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推进“厕所革命”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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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推进“厕所革命”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发文字号: 政策解读[2018]115号 发布日期: 2019-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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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推进“厕所革命”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铁岭市推进“厕所革命”实施方案(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4日
铁岭市推进“厕所革命”实施方案(2018—2020年)
    为进一步改善城乡居民环境卫生条件,提升全市公共厕所建设管理水平,提高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有序推进“厕所革命”各项工作,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推进“厕所革命”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辽政办发〔2018〕3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厕所革命”的重要批示精神,加快城乡厕所建设改造,创新城乡厕所管理机制,着力解决城乡厕所数量不足、卫生较差、布局不合理、管理缺失等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综合考虑各地区发展水平、城乡差异,科学合理选择“厕所革命”方式方法,结合现有厕所数量、布局及群众需求,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
    规划引导,科学布局。根据国家标准、区域人口分布、产业状况和公厕使用强度,合理规划公厕布局。精心组织设计,突出以人为本。农村户厕改造坚持集中连片、整村推进。
    建管并重,提升服务。注重生态、环保、经济、实用,形成规范建设、精细管理、优化服务模式。建立健全相关法规政策,严格依法管理。完善公厕标识指引,运用互联网、云平台、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方便群众就近如厕。
    注重实用,力戒豪华。厕所设计和建设要严格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突出环境整洁、干净卫生、方便舒适等实用功能,不得盲目贪大图洋,不得脱离实际需求片面追求豪华。
    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加强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强化部门分工协作,统筹规划,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加强宣传引导,提升全民意识,营造共同缔造、共同维护和文明如厕的氛围。
    (三)主要目标。以公厕新建、提档升级,农村户厕改造为重点,按照“一年初见成效、两年稳步推进、三年全面完成”的计划,推进城乡“厕所革命”各项工作。到2020年,基本实现“数量充足、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文明如厕”目标。
    1.城镇公厕。到2020年底,全市城镇计划三年共新建改造公厕361座。新增内厕(单位内部厕所)开放289座,其中城区(县以上,下同)新建、维修改造公厕247座,新增内厕开放183座,基本实现建成区每平方公里3至5座公厕;乡镇新建改造公厕114座,新增内厕开放106座。
    2018年,全市城区新建、维修改造公厕111座,新增内厕开放98座;乡镇新建改造公厕57座,新增内厕开放80座。2019年,全市城区新建、维修改造公厕74座,新增内厕开放43座;乡镇新建改造公厕38座,新增内厕开放23座。2020年,全市城区新建、维修改造公厕62座,新增内厕开放42座;乡镇新建改造公厕19座,新增内厕开放3座。  [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2.旅游厕所。到2020年底,全市三年共新建改建旅游厕所59座,其中新建47座,改扩建12座。  [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
    3.农村户厕。2018年,全市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1%。2019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3%。2020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左右。到2020年,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明显提高。  [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卫生计生委]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城镇公厕建设。
    1.合理规划布局。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所辖行政区划内及行业领域内厕所现状、布点的摸底调查,建立公厕档案。按照《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16)、《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等技术规范标准,编制环境卫生专项规划,明确公厕布局,落实到具体地块。依法对厕所选址方案进行公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从群众如厕需求入手,全面统筹厕所建设,切实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新建公厕要科学布局,合理利用道路两侧的方砖步道、公共绿地及桥下、地下空间,增设新型环保式公厕、钢结构公厕。  [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局;配合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2.强化建设改造。新建、维修改造公厕要符合节水、节能、环保、生态等技术要求。环卫部门要依法参与环境卫生专项设施规划、设计及验收工作,商业服务、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需明确配建公共厕所的数量和建筑面积,并与项目主体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加快改造城市老旧公厕,特别是旱厕和设施老化的公厕,逐步消灭旱厕,逐步淘汰现有老旧可移动公共厕所,逐步对面积过小、蹲位过少、设施不齐、功能不全的公共厕所进行翻新改造或拆除重建。提升公共厕所全天候24小时开放能力,对缺水、缺电、缺暖的公共厕所尽快补齐短板,彻底解决冬季无法正常使用的问题。严禁随意拆除城市公厕,确因旧城改造、道路拓宽等原因需要拆除的,要遵循“拆一补一、就近建设”的原则严格审批,不得减少现有公厕数量和建筑面积。主要交通干道两侧、交通枢纽、公共建筑、大型公园绿地、集贸市场等人流集散场所应设置公厕。除涉密和安全保卫需要外,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厕所按规定率先免费对外开放;医院、商场、宾馆、饭店等公共服务单位内部厕所应当免费对外开放;鼓励城镇街道周边其他单位内部厕所免费对外开放。内厕开放时间不得少于营业时间。发展农宿、旅游观光等外来人口聚集的行政村,按需配建公厕。  [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配合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规划局、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
    3.注重科学设计。城镇公厕设计和建设要突出环境整洁、干净卫生、方便舒适等实用功能,力戒豪华、脱离实际。认真执行《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2016),人流集中场所女性厕位与男性厕位的比例不小于2∶1;其他公厕女蹲(坐)位与男蹲(坐、站)位比例可为3∶2。有条件的公厕可设置无性别厕位。按照《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设计建设方便老幼、残疾人等特殊人群使用的卫生间及附属无障碍设施设备。加快关键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加强产学研结合,有针对性地研发适合北方地区的低成本、低能耗、高效率、易维护及资源化利用的排泄物处理技术和设备,并开展试点和示范工程。  [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残联]
    4.规范厕所管理。要做到公厕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并保持公厕设施设备完好。建立健全公共厕所(含对外开放的社会单位厕所)精细化管理制度,实行“所长制”管理、挂牌服务、制度上墙,做到分级负责、责任到人。完善城镇公厕引导牌配置,设置清晰鲜明的标识和指引。切实加强学校、交通枢纽、商场、公园、广场等人口密集公共场所公厕的运行监管,力争达到“四净三无两通一明”,即地面净、墙壁净、厕位净、周边净,无溢流、无蚊蝇、无臭味,水通、电通,灯明。每年组织公厕管护人员参加培训,提升管护人员的综合素质。有效整合和利用市场化、社会化资源,因地制宜探索“以商建厕、以商养厕、以商管厕”新模式。对企业弃管的公厕,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管理,确保正常使用。  [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
    (二)提升旅游厕所品质。
    1.实施旅游厕所标准化建设。严格按照《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8973—2016)标准建设旅游厕所,各县(市)区要按时间节点完成建设计划。  [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
    2.提高旅游厕所管理水平。指导各景区及建设企业加强对已投入使用厕所的管理,建立严格、科学、持久有效的管理制度和卫生保洁制度,鼓励企业“以商养厕”,建立景区厕所建设与管理长效机制。在采用适宜厕所技术、保证环境卫生基础上,使旅游厕所在外形设计上融入景区,不断提高旅游厕所的管理水平,确保旅游厕所环境卫生达标。  [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
    (三)抓好农村户厕改造。
    1.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农村户厕建设在城镇污水管网覆盖到的村庄和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系统建设地区,推广使用水冲式厕所;在一般农村地区,推广使用三格化粪池式、双瓮漏斗式等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厕所;在重点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的村庄,原则上采用水冲式厕所;在山区或缺水地区的村庄,推广使用双坑交替式厕所。鼓励加大水冲式卫生厕所建设比例,提倡改厕入户,确保冬季正常使用。  [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环保局、市农委、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
    2.示范引领,整村推进。对美丽乡村和宜居乡村进行排查,确保全面达标。积极探索户厕建设适宜技术和模式,建设一批农村户厕建设示范县、示范村,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3.加强协作,粪污同治。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要同步实施粪污治理。组织编制适合不同地区农村改厕和粪污治理设施建设标准图集,推行合理改厕模式。农村新建户用厕所要达到粪便无害化处理要求,指导村民科学使用无害化处理后的粪便,对未完全达到无害化处理标准的,要统一开展收集和清运。  [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卫生计生委]
    综合考虑村庄区位、农户数量、聚居程度等因素,结合经济条件和管理能力,选择适宜的污水收集和处理模式,因地制宜有序建设农村厕所下水道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有条件的地区要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农村延伸,集中处理农村污水垃圾。  [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卫生计生委]
    4.强化管理,同步维护。农村户厕要严格执行改厕流程、加强施工技术指导、提升工程质量管理、强化农村户厕的管理和维护。农村户厕维修和管理,纳入县(市)区政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内容。对新(改)建的户厕建档造册,涉农县(市)区组织填写农村改厕村统计表和户厕明细表,留存备查。对已建成的农村户厕要以村为单位,有步骤、分阶段进行排查和维修,做好日常养护。  [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卫生计生委]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是推进“厕所革命”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要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推进“厕所革命”工作协调机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统筹协调。
    (二)细化工作方案。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本方案,细化年度建设任务,确定建设用地供给、开工建设及完工时限,及时研究解决公厕建设改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于2019年6月底前编制完成本地区推进“厕所革命”工作方案并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三)明确责任分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负责全市推进“厕所革命”工作,具体负责推进城镇“厕所革命”工作;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负责旅游景区、度假区推进“厕所革命”工作;市卫生计生委牵头负责农村户厕改造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共同推进“厕所革命”工作。
    (四)多渠道筹集资金。积极争取上级专项支持,结合实际建立多部门协商机制,统筹使用“厕所革命”相关专项资金。景区等单位要从门票收入中按规定安排资金用于厕所建设运营。引导和鼓励各类社会资本积极投入厕所建设、运营和服务。  [各县(市)区政府,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卫生计生委、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政策支持。各地区要加大厕所用地保障力度,新建、改建厕所用地及相关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需要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可集体申请,按法定程序集中统一办理用地手续。对符合相关政策的项目,依法可以划拨方式供地。对公厕用水、用热等按照居民价格标准收取。对公厕建设项目的管网配套费按规定予以减免。对挂牌开放的内厕,积极探索给予相关优惠政策。  [各县(市)区政府,市国土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商务局、国网铁岭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督导考核。将推进“厕所革命”纳入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同时作为卫生城镇、健康城镇、生态文明示范区、“绿叶杯”竞赛等创建活动和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等工作考核内容。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卫生计生委、市环保局、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宣传教育。加大科普宣传力度,结合爱国卫生月、世界厕所日等主题活动,提升群众文明如厕意识,加强学生健康教育。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优势,广泛动员各方面力量,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厕所革命”的良好氛围。  [各县(市)区政府,市委宣传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卫生计生委、市教育局、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铁岭军分区,市纪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各人民团体,国家及省驻市直属机构,各新闻单位。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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