复议成本。

  70.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根据法院要求,行政负责人积极参与出庭应诉,出庭率达到80%以上。

  71.健全行政争议化解联动工作机制。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法院生效裁判。

  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

  72.健全以党内监督为主导的监督体系。年初以来,每周向市纪委监委报送营商环境自查自纠情况说明,累计报告近200件12345群众咨询投诉件的办理情况,受理和办理率均为100%,满意率达到93%。

  73.建立健全问责严管与激励保护相结合的工作机制。认真学习传达并严格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正确把握政策界限,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加强日常管理监督。实现常态化推进,把推进能上能下与日常干部选拔任用有机结合起来,确保工作平稳有序,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

  74.依法开展政府督查工作。严格落实国务院《政府督查工作条例》,年初将根治欠薪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问题专项整治列入2022年度全市政府系统市级层面督查检查考核计划。

  75.积极提升督查工作的实效。为强化督查质效,我局抽调业务骨干,联合市政府督查室成立督查专班,由分管领导带队,按照年初计划10月份对各县(市)区开展根治欠薪和社会保险基金问题整治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到位,确保被督查单位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76.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坚持职权法定,进一步对权责清单和许可清单进行适时调整更新,动态管理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及办事指南。加强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后续监管工作。进一步强化对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77.开展经常性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今年以来,以行政执法专项考核为契机,围绕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突出问题,全面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通过审查县级人社部门报送材料、案卷评查等方式,督促有关单位对案卷材料缺失、形式错误等情况进行补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市县两级人社部门同时建章立制,并依托行风建设“百人监督团”对行政执法工作随时提出意见建议,人社系统行政执法工作得到全面加强。

  78.提升依法公开工作水平。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通过“互联网+监管”平台及时公开行政执法决定,并在部门网站公开各类公共服务事项办理结果、人社工作动态,同时开通“铁岭人社”微信公众号,全方位提升依法公开的能力和水平。全年办理依申请公开6件。

  79.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持续开展“5•15政务公开日”等主题活动,及时回应公众关切。依托12345热线,5月18日参加“群众难题我来答”活动。5月16日,市人社局局党组书记、局长仲崇艳走进铁岭电视台《新闻60分》,宣传解读助企纾困政策举措。5月20日上午10时,仲局长再次走进直播间开展直播带岗,为企业和求职者搭建高效便利的招聘平台。

  81.积极推动政府守信践诺。严格执行《辽宁省惩戒严重失信行为规定》、《辽宁省政务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实施办法(试行)》,建立健全企业诚信档案应用机制。对于信用良好的企业简化办事流程,督促企业守法诚信。将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布,情节严重的,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促进用人单位依法规范用工。

  八、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建设

  83.推进“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网协同” 。依托市级政务服务平台和省级人社业务平台,实现人社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网上可办率达到100%;截至10月,人社服务网办数量累计52万余件次,上传社保卡电子证照数据80余万条,就业创业证数据40余万条。

  84.积极推进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开查询。建立健全动态更新机制,高质量发布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

  85.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全面落实人社部、省人社厅信息共享和线上线下协同联办工作机制,推进更多事项实现异地可办、跨省通办、全程在线。4月、8月,应对疫情推出了8类高频社保事项网上办理指南。

  86.普及应用身份认证、电子印章和电子证照。全力发展智慧人社。一是全力推进“一卡通”应用。联合民政局、公安局等11部门印发了《铁岭市推进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探索将社会保障卡作为城市主体卡,拓宽身份证凭证功能应用范围,以昌图县为试点在全市推广各项惠民惠农专项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发放,统一管理。二是全面优化电子社保卡管理、应用。全面推广电子社保卡电子身份凭证、信息记录、自助查询、医保结算、缴费及待遇领取等数字服务功能,养老待遇认证通过卫健、医保等部门数据比对的方式,进行静默认证,并开通“绿色通道”,重病卧床者可提供上门服务。联系合作银行,通过批量制卡、宣传引导、组织优惠活动等方式全力推进电子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今年年底,我市可实现签发电子社保卡60万张。

  87.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在执法检查活动中,把执法检查计划、执法人员、企业数据库、检查结果以及处罚情况,录入到市场局“互联网+监管”系统、发改委“信用(辽宁)七公示”系统和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市本级配备执法记录仪六台,对于符合音像记录要求的情况,进行音像记录。

  九、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想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升

  90.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市人社局党组高度重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日常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将其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干部日常教育重要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今年上半年,局党组集体会议多次学习习近平历次讲话精神,以及民法典、省社会信用条例等法律法规。9月14日,再次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开展“三进”活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机关干部日常学习,利用支部集体学习,推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不断深化思想认识、筑牢理论根基。

  92.认真落实政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市人社局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将局长确定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充分发挥党委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组织研究解决有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认真落实法治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制度。将每年法治人社建设情况上报市政府法制办和省厅。通过定期报告制度,梳理法治人社建设工作中的经验,查找不足,为下步工作开展提供思路,奠定基础。

  97.提升领导干部依法履职能力。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我们在日常普法工作中,始终坚持把领导干部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中之重”,坚持中心组集体学法、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等制度,特别是加强了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的考察、学法用法情况的督促检查和年度评估考核,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作为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98.加强法治工作能力和法治机构建设。把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作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必修课程,对执法人员开展线上线下全方位培训,在完成政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学时的基础上,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继续实施法律顾问制度,推动法律顾问全覆盖。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建设,确保配备法制审核人员不低于5%的比例。

  99.加大培训和表彰力度。根据市司法局申报情况,积极推进相关表彰活动立项工作。

  100.加大宣传力度。今年市人社局全力打造了“就业人才服务直通车”的升级版即“人社为民直通车”,通过开展“五进”活动即进园区、进大厅、进校园、进乡镇(街道)村(社区)、进家门,从而到达“送政策、送培训、送服务、送岗位、送温暖”的目的,“点对点”的为企业提供精准服务,“面对面”的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在《铁岭日报》推出“人社为民直通车”专版,在“铁岭发布”APP上开设“人社为民直通车”频道,并推出“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解读相关政策,解答百姓问题,回应百姓关切。同时,积极宣传行政执法正面典型。将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典型事迹和李响个人先进事迹材料报送市司法局,目前李响个人事迹已刊登至铁岭日报《司法行政》专版,发挥执法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