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2024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
铁政办发[2024]1号

来源: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15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铁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铁岭市2024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1月12日

  (此件公开公布

  铁岭市2024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执法机关

检查对象

检查的具体事项

检查依据

检查时间

检查方式

市发展改革委

铁岭县双树子煤矿有限公司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和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情况,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相关要求情况,执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情况,汲取近期煤矿事故教训自查自改情况。(二)正常生产煤矿证照是否齐全有效,是否签订《煤矿按照登记公布生产能力组织生产的承诺书》。停产煤矿管理情况,是否存在非法生产现象,复工复产推进情况。(三)年初到检查月产量计划及完成情况,是否在显著位置公示煤矿生产能力和年度、月度生产计划。(四)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带班领导是否具备履职能力,带班领导姓名是否在井口明显位置公示,煤矿领导每月带班下井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是否在煤矿公示栏公示。(五)三年采掘接续规划制定及执行情况,煤矿是否存在采掘接续紧张情况。(六)煤矿原煤入洗入选情况和煤矿储煤能力建设情况。(七)煤矿瓦斯抽采利用工作开展情况。(八)煤矿智能化建设推进情况。(九)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情况和煤炭保供情况。(十)需要检查的其他事项。

《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辽宁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局转发应急管理部等四部委关于印发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和核定标准的通知》(辽煤安办字〔2021〕53号)《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辽宁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工作的通知》(辽煤安办字〔2021〕15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3年煤矿依法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辽发改煤炭字〔2023〕21号)

第一、二、三、四季度

检查煤矿现场、查阅资料、听取汇报、询问煤矿从业人员。

铁岭市韫达煤矿有限公司

市发展改革委

铁岭域内在建电力项目

(一)落实《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 10096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要求情况(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和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国家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相关要求,执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情况;宣贯《防止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故三十项重点要求》情况;落实《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2023版)》情况;落实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 省发展改革委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电力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北监能安全〔2023〕2号)、《铁岭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铁安委发〔2023〕9号)和《铁岭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铁安委发〔2023〕20号)等有关要求情况。(三)按要求设置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四)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五)落实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六)按要求建立工程分包管控制度和措施,禁止施工单位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情况(七)组织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八)严格落实应急管理及事故处置措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九)检查组需要检查的其他事项

《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电力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防止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故三十项重点要求>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2023版)>的通知》、《辽宁省电力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施方案》、《铁岭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的通知》、《铁岭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第一、二、三、四季度

企业自查、县区督导、市级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市发展改革委

石油天然气管道企业、在管道保护范围内施工作业的企业单位

检查是否有违反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相关规定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第一、二、三、四季度

现场检查

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

储备局)

各类粮食经营企业

秋粮收购检查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04年5月26日国务院令第407号公布,2021年2月15日予以修订)第三十七、第三十八条;《关于创新方式强化粮食购销领域监管的通知》(辽粮发〔2023〕74号

第一、四

季度

现场检查

各类粮食经营企业

统计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

第四季度

现场检查

国家政策性粮食收储企业

政策性粮食库存检查

第二季度

现场检查

粮食购销企业

粮食购销领域季度巡查

第一、二、三、四季度

现场检查

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

地方储备粮年度考核

第四季度

现场检查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电力企业及重点用电企业

开展电力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39号)《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国务院令第196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09号修改)《辽宁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第一、二、三、四季度

随机抽查、现场检查

市公安局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

检查网吧实名制落实情况。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3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0号修订)

第一、二、三、四季度

现场调阅审查

电信运营商、银行机构、医院

检查信息系统网络安全防护情况、网络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

第一、二、三、四季度

现场调阅审查

武装押运公司保安服务公司、自招保安单位

检查人员、枪支、车辆安全等情况;相关人员持证上岗、着装、在岗在位等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4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32号修订)

随机

现场调阅审查

铁岭市客运集团、铁岭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铁岭市客运中心

检查技防系统运行情况、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落实情况等公共安全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国务院令第421号公布)、《辽宁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24号公布)

第一、二、三、四季度

现场调阅审查

市民政局

养老机构

对养老机构违反《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的行为予以查处。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6号公布)

第四季度

现场调阅审查

经营性公墓

对经营性公墓违反《殡葬管理条例》规定的行为予以检查。

《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5号发布)《辽宁省公墓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96号)

12月31日前

年检及

随机抽查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场主体名录库中的省直驻铁企业、市属企业

各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工资支付情况“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公布)、《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公布)、《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的通知》(国市监信〔2020111号)

15月

现场调阅审查、查验相关材料等

开展日常巡视监察(重点检查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各类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公布)《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公布)

612月

现场调阅审查、查验相关材料等

市自然资源局

按约15%比例,从全市测绘资质单位中随机抽取测绘资质单位

对受检资质单位的测绘资质、测绘活动情况、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测绘成果质量情况进行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第三季度

现场调阅审查

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和动物园

检查野生动物养殖与卫生防疫、防逃措施落实和应急制度建设等情况;核查驯养繁殖单位有无违规养殖和经营利用行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有无野生动物非法交易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第一、四季度

现场审查

国有林场苗圃、个体苗木苗圃

检查是否持有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和苗木、种子标签;是否存在假冒伪劣行为;是否存在侵犯林草植物新品种保护权行为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13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53号修订)《林木种子质量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2006年第21号公布)

第二季度

随机检查、现场检查

铁岭市市域内生产矿山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与公示公告情况;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制度落实情况;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实施与验收情况。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发〔202353号

9月11月

随机抽查、现场检查

市生态环境局

排污单位、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

检查环保装置运行情况、档案建立情况、减排措施落实情况;检查排污单位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排放、储存情况;建设项目、建筑施工现场污染物排放及项目审批、验收情况,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情况;执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情况;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6号)

第一、二、三、四季度

随机检查、现场检查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高排放机动车停放场地

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排放检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对高排放机动车进行监督抽测。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辽宁省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省人大常委会2013年公告第6号公布,省人大常委会2018年公告第1号修订)

第一、二、三、四季度

随机抽查、现场检查

市交通运输局

银州区内驾校及职业培训机构

检查消防设施设备;汛期安全生产及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教学安全与安全隐患排查方面;教练员安全生产情况;教学车辆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2号公布)

第一、二、三、四季度

现场查验

银州区内驾校及职业培训机构

对银州区内驾校及职业培训机构进行不定期信誉考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64号修订)《辽宁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辽宁省道路运输经营信誉监督考核办法》(辽交运管发2016449号)

第二四季度

现场查验

全市30所驾培机构

对全市30所驾培机构进行定期信誉考核;进行不定期信誉考核。

第四季度

现场查验

市交通运输局

银州区危险品货物运输企业等

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安委会会议与安全例会情况;企业应急预案制定、评估、报备、演练情况;企业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等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64号修订)《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3号公布)《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4年第5号公布,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令2022年第10号正))《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6号布,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30号修正)《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2019年第29号公布)

第一季度

现场调阅检查

检查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开展自评;企业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建立情况,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

第二季度

现场调阅检查

检查企业是否按照规定配备专职监控人员;是否建立监控人员档案;监控人员实际操作情况,动态监控台账登记情况,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违规驾驶员处理等情况。

第三季度

现场调阅检查

检查企业电子运单使用情况;企业驾驶员、押运员、装卸管理员从业资格证是否齐全有效;车辆技术档案填写情况;事故报送、责任人处理情况,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情况。

第四季度

现场调阅检查

市交通运输局

银州区普通货物运输企业

检查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情况;动态监控情况;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情况;应急管理情况;车辆管理等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64号修订)《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14年第5号公布,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令2022年第10号正)《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3号公布)《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6号布,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30号修正)

全年一次

现场调阅检查

铁岭市客运中心有限公司

检查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及企业资质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风险管理和隐患治理情况;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情况;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情况;应急管理;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情况;涉及客运行业领域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64号修订)《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7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33号修

第一、二、三、四季度

现场调阅检查

市交通运输局

银州区内机动车维修企业

检查机动车维修企业备案、规范经营、安全生产、市民投诉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64号修订)《辽宁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94号修正)

112月

现场查验

银州区内各客运企业

对辖区内七家客运企业进行年度经营信誉不定期考核,检查客运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车辆状况、驾驶员状况、场地设施、疫情防控、卫星定位系统等方面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辽宁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64号公布,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92号修正)《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7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33号修《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5号公布)

第一、二、三、四季度

现场询问、调阅资料和档案、摄录和照相等

市交通运输局

银州区内各出租汽车公司

检查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安全工作各项制度落实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辽宁省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58号公布《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4年第16号公布,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6号修正)

1月4日至5日

现场检查,企业各项规规章制度,调阅资料,寻问情况,听取汇报,组织座谈。

检查春运工作方案落实情况。

1月29日至31日

现场检查,春运企业安全工作安排部署落实情况,听取汇报。

检查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日常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月开展督促检查。

1月29日至31日

现场检查,调阅资料,寻问情况,听取汇报,组织座谈。

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日常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安全教育落实情况;国庆节期间安全工作措施。

9月25日至27日

现场检查,调阅资料,寻问情况,听取汇报,组织座谈。

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日常安全生产落实情况;冬季转换时期安全工作措施。

12月25日至27日

现场检查,调阅资料,寻问情况,听取汇报。组织座谈、考试等。

市水利局

生产建设项目企业

检查企业在生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保持工作开展落实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第一、二、三、四季度

现场检查、查阅资料

取用水企业

检查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取水户的取退水、计量设施运行、用水计划执行、节水设施运行改造、水资源费缴纳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

第二、四季度

随机抽查、现场检查、查阅资料

市农业农村局

种子生产经营企业

开展春季种子市场检查、冬季种子加工包装检查。检查生产销售的植物繁殖材料及植物产品是否经过植物检疫,是否带有植物检疫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4号公布,国务院令第588号修订)《植物检疫条例(1983年1月3日国务院布,国务院令第687号修订)

第一、二、四季度

现场调阅审查、检查、抽样检验

种畜禽生产经营单位

种畜禽养殖场动物防疫、检疫申报、外引动物、养殖档案、兽药饲料安全使用情况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6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76号修订)、《兽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4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26号修订)

第二、三、四季度

现场调阅审查或查验、检验、鉴定

兽药生产经营企业

检查兽药的生产、经营环节(包括水产养殖环节)兽药产品质量

《兽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4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26号修订)

第二、三、四季度

现场调阅审查、抽样、查验、检验、勘验

市农业农村局

饲料生产企业

检查饲料的生产环节饲料产品质量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6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76号修订)

第二、三、四季度

现场调阅审查、抽样、查验、检验、勘验

生鲜乳收购企业

生鲜乳收购许可证、收购、销售和检测记录,生鲜乳运输车辆准运证明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6号公布)

第二、三、四季度

现场调阅审查、抽样、查验、检验、勘验

畜禽养殖场

畜禽养殖场动物防疫、检疫申报、外引动物、养殖档案、兽药饲料安全使用情况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6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76号修订)、《兽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4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26号修订)

第二、三、四季度

现场调阅审查、抽样、查验、检验、勘验

畜禽屠宰加工企业

畜禽屠宰加工企业落实动物防疫、检疫、肉品品质检验、安全生产等情况检查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38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42号修订)《辽宁省畜禽屠宰监督管理条例》

1月份、第二、三、四季度

现场调阅审查、抽样、查验、检验、勘验

农药经营单位

监督检查农药经营以及农药安全生产情况

《农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16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77号修订)

第一、二、三季度

现场检查、抽样

市农业农村局

动物诊疗机构

动物诊疗机构开展诊疗活动的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4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26号修订)《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5公布

第二、三、四季度

现场检查、抽查

病死动物及产品无害化处理中心

检查(抽查)动物防疫条件,病死动物收集、生产、残值销售、车间及运输车辆消毒、企业执行无害化相关制度等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第二、三、四季度

现场检查、抽查

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检查企业相关文件、产地生产投入品、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措施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第一、二、三、四季度

现场检查、抽样

肥料生产经营单位

检查生产销售肥料登记、备案情况,肥料标签情况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00年第32号公布,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1号修订)

第一二季度

现场检查

水产苗种生产、经营单位

检查水产苗种生产、经营情况

《辽宁省水产苗种管理条例》(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

第三季度

现场检查、抽样

渔业生产单位

监督检查渔业及渔业船舶的证件以及渔船、渔具、渔获物和捕捞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第二、三、四季度

现场调阅审查或查验

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

对网吧进行实地巡查,检查是否合法经营。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3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52号修订)

第一、二、三、四季度

现场查验

娱乐场所

检查娱乐场所是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8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32号修订)、《娱乐场所管理办法》(文化部令第55号公布,文化和旅游部令第10号修订)

第一、二、三、四季度

现场查验

艺术品经营单位及个人

检查是否含有禁止内容的艺术品,是否能证明所经营艺术品的合法来源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文化部令第56号公布)

第一、二、三、四季度

现场查验

演出市场

检查演出企业及个人是否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情况。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39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32号修订)、《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文化部令第47号公布,文化和旅游部令第9号修订)

第一、二、三、四季度

现场查验

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

检查是否存在提供含有禁止内容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或者提供未经文化和旅游部批准进口的互联网文化产品等情况。

《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文化部令第51号公布,文化部令第57号修订)

第一、二、三、四季度

现场查验

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文物市场

检查是否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77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87号修订)

第一、二、三、四季度

现场查验

广播电视机构、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

开展广播电视行政执法检查,查处相关违规行为;检查广播电视广告及电视购物短片;查处擅自生产、进口、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行为。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国务院令第129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03号修订)、《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8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32号修订)

第一、二、三、四季度

现场查验

从事旅游经营活动的企业

检查旅游经营活动行为是否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国务院令第550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32号修订)、《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国家旅游局令第30号公布,国家旅游局令第42号修订)、《旅游安全管理办法》(国家旅游局令第41号公布)

第一、二、三、四季度

现场查验

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从事旅游服务活动的人员

检查导游服务行为是否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3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87号修订)、《导游管理办法》(国家旅游局令第44号公布)

第一、二、三、四季度

现场查验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

对网吧进行实地巡查,检查是否合法经营。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3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52号修订)

第一、二、三、四季度

现场查验

市卫生健康委

市属直管企业

检查是否有职业危害告知、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危害检测报告、评价报告、警示标识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一、二、三、四季度

现场检查

全市职业健康体检机构

检查是否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涉及放射检查项目的还应当持有《放射诊疗许可证》;是否具有相应的职业健康检查场所、候检场所和检验室,建筑总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每个独立的检查室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是否具有与备案开展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相适应的执业医师、护士等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是否至少具有1名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是否具有与备案开展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相适应的仪器、设备,具有相应职业卫生生物监测能力;开展外出职业健康检查,应当具有相应的职业健康检查仪器、设备、专用车辆等条件;是否建立职业健康检查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具有与职业健康检查信息报告相应的条件等。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2015年第5号公布,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2019年第2号修订

第一、二、三、四季度

现场检查

市卫生健康委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检查是否以书面形式与用人单位明确技术服务内容、范围以及双方的责任;是否按照标准规范要求开展现场调查、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现场采样、现场检测、样品管理、实验室分析、数据处理及应用、危害程度评价、防护措施及其效果评价、技术报告编制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活动;技术服务内部审核、原始信息记录等是否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档案是否完整;技术服务过程是否存在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情况;是否按照规定向技术服务所在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相关信息;是否按照规定在网上公开职业卫生技术报告相关信息等。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令2020年第4号公布

第二、四季度

现场检查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检查检测实验室是否具有良好的内务管理,整洁有序检测仪器是否放置合理,便于操作并配有必要的防污染、防火、防盗、控制进入等安全设备及相关措施;是否有质量管理体系文并严格按照文件开展质量控制工作;放射性物质检测场所是否符合放射卫生有关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是否有使用放射性标准源或标准物质控制检测质量的措施;是否有参与实验室间检测能力验证活动的记录;检测方法是否采用国家、行业或地方规定的方法或标准;是否有检测方法细则、仪器操作规程、样品管理程序和数据处理规则等作业指导文件;是否为检验样品建立唯一识别系统和状态标识;是否编制有关样品采集、接收、流转、保存和安全处置的书面程序等。

《卫生部关于印发<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等文件的通知》卫监督发〔2012〕25号)

第二、四季度

现场检查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对市场主体年报公示信息、登记事项进行“双随机”抽查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第746号令)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第654号令)

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国家工商总局第67号令)

7—12月

现场调阅审查

重点用能单位监督检查

检查是否配备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计量检测设备,列入国家强制检定目录的计量器具是否检定合格,是否建立相应的计量管理制度,用能企业是否依法依规配备能源计量器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1号)

4—11月

现场调阅审查

计量器具生产及使用单位监督检查

是否建立了相应的计量管理制度,是否配备了专(兼)职的计量管理人员;在用强检计量器具是否依法进行了周期检定,是否建立了计量器具台帐,是否建立了周期检定、维护、保管、报废、更新制度和各种日常的不定期自查制度;是否存在使用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者超过检定周期的强检计量器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计量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752号)

《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8号)

《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1号)

4—10月

现场调阅审查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加油机、加气机经营单位计量监督检查

检查在用加油是否按周期检定,各部位铅封是否完好,其使用和管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检查是否存在改装主板或芯片、加装作弊装置等计量违法行为;结合地区实际,对有消费者投诉或检定不合格率较高的加油进行现场检定,测量其计量偏差是否在规程范围内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31号)

6—11月

现场调阅审查

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

检查是否配备相应环境监测用计量器具,所配备计量器具是否满足环境监测要求;在用计量器具是否依法进行了计量检定或定期校准,是否具有有效的计量检定证书;是否制定计量管理制度,是否设立专(兼)职计量管理岗位和配备人员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计量法实施细则》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0号)

3—11月

现场调阅审查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和授权单位监督检查

执行检定、测试工作的规范性及相关报告的真实性,人员培训情况、标准保存情况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5号)

3—11月

现场调阅审查

企业、商超、药房

系统成员是否转让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条码;经销的商品是否印有未经核准注册、备案或者伪造的商品条码;是否未经核准注册使用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在商品包装上使用其他条码冒充商品条码或伪造商品条码,或者使用已经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和相应商品条码。

《商品条码管理办法》(国家质监总局令第76号 )

三、四季度

现场查验

企业

检查企业标准声明公开、制定、实施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三、四季度

现场调阅审查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

检查是否持续保持资质认定获证条件。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8号)《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9号)

4—11月

现场调阅审查

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获证组织及实施认证活动的认证机构

检查强制性认证产品是否持续保持产品获证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1号)

3—11月

现场查验

自愿性认证的获证组织及实施认证活动的认证机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农产品认证等)

检查是否持续保持获证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国务院令第764号)《认证机构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31号)《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令第61号)

3—11月

现场查验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双随机、一公开”抽取的农资生产、销售企业

农资市场联合检查:主体登记事项、注册资本合法性;产品质量、标识标注合法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6号)

季度

现场调阅审查、查验、检验

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单位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情况的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410月

现场查验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常规检查

检查企业是否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其他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7号)

一、二、三、四季度

现场调阅审查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常规检查

检查企业是否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其他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7号)

一、二、三、四季度

现场调阅审查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银行、财产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检查企业是否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情况;是否存在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情况;是否存在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52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季度

现场调阅审查

市统计局

全市范围内所有统计调查对象

查看统计原始记录及统计台账,会计、税务账本,施工现场、生产现场、库存等情况以及工业、投资、贸易、服务业、农业、人员工资等统计原始报表数据,检查是否存在拒报、虚报、瞒报等统计违法现象,是否存在指令报送、代报等统计违法现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81号公布

第二、三、四季度

现场检查

市医疗保障局

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对纳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的监督检查;对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公布)

二、四季度

现场调阅审查或大数据筛查

市医疗保障局

医保定点零售药店

对定点零售药店的医保协议履行情况、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情况、药品服务等进行监督检查;对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公布)

二、四季度

现场调阅审查或大数据筛查

基本医保参保人

对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待遇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公布)

随机

现场调阅审查或大数据筛查

市气象局

升放气球资质单位及其升放活动

对升放气球资质单位的监督检查内容包括:资质情况、人员情况、场所情况、安全管理制度情况和安全条件情况;对升放气球活动的监督检查内容包括:资质证情况、专人值守情况、活动审批情况、升放气球活动情况、系留气球加装快速放气装置情况、设置识别标志情况和警示标志、配备消防器材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升放气球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9号公布,中国气象局令第36号修订)

第一、三季度,重大节假日

现场调阅审查

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生产车间或库房、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

防雷装置安装情况、防雷装置日常维护情况、防雷装置检测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令第570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87号修订)、《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20号公布,中国气象局令第24号修订)

第一、二、三、四季度

现场调阅审查

市气象局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单位

作业人员、作业装备、安全射界图、管理制度、作业记录等情况,以及装备库、弹药库等重点场所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6号)

第一、三季度

现场调阅审查

市烟草专卖局

随机抽取的烟草零售户

检查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情况以及规范经营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23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50号修订)

第一、二、三、四季度

实地检查

市邮政管理局

寄递企业

(一)统计基础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邮政行业统计管理办法》规定开展企业统计工作;是否确定专、兼职人员承担本单位统计工作,并建立离岗交接制度;是否落实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含电子台账)制度,并严格落实统计工作责任制;被加盟企业是否按照规定组织、指导、监督加盟企业的统计工作。(二)数据质量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建立健全统计资料填报审核制度,各上报报表是否经单位负责人审核批准;统计报表中数据是否与企业实际数据一致,重点核查业务量、业务收入、从业人员等相关指标情况;报送数据存在异常的是否附加情况说明;是否存在无正当理由调整数据行为;是否存在拒报、迟报、漏报、虚报、瞒报、错报等统计违法违规行为。

《邮政行业统计管理办法》(通运输部令2013年第8号)

5月

6月

7月

现场调阅审查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铁岭市分公司、各寄递企业、各分支机构

标准化及服务质量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快递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97号)《邮政普遍服务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19号)

一、二、三、四季度

现场调阅审查

市邮政管理局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铁岭市分公司

纪特邮票发行情况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邮票发行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 2013年第5号修订)

28个发行首日

现场调阅审查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铁岭市分公司、各寄递企业、各分支机构

行业安全生产检查(含国家重大活动期间安全保障检查、机要通信及“扫黄打非”)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邮件快件实名收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24号)《邮政业寄递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号)

一、二、三、四季度

现场调阅审查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铁岭市分公司、各寄递企业、各分支机构

生态环保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邮件快件包装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号)

一、二、三、四季度

现场调阅审查

应急管理

非煤矿山行业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现场安全情况、指导监督相关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20)、《尾矿库安全规程》(GB394962020)

第一、二、三、四季度

现场查阅、检查

制造业行业

检查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相关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12月

现场查阅、检查

建设单位

检查抗震设防要求执行情况和地震安全性评估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23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09号修订)

第一、四季度

现场查阅、检查

有防震减灾知识宣传义务的相关单位

检查有关单位的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第二、三季度

现场查阅、检查

危险化学品行业

检查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相关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45号修订)

112月

现场查阅、检查

应急管理

烟花爆竹行业

检查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相关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

112月

现场查阅、检查

煤矿行业

检查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相关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12月

现场查阅、检查

消防救援支队

机关、团体、企业单位(重点单位、一般单位)

检查消防许可及验收备案、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安全疏散、消防控制室、消防设施器材、消防设施器材、其他消防安全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07号发布,公安部令第120号修订)、《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22号公布)、《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辽宁省消防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53号公布,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03号修订)

112月

现场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