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水湾民主幼儿园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来源:铁岭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05日

  幼儿园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园幼儿伤害事故,保护幼儿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法》、《幼儿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幼儿园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幼儿园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幼儿园负责人。

  2.幼儿园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除按《幼儿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外,应当立即如实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3.幼儿园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按事故的类别、性质向相关部门报告:

  (1)火灾事故。幼儿园发生火灾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一键报警或火警电话“119”,向消防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幼儿园负责人;幼儿园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2)治安(刑事)事故。幼儿园发生治安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一键报警或匪警电话“110”,向公安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幼儿园负责人;幼儿园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3)食品中毒事故。幼儿园发生食品中毒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拨打一键报警或急救电话“120” ,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幼儿园负责人;幼儿园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其它事故(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幼儿园发生其它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幼儿园负责人,由幼儿园负责人再按层级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安全事故报告的必要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事故简要经过、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它应当报告的事项。

  

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强化岗位责任,有效推进我市幼儿园安全工作顺利开展,切实保障广大师幼在园安全,维护我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形势,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此制度:

  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洋

  副组长:李意 刘北冰

  成员:张馨月、崔亮亮、各班班长、门卫

  一、在园内安全工作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一)幼儿园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该单位、园长及相关责任人当年评优、晋级资格。

  (二)对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和部署,不能认真、及时贯彻落实的;未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措施不力,职责不清,责任不明,给工作造成失误的。

  (三)发生事故出现迟报、瞒报、漏报的;24小时值班出现脱岗、信息不通畅,造成事故或事态扩大的。

  (四)没有指定专人定期对幼儿园各个部位进行安全检查,造成安全隐患排查不及时或整改不到位,致使事故发生的。

  (五)不按时完成或不积极对师幼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对幼儿及家长不履行告知义务,造成师幼安全知识缺乏,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意识,出现安全事故的。

  (六)安全设施设备保管、修缮、维护不及时造成损失的。

  (七)教学过程中违反教学规程,造成事故的。

  (八)幼儿园食堂没有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幼儿园食堂与幼儿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幼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造成事故的。

  (十)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造成损失的。

  二、责任追究包括下列方式:

  (一)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二)在有关会议上说明情况。

  (三) 通报批评。

  (四)约谈主要负责人。

  (五)按照规定实施“一票否决”。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追究,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国家监察局、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的规定执行。

  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制度

  幼儿园安全工作事关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事关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安全教育意见与精神,结合本园实际,特制订安全教育制度如下:

  一、安全教育领导机构

  成立安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幼儿园安全教育工作,解决安全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组长:王洋 

  副组长:李意

  成员:刘北冰、高僡阳、张馨月、崔亮亮及各班班长

  二、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安全意识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社会治安安全教育、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预防教育、自然灾害安全教育、预防触电、溺水和煤气中毒教育、园内活动安全知识教育、园外活动安全教育、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生活中各类安全常识教育等。尤其要对幼儿进行交通安全、楼道安全、防火安全,紧急情况下的疏散安全、受到不法侵害时的安全保护等方面的教育。

  三、安全教育主要形式

  1、教师例会。利用例会、教师安全专题会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技能培训。

  2、教研。一般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年级教研活动,总结本月安全工作,安排下月安全注意事项。

  3、专题报告会。邀请有关部门来园作专题安全知识报告。

  4、教育教学活动。各班利用教育教学活动,结合本班实际,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

  5、利用大屏幕、图片展览、安全教育视频等多种形式,增强幼儿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技能。

  6、户外活动课前有关教师必须进行必要的安全注意事项教育。

  四、安全教育职责

  (一)领导工作职责

  1、利用多种形式对师幼进行安全教育。

  2、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依法执教,热爱幼儿,面向全体,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3、进行幼儿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

  4、定期指导或召开安全教育专题班会。

  (二)教研人员工作职责

  1、有计划地组织开展课堂教学渗透安全教育。

  2、教育教师遵循教育规律,遵纪守法,依法执教,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3、教育教师注意户外课的规范操作和安全管理。 

  (三)班主任职责

  1、班主任是班级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要充分利用教学活动等不失时机地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并详尽记录。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

  2、每周要及时总结上周安全工作,指出存在问题,对今后安全注意事项提出明确要求。把安全教育作为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

  3、每学期开学、放假、户外活动、大型活动前都要对幼儿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教育工作。

  (四)教职工职责

  1、平时和在课堂教学中渗透安全教育,提高幼儿安全意识,培养幼儿自我保护能力。

  2、利用演练实践活动课对幼儿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训练安全防护技能。

  

幼儿园家长接送制度

  关爱幼儿的身心健康,保证幼儿的安全,是幼儿园和家长的共同责任,为使孩子们健康快乐地成长,特制定如下幼儿家长接送制度:

  一、幼儿入园时间7:30——8:30,请家长遵守入园时间把幼儿交接到本班教师,为了幼儿的安全,家长务必将幼儿送到本班教室,并当面交接,不要让幼儿自行在园内玩耍,以防意外发生。

  二、为安全起见,请家长不要让幼儿携带贵重物品、危险物品入园。家长接送幼儿时请不要在园内吸烟。

  三、家长送幼儿入园时,应自觉带幼儿接受保健医的晨检,幼儿当日如有特殊情况要向保健医或本班教师交接情况;如有需要教师协助喂药幼儿,请将药交与教师并做好喂药登记,注明幼儿姓名、药名、用法、用量,并请签上家长姓名。(如幼儿发生特殊疾病 ,教师第一时间会通知家长,等待家长接幼儿的过程中,保健医会适当做急救处理)

  四、幼儿因各种原因不能来园,请及时向本班教师请假。

  五、请每位家长认真填写幼儿信息表,每位幼儿确定1—3名接送人,接送人必须具备安全行为能力,年满18周岁(年龄偏高或身体情况欠佳的老人不可为指定接送人)。如委托他人接送时,被委托来接送幼儿的人,应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年满十八岁以上成年人),并请提前联络老师,将被委托者的姓名、性别、年龄、特征、衣着与孩子之间的关系告诉老师,本班教师确认后,方可接走。

  六、为保证幼儿离园时的安全,幼儿园分三个阶段离园,请家长遵守班级离园时间,接到孩子时要尽快离园。

  以上制度请各位家长认真遵照执行,谢谢您的配合。

  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幼儿园安全工作事关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事关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结合本园实际情况,特制订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如下:

  成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小组

  组长:王洋 

  副组长:李意

  成员:刘北冰、张馨月、崔亮亮、各班班长 、门卫 

  1.建立幼儿园安全隐患台账,是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制度.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均衡教育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构建和谐平安校园的重要内容。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跟踪问效和责任追究,有计划、有步骤地消除幼儿园安全隐患。有效防止幼儿园安全事故的发生,推动幼儿园和谐、持续、健康发展。

  2.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安排专人排查;各排查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警惕性和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按有关安全规章及幼儿园规定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责任目标。

  3.幼儿园安全管理台账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有人员机构、检查资料、管理制度、工作措施、文件、会议纪要、整治报告单和整改通知书等构成。

  4.根据幼儿园实际情况,一般应安排排查以下部位.并明确排查责任人.

  (1)园舍安全隐患排查;

  (2)用电及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3)幼儿活动室及寝室安全隐患排查;

  (4)操场及活动器材安全隐患排查;

  (5)幼儿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

  (6)其他安全隐患排查(栏杆、书架及其他公共设施)。

  5.安全隐患排查人员,又是安全管理责任人。因此消除安全隐患的重点是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根据各岗位的特点,想办法保证幼儿园设施设备、食品、饮用水的安全性。

  6.排查责任人在排查时要认真仔细,不能有任何疏漏.除不可抗原因外,出现安全事故,追究排查责任人的责任。

  7.排查责任人在排查时要作好记录.有险情隐患应及时向园长汇报。自己可以处理的应及时消除隐患,不能应急的应及时提出处理方案,交由幼儿园讨论解决。重大险情幼儿园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8.具体负责幼儿园安全工作的园长必须制订好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检查督促工作;副园长负责幼儿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并收集好有关资料;后勤主任负责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排除。未履行好自己的职责.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责任人直接负责。

  9.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维护保养设施设备。向广大师幼告知危害因素、危险状况.在安全隐患部位及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监控。坚持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排查、整改月报告制度。幼儿园要将当月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10.幼儿园对排查出来的各类安全隐患要进行登记.建立台账。并制定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间,及时进行整改。如有重大安全隐患不能解决或整改有困难的.要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幼儿园保安管理制度

  1、幼儿园保安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安必须持证上岗。

  2、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制度,恪尽职守,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做个人私事。

  3、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和验证。来访人员进园必须先征询被访者的同意,经验证登记后方可入内。参观来访人员须出示介绍信或有关证件。未经允许外来人员不得随意出入,更不准以任何借口无理取闹,影响教学,对那些不听劝告、寻衅滋事分子,应主动报警,破坏幼儿园教学秩序人员要依法严惩。

  4、外来机动车辆应到规定位置停放到园外。

  5、严禁各种商贩在园门口摆摊叫卖。

  6、交接班做好交接记录,并实地查看,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7、入园和离园保安人员坚守巡视工作,巡视周边安全及可疑人物,协调车辆不拥堵幼儿园门口.(7:30—8:30,16:00—17:00 重点巡视时间)。

  8、8:30关闭幼儿园大门,保安人员做好迟到幼儿协调工作。

  9、春夏季关门时间17:00 秋冬季关门时间16:50

  10、离园时间16:20,开门十分钟前禁止开关大门。

  11、快递及外卖人员禁止进入幼儿园内,做好衔接工作。

  12、外来人员做好登记,做好家长及外来人员入园的安全工作。

  13、外来车辆禁止入园或停留在幼儿园(婴儿车及滑板车等)。

  14、认真查看离园后全园巡视工作,保障每个大门锁好,每扇窗户及水电关好,清楚掌握每个门的钥匙情况。

  15、入园前保障安全出口畅通。

  16、夜间及节假日值班保证在岗及认真做好巡视工作,擅自离岗发生安全问题,承担责任,问题严重者解聘岗位。

  17、保安因工作失职导致人员伤害,负相应的责任并解聘岗位。

  18、酗酒、赌博及在工作期间造成幼儿园影响者,解聘岗位。

  

幼儿园日常巡逻防控制度

  为了杜绝幼儿园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幼儿园的绝对安全,幼儿园建立24小时校园巡逻值班制度。

  1.幼儿园实行昼夜24小时巡逻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擅自离岗或私自让他人替岗,严禁进行与值班职责无关的任何活动。定时对自己负责的范围进行巡逻,细致地检查每一个角落。认真做好巡逻记录。

  2.值班巡逻人员要按时到岗,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做到不漏岗,不脱岗,保证值班巡逻工作正常、连续运转。未处理完的当班事务,要给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3.做好全天候园内巡逻工作,特别加强对幼儿园重点部位的巡逻查看。幼儿园大门外、幼儿园周界、幼儿园出入口、守卫室、户外活动区域、教室、寝室、活动室、监控室、办公室、食堂、库房。放学时间巡逻,要注意查巡各楼层、各办公室,各教室的门窗、用电设备的关闭情况,做好防火防盗、防触电工作,确保师生人身安全,保证公私财物不受损失。白天巡逻的主要任务是维护校园正常秩序,清理校园无关人员,严防社会闲散人员进校滋扰。夜晚巡逻的主要任务是保护好教学楼公共设施、财产和物资的安全。

  在巡逻中,要清理在校园内闲杂人员,密切注意盘查、询问各种可疑人员,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幼儿园。

  4.值班巡逻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要有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会妥善处理本岗位的险肇事故,会报警。

  5.值班巡逻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危险时刻挺身而出,勇于同违法、违规、违纪人员做斗争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制止或处理,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6.随时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

  7.对在值班巡逻期间擅自外出、玩忽职守,发生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造成国家财产、集体财产、人身安全损害者,学校将追究责任。

  幼儿园出入登记制度

  1.严格出入制度,杜绝闲杂人员出入校园。幼儿园出入校园严格按照家长给幼儿请假,班级老师亲自送到一楼等待家长来接。来客或家长来访实行登记制度,上课期间采用封闭管理,园外人员不得进入校园,谨防闲杂人员干扰幼儿园保教秩序。

  2.任何园外车辆不得进入幼儿园内,经领导批准入内的车辆要进行登记,纪录车辆牌照、车型、颜色和出入园时间。

  3.任何园外人员来访,需认真填写外来人员登记表,必须写清来访人身份、来访对象、来访事由等。

  5.给幼儿园服务的车辆,由幼儿园领导批准及门卫处放行,方可进入。

  6.所有非本单位车辆拉出的物品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入内。

  保安值班制度(夜间和节假日)

  一、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岗位,不准迟到、早退,认真履行值班制度,恪尽职守,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做个人私事。

  • 节假日无师幼活动时,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园内。
  • 夜间要定点进行巡逻,以确保幼儿园安全。

  四、值班期间通讯工具必须24小时开通,并做到各种巡查有记录。

  五、巡逻时要对以下内容进行查看

  1、检查幼儿园教学楼内的设备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并做到检查有记录。

  2、对幼儿园园舍、通道、大门、走廊等其他地方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3、在规定时间内提高注意力,做好防盗、防火工作,尤其加强重点部位的监管。

  防汛值班值宿制度

  1、定期检查幼儿园的园舍和有关的防汛设备设施,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并做到检查有记录。

  2、对幼儿园园舍、通道、大门、走廊等其他地方坚持进行防汛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3、坚持执行汛期值班制,防汛值班教师必须在岗,不得擅自离守。

  4、值班领导和教师坚持巡查、通讯工具必须24小时开通,并作到各种巡查有记录。

  5、汛期出现险情,全体教师必须第一时间到岗服从统一调配和安排,尽最大能力将损失降到最低。

  6、防汛工作坚持作到汛期整改、汛期重点监控,救灾及时。

  7、定期对教师及幼儿进行防洪安全教育,作到预防在前。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障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幼儿园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特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强全园师幼的防火安全教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人人都达到“两知一会”,即:知道火灾危害性,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会逃生自救。

  2、保障园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加强日常安全检查与维护,及时整改火灾隐患,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楼梯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

  4、各项活动室、办公室、教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水电,确保安全。

  5、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6、加强用电安全检查,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常对园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7、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追究法律责任

  

幼儿园防盗、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成立以园长为主要负责人的幼儿园安全组织机构。

  二、坚持每日当值人员(保安)上岗后要认真执行交接班的制度,做到有事情早发现。

  三、保安人员要看好大门,严查外来人的身份,确保进园的人不会对幼儿园的财产和师生的人身安全构成威胁,严格外来人的登记制度。坚决杜绝小商小贩进园进行贩卖。如遇其它情况,立即报告幼儿园领导,由领导进行处理。

  四、带班领导要坚持在日常、公休及节假日时认真执行巡视制度。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五、幼儿园坚持定期向全体教职员工进行安全培训。

  六、教师下班后要关掉屋内所有的电源,关好门窗。,

  七、幼儿园将对所有的电器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查,发现有不正常的现象要及时的维修和更换。

  八、全体教师要会使用灭火工具。

  九、全体教职工要人人以主人翁的态度关怀幼儿园的一草一木, 发现情况要立即向园领导汇报。幼儿园对有功人员进行奖励,对渎职人员进行处罚。

  

幼儿防走失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强保安管理,保安24小时不得离岗,养成随手锁门的习惯。

  2.家长接送幼儿高峰期,保安和警务室人员必须在门口站岗,防止陌生人接走孩子,防止幼儿独自离园。

  3.教师要严格执行幼儿接送制度,不得轻易将幼儿交给陌生人。

  4.随时清点人数,防止幼儿走失。

  5.当班教师要时刻坚守岗位,尤其是午休时间。

  

幼儿外出活动制度

  为了确保外出活动出现突发事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应急处理工作,保障全体幼儿人身安全,根据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园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幼儿外出活动制度。

  一、活动领导小组成员

  总指挥:王洋 

  活动负责人:李意

  安全负责人:刘北冰 张馨月

  保健医:崔亮亮

  各班负责人:各班班长

  二、安全第一原则

  活动前对幼儿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园外活动安全教育、交通安全教育、园内外环保教育等。

  为应对活动期间的突发事故,除成立了安全领导小组外。还设立了医疗保障组、紧急处理组、活动全面协调人等各职能小组,分工明确,职责到位。

  三、突发事件处理程序

  (一)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向总指挥及分管人员报告。由总指挥同家长根据情况作出决定,严重时立即送往医院。

  (二)在组织应急抢险过程中,以保证幼儿安全为首位。写出书面报告,总结经验教训。

  (三)一般性事故,分管人员可根据情况自行进行解决,并进行记录。

  重大事故,应立即上报给总指挥,同时组织人员进行处理。

  四、安全应急具体措施

  (一)安全常规措施:

  1、所有教师、工作人员手机必须处于开机状态。

  2、在组织活动时,要求幼儿及家长一切活动都在教师的视野之中,不要个别行动。

  (二)、幼儿突发疾病、意外伤害:

  师幼在途中和活动时突发疾病、意外伤害,带队教师立即联系总指挥,视轻重由保健老师作处理、或送医院诊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