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友好教育幼儿园班级安全制度

来源:铁岭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05日

  1.老师应充分作好上班前的准备工作,带班时不使用手机、不干私活、不离岗。

  2.开展户外活动时,不得让幼儿独自留在室内,幼儿要在老师的视线范围内进行活动;教师要教育幼儿不从台阶等高处往下跳,以防摔伤。

  3.幼儿如三天没有来园,要及时与家长联系了解其原因,并向园保健医汇报。

  4.班上小刀、剪刀、针、图钉等用品要放在柜子里或幼儿触碰不到地方。

  5.食堂食物应降温后方可进入班级,谨防幼儿烫伤。

  6.发现班级开关、插座、窗户损坏等情况应及时报告总务组进行维修。

  7.药物及日用洗涤品等,应放在幼儿拿不到的地方或放在柜子里,并由专人管理。

  8.保育员给幼儿服药后要及时进行登记;在幼儿服药、就餐后,要注意观察幼儿的表现,发现异常变化要及时汇报园部及送医务室进行检查及处理。

  9.幼儿进餐时,教师要检查食物成分,督促幼儿细嚼慢咽,防止噎着。

  10.教师每天要检查幼儿有否带危险物品来园,谨防幼儿将异物放入口鼻、耳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