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铁岭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05日
一、评先树优目的
为了激励幼儿园教师和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树立优秀典型,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特制定本评先树优方案。
二、评选原则
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评选过程和结果应透明、公正,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都有平等的机会参与评选。
2. 先进性原则:评选出的先进个人和优秀集体应在工作中表现出色,具有突出的成绩和良好的示范作用。
3. 注重实绩原则:以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工作能力等为主要评选依据,注重实际工作表现和效果。
三、评选项目及标准
(一)优秀教师
1. 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2. 教学方法灵活多样,教学效果显著,幼儿在语言、认知、社会交往等方面有明显进步。
3. 善于观察和引导幼儿,能根据幼儿的特点和需求进行个性化教育。
4. 积极参与教研活动,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5. 与家长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合作,家长满意度高。
(二)优秀保育员
1. 认真履行保育员职责,做好班级的卫生保健工作,确保幼儿生活环境整洁、舒适、安全。
2. 关爱幼儿,细心照顾幼儿的生活起居,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习惯。
3. 积极配合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协助教师做好班级管理工作。
4. 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能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三)优秀班级
1. 班级教师和保育员团结协作,工作氛围和谐,团队凝聚力强。
2. 班级管理规范,秩序良好,幼儿常规培养到位。
3. 班级环境创设富有创意,能充分发挥环境的教育功能。
4. 积极开展各类教育教学活动和主题活动,幼儿参与度高,活动效果好。
5. 家长工作扎实有效,家长对班级工作的支持度和满意度高。
四、评选流程
1. 个人自荐或班级推荐:符合条件的个人或班级填写相应的推荐表,并提交相关事迹材料。
2. 资格审查:由评选工作小组对推荐人员或班级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步候选人或候选班级。
3. 民主评议:组织全体教职工对初步候选人或候选班级进行民主评议,根据评议结果确定入围名单。
4. 综合评审:评选工作小组对入围名单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最终的获奖名单。
5. 公示表彰: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和优秀集体进行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表彰和奖励。
五、奖励方式
1. 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2. 在全园范围内进行宣传和表彰,树立榜样。
3. 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如奖金、礼品等。
六、其他事项
1. 评选工作应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流程进行,确保评选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2. 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和优秀集体,应加强跟踪管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
3.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未尽事宜,由评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