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铁岭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06日
一、校内各部门
为了保证学校教学质量,实现学校的跨越式发展,现对铁岭开放大学导学教师聘任办法作如下规定:
二、导学教师资格
1、开大系统教师(专职教师),必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教师资格证书,聘任课程应为相应专业范围。
2、开大系统外教师(兼职教师),即外聘教师必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且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中级以上行业执业资格证书,聘任课程应为相应专业范围。
3、开大系统无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若从事开放教育教学工作,需本人申请,经教学能力认定后,由主管校长批准。
三、聘任工作程序
1、由开放教育各专业责任教师推荐或自荐任课教师,并提交相应的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证书由教学教务管理中心审核,确定资格。由教学教务管理中心、教务处共同确定教师任教课程。
3、特殊专业课程的特殊专业人才、行业专家的聘任,由主管校长决定。
4、证书审查合格,首次拟任教的开大系统内外教师,经教学能力认定后方可受聘任教。
5、对违反学校教学管理规定并造成不良后果的教师,予以解聘,不再聘任。
6、对已聘任的教师由劳资部门签署聘任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