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铁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7日
一、高度重视双向转诊工作,对于只需进行后续治疗、疾病监测、康复指导、护理等服务的患者,医院应结合患者意愿宣传、鼓励、动员患者转入相应的二级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下级医院完成后续康复治疗。
二、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加强双向转诊管理,将其作为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医院成立双向转诊领导小组,业务副院长为组长,医务部主任为副组长,各临床科室科主任为成员。
三、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医务人员充分认识双向转诊工作的重大意义,明确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增强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
四、双向转诊协议医院双方要保持通讯畅通,遇危、急病人和大批伤员时直接沟通,建立急救绿色通道。
五、我院负责接收各二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诊的患者,上级医院转回的病情稳定患者,使转诊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诊治。如遇急重症患者,根据病情,协议医院拨打我院急诊科急救电话或将病人转入我院急诊科,急诊科任何医务人员不得延误及推诿病人,要保证及时、有效地抢救治疗。
六、根据患者病情需要,病房科主任或诊疗组长认定确需要转出的病人,需与上级医院或下级医院做好联系,保证病人在转出过程中的安全。
七、定期与签订双向转诊协议的上下级医院进行沟通,加强联系,改进转诊协调配合能力。
八、全院各部门互相配合、沟通协调,做好双向转诊衔接工作。各科室医务人员要做好转诊登记。医务部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双向转诊工作的督促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