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铁岭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06日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设施的管理,保证广大师生生命安全,针对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对已安装的技防系统严格管理,确保其发挥有效的防范作用。
2.技防系统所记录的图像信息及其其他相关资料,留存时间不得少于15日。
3.不得擅自删除,修改技防资料,系统运行的程序跟记录。
4.不得泄露技防系统秘密,不得干扰,妨碍技防系统正常运行,不得利用技防成品跟技防系统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5.消防设施日常管理由专人管理负责,管理人员没日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实施是否完好和正常使用,消防设施跟设备要定期测试,消防水泵要做到经常检查是否完好使用以及灭火器是否超期或损坏。
6.每年对灭火器跟消防栓进行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解决。
7.学校定期要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解决的要立即封闭,并上报教育局。
8.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楼梯以及各类体育,课外活动,基建等设施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或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场所相应设施安全又可靠。
9.学校购置对讲机,警棍等加强安全保卫反应速度和反应能力,同时在各处安装监控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