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铁岭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31日
2022年,我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任务,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把法治要求贯穿到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各个方面,为努力建设法治政府部门,促进交通运输发展提供了法治引领和保障。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一)加大简政放权工作力度。做好权责清单实施工作,按要求动态调整市、县两级权责清单,及时完善办事指南。在国家、省许可清单基础上,按要求完成市县两级许可清单编制工作。加强层级间取消、承接行政事项情况的监督指导。
(二)持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做好“一网通办”工作,落实好首问负责、容缺受理、绿色通道、大件运输审批预约服务等制度,及时处理和跟踪反馈“好差评”政务服务评价事项。
(三)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制定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和《铁岭市交通运输领域突出问题清单》,对问题分类、具体表现、来源渠道、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部门进行具体细化,切实解决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不规范等突出问题,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改善交通运输行业状况,及时整改到位。持续深入推进交通执法领域扫黑除恶和信访维稳工作,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和货车司机等从业人员合法权益,规范公路运输建设市场招投标行为,积极发挥12328热线平台等营商环境诉求渠道作用,及时查处破坏交通运输营商环境行为,通报典型案例。
(四)持续改进涉企监管。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制定完成2022年涉企检查计划,严格按照计划开展涉企检查。积极推行“不见面”检查和包容审慎监管,根据实际调整《铁岭市交通运输领域适用包容免罚监管事项清单》,制定了《铁岭市交通运输领域说理式执法工作指引(试行)》。开展大件运输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发挥信用监管作用,完善信用信息采集、考核评价和奖惩体系。进一步落实联合治超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
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情况
(一)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严格执行调研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公开发布五个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部门起草,提交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提交前经过法规科严格审查把关,重点审查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适当性、协调性,确保规范性文件主体、程序、内容合法,不违反上位法的规定、不超越权限制定。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开展涉及市场主体政策措施评估,及时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内容。
(二)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每年对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三)为确保执法工作尽快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运行轨道,把建章立制作为工作核心。组织研究制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和《铁岭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完善了《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指导目录》,并出台涵盖执法业务、内部管理、队伍建设全领域的各类规章制度,通过“制度+清单”的方式,明确执法权责,规范执法行为,强化队伍管理。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情况
(一)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交通运输重大事项,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程序。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内容合法,2022年未发生重大事项决策违法情况。
(二)建立和实施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聘请辽宁楚河律师事务所楚艳秋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和应诉工作,并就交通运输系统所有涉法工作事项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导。
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情况
(一)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梳理 2022年落实全市交通运输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重点工作任务,制定了《铁岭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建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实施方案》。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动态调整《铁岭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全面实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结合实际贯彻执行《辽宁省行政执法案卷通用标准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
(二)提升执法队伍素质能力。组织实施《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加强军事化训练,开展技能大赛和大比武活动。探索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模式,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执法培训,有针对性地对执法人员开展执法业务培训和轮训,推动执法人员系统掌握各执法门类业务要求。
(三)加强执法监督。巩固深化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成果,积极配合省厅开展执法领域大走访、大调研,推动建立问题查纠整改长效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完成我市交通运输执法评议考核和案卷评查工作,加强对下级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监督力度。建立完善以日常检查、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为核心的行业内部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并查处行业违法违纪典型案例。
五、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情况
(一)制定《铁岭市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铁岭市交通局反恐怖防范工作预案》,并适时对交通运输领域社会矛盾纠纷或可能引发矛盾的苗头和隐患进行排查。
(二)成立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制定应急突发预案,对隔离人员和医护人员转运、交通运输保通保畅进行指挥调度。对全市交通服务卡点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卡点各个环节更加严密有序。
六、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情况
(一)做好信访和行政应诉工作。增强依法行政自觉性,理顺行政机关与群众之间的关系,有效化解行政机关与群众之间的矛盾,维护社会稳定。要注重调解,对信访人热情接待,详细解释;要快速高效,尽量缩短办理时间;要抓好错案责任追究落实。完善行政应诉工作平台基础数据,每年按时上报应诉案件统计系统数据。
(二)认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利用展板、横幅、宣传单、滚动屏等多种形式,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15 政务公开日”、“12·4”全国宪法宣传周等公益宣传活动,重点加强了对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国家安全法》以及行业法律法规规章的普法宣传。
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情况
(一)有效的监督机制是政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深入推进的主要条件,我们一是拓宽监督渠道,在市政府网站及时公布各类重大信息,进一步提升了政府管理效率和公众服务水平,确保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二是畅通法治便民渠道,公开办事依据、办事要求、办事程序、办事时限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项目,一律实行公示,并公开举报电话。局领导带队走进电台、电视台专题节目,现场直接解答大众关心的交通运输方面的问题及相关政策,近距离与广大群众沟通,真正做到民生工作要让老百姓、企业满意,让社会和市场认可。三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检查,近几年来我局承办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件满意率为100%。四是建立舆情处理制度,认真听取公民团体和公民个人对本单位政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公民和媒体的监督,及时反馈处理情况。明确各县(市)、区舆情处置领导及工作人员,为下一步做好交通系统舆情处置工作打好基础。及时关注省交通运输舆情处置工作群信息,有涉及我市情况第一时间进行处置。目前,共处理涉及铁岭地区的舆情5件。
(二)按照上级部门的部署和安排,通过察看执法现场、抽查行政执法案卷等方式,对辖区内的交通运输执法工作进行督察,督促本地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部门不断加强和完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高度重视本单位行政执法的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促进交通运输管理工作全面发展,并根据通报中存在的问题自查自纠,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完善。
八、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建设情况
(一)强化工作推进机制。我局把服务型执法作为推进全市交通运输系统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交通的重要抓手。明确了转变行政执法理念、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进刚性执法和柔性执法相结合的指导思想和有关要求。
(二)充分利用辽宁省“互联网+监管”平台。为创新监管方式,加快实现监管事项全覆盖、监管过程全纪录,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清单化、数据化、协同化、立体化水平,我局参照国家及省交通厅“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事项目录清单,结合我市交通运输系统实际,截至目前共有监管事项主项40项,兼管事项子项148项,检查实施清单55项,累计完成55条行政许可信息、204条行政处罚信息和286条行政检查信息的录入工作。
九、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想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升情况
(一)完善学法制度。我局把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以上率下,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制定了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公务员依法行政培训年度计划等,并严格落实。
(二)强化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扎实推进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各项工作,切实把科学思想转化为法治建设的实际成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列入党组织学习计划和综合执法机构培训计划,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体学习每月至少1次,局三个基层党支部集中全体党员每月开展专题学习。利用多种载体学,开辟学习园地,利用局党员群、工作群等学习,将学习内容上传到局党员群、工作群,提醒党员干部加强日常学习。融入系统培训学。针对交通运输系统特点,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活动延伸到执法一线,融入到交通系统执法培训计划中去,使一线执法人员能更好地理解掌握习近平依法治理思想理念,规范文明执法,并在执法过程中传扬到人民群众中去,确保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带动社会大众学。充分利用特殊节点、宣传日等节日,利用公交车电子显示屏和客运站大屏幕向广大市民进行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张贴宣传图片、发放宣传单等形式,使宣贯活动走进群众中去,营造良好的宣传环境,使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
十、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切实加强交通运输法治部门建设的组织领导,成立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科,具体负责落实依法行政的各项相关工作。
(二)制定《铁岭市交通运输局法治交通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任务措施和工作要求。从增强交通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能力、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深化体制改革和职能转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执法基层基础建设五个方面,全面提升法治交通建设水平。每年制定法制工作要点,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情况。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健康持续发展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