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铁岭市工信局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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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二部分 铁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三部分 铁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铁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铁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铁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铁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铁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铁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铁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铁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铁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铁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铁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铁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铁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铁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铁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铁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铁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铁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铁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铁工信〔2022〕11号
第一条 为推进和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依法理财,建立透明预算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铁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部门预决算信息包括预算收支安排、预算执行、决算数据等。
第四条 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原则: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公开预决算。除涉及国家秘密外,不得少公开、不公开应当公开的事项,确保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和完整。
第五条 办公室负责本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本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
(二)按规定公开本单位预决算信息;
(三)按规定做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的答复工作。
第六条 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包括:
(一)部门文件。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二)部门概况。包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等情况。
(三)预决算收支情况表。包括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财政拨款安排使用情况、“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使用情况等。
(四)情况说明。包括预决算年度收支、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三公”经费、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五)名词解释。对预决算相关专业名词进行解释说明。
第七条 部门预决算信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财政预决算”专栏公开,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便于社会公众查询监督。
第八条 经市财政局批复的部门预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20日内公开。
第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第二部分 铁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组织贯彻国家、省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有关问题,拟订工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八大产业发展政策措施,指导行业管理工作。
(三)分析工业经济发展趋势,提出调控目标和调节政策建议,负责日常工业经济的调控,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参与国防动员有关工作,联络、协调驻铁中省直企业。
(四)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管理国家、省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五)拟订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组织实施科技重大项目,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进信息技术应用,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六)负责《〈中国制造2025〉铁岭行动纲要》的组织实施与统筹协调工作,提出推进制造强市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议。
(七)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订先进装备、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的规划、政策,依托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先进装备、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先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八)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协调推进相关重大示范工程。
(九)依法行使全市电力管理职责,协调电力运营中的有关问题,培育电力市场,参与制定交通产业发展政策。
(十)统筹推进全市工业和信息化融合发展,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安全保障,指导协调通信运营业的发展,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
(十一)拟订全市无线电管理规划,负责全市无线电管理基础设施和技术设施建设工作,统一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 和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负责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承担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拟订发展国防科技工业规划和政策,推进产业布局调整和重组,负责推动军工核心能力建设等工作,按分工负责国防科技成果的保护和推广工作,负责军工电子行业管理,负责军队与地方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重大项目的组织协调和军工单位与地方之间的服务协调工作,负责民爆器材行业管理和核事故应急相关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开发区(园区)发展规划,拟订相关政策;指导开发区(园区)产业布局、定位,扶持重点产业发展;协调开发区(园区)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负责开发区(园区)信息统计、分析、考核、督查等工作。
(十四)负责中小微企业、乡镇企业、民营经济、城镇集体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拟订并组织实施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监测分析发展动态,推动建立完善服务体系,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十五)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工业招商引资工作,参与工业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协调工业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落实和相关指导、协调、服务工作。
(十六)指导工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军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和流通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七)开展工业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按分工承担企业帮扶工作。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
1、组织实施工业八大产业发展政策,推进工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重大技术装备战略基地和新型原材料基地建设。
2、贯彻《中国制造2025》和《〈中国制造2025〉辽宁行动纲要》,协调推进《〈中国制造2025〉铁岭行动纲要》的实施工作,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
3、加快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培育壮大新动能。
(二十)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1)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职责分工。需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工业和信息化厅审批、核准的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项目,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申报和管理。需报国务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的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申报和管理。(2)企业技术中心管理职责分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地税局等有关部门负责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工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学技术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上报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相关工作。
2、与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筹指导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政策、技术标准和重大工程,协调通信运营业的发展,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等。
二、机构设置
纳入铁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无
第三部分 铁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部门预算
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铁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613.17万元,包括: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13.17万元;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 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613.1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581.17万元;
2.项目支出32万元;
在支出预算中,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
2022年预算收支比2021年增加49.9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新增财政供养人员4人,增加支出;二是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三篇大文章”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增加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2年铁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59.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及印刷费16.8万元、邮电费0万元、差旅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日常维修费0万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0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0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43.19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铁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货物0万元,服务0万元,工程0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铁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4.7万元,比2021年增加1.31万元,上升38.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2.公务接待费1.5万元,比上年增加1.31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2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三公”经费增加主要原因,是财政供养人员增加,增加预算定额安排的公务接待费1.31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一般公务用车 2辆。
2.房屋情况:两个车库,面积75平,金额8725.67元。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2年铁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应编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1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1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为100%。2022年铁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涉及金额32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
七、其他说明(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完善)
1、部门债务情况;无
2、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无
3、扶贫资金安排情况;无
4、其他情况说明。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政府性基金收入:反应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资源勘探开发(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五部分 铁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部门预算批复表
市工信局部门预算批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