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铁岭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06日

  铁市农办〔2022〕29号

  铁岭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铁岭市现代农业服务中心、铁岭市农科院、铁岭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按照《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辽农办科发〔2022〕135号)要求,进一步保障我市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有序推进,我局研究制定了《铁岭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铁岭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2年4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铁岭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

  为全面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履行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和任务,确保铁岭农业转基因生物研发应用安全规范稳妥有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贯彻落实党中央“尊重科学、严格监管,有序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的决策部署,按照2022年全国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会议的精神和《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着力提升转基因生物监管能力,优化监管措施, 强化监督检查 ,严肃案件查处,严厉打击非法制种、非法扩散等违法违规行为,为生物育种产业化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提高认识,将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严格监管对有序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的保障作用,切实做到,监管能力上水平,积极推动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纳入政府议事日程,为事业发展的相关支出争取财政专项预算;制发农业转基因监管方案,依法开展监管工作,指导从业主体申请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许可证,指导安全评价试验单位做好隔离防控,加大科普宣传和普法工作力度。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研究试验监管。全覆盖检查研发单位,是否依法报告中间试验、依法报批环境释放和生产性试验、依法开展基因编辑等新育种技术研究和中外合作转基因生物研究。对批准开展的转基因试验全程监管,试验前核查试验地点及安全控制条件否合规,试验中检查控制措施是否落实到位以及试验材料是否可追溯管理,试验后检查收获物、残余物等处理情况。对涉农科研育种单位试验基地进行全覆盖检测,重点区域抽样监测,严查私自开展转基因生物试验和育繁种行为,坚决铲除违规试验和非法繁育种材料,并及时报告上级农业农村部门。

  (二)严格南繁基地监管。继续加大对南繁基地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在南繁基地活动的市内相关单位育繁种材料开展抽样检测,并利用快速检测试纸条进行转基因成分抽检。相关县(市、区)应对辖区内南繁试验和育繁种单位从严管理,对问题较多的南繁基地,加大抽检频次和力度,严查私自开展转基因试验和育繁种行为,坚决铲除违规试验和育繁种材料,对违规单位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

  (三)强化种子生产经营监管。深入推进全市春季、秋冬季农作物种子督导检查工作,结合农资打假、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管理等专项行动, 加强对种子企业的育种材料及相关育种基地开展转基因成分检测,严防非法转基因品种下田。加大对制种基地及疑似非法种子生产田的排查力度,查 早查小,在种子下地前和苗期及时开展检测,防止非法转基因种子流入市场。加强市内外制种基地监管,督促种子企业和制种单位执行种子生产转基因检验制度, 做好亲本、原种和原原种的封存留样,建立健全档案,确保源头和流向可追溯,坚决杜绝非法转基因种子回流我市市场。加强对种子外包装、标签环节监管,强化种子市场、经营门店转基因成分抽检力度, 严查非法转基因种子加工销售。

  (四)严格进口原料加工监管。加强与海关等部门协调联动,对进口农业转基因原料流向监管,严查市内进口商和加工企业的装卸、储存、运输、加工、灭活过程中安全控制措施落实情况,核查原料采购、加工、销售、管理等档案记录,确保进口农业转基因生物原料全部用于加工,严禁改变用途。

  (五)加强科普宣传。深入落实好中宣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农业转基因宣传引导工作的文件精神,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的《关于开展有序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专题学习活动的通知》要求,对标对表,加大转基因科普宣传推进力度。引导各地将农业农村部《转基因权威关注》专栏链接到同级政府、人大、政协官网,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逐级开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培训,增强法律法规意识。利用有关教育培训平台,采取线上线下、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农业转基因科普“三进”宣传活动。印制一批农业转基因宣传手册,向民主人士、社会公众传播转基因知识、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引导公众科学、理性看待转基因技术及其产品。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市、县农业农村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召开行政会议、开展监督检查、政策法规培训、约谈通报等方式,督促农业转基因生物研发、种子生产加工经营、进口原料加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法定责任,执行法定措施。要求研发单位及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小组强化自我约束和管理,承担起审查、监督、检查、报告等职责,健全从实验室到田间的各项试验管理制度,落实相应的控制措施。要求种子企业完善管理责任制度,强化内部人员培训,逐步健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确保源头和流向可追溯。

  (二)落实管理责任。要坚决执行属地化监管责任。市、县农业农村局是本行政区域内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的责任主体,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专题研究部署转基因工作,加强协同调度和培训宣传,建立专门的工作机制,保障人员、装备和工作经费等,确保监管措施落到实处。

  (三)加强检查指导。市、县农业农村局要突出问题导向,加大关键环节、关键时节、重点地区的指导检查力度,注重监管实效。落实监管线索督办、约谈通报制度。落实监管信息报送制度,案件查处实行信息月报,重大案件随时报送,没有案件的零报告。

  (四)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发现农业转基因生物非法扩散线索,要及时查清主体、查明责任、追根溯源,及早立案,依法处理,对已结案的案件依法做好信息公开,曝光查处结果, 形成震慑。鼓励实名、属实举报各类涉及农业转基因违法违规的行为,市农业农村局转基因监管举报电话,024-72686619,举报邮箱:tlszzzfk@163.com。各县(市、区)也要设立并公开举报电话,对于群众举报和上级移交的案件线索,要认真核查,及时反馈。

  四、工作安排

  (一) 工作部署。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早谋划早部署,按照本方案要求和区域特点,制定县一级的监管方案,明确工作内容和时间节点,并于4月25日前书面报送市农业农村局科教科。

  (二)组织实施。各地要严格落实各项监管措施和工作机制,市局将组织对市内农业转基因生物相关单位进行抽查,省、市、县三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共同完成对农业转基因研究试验、加工企业、科研育种单位试验基地等100%检查(抽 测 )覆盖率。每月5日前按时报送上个月监管信息表。我局将适时开展调研检查。

  (三)工作总结。各地要及时总结半年和全年监管工作进展情况, 并分别于6月25日和12月25日前以正式文报送 到市局科教科。

  联系方式:铁岭市农业农村局科教科

  联系电话:79860279

  联系地址: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