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性农业保险有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在减轻农户经济损失、增强恢复生产能力发挥重要作用。近期,市县两级财政部门会同农业农村等部门,积极支持承保机构开展查勘定损和理赔服务。
1.部门积极联动持续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精准理赔
市县财政部门会同农业农村等部门,积极支持承保机构开展查勘定损和理赔服务。承保机构主动加强与当地政府的工作联动,及时汇报查勘定损有关情况,妥善处理理赔争议;统筹调动系统内跨区域资源和设备,向受灾严重地区倾斜,尽快完成查勘定损和理赔工作;创新方式方法,畅通理赔绿色通道、简化理赔手续、提高理赔效率,急事急办、特事特办、能赔尽赔、合理预赔、早赔快赔。同时,逐步提升承保理赔服务质效,坚持“防赔一体”“防重于赔”;加强数据科技赋能,支撑风险识别、费率厘定等关键环节,以解决虚假承保、虚假理赔、应收保费等问题。
2.加强政策宣传推广农业保险相关政策及实施成效
注重加大灾后对农业保险工作重要意义和政策内容的宣传力度,多层次、多渠道提高群众对农业保险的知晓率,引导社会公众关注农业保险,切实增强农业规模经营主体和农户保险意识。承保机构以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农业保险受灾定损评估政策,扩大宣传普及率、触及率,在潜移默化中提高民众的农险知识水平和认可度,逐步提高自身的风险意识,把财政补贴政策传递到每家每户,让广大农户积极参与政策性农业保险,让政策性农业保险成为农村发展的“保护伞”、农业增效的“安全网”、农民增收的“护身符”。
3.运用绩效评价推动我市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
市财政局作为政策性农业保险牵头单位,为推动我市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强化对于承保机构的监督管理。市县承保机构在服务期限内连续两年评价结果为“基本合格”或单次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取消其在该区域剩余服务期限内的承保资格。推动承保机构绩效评价结果与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资格与份额、公开克争性遴选申请资格相挂钩,引导承保机构持续提高农业保险服务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