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妇婴医院“无烟医院”管理规定

来源:铁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23日

  一、医院内全面无烟,即无人吸烟、无烟味、无烟头。室内不得摆放任何烟缸烟具。

  二、全院所有干部职工应当树立从我做起的意识。争当控烟表率,自觉做到不在禁烟区域吸烟、不敬烟。

  三、在医院办公大楼外设立室外吸烟区,吸烟者只能在室外吸烟区范围内吸烟。

  四、会议室、传达室、大楼入口处、一楼大厅、食堂、楼梯、电梯、洗手间等重点区域张贴醒目的禁烟标识。

  五、医院辖区内禁止销售烟草制品以及各种形式的烟草广告。

  六、各部门不得接受烟草赞助。

  七、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戒烟,对主动戒烟并成功戒烟的职工给予表扬。

  八、发现干部职工在办公大楼内吸烟或摆放烟缸烟具,1 次通报批评所在部门;一年内累计发现3次及以上,取消干部职工本人和所在部门当年评优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九、来访者在室内吸烟的,被访者有义务阻止。

  十、干部职工都有义务对控烟工作进行宣传和监督,对吸烟者耐心劝阻。

  十一、各部门设立控烟监督员,负责本部门控烟工作。

  十二、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进行控烟工作巡查或抽查,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并通报结果。

  控烟奖惩制度

  一、考核制度

  控烟办公室在医院控烟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控烟工作,不定期组织检查考核;各科室主任、护士长负责本科的控烟工作并负责具体实施;控烟监督员负责管理所在区域的控烟工作。

  二、奖惩制度

  1、奖励

  医院对在控烟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科室和个人年末评先选优时优先考虑,幷报院领导班子研究,视具体情况决定给予奖励,奖励标准:科室500元,个人100-200元,并在院报上公布、

  2、处罚

  (1)控烟区实行包干负责,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医院禁烟工作检查小组,定期检查,不定期对医院内各区域进行巡查,对违反本规定的吸烟者,发现一次罚款 20元,本科室在场人员没起到监督管理责任罚款10元,对外单位人员吸烟没有实行劝阻的,在场人员每人罚款10元,发烟头以10元/个处罚科室;摆放烟具以20元/个处罚科室;无禁烟标识以20元/次处罚科室。

       对于当月出现三次以上违规者及科室,视情节对违规者给予扣发当月工资 10%的处理,给予违规者所在科室科主任罚款100元,对个人取消年末评先选优资格,对科室给予通报批评处理。

  (2)科室控烟不积极、不认真,经控烟办检查第一次不达标,给予批评教育,两次不达标给予科主任、护士长每人罚款 50元。

  (3)科室控烟工作不力,在上级检查验收中未达到无烟科室标准,不达标给予科主任、护士长每人罚款 200 元。取消年末先进科室评比资格。

  本规定适用于医院所有工作人员(含延聘返聘、临时工、进修、实习人员等)。

  控烟巡查员职责

  一、认真学习控烟、禁烟的相关知识,为创建无烟医院做好巡查工作,掌握吸烟对人体的危害知识,加强控烟宣传。

  二、对医院禁烟区域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与控烟监督员反馈,并通知清洁员清理丢弃的烟头。

  三、在巡查中发现职工或病人及家属在病房或工作场所吸烟者应及时劝阻,有不听劝阻者要及时上报医院控烟领导小组。

  四、对巡查工作做好记录。

  控烟监督员职责

  一、在医院控烟办公室领导下,负责本工作区内的控烟监督检查及环境卫生。

  二、控烟监督员不得在医院吸烟,并能积极戒烟。

  三、控烟监督员使用标准用语:

  室内:先生或女士您好,我们医院是无烟医院,请您不要在室内吸烟,谢谢您的合作。

  室外:先生或女士您好,我们医院是无烟医院,请您到吸烟区去吸烟,谢谢您的合作。

  四、控烟监督员应确保在负责管辖的区域内无烟头、无吸烟者,有劝诫吸烟者的医务,若有非本院人员不听劝阻着,控烟监督员报保卫科进行一步劝阻,若有本院员工不听劝阻着,控烟监督员应做好记录,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并报医院控烟工作办公室。

  五、发现工作场所设有烟具应劝阻当事人收起或没收。

  六、控烟监督员同时有宣传的责任,向周围人员及就诊人员宣传控烟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