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铁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7日
为加强行业作风建设,规范职工的服务行为,医院以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为重点,实行三级文明优质服务承诺制度。即医院对社会、科室对医院、个人对科室承诺制度。践行承诺是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的重要举措,是转变服务观念,提升服务质量,树立卫生健康行业崭新形象的具体体现,是促进医疗改革和医疗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一、医院向社会承诺。以公示板的形式向群众宣传,并接受社会各界人民群众监督。
二、科室向医院承诺,科室主任向医院承诺。完成工作任务和行业作风建设任务,完成“一岗双责”承诺,以书面材料递交纪检监察科保存。
三、科室员工向科室承诺。作为科室主任的受聘者,科室员工必须保质保量完成医疗护理和行业作风建设工作目标,做到不违法、不违反医德规范,文明行医,礼貌待患,为科室建设做出努力。承诺以书面材料递交纪检监察科保存。
四、承诺内容的监督管理
(一)实行的院务公开内容在门诊大厅上墙公布。
(二)设立意见箱、院长信箱和举报电话,在纪检监察科办公室随时受理病人或家属的投诉或来信来访。
(三)定期向门诊与住院病人发放征求意见表;病房每月召开一次患者座谈会,征询病人对医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聘请院外社会监督员,不定期召开座谈会或发放征求意见函。
(五)院内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并做好各部门的协调工作。涉及上述承诺内容的科室,由科主任、护士长负总责,并责任到人。
五、对违诺行为进行处理
(一)对集体违诺给予点名批评教育,或取消评先选优资格。
(二)凡本院工作人员违反上述承诺的,一经投诉,查证基本属实的,医院将按照党风廉政、行业作风和医德医风建设若干规定严肃处理。
(三)收受或暗示、索要病人“红包”的,一经举报查实,医院将按照党风廉政、行业作风和医德医风建设若干规定严肃处理。
(四)因工作人员语言、态度、行为不当产生纠纷引起投诉的,按违反承诺制度严肃处理。
投诉地点及电话:
新城院区办公室
地点:新城院区门诊三楼
电话:024-72238008
新城院区总值班(夜间及双休日节假日期间)
地点:新城院区门诊三楼
电话:17604107267
岭东院区纪检监察部(群众投诉办公室)
地点:岭东院区机关办公楼四楼电话:024-72213508
岭东院区行政总值班(夜间及双休日节假日期间)
电话:13941006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