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铁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23日
1、传染病报告
按规定的时限上报法定传染病病例,双休日、节假日不得延误。对每报告一例法定传染病时,都必须进行审核、订正、补报、查重等过程,不允许有错误发生。
2、死亡报告
审核并按程序完成网络上报;做好《死亡证明》的日常管理与原始凭证保存,协助开展人口死亡登记信息的质量控制和相关调查。
3、肿瘤报告
收集临床科室肿瘤报告卡,并负责上报工作。
4、食源性病例哨点监测并报告
督导监测工作,并协助收集相关信息,通过“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进行上报。
5、流感、新冠哨点监测工作
任务是流感、新冠各1200例以上,并负责上报详细信息。发现新冠抗原阳性患者,当日将标本送往市疾控进行核酸检测。
6、孕妇艾滋病哨点监测工作。
按要求督导监测工作并负责上报信息。
7、艾滋病检测系统上报工作
每个月5日之前上报上一个月的临床艾滋病筛检各项数据。
8、流感系统上报工作
每周周一九点之前上报上一周每天的具体流感数据工作。
9、肺炎报告
每天收集肺炎患者数据,并在邮箱进行报告
10、AFP、MV、风疹、新生儿破伤风病例监测和旬报工作。
11、 传染病相关知识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