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开放大学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来源:铁岭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06日

  兼职教师是我校教师队伍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我校改革和发展的重要力。为了保证学校开放教育的质量和水平,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兼职教师队伍,使学生在学期间接受高质量辅导,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和辽宁开放大学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一、兼职教师的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努力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接受学校。

  2、注重自身修养,有良好职业道德,在教书育人过程中,既要言传,更要身教。在思想品德、价值取向、治学态度、工作作风、生活方式等方面都以身作则,为人师表,以自己的人格力量影响和教育学生。

  3、必须具有足以承担教学任务的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原则上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与中级以上职称,专业对口,熟悉开放教育教学特点,会使用多种媒体教学手段进行教学。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教学工作。

  二、兼职教师的职责

  1、熟悉课程教学大纲和教材内容。

  2、严格按照教学大纲和教学进程表认真备课,按时进行面授课和雨课堂直播课授课工作(包括习题课、复习课、小组讨论、辅导答疑、实验课等)。有视频类教材(或VCD光盘、直播课堂)的课程,兼职教师要事先看过,并有计划地指导学生收看,及时解答学生学习中的疑难问题。

  3、参加所授课程的教研活动,共同探讨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统一教学要求,进行考试成绩分析。

  4、认真评阅学生提交的形成性考核作业、大作业和终考作业,并及时反馈作业完成情况,督促学生按时完成课程各种网上作业。

  5、不断改进教学方法,重视多种媒体教学手段,帮助学生理解视频课的内容,指导学生利用网络资源搜索所需资料,并及时向学生提供教学信息。注重培养和提高学生的自学能力、独立思考能力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6、期末按要求提交授课内容PPT和电子教案,根据课堂情况及时做好课程总结,及时改进教学方案,创新教学方法,确保良好的课程教学效果。

  7、积极参加国家开放大学和辽宁开放大学组织的团队研讨、教学团队等活动。

  8、按照辽宁开放大学标准,完成国家开放大学学习网对应操作及数据达标要求。

  三、兼职教师聘任办法

  1、聘请兼职教师要根据课程的性质和归属,由学校指定部门进行聘请和审定。

  2、兼职教师联系落实后,由兼职教师本人填写聘任表。

  3、兼职教师被聘后,如果教学态度差,教学质量不能保证,经指出后仍无改进,负责聘任部门有权解聘、撤换。

  四、兼职教师的管理

  1、教师的聘任期限视课程情况而定,一般以课程全部结束为原则。

  2、兼职教师的教学任务及教学要求由教学指导中心负责安排。

  3、开放教育教学督导组要经常听取学生对兼职教师教学质量的意见,并及时反馈给教师本人。

  4、开放教育教学督导组有责任督促和检查兼职教师的教学情况,每学期要对任课教师进行听课和评估,评估内容有教学态度、教学效果、作业评阅情况、网上学习行为数据等。

  5、校内及校外兼职教师课时费问题,按照学校相关管理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