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铁岭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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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党支部1
【一】党组织管理1
1.党组织会议议事规则 1
2.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责任制实施方案 5
3.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10
4.“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15
【二】党组织建设19
5.党员大会制度 19
6.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20
7.中心组学习制度 21
8.民主生活会制度 22
9.民主评议校级领导干部制度 24
10.党务、校务公开制度 26
11.主题党日活动制度 28
12.组织生活会制度 30
13.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和党员发展公示制度 32
14.党费收缴制度 34
15.党员积分量化管理制度 36
16.统战工作制度 42
【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廉洁风险管控45
17.廉政风险管理教育制度 45
18.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决策制度 46
19.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执行制度 48
20.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监督制度 50
21.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预警、处罚制度 52
22.廉政风险责任追究制度 53
二、工会、办公室55
【一】工会管理55
1.妇代会工作制度 55
2.工会工作制度 57
【二】办公室管理59
3.办公室管理制度 59
【三】财务70
4.财务管理制度 70
5.学校经费支出管理制度 72
【四】干部档案管理74
6.干部档案材料鉴别归档制度 74
7.干部档案检查核对制度 76
8.干部档案查(借)阅制度 77
9.干部档案的保管保密制度 78
10.干部档案材料销毁制度 80
11.干部档案材料送交、收集制度 81
12.干部档案转递制度 82
13.干部档案库房防火制度 83
三、教学84
【一】教育教学84
1.教学常规管理制度 84
2.教务处工作制度 87
3.教育科研常规管理制度 88
4.骨干教师培养管理制度 93
5.校本培训管理制度 95
【二】学籍管理97
6.学籍管理制度 97
【三】康复教育99
7.功能室管理制度 99
8.听觉统合训练室管理制度 100
9.心理疏导室管理制度 102
10.心理宣泄室管理制度 104
11.肢体康复室管理制度 105
12.多媒体教室管理制度 106
13.职教按摩室管理制度 107
14.家居室管理制度 108
15.海豚屋管理制度 109
16.烙画葫芦室管理制度 111
17.烘焙教室管理制度 122
18.语言治疗室管理制度 113
19.个别语训室管理制度 115
20.感认知训练室管理制度 117
21.感觉统合训练室管理制度 119
22.体育活动室管理制度 121
23.多感官训练室管理制度 122
24.律动教室管理制度 124
25.体感训练室管理制度 126
26.录播教室管理制度 128
27.图书室管理制度 130
28.党员活动室管理制度 132
四、德育133
【一】安全133
1.安全工作分管领导安全责任制度 133
2.法治副校长工作制度 135
3.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工作制度 137
4.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139
5.校外集体活动及校内大型集体活动管理制度 140
6.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143
7.门卫管理制度 145
8.校园安全保卫制度 148
9.值班值宿制度 150
10.汛期值班值宿制度 152
11.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制度 153
12.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155
13.学生接送制度 157
14.消防安全制度 158
15.预防学生拥挤踩踏安全制度 160
16.传染病预防管理制度 162
17.教学场地设施器材、体育活动、体育教学安
全管理制度 164
18.应急管理工作制度 166
19.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68
20.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170
【二】团委172
21.共青团工作条例 172
22.校团委工作制度 173
23.团干部考核制度 174
24.少先队员的规章制度 178
25.少先队工作制度 179
26.少先队工作有关制度 181
27.少先队队前教育和入队制度 183
28.升旗仪式制度 185
29.大中队干部工作制度 188
30.少先大队辅导员制度 189
31.中队辅导员制度 191
五、总务192
【一】保安192
1.学校保安人员岗位职责 192
2.学校保安员管理制度 196
【二】食品198
3.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198
4.食品安全制度 199
5.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201
6.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202
7.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 203
8.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制度 205
9.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208
10.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209
【三】食堂210
11.食堂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210
12.食堂管理与监督制度 213
13.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215
14.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218
15.食堂餐厅、环境卫生保洁制度 219
16.食堂留样管理制度 220
17.陪餐制度 221
【四】其他制度223
18.学校后勤工作管理制度 223
19.废弃物处置制度 232
20.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233
21.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235
22.学校饮用水管理制度 237
23.通风换气消毒制度 238
六、资源中心240
1.资源中心管理规章制度 240
2.特需学生个别化教育制度 242
3.送教上门工作规章制度 244
4.评估训练室管理制度 246
5.职业融合教室管理制度 247
一、党支部
【一】党组织管理
党组织会议议事规则
为加强党对学校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共铁岭市委组织部、中共铁岭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中共铁岭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铁岭市教育局印发(铁岭市关于建立学校 党支部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铁委教[2022] 22号),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学校实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
学校党支部全面领导学校工作,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支持和保证班子成员依法依规行使职权,确保各项工作在学校全面贯彻落实。
二、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三、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以下事项
(一)学校党的建设重要事项。
1.党建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学生教育、康复、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师德师风建设和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等。
3.意识形态工作研判和统一战线工作。
4.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
5.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6.加强党建带团建、工会、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建设。关心退休干部教师,重大事项提交教职工大会。
(二)学校教育教学、行政管理中的重要事项。
1.学校总体发展规划,教育教学改革方案与措施,期初工作计划、期末工作总结,制定和修订各种规章制度。
2.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学生培养、教学科研活动组织计划、措施等。
3.学校基本建设项目和大额度支出经支部委员会充分发表意见后形成决议。
4.学校重要资产处置,学校重要设备和购买服务等,按规定流程办理。
5.推荐各级各类先进,集体研究,做到公平公正。
6.学校安全稳定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形成预案,各负其责。
(三)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队伍建设重要事项。
1.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
2.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中层干部的人选,为中层干部能够更好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3.为上一级组织推荐优秀年轻干部。
(四)人才工作和教师队伍建设重要事项。
1.做好教师等人才的培养、使用、管理和职称评审、奖惩等相关工作。
2.做好教职工队伍建设工作。
(五)学校文化建设和校风教风学风建设的重要事项。
(六)教职工收入分配及福利待遇、奖励、惩处和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七)需要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的其他事项。
四、议事决策原则和程序
1.党支部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参加对象为支委会成员。党支部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支委会成员到会方能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等重要事项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支委会成员到会方能召开。
2.党支部委员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2次,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
3.党支部委员会议议题,由党支部书记确定。会议严格按照预定议题进行,集体决定重大事项前,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会成员要个别酝酿、充分沟通。
4.党支部委员会议应当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应当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建议方案,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5.党支部委员会议议事和决策实行民主集中制,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每位委员都应充分发表意见,党支部书记最后发表意见。
6.党支部会议讨论决定重要事项时应当进行表决,超过应到会委员半数为通过,形成决议并签字。
7.党支部会议作出的决定或决议,适合公开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公开。对需保密的会议内容和尚未正式公布的会议决定,参会人员应当遵守保密规定,对违反者严肃追究相应责任。
8.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记录规范、准确、安全、保密,形成的会议纪要严格执行公文处理规定,相关原始材料应及时归档。
五、附加说明
1.本规则由学校党支部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学校党支部办公室承担。
2.本规则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本规则在执行过程中,如上级有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铁岭市特殊教育学校根据中共铁岭市委组织部、中共铁岭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中共铁岭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铁岭市教育局印发的《铁岭市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 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方案》(铁委教[2022]21号),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党的建设与教育事业发展相结合,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学校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牢牢把握基本原则,以校训“有爱无碍,责任同行”为引领,“大爱育人”为核心理念,不断提升学校党建工作质量和水平,关心关爱残疾学生,助力残疾学生全面健康快乐成长。
二、工作任务
(一)持续提升学校党支部书记政治能力
1.积极参与全市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政治能力专题培训。校党支部书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升政治能力、履职能力。学校党支部书记及党务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各级各项相关培训。
2.深化专题研究。依托铁岭市中小学校党建研究中心,积极开展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开展党建课题等多种形式的学术研讨及党建实践活动,总结成果,及时宣传具有学校特色的工作经验。
(二)发挥学校党支部领导作用
1.完善党支部全面领导学校工作机制。学校党支部全面领导学校工作,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在市教育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确保党支部的领导职责在学校得到有效落实。学校各项工作由学校党支部书记全面主持,在学校党支部领导下,依法依规行使职权,按照学校党支部有关决议,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工作。
2.建立和规范议事决策制度。结合实际制定学校党组织会议议事规则、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建立党组织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长效机制。明确学校党组织会议、校长办公会议的议事范围、主要内容、会议决策程序、保障机制等。学校党组织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研讨决定学校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方案,具体部署落实党组织决议的有关措施,研究处理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工作,并按管理权限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查和备案。
3.实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学校党支部书记督促检查党组织决议贯彻落实,督促党支部班子成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切实推动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落地见效。学校党支部结合年度考核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执行情况,并接受上级党组织的年度考核、述职评议等工作情况检查。
(三)健全学校党支部有效发挥作用制度机制
1.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学校班子成员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及时交流思想、工作情况,带头维护班子团结;发扬民主,充分听取和尊重其他班子成员意见,支持他们的工作。校长办公会议的重要议题,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上会,待进一步交换意见、取得共识后再提交会议讨论。集体决定重大问题前,支部书记、校长和班子其他成员要个别酝酿、充分沟通。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应当经常沟通情况、协调工作,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对职责分工交叉的工作,协调配合,营造团结共事的和谐氛围。
2.健全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严格落实学校党支部书记向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要求,完善校长向党支部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并自觉接受监督等工作。发挥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和群团组织作用,健全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工作机制。实行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学校党支部和行政班子及时向师生员工、群团组织等通报学校改革发展和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重大情况,听取意见建议。
(四)全面提升学校党建工作质量
1.选优配强学校党建工作队伍。上级党组织的正确领导和把关下,班子成员已经合理安排,学校按照严格标准条件和程序,着力培养政治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治校有方的中层干部队伍。统筹考虑年龄、经历、专业、性别、性格等因素,形成合理的干部梯队,用好各年龄段干部。同时,加强学校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的能力素质。从严管理班子队伍,完善培养选拔、教育培训、考核评价、激励保障机制,加强考核,推动学校及各部门领导履职尽责、潜心育人、清正廉洁,高质量完成工作目标。
科学合理核定学校领导职数。目前,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由一人担任,同时设立一名副书记,一名副校长。其他中层干部也都由中共党员担任。
2.加强学校党组织建设。推动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深度融合,构建高质量党建带团建新格局。强化党员日常管理,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主题党日等制度。
3.建强党务工作队伍。学校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设立党组织工作机构,充实党务工作力量。学校已明确专人负责党务工作。落实党务工作队伍激励保障措施,提高党务工作者的政治素质和工作积极性,评选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员。
4.提升党员队伍质量。学校党支部注重抓好发展党员工作,深入调研,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校发展党员计划,统筹做好我校发展党员工作。学校党支部按照严格标准和程序,扎实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发展优秀青年教师、学科带头人入党等工作,落实好“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管理骨干”的“双培养”机制。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建立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重要意义。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出色完成上级党组交办的工作,确保每一项工作任务都有专人具体负责、具体督办,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在市教育局党组的领导下,建立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把抓好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落实情况纳入年度支部书记抓党建的考核内容。
(二)强化督导检查。学校实行清单化、项目化管理,强化过程管控,在工作进展中,全面落实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工作,完成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实行,并抓好具体工作加以落实。落实情况将纳入学校党支部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考核内容。
(三)做好宣传推广。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的宣传,探索创新,营造浓厚的党建工作氛围,不断提高实施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成效水平,探索形成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经验做法,并进行总结与提高。
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
为加强党对中小学校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共铁岭市委组织部、中共铁岭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中共铁岭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铁岭市教育局印发〈铁岭市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总体要求
1.学校实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校长在学校党支部领导下,依法依规行使职权,按照学校党支部有关决议,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工作。
2.校长办公会议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3.校长办公会议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有效性。
二、议事决策范围
1.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育教学、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
⑴主要研究提出拟由党支部委员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具体部署落实党支部委员会决议的有关措施;
⑵学校内部组织机构设置和调整;
⑶学校年度财务预算、年度追加预算、大额度支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的有关事项;
⑷学校重大建设项目、重要资产处置、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无形资产授权使用方案;
⑸学校涉及国家安全、保密、稳定工作的有关事项;
⑹各级各类表彰推荐,学校内部表彰奖励事项。
2.干部和教师队伍建设重要事项。
⑴学校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方案和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事项;
⑵后备干部选拔任用及其它重要人事安排;
⑶教师队伍建设、学科课程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等学校内涵发展的重要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⑷教职工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重要事项;
⑸教职工聘用、考核、奖惩、绩效分配和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⑹涉及教职工职称评审、岗位职级晋升重要事项。
3.需要党组织会议讨论决定的其他事项。
⑴校长认为需要提交党支部委员会议讨论决定的其他事项;
⑵党支部委员会认为需要先由校长办公会议审议的事项。
三、议事决策原则和程序
1.校长办公会议由校长召集并主持,校长办公会议出席人员一般为学校行政班子成员,根据议题需要,党支部班子成员可以参加。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行政班子成员到会方能召开。会议成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应当在会前向校长请假。议题相关部门负责人可以列席会议。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议题可以邀请教师代表列席。列席人员由校长按照有关规定确定。
2.校长办公会议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召开。校长因故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副校长召集并主持。
3.校长办公会议议题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提出,校长确定。重要议题校长应当在会前听取党支部委员意见,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上会,待进一步交换意见、取得共识后再提交会议讨论。集体决定重要事项前,党支部书记、校长和有关领导班子成员要个別酝酿、充分沟通。
4.校长办公会议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讨论决定学校重要事项,应当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建议方案,经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支部书记与校长充分沟通且无重大分歧后提交会议讨论。对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当通过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要事项,应当经过专家评估,做好技术、政策、法律咨询。
5.校长办公会议议题一般一事一报,相关材料应提前送达有关参会人员。
6.校长办公会议按既定议程逐项进行。相关议题在会上充分讨论,讨论时,有关议题的分管领导应对议题做出说明,并提出具体意见,提请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与会人员应当充分讨论,对决策事项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未到会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可以书面形式表达,校长应当最后表态。
7.校长办公会议研究讨论议题时,校长应当在广泛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基础上,对讨论研究的事项做出决定。如对重要问题发生较大意见分歧,一般应当暂缓做出决定。
8.如遇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提交校长办公会议进行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可由校长与分管领导共同商议,按学校相关应急预案处置,事后应及时向校长办公会议报告,属于党支部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的,应同时向党支部会议报告。
9.校长办公会议议题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以及特定关系人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问题时,本人应回避。
10.校长办公会议做出的决定,适合公开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公开。对需保密的会议内容和尚未正式公布的会议决定,参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四、议定事项执行与监督
1.校长办公会议记录应当规范、准确、安全、保密,形成的文件、会议纪要等应严格执行公文处理规定,相关原始材料应及时归档。
2.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由学校分管领导或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执行情况应当及时向校长或校长办公会议汇报。明确由有关部门负责的,由办公室负责传达和督办。
3.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学校行政领导班子成员、相关部门和个人应当及时执行。对执行不力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问责追责。决策执行过程中需做出重大调整的,应当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决定。需要复议的,按规定重新提交议题。
4.学校应当建立有效的督查、评估和反馈机制,确保决策落实。
五、附加说明
1.本规则由学校校长办公会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学校办公室承担。
2.本规则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在执行过程中,如上级有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简称“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对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风险防控和监督管理,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内容
(一)重大决策。研究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重要文件精神、指示、任务、决定、工作部署的意见和措施;研究本单位党的思想、组织、制度、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方面的重要规划和意见;研究并决定领导班子职责范围内涉及改革发展稳定和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1.本校中、长期发展规划的编制和调整。
2.本校年度总体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目标的制定。
3.组织开展大型活动、会议的安排的重大决策。
4.涉及本校全体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5.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6.涉及全校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重要干部任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政策法规,研究并决定中层干部的任免、考核、奖惩等事项。
1.推荐校级领导干部后备人选。
2.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方案与年终审定。
3.省市级以上荣誉的推荐。
(三)重大项目安排。研究并决定支委会职责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国有资产、资源处置,大宗办公设备采购和固定资产购置等项目。
1.办公设备的购置和处置。
2.功能室的筹建、维护和更新。
3.办公场所基础设施建设。
(四)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研究并决定本单位年度预算。 支出金额一个事项一次使用资金在5千元以上,需经支委会集体研究决定。
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
(一)酝酿阶段
1.充分征求意见。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前期要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应进行专家提议、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和综合论证;对与本单位干部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应广泛征求意见。
2.适当进行酝酿。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前,支委会成员可通过适当形式进行酝酿,但不得作出决定或影响集体决策。内容涉及多个部门的,应事先做好沟通协调;未协调或经协调仍存在较大分歧的,不得提交有关会议讨论。
3.按照程序提议。提请会议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需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提前报领导确定。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不得临时动议。
4.做好相关准备。相关科、室应在有关会议召开前,将会议议题及有关材料送达参会人员,以保证参会人员有足够时间了解相关情况。
(二)决策阶段
1.保证出席人数。支委会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全部出席方能召开有关会议。
2.充分发表意见。审议“三重一大”事项,应安排分管领导或相关部门介绍、说明情况,并留出足够时间进行讨论。对有关决策建议,参会成员应逐个表态。领导应在大家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最后汇总、发表意见。
3.逐项作出决策。对多个“三重一大”事项,会议应逐一表决。对“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全部同意,方可形成决定;发现有重大问题尚不清楚的,应暂缓决策;根据不同议题内容,表决可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有关会议纪要,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会议文件及有关讨论情况应如实记录,存档备查,会议记录由专人负责,会议决定事项由专人拟定会议纪要并起草相关文件,经校长签发执行。
4.组织列席旁听。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可视情况组织相关人员或服务对象等列席有关会议。列席人员可就议题发表意见,但不参加表决。
(三)执行阶段
1.分工组织落实。经支委会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应由支委会成员按职责分工组织实施;遇有职责分工交叉的,应明确一名支委会成员牵头。
2.严格执行决策。任何支委会成员都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策。个人对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也可按组织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但在未作出新的决策前,应无条件执行。
3.加强督查反馈。要建立健全本单位决策督查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并及时向支委会及主要负责人报告。
【二】党组织建设
党员大会制度
一、召开次数:
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二、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
三、会议内容:
1.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和文件精神。
2.向党员报告工作。
3.听取党员对党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
5.讨论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正、党的组织建设及其他需要党员大会讨论的问题。
四、党员大会有专门记录并长期保存。
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1.“三会一课”制度是指学校党支部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2.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向党员报告工作,听取意见;讨论决定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向党员提出新的任务和要求等。
3.支委会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制订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决议的措施,研究确定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支部工作事项,听取党小组工作汇报,分析、研究党员队伍的思想状况,讨论研究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总结前期工作并对下一阶段工作作出安排等。
4.党小组会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党员学习、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汇报交流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反映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5.党课的主要任务是比较系统地讲解党章、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系统地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等。党课应当针对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回应普遍关心的问题。
6.每次活动要准备充分,主题明确,记录详细。
7.所有党员都必须按时参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须事先向党支部书记提出并得到同意。
中心组学习制度
一、学习目的:
提高学校领导班子的政治素质、思想水平和领导能力。
二、学习内容:
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以及政治、经济、法律、教育教学等各方面知识。
每月至少集中学习一次,每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2次。
以自学为主,辅之以座谈、调研等。注意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开展讨论,提出进一步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和措施,力求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工作能力。
1.学校党支部要结合学校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需要,定期制定系统的学习计划,明确具体要求。
2.每次集中学习要主题明确,精心准备,确保达到预期效果。
3.领导班子所有成员均需按时集中学习,并建立考勤制度。
4.学习讨论应名副其实,认真记录,积极发言,不得以研究工作代替学习。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召开时间及次数:
班子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1次,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或次年1月底前召开。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者延期召开的,应当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开会时间、地点和要求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
二、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
主要是就能否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学校的决定、决议;能否自觉履行职责,完成工作目标任务;能否坚持民主集中制,维护班子团结;能否为政清廉,遵纪守法;能否实践宗旨,密切联系群众;能否认真落实上次民主生活会确定的整改措施等事项进行检查、总结。查找不足,寻求解决问题的措施,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做好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准备工作:
1.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和本校工作实际及党员干部中存在的问题,确定重点议题。
2.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建议,并由学校党支部书记于会前通过谈话等形式,转告相关人员,对有一定代表性或事关全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要在会上通报。
3.班子成员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
4.召开日期和主要议题要提前5天报告上级党组织。
四、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有关要求:
1.民主生活会由学校党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
2.要坚持原则,讲究方法,既不回避矛盾,也不搞无原则纠纷;既勇于开展批评,又和风细雨,润物无声。要从团结发展的愿望出发,真正达到增进团结,解决问题,促进共同进步的目的。
3.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制订整改方案。学校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分别制定整改措施,突出整改重点,确定整改时限,明确整改责任人。同时要在学校党务公开栏中予以公布,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4.会议要指定专人记录。在下一次民主生活会上要检查前一次民主生活会的效果。
民主评议校级领导干部制度
书记、校长、副书记、副校长
对照校级领导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评议。
1.“德”是指干部的政治、思想表现。主要看干部的政治立场、党性修养和奉献精神,看干部立党为公、遵纪守法和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政会议决议的情况。
2.“能”是指干部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主要看干部学习理论、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提高领导水平的情况;看干部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勤”是指干部的工作作风和工作责任心。主要看干部是否勤奋敬业,踏实工作,深入课堂,联系师生;是否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绩”是指干部的工作实绩。主要看干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目标任务,以及工作的质量、效率和效益等情况。
5.“廉”是指干部的廉洁从政行为。主要看干部防腐拒贿的情况;淡泊名利、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爱惜国家资财、遵守公共财务管理和使用规定的情况。
三、评议的方法和程序:
1.开展学习教育。提高校级干部的思想认识,以正确的态度接受民主评议。
2.组织调查走访。召开师生、家长等代表座谈会,了解师生、家长对校级干部的评价和意见。
3.校级干部个人总结。书面总结包括个人目标责任达成情况和德能勤绩廉方面的情况,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找出存在问题,提出今后的打算和措施。
4.召开述职测评大会。学校全体教职工参加述职测评大会。在学校校级干部逐一述职后,由参会人员进行无记名测评。
四、评议的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学年末进行。
五、评议结果的处理:
1.作为校级干部任用和年度考核等依据之一;
2.按照有关规定向校级干部本人反馈;
3.对评议不称职对象进行诫勉谈话或作出组织处理。
党务、校务公开制度
一、党务校务公开的内容:
1.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办学方向、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
2.学校党政组织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等;
3.学校党政组织选拔任用干部及有关人事变动等情况;
4.学校党组织培养、发展入党对象的情况;
5.学校及个人受表彰、教职工年度考核情况,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查处情况;
6.学校经济运行、收费管理等情况;
7.党员党费的收缴情况;
8.学校机构设置、有关人员分工、定岗定编、职称评聘情况;
9.按规定应公开的其他党务、校务工作。
二、党务校务公开的途径与形式:
1.会议型:支委会;党员大会;行政会;全校教职工大会;家长会。
2.告示和公示型:设立党务校务公开栏以及移动标牌、校园广播、校园网络等。
3.文件型:网络文件、书面文件。
三、党务校务公开的工作要求:
1.学校成立党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负责领导、协调、监督、处理党务校务公开的相关事宜。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分别是党务、校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工会主席是监督实施的第一责任人。学校设立意见箱,公开监督电话。
2.学校党务校务公开工作应按照提供、审核、发布等规范的操作程序进行,坚持事前公开、征求意见,过程公开、阳光操作,结果公开、接受监督,做到及时、真实、全面。党务校务公开的每一项内容都必须有具体经办人和相关职能处室主要负责人、党务校务公开监督小组组长、领导小组组长审核签字。
3.学校党务校务公开的资料应按年度及时整理、装订归档。
4.学校党务、校务公开接受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党组的检查和指导。
主题党日活动制度
党日活动是学校党支部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载体,是提高党员党性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的有效手段。为切实提高党日活动质量,更好地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特制定主题党日活动制度。
每月至少安排一次主题党日活动,具体时间由党支部确定,并相对固定。
二、活动内容:
1.传达贯彻党中央及上级党委的指示、决定和文件;结合本校实际讨论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研究本校党支部的重要工作;报告党组织一个时期的工作情况。
2.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以及时事政治、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改革动态等。
3.民主评议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汇报、交流思想、工作情况,讨论、处理其他党务工作等。
4.能彰显时代特点和教育特色,促进党员作用发挥的其它相关内容。
三、活动要求:
1.认真准备。主题党日活动要充分酝酿,科学安排,明确活动的时间、内容、形式和要求。
2.精心组织。主题党日活动要严格按方案实施,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注重思想性、时代性、趣味性与实效性。
3.力求创新。党日活动要围绕教育发展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和学校办学实际,围绕学校社区共建和教育服务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新任务新要求,不断创新载体,形成鲜明的学校党日活动特色,促进党员活动质量的不断提高。
组织生活会制度
1.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对全体党员进行新时期合格党员的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素质。
3.通过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检查每个党员发挥作用情况。
4.表彰优秀党员、推动清除腐败分子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
二、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2.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
3.坚持在党员标准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4.坚持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原则。
三、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内容 :
1.是否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既坚持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又脚踏实地地为实践党的现阶段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而不懈努力。带头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
2.是否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维护改革大局,站在改革前列,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与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为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做出贡献。
3.是否坚持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廉洁奉公,自觉维护群众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4.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做到令行禁止。
5.是否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在本岗位上创造一流业绩。
四、民主评议党员的步骤:
1.学习教育阶段。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及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对党员进行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
2.自我评价阶段。组织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围绕评议内容对自己一年的思想、学习、工作,特别是改革、廉洁、组织纪律等方面进行总结。肯定成绩,找准问题,明确方向。
3.民主评议阶段。在党小组内进行党内互评,并采取召开群众座谈会、民意测验、设意见箱等适当方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在评议中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对评议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后,由党支部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4.组织考察阶段。召开支部委员会,分析、汇总各方面反映的情况,形成对党员优秀、合格、不合格的组织意见。
5.表彰处理阶段。经民主评议,对评选出的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对合格党员给予肯定和鼓励;按照有关政策,对不合格党员区分情况,严肃处置。
6.总结整改阶段。党员要在评议以后,针对自身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上交党支部。
发展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和公示制度
1.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2.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及时收集整理入党积极分子的申请书、自传、个人小结、思想汇报、培训证书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等材料。
3.学校党组织指定1--2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并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参加一些党的活动,分配一定的工作,让其经受锻炼和考验。
4.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工作、学习、思想等情况,学校党组织每季度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针对存在问题,采取改进措施。
5.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列为发展对象。
6.入党积极分子必须参加党的基本知识培训,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少于40个学时。没有经过培训的入党积极分子,不得发展入党。
7.学校党组织对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政治审查,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8.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在支委会讨论决定是否接收预备党员之前,将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在学校党务公开栏内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的主要内容是:公示对象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参加工作时间、工作单位及职务、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培养联系人等。公示期间学校党组织认真做好反映、举报的接待和受理工作。公示期满后,把公示情况及反映问题的调查结果,在支委会上通报,切实把好发展新党员的入口关。
9.实行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度。预备党员因各种问题被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对有直接责任的学校党支部及其负责人和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等,追究培养教育、考察谈话、核实问题、讨论审批等环节的领导或工作责任。对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失职、渎职、搞不正之风的党员和领导干部,要视事实和情节,给予相应的处分。
党费收缴制度
共产党员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增强党的组织观念、履行党员义务的重要内容。每个党员都要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及时、自觉地交纳党费。
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比较固定的经常性工资收入总额为基数,按以下比例交纳党费;
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
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
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
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党员应自觉地按月向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预交、补交。预交、补交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小组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党员积分量化管理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规章制度,进一步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员日常教育和管理,提高党员队伍建设质量,增强党员队伍生机和活力,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夯实党组织基础,建立科学完善的党员考核评价体系,根据市委组织部的部署和市教育局党组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考核目标
(一)增强党性意识。
使广大党员能够时刻保持坚定的理想信念,自觉履行党员义务,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争做勤于学习、锐意进取、服务群众、甘于奉献的表率,做到平时看得出来、关键时候站得出来、危难时刻豁得出来。
(二)提高综合素质。
使广大党员能够通过经常性教育,参加各种集中学习活动,不断提升思想境界、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成为单位的骨干力量。
(三)牢记党的宗旨。
使广大党员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辱党的历史使命,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真心实意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建立健全党员帮扶长效机制。
(四)转变工作作风。
使广大党员把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质量,以实际行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二、总体要求
党员积分制管理,是以业绩为基础,量化为依据,基础分和加分相结合,以周期内累计得分作为考评党员的一项管理制度。以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为核心,结合政治学习、主题党日、党员业绩展示、交纳党费、志愿服务、履行岗位职责等方面确定赋分项目及分值,着力于展示党员业绩,强化日常管理,组织和引导党员在各自岗位上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工作措施
党员积分制管理主要包括实施范围、分值设置、积分评定、积分登记、结果运用五方面内容,具体如下:
(一)实施范围
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在全体党员中实施,以本校党支部为单位。
(二)分值设置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行分类计分办法,分为日常积分和年度积分两部分。日常积分以月评为主,年度积分包括年度奖励积分和年终评议两块。积分总周期为一年,日常积分和评议积分按8:2的比例进行折算。周期结束,积分清零。
1.日常积分。
总分80分,分为基础分20分、师德师风及工作任务分55分,另设置奖励分5分。不作比例折算,直接计入月总积分。
2.年度奖励积分。
总分10分,年底开展,由支部委员会讨论评议。
3.评议积分。
总分10分,年底开展,由支部在“支部活动日”开展评议。
(三)积分评定
积分评定采取“月申报、季总结、年汇总”的形式开展积分评定。
1.每月积分评定。
每月党员填写基础评分表交所在支部,由支部在“支部活动日”进行打分,并在“党员积分榜”上进行公示。
2.季度总结。
每季度由支部开展一次评议,按照:三个月平均积分等于季度积分。评分在75分以上的评为“星级党员”并进行公示。
3.年度积分评议。
每年年底由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开展总评,按照:月度平均积分+奖励积分+年终评议积分=年度积分。
(四)积分登记
学校党支部结合学习教育,统一建立“党员积分榜”进行集中展示;将党员积分计入“党员业绩档案”中,明确由专门人员负责进行登记管理。
(五)结果运用
积分结果运用概括为“选优评星、建档设库、鞭策后进”。
1.评先选优。
对年度积分达到90分以上的党员可评为优秀党员;80-89分的党员可评为合格党员;60-79分的党员可评为基本合格党员;60分以下的党员可评为不合格党员。
2.星级党员评定。
每季度评定以后,对积分在75分以上的,授予季度“星级”党员称号,四个季度连续获得“星级党员”称号、并在年底总评议获得90分以上的,获得“五星级”党员称号。星级授予人数不限。
3.建立“党员业绩档案”。
结合“业绩展示”将党员获得积分详细情况记录到“党员业绩档案”中,使党员业绩“有迹可查”,作为评先选优重要依据。
4.建立“优秀党员库”。
对优秀共产党员,建立“优秀党员库”和党员个人积分档案,优先推荐参加市级以上各类评先选优活动,并作为提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5.处置不合格党员。
对年度评定为不合格党员的取消一切参加评先选优资格,并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组织处理。
(六)操作流程
主要操作流程分为10个步骤,以党支部为单位具体实施。
1.制定积分细则。
党支部在《党员积分量化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各学科特点、党员岗位工作制定积分评定细则,明确党员任务分、评分办法以及奖励分、加分扣分办法内容。该细则应与本单位绩效考核制度相结合。
2.党员申请。
党员每月底或下月初填写党员积分申请表,开展基础分自评,报所在党小组由组长登记。
3.“支部活动日”初评。
党支部召开支委会,依据个人申报情况,评定党员每月基础得分,并在“党员积分榜”上公示。
4.季度评定“星级党员”。
每季度,党支部向党员通报支委会提出的党员三月积分初步意见,评定“星级党员”由党员评议通过。对有异议的,进行复议。
5.年底评议。
每年年底,由党支部组织开展党员奖励积分和民主评议积分。评议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格次,对党员年终积分进行合算,合算后的结果即为党员年度积分。
6.建立“党员业绩档案”。
支部要给每位党员建立“党员业绩档案”将党员积分情况记录其中。
7.评定等次。
支部依据党员年度积分确定党员年度定级等次。
8.建立“优秀党员库”。
根据年度积分和评定等次,建立“优秀党员库”。
9.积分核查。
支部按要求建好台帐,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积分核查。
10.开展不合格党员处置。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组织处理。
统战工作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局党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更好地发挥统一战线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经中共铁岭市特殊教育学校党支部研究,明确主要职责、具体工作内容并建立如下制度:
一、主要职责
1.研究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局党组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情况和我市统一战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指导、协调各部门落实统一战线重要工作和重点任务。
3.督促检查对中央、省委、市委和局党委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4.发现、培养、使用、管理党外代表人士,尊重、维护和照顾同盟者利益。
5.承担局党组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具体内容
(一)统战工作职责范围
1.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统战、对台、侨务、民族、宗教、非公经济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抓好目标管理,确保各项统战工作的落实到位。
2.根据统一战线成员的特点,发挥其独特的优势,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本地区建设服务。
3.主动关心统战成员的工作、生活,拓宽为他们服务的渠道与领域,为他们办实事,办好事。
4.做好学校各类统战成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5.加强党外干部和党外知识分子工作。
6.为学校做好服务协调工作,定期深入了解情况,宣传有关政策法规,维护其合法权益。
7.认真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妥善处理和协调民族宗教领域矛盾,依法管理学校内的一切民族宗教事务,严防宗教私设活动点产生。
8.建立和完善统战工作的各类台帐。每年进行一次核查,掌握基本情况和发展变化情况,做到“底数清,帐面活,情况明”。
(二)统战工作制度
1.定期研究工作制度。每年召开2次以上学校统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学习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听取统战工作汇报,讨论、研究、部署学校统战工作重大事项,落实责任分工,明确具体要求。
2.统战工作目标管理制度。年初根据学校统战部门总体工作要求,制定本年度工作意见及考核办法,统战工作列入学校建设考核目标;年中进行工作指导;年终进行全面考核、工作总结。
3.学习宣传、教育培训制度。全年学校党支部至少安排1次统战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党员政治学习至少安排2次统战理论课,学校支委会黑板报、宣传栏至少安排1期统战内容专栏。
4.走访、慰问、联络座谈制度。定期走访慰问重点统战联络对象。逢重大节日,国家重要事件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座谈、了解思想动态,不定期地开展一些联谊活动。
5.工作例会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由学校领导牵头,学校统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的统战工作例会,总结前半年的工作,提出下半年的工作要求与目标。
6.年度统计报表制度。建立统战对象资料信息库,每年对统战成员增减变化进行重新检查、统计,并对资料库进行及时的调整充实,做到底数清楚,帐面活泛,信息准确。
【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廉洁风险管控
廉政风险管理教育制度
1.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纳入年度教育学习计划,定期开展学习教育活动。
2.中心组学习成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教育中要带头学习,积极领会文件的精神实质,及时做好学习笔记、学习研讨,要撰写理论文章、心得体会,参与相关的教育活动,为确保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教育提供组织和形式上的保证。
3.完善并重点落实“一把手”讲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党课制度,发挥领导干部讲廉政的带头作用。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反腐倡廉形势报告或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教育专题讲座。从制度上保证“一把手”和领导干部带头讲好廉政风险管理教育党课,发挥党课的影响力和“一把手”的表率作用。
4.建立健全经常性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教育活动。利用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珍惜工作岗位,秉公办事,爱岗敬业。通过开展经常性廉政风险警示教育,提高党员干部严守制度、坚持原则,防止不廉行为的发生。
5.党支部每季度通报学习进展情况,并作为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的主要依据,确保学习教育内容落实到位。
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决策制度
1.正确决策是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前提,科学民主决策是实行民主集中制、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重要环节,在决策中应坚持扩大民主,依法决策,使决策主体、决策行为、决策程序于法有据,依法进行,做到决策权责统一。
2.支部会议主要决策党务管理方面的重要事项,包括党员发展、党员教育管理和干部选拔任用、党员的奖惩。通过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扬民主,严格按照规则和程序办事。事前沟通达成一致,使决策事项符合党章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党支部议事规则和有关规定,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3.校长办公会议决策重点工作部署、重要财务开支和人事任免、奖惩、干部调出、调入等廉政风险防范事项。决策中坚持民主作风,落实民主集中制,按照从严管理干部的规定,加强对班子成员的教育管理。在尊重事实、客观调查基础上,使决策更加符合实际,努力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水平。
4.调查研究是决策活动的基础性环节,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不深入调研不决策,大兴调研之风。在进行决策前,必须深入调研,掌握真实情况,抓住主要矛盾,作出准确判断。
5.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都要经过领导班子集体内部充分讨论作出决策。在征求意见及决策过程中倾听多数人意见。
6.对重大决策事项,应当事先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实施听证和公示制度,保证决策目标和内容的科学性、可行性,保证决策方案的顺利实施和有效贯彻执行。
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执行制度
1.科学决策是基础,执行是关键。通过决策和制度的执行,发挥出决策和制度的保障、制约和督导作用,更有助于提高履职能力,提升服务水平,防范内部风险。
2.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反馈执行过程中的信息,增强可行性和准确性。
3.落实执行责任制,提高执行意识。执行中应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理清层次、抓住重点,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推动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的开展。着力提升领导负责制,发现并解决制度执行中的矛盾和问题。推行“全员责任制”,做到人人有任务、人人有责任、人人有压力,人人自觉树立责任意识、人人执行制度不折不扣。
4.健全评价奖惩、激励机制,强化执行纪律,利用各种手段激发执行者,强化其正确行为,引导其将潜能变成显能,进而转化为效能。
5.对执行不力者要追究相关责任,鼓励遵章守制者、教育有章不循者、震慑职务犯罪者,促进制度落实。进行责任追究要注意:以执行的制度作为检查的依据,避免检查中的人治行为;对被检查者应一视同仁,公正、公平、公开的责任追究,发挥责任追究的作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除责成纠正外,对负有责任者必须以通报、年终考核降低等次等形式进行责任追究;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行政或法律责任,切忌搞“下不为例”等形式主义的批评教育;在精神和物质上支持监督检查者的工作,消除他们的顾虑,敢于发现问题、暴露问题。
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监督制度
1.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监督旨在降低风险,维护团结统一的良好局面,是开展监督最基本的原则要求,全体党员干部有权平等地直接或间接地监督本校一切事务。党内监督是党员之间、党员和党支部之间依照党规党纪所进行的相互监察与督促的活动,有助于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制约、规范党内监督对象。
2.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应围绕着监督谁、谁来监督、监督什么、怎么监督等基本方面展开。党员干部是监督主体,应该履行或正确履行其监督的职责或责任,主要对党支部和行政办公会议行使权力进行监督,防止权力滥用。
3.监督涉及到行使职权和履行义务的方方面面,内容极为广泛。做好监督工作要把握监督的重点内容,抓住监督的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增强监督的针对性,使监督取得实效。
4.实现监督的有效形式,应探索监督的思路,把握监督的规律性,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促使决策更加民主化。决策的有关情况必须公开,通过“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在规定范围内作出报告和解释;通过“舆论监督”、“信访处理”等制度,帮助发现从决策到执行的整个过程中,是否依法办事,有无失职、渎职甚至腐败现象。监督中发现的问题,通过“谈话和诫勉”、“询问和质询”、“罢免或撤换”等制度处理和解决。
5.在监督中,应受到监督制约和保护支持,通过严格的制度和有效的措施监督制约被监督者,保护支持监督者的合法权益与工作的积极性,以防止被监督者滥用权力打击报复现象的发生。
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预警、处罚制度
1.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预警、处罚,是落实“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工作方针,防范和减少廉政风险的有力举措。通过全面的预警机制,强化廉政勤政教育,健全监督制约制度,实施有力的管理监督,促进决策、执行、监督等环节在科学、规范、廉洁中运行,为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坚强保证。
2.廉政预警制度的实施,应坚持主动全面、保障有效有力的原则,在校领导班子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纪检组协调各部门组织开展,按照对口管理的原则进行,分管领导进行管理,多头预警,层层保障。必要时对个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预警。
3.实施廉政预警通过群众来信来电反映。领导干部或教师有可能发生违法违纪以及重大违规行为,或已经发生,或出现了不良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需今后防范制止的,应实施预警,着眼防范。结合具体实际,采取告知其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廉政谈话、学习教育,加强组织上的管理和监督,落实报告制度,检查或监察等可行措施。
4.廉政预警的实施,启动预警机制,实施预警措施,反馈落实情况。因实施廉政预警制度不力,致使部分人员发生了违规违纪行为,除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依据事实,追究廉政预警制度实施人员相关责任。
廉政风险防控责任追究制度
1.为落实岗位廉政风险防控责任机制,确保风险防控措施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及时化解廉政风险,避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演化发展成违纪违法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2.责任追究坚持以下原则:
1)谁在岗谁防控,谁主管谁监督;
2)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3)严格监管,纠正偏差;
4)教育与惩处相结合。
3.责任追究的形式为“三诫勉”,通报批评,岗位处理,纪律处分。
1)“三诫免”。即诫勉提醒、诫勉督导、诫勉纠错。由支委会研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进行廉政提醒、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写书面检查、督导改正错误等。
2)通报批评。即通过公开通报或党内通报等形式在学校内部进行公开批评。
3)岗位处置。即经党支部研究决定,对相关人员作出停职检查或岗位调整的处理。
4)纪律处分。即涉及违纪违法的,将按有关规定报上级党组织或公安纪检部门进行相应查处。
4.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责任制有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1)对关于党纪、政纪建设、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的部署、要求、重要文件、政策法规,不及时传达,不认真组织学习,不研究部署,不贯彻实施的。
2)责任领导对干部职工廉洁从政情况不经常了解掌握,实时监控,发现问题不及时批评、告诫、督促其纠正的。
3)对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不认真对待,以种种名目、理由,予以搪塞、逃避、拒绝或不予执行的。
4)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失职失查,致使出现违纪违法倾向,或已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的。
5)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法规、政策,违反岗位职责弄虚作假的。
6)对不落实风险防控措施,监督不力,发生廉政问题、监管事故的行为。
二、工会、办公室
【一】工会管理
妇代会工作制度
学校妇代会是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女教职工的群众组织,是妇女联合会的基层组织,是学校党政组织与女教职工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代表和维护学校女教职工的利益和要求。妇代会与工会女工委员会同步开展工作。
一、基本任务
1.配合学校党政组织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团结、教育和引导广大女教职工加强学习、努力工作,为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2.代表和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积极向学校党政组织反映她们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在学校管理建设过程中充分发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
3.定期开展学习、交流和研讨等活动,提高女教职工的政治理论素养、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
4.宣传、表彰女教职工中的先进典型,积极向学校党组织和上级妇联推荐优秀妇女人才。
5.关心女教职工的业余生活和身心健康,因地制宜开展各类文化、体育、娱乐活动。
二、组织建设
1.学校妇代会由学校女教职工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到五年。与工会女工委员会同步进行。
2.学校妇代会受学校党组织领导,并接受区妇工委的业务指导。
三、工作要求
1.学校党组织要把妇代会工作纳入学校党组织整体工作统筹安排。
2.学校要保证妇代会有固定的活动阵地和正常的活动经费。
3.学校妇代会应定期组织活动,并做好活动记载。
四、考核评价
1.妇代会主任要定期进行述职,向学校党组织和女教职工报告工作情况,接受群众评议。
2.学校妇代会工作考核与学校领导干部考核、学校工作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
工会工作制度
为更好地规范工会工作,进一步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构建和谐校园,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工会应按期换届选举,及时做好新会员的接收、教育工作;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工会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学习有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研究布置工作,健全民主制度,正常民主生活。
二、学校工会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负责执行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的决议和区教育工会的决定,主持学校工会的日常工作;对学校重大问题提出工会委员会经集体讨论的建议;自觉接受学校党组织的领导,每年至少2次向学校党组织汇报工作,遇到重大问题应及时汇报。
三、建立健全工会各项工作制度,及时制定学校工会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相关活动,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
四、做好教代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教代会决议的执行;定期组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实施民主监督。
五、对教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组织教职工开展教育教学竞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及文艺、体育活动;协助学校做好评先评优等工作。
六、监督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下发的文件规定和要求的贯彻落实。协助和督促学校行政方面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办好教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改善教职工生活;
关心教职工身心健康,每年组织全体教职工体检一次。
七、与学校行政组织建立联系制度,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协商解决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问题。
八、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定期向教职工公布,接受区教育工会和本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监督。
九、做好工会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工作。
十、学校工会工作考核与学校工作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
【二】办公室管理
办公室管理制度
一、安排各种行政会议,负责会议记录以及文件、报告、计划、总结等文字材料的起草;负责会议纪要,决议的印发,并督促检查执行,及时向校长汇报情况。协助校长处理日常行政事务工作。
二、做好来访接待工作,做到安排周密、妥当、热情。
三、做好行政类文件的收发、登记、编号、传阅、收回及保管工作,针对文件内容,提出拟办意见,对上级机关和有关单位的通知及时汇报领导,并请示办理意见。
四、组织文件的打印装订工作,做到准确及时,字迹清楚,无特殊情况不得拖延。
五、做好文书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存档工作,执行保密制度。
六、及时处理信访,做到有登记,有结果,不积压,不拖延,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报告。
七、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要尽快完成并随时汇报。
【校长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办公室是协助校长除了日常校务和协调各职能部门关系的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主持办公室工作,其岗位职责如下:
1.负责贯彻落实校长办公会议和行政办公会议的决议。负责组织校长室召开的各类工作会议,安排好会务工作,并作好会议记录、列席专题会议。
2.定期组织收集、分析、综合全校的教育教学、行政各方面的信息,主动做好典型经验的调查总结,及时向校长汇报。
3.负责校内外文件的收发、统计、文书档案的管理和机要保密工作。
4.负责起草学校综合性行政工作报告、决议以及以学校名义发布有关事项的布告、通知。
5.负责对来校检查、视察、参观的上级领导和其他人员的接待工作。
6.负责教职工的政治学习、升旗仪式等集中活动的考勤计算以及加班费的核发。
7.负责学校鉴印的管理与使用。
8.负责重大节日的宣传庆典的组织工作和会议场地的管理工作。
9.协助校长做好周工作计划、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以及教职工的年终考核工作。
10.负责有关来客来访人员的接待工作,开启校长信箱,处理人民来信或教育投诉。
11.负责来电来函收发,通知传阅,协调处理有关事务,学校重大事件的上报,确保各种信息畅通。起草签发各类文稿,负责各类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及整理归档。
12.管理学校宣传栏和校务公告栏。
13.组织处理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会议制度】
一、校长办公会议
1.议事范围
(l) 传达和学习上级党委、市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文件和指示精神;
(2) 汇报上月工作情况,提出下月工作思路;校领导协调和布置下阶段的重要工作;
(3) 其他需例会讨论的事项。
2.议事制度
(l) 校长办公会议是加强学校行政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增进学校办事机构间工作的联系和协调,加强和改进学校处室作风建设的重要形式。
(2) 校长办公会议由支委会成员参加,由校长或校长委托副书记、副校长主持。如有特殊原因缺席会议,必须向校长说明缺席原因。
(3) 校长办公会议由专人负责记录并整理成支委会记录。
二、校务会议
1.议事范围
(1) 讨论审议学校内部管理的有关制度和规定。
(2) 按规定程序讨论决定学校机构设置、教育教学与课程计划,讨论决定招生、教师职务评聘、教职工人事调配、临时用工人员的工资等有关政策方案。
(3) 讨论审议学校财务年度预决算情况、学校大型设备的采购和大额经费开支事项。
(4) 讨论研究分管校领导需要经校务会议协调解决的问题。
(6) 讨论需要校务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
2.议事制度
(1) 校务会议的参加人员为校长、副书记、副校长、中层领导,由校长召集并主持。如有特殊原因缺席会议,必须向校长说明缺席原因。
(2) 校务会议决定事项由校长在综合与会人员意见后作出。
(3) 校务会议的内容凡属机密的,与会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会议以外人员泄露。
(4) 校务会议由专人记录,并将记录存档。会议决定事项根据需要由学校办公室抄告有关部门。
(5) 校务会议一般每周一上午召开。
三、教职工大会
1.议事范围
(l) 传达和学习上级党委、市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文件和指示精神;
(2) 传达学校、各部门近期工作情况;其他需校务公开事项。
2.议事制度
(l) 会议由校长或校长委托副校长主持,全体教职工参加,实行相关考勤制度。
(2) 有关会议的内容安排等具体事务由校长委托办公室负责,相关部门协助。
(3) 教职工会议由专人负责记录并存档。
(4) 教职工会议每隔一周召开一次。
四、专题会议
1.议事范围
(1) 研究处理属于校领导分管范围、需要统筹协调的某一业务事项。
(2) 研究处理属于学校既定工作安排,需要组织实施的某一业务事项。
(3) 研究处理某一全校性重要活动的协调实施事项。
(4) 研究某一突发事件的处理意见。
(5) 其他需要研究处理的学校日常工作中的具体业务事项。
2.议事制度
(l) 学校专题会议由校长主持召开,根据会议内容,分别召集有关处室、部门负责人出席。
(2) 学校专题会议的议题由校长或相关负责人提出。
(3) 会议会务由学校办公室负责,会议需要形成纪要的,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并上交一份会议纪要到学校办公室保存。
(4) 凡会议决定的事项,有关部门、教工要认真执行,抓紧办理。
五、会议室使用管理。
1.会议室的使用原则上由校长办公室统一安排和协调。
2.各部门使用会议室,至少提前1天向校长办公室提出申请。(并且填写会议安排单如附件1)
3.会场布置要求包括
(1)会场的标语——部门召开应该自行准备,学校校级层面标语由办公室落实。
(2)接待茶水等——教育系统以上的活动,或者是部门的年终总结交流大会可以申请茶水和水果。
(3)就餐——如果大型活动持续半天以上,需要涉及中午午餐,就餐的级别、就餐的人数,需要提前告知办公室。
(4)摄影、摄像——原则上由会议申请部门自行解决。
4.各部门使用会议室应爱护各类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做好会议室的保洁工作。
附1:会议安排单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会议时间 |
召开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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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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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用会议室 |
小会议室( )三楼会议室( )五楼活动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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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场布置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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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签字 |
【文件阅读暂行规定】
一、为了文件传阅迅速,不拖延,不积压,提高工作效率,一般文件从送阅到阅毕不得超过一个星期,校领导和各部门阅文完毕后应及时交回校长办公室,不得擅自横传,擅自把文件直接传给其他部门或个人。
二、保持文件的完整性,请不要抽出卷内文件和文件附件。因工作需要需继续使用文件时,须向校长办公室说明。
三、文件一律不得带到公共场所,所载内容不得擅自翻印和扩大阅读范围。确因工作需要需翻印文件,一般文件须经校长办公室同意,如有违犯者或丢失文件者,对当事人要按有关制度严肃处理,并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四、严格遵守保密规则,不得随意泄漏文件内容。
五、学校指定专人负责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管理。文件的签收和归还由专人负责,不准交予其他无关人员代办。
【校长办公室保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切实做好公文、通信、涉外、科技工作、办公自动化以及会议的保密工作。
二、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不该问的秘密,不问;不该看的秘密,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不记录。
三、不在非保密记录本上记录秘密事项;不在非秘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和资料;不在公共场所和亲朋面前谈论秘密。
四、不用普通电话、普通函件传达秘密事项。
五、不得随意复印秘密材料和扩大涉密范围,如有确需复印的文件、材料,应征得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复印。
六、每学期末要对涉密文件及材料进行全面清理,并做好后期的处理工作。
七、对违反保密制度的人员要视其情节,追究责任。
【办公信息网收发文管理暂行规定】
一、为加强和规范办公信息网收发文管理,提高办公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二、学校指派专人(信息员)负责本单位在办公信息网上的文件收发,并做好收文的归档和网上回执。
三、信息员必须管理好办公信息网的账号和密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四、办公信息网上文件的收发由校长办公室集中统一管理。各部门上报学校的通知、请示、报告、申请等公文,必须告知校长办公室,由校长办公室负责处理。
五、学校印发的通知等将不再使用纸质文档(除重要文件外),通过校园网、行政网等传送,请教工注意网上查阅。
六、办公信息网的具体使用和操作由计算机网络中心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
【校章使用管理规定】
一、印章管理
1.校级各类由学校办公室负责保管。
2.各部门的印章,必须由专人管理,规范使用。印章应加锁存放,印章管理人员要认真负责,坚守岗位,确保印章安全。
3.印章应及时清洗,勤添印油,确保印章经久耐用、用印清晰。
4.使用印章必须按照规定办理,每次用印要进行登记。
5.盖印时应注意位置恰当,要骑年盖月,字组端正,图形清晰。
6.文件或材料的落款单位,必须与印章一致,否则不能用印。
二、印章的使用范围
1.公章
(1)以学校名义制发的各种文件,上报的各种报表;
(2)学校颁发的各种证件、证书、聘书;
(3)学校对外签订的协议、合同;
(4)对外联系行政业务工作的介绍信、证明信;
(5)其他经校领导批准需要使用校印的有关材料。
学生的学业成绩,职工的工资收入证明,师生的婚姻状况证明等不使用校印。
2.校长印章
用于证件、证书、聘书、有关报表、合同、协议书、法人委托书等,以及以校长名义发出的函。
三、用印原则和程序
1.所有用印必须填写“盖印公章登记单”,经办人、经审签后,方能盖章。
2.招收的各学生毕业证,各类合同书、协议书、申报材料、重要的统计报表及其他重要文本的用印,须经主管校领导或校长审签。
3.法人委托书及其他代表法人的证件使用法人印章,须由法人代表(校长)签署同意。
4.特殊情况用印,须请示校长办公室领导或主管校领导。
5.假期中或特殊情况,校章经请示同意后转由相关人员保管。
盖印学校公章登记单
时间: 年 月 日 ( )部门 |
事由: |
经办人: |
公章类型:学校( )校长( ) 公章枚数: |
【介绍信管理制度】
一、学校办公室受行政委托管理学校行政介绍信。
二、学校行政介绍信由专人负责保管。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介绍信管理制度,开具介绍信管理人员要亲手操作;要坚持“朱在墨上”的原则,不得在空白介绍信或空白纸上盖印,让他人带走使用。
三、介绍信必须存放在牢固加锁的保险柜中,管理人员在使用介绍信后要严格保管。
四、介绍信在使用时要严格履行批准手续。管理人员开具介绍信前,要检查原稿上有无领导人签发意见或批准使用介绍信的意见,有领导人签发意见或批准意见的,方能开具。
五、介绍信的使用要记录在案。介绍信管理人员经审查确认合乎开具手续后,要在介绍信使用登记簿上逐项填写登记项目。登记项目包括:开具介绍信、介绍信内容、申请人、承办人等。
六、管理人员在开具介绍信时,要将介绍信的内容填写明确具体,信文与存根记载要求一致,并填写有效限期。存根要及时上交档案室。
【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做好学校宣传工作,规范学校各部门的宣传行为,推进学校宣传工作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为学校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宣传工作由校党办统一领导,成立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宣传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学校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校新闻宣传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考核等工作。
2.各部门主任负责本部门的新闻宣传工作,在遵守宣传纪律的前提下,积极向教育信息及学校网站等校内外新闻媒体投稿,及时向社会宣传本单位在各项工作中的好做法和新成果,为不断提高学校的社会知名度和美誉度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3.为保证及时汇集全校的新闻信息,高效有序地开展工作,建立新闻报道报告制度,各部门应及时将本部门的新闻信息的文字和音像资料(电子稿)上交到校长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登记整理。
4.校内横幅、标语、海报等的悬挂、张贴须经各部门负责人审查同意,在指定地点悬挂,到期自行取回,严禁延期悬挂、张贴。
【三】财务
财务管理制度
一、报账员必须热爱财务工作,坚持原则,熟悉财经纪律与法规,责任心强,乐于为教师服务。在主管领导下,负责办理学校的财务收支事宜,负责逐日记好现金出纳账(内容摘要应做详细记载,主管领导未审批的、违反财经纪律与法规的发票有权拒付)。
二、校公用经费应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开展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的开支。具体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教学资料印刷、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图书资料、教学软件(课件)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教师培训费按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规定安排,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资料费、伙食补助费、住宿费等开支。
三、学校一切财务收支由报账员统一办理,教职工个人在未受校方委托的情况下,不得擅自办理任何收支事宜。学校一切收入必须及时如数入账,不准私设“小金库”。
四、学校凡是一万元以上(包括一万元)的开支项目,必须经校支部会议通过并记录会议纪要后,方可实施。
五、学校一切开支本着节约的原则,专款专用,开源节流。对教师极为敏感的开支,事先要在教师会上征求意见,如时间不允许,事后必须向教师加以说明。
六、学校要将经费使用情况定期在校内外公布,接受师生和群众的监督。
七、报账员必须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对审批后的发票的合法性、真实性负全部责任。
八、学校开支所取得的票据必须为正规税务票据,发票填写内容必须完整(单位名称、日期、数量、单价、金额、大小写),三章齐全(负责人、审核人、经办人),后附此发票支出的详细用途。所取得的发票涂改无效,手续不全、大小写不符者一律拒报。
九、禁止一切促销征订活动进校园。学校和教师不得强制学生统一购买辅导教材,课外读物,报刊、杂志等;不得强制学生统一购买生活和学习用品。
十、以上管理制度与上级管理规定有抵触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学校经费支出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完善财务制度,加强内部控制,促进廉政建设,进一步规范单位公用经费支出行为,保障单位工作正常运转,根据有关财务和经费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经费支出主要是指学校的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维护费、货物采购费、物业管理费、办公费、劳务费、差旅费等。
第二条 用款申请人在用款之前,向学校主管部门领导阐明用款意向,并报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用款采购。
第三条 采购计划额度超过3000元的,采购时至少有3个采购小组成员参加,采购小组应为经办人、申请人、主管领导等人参与。物品采购或工程维修验收时至少有3个验收小组成员参加,验收小组成员应为经办人、总务处、内审小组成员参与。
第四条 用款额度要求:
1. 总价在3000元以下的经费支出经领导签字同意后凭审批单及发票报销。
2. 3000元(含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经费支出凭审批单、发票、合同、三家供应商报价单、三家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验收单报销。
第五条 经费支出过程中,符合固定资产认定标准的货物,要按规定进行固定资产登记。固定资产认定标准:设备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六条 经费支出不能使用现金支付,可从学校账户汇至商户或者通过公务卡结算。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里可以购买的商品应从网上商城采购。
第七条 在支付费用之前,验收小组必须核对采购物品名称、型号、数量等情况进行确认,低值耐用品、固定资产入账后方能报销。
第八条 不符合上述制度的经费支出,学校不予承认不予报销,除按本制度规定整改外,要分清责任界限,分别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当事人及主管领导的责任。
【四】干部档案管理制度
干部档案材料鉴别归档制度
1.干部档案材料的鉴别工作,是干部档案管理部门对收集起来准备归档的材料进行审查,甄别材料的真伪,判定材料的保存价值,确定其是否归入干部档案的工作。
2.鉴别必须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的精神,以《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为依据严肃认真地进行。
3.对收集的档案材料,要认真鉴别,严格审查,发现材料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通知形成材料的部门补送或补办手续,形成材料的部门有责任按规定认真办理。
4.归档的材料必须是办理完毕的正式材料。材料应完整、齐全、真实,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有承办单位或个人署名,有形成材料的日期。
5.归档的材料,凡规定由组织审查盖章的,须有组织盖章,规定要同本人见面的材料(如审查结论、处分决定、组织鉴定等)一般应有本人的签字。特殊情况下,本人见面后未签字的,可由组织注明。
6.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载体一般应使用16开规格的办公用纸,材料左边应留出2-2.5厘米装订边。文字须是铅印、胶印、油印或用蓝黑墨水、黑色墨水、墨汁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红色、纯蓝色墨水和复写纸书写。除电传材料可复印存档外,一般不得用复印件代替原件存档。
7.新收集的材料要随时收集、随时鉴别。不属于归档的材料,退回形成部门,应由本人保管的材料(各种证书等)退还本人。
干部档案检查核对制度
1.新接收的档案,要细致地按目录逐份检查核对,无误后签收,有问题的及时更正,缺件的补齐后再收。
2.借用还回的档案要仔细检查验收,防止遗失缺件。
3.库房内保管的档案要仔细,要每年检查核对一次,做到册档相符,不符的要及时向领导报告,妥善处理。
4.每周查阅核对一次借出档案的借条,接近半月的要及时催要。半月检查核对一次转递通知单,无回执的要及时催要。
干部档案查(借)阅制度
1.查阅档案,应填写《查阅干部档案审批表》,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不得凭借调查证明材料介绍信查阅。
2.档案管理部门要根据规定确定是否提供(编写史志、亲属入党、升学、参军等一般不予查阅)和提供什么材料。
3.查阅干部档案人员应是中共党员二人,方可查阅。
4.档案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经批准借出的,须在半月内返还,并不得擅自转借他人。
5.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
6.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涂改、圈画、撤换档案材料。查阅者不得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7.查阅档案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拍摄、复制档案内容,因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的,须经允许后才能拍摄复制。
8.查阅档案时,禁止吸烟、喝水,以免污损档案。
干部档案的保管保密制度
1.根据安全保密、便于查找的原则要求,对干部档案实行严密、科学的保管。
2.各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是干部档案的管理部门,其他部门不得保管干部档案。
3.干部档案库房应具有“六防”(防火、防潮、防蛀、防盗、防光、防高温)等设施,并能起到保护作用。档案要求存放于铁质档案柜内,保持清洁卫生。档案库房内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65%,温度保持在14%-24%范围内。
4.保管档案在1000卷以上的单位,要做到档案库房、阅览室、档案管理人员办公室三室分开,500卷以上的要有专用库房,不足500卷的要尽量创造适宜的保管环境。
5.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进入专用档案库房,库房内不得存放非档案物品,并做到人走灯灭,锁好门窗。
6.严禁电话索取或提供干部档案内容,干部档案工作人员严禁携带档案材料进入公众场所,不准向无关人员谈论有关干部档案内容。
7.每年全面检查核对一次档案,按干部名册进行逐人核对,是否册档相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8.任何个人不得保管本人和直系亲属的档案,严禁任何个人私自保存他人档案。
9.建立健全干部档案名册,接收登记簿,转出登记簿,查阅档案登记簿,湿温度登记簿等。
10.要不断地研究和改进档案的保管方法和保护技术,逐步实现档案管理工作的科学化、现代化。
干部档案材料销毁制度
1.对要销毁的材料,必须严格按规定审查认定。
2.凡需销毁的材料,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
3.销毁时须有二人监销,保证不丢失、不漏销。
4.个人不得擅自销毁材料。
干部档案材料送交、收集制度
1.收集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着重收集反映干部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学识水平、工作实绩等材料充实档案。
2.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有关部门应主动及时(一个月内)将形成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送交有关干部管理部门归档。
3.干部档案管理部门和干部档案工作人员是干部档案收集的承担者,其他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收集和私自保存档案材料。
4.手续范围按中央组织部组通字〔1996〕14号制定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和有关干部人事工作文件规定执行。
5.要把好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入口关”,对收集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要认真鉴别、严格审查,防止不符合归档要求的材料进入档案,对伪造、涂改档案材料的,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6.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要掌握形成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信息,建立联系制度,不失时机地向有关部门和收集新形成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
干部档案转递制度
1.干部调动、职务变动或改变主管单位后,其档案应在15天内转出。
2.干部档案应通过机要交通转递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干部本人自带。
3.县及相当于县以上的各级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可以直接转递干部档案。
4.转出的档案必须完整齐全,并按照规定经过认真地整理装订,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
5.转递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干部档案转递通知单”的项目详细的目录内容,严密包封。
6.收到档案的单位,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单上签名盖章,立即返回,逾期一个月未返回者,转出单位应追查,以防丢失。
7.干部调配、任免部门应将干部调入单位和任免通知及时告知干部档案管理部门。
8.严格执行转递制度,避免产生“无头档案”。对已出现的“无头档案”,应认真查转,对确属查不到下落的,可移交干部原籍档案馆保存。
干部档案库房防火制度
1.档案管理人员要树立高度的责任心,要熟悉库房的设备情况,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坚持每天查看制度,发现隐患要及时处置,处置不了的要及时报告。
2.切实保证防火设施处于良好状态,灭火器每年要检查一次,对失效的要及时更换。
3.要把各种电器设备作为防火的重点,每半年要请电工检查一次,对各种隐患要及时排除。
4.要坚持按章办事,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准进入库房,档案管理人员严禁携带火种进库房。
三、教学
【一】教育教学
教学常规管理制度
一、备课标准:
1.认真学习《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培智学校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6版)》、《聋校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6版)》、教学大纲,研究教材、教师教学用书,制定好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和教学进度,分解到课时。
2.按时提交教学工作计划和教学进度表。教学工作计划、教学进度表一式两份,交一,留一,贴于备课本前面。
3.认真写好课时教学计划(教案),一课时一教案,格式规范,项目齐全。
4.教学目的突出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康复教育要求,既注重智力因素培养,又注重非智力因素培养,尤其重视康复目标的达成。
5.教学过程突出教学方法、教具学具操作、电教媒体等设计和使用过程。把握重点,突破难点,详略得当,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6.积极参加集体备课。
7.教案保持余量一周。
8.禁止共用一本教案,禁止沿用上一年度教师的教案,应该做到每人一本教案。
二、上课标准(即《课堂规则》):
1.禁止无教案上课;禁止私自调课;禁止旷课。
2.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拖堂;不提前下课;不随意提前结束新课。
3.基本依据教案上课。
4.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在教学中关注全体学生的培养。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得把学生赶出教室;不得随意停止学生上课;不经学校允许不得随意更改教学地点。
5.注重言传身教,为人师表,衣着得体(体育教师着运动装运动鞋);讲究教学艺术,课前了解任课班级学生出勤情况,了解班级学生当日情绪状态,机智处理教学突发事件。
6.教学中围绕教学目标开展教学活动,重点突出,难点突破,完成教学任务。
7.优化教学方法,积极开展教法研究。
8.丰富教育手段,教学准备要充分。
9.制定教学工作计划、课时计划(教案)时,要突出“备学生”,尤其是残疾类型多样的班级,备学生更要精准、充分。
10.课堂教学中加大对孤独症谱系障碍学生的训练,保证不落一人。
三、作业标准:
1.严格控制作业量。提倡作业因人而异的原则。“课堂作业”课堂完成;课外作业一般要求低年级不留书面作业,中年级不超过20分钟,高年级不超过30分钟;向家长说明作业完成度,量力而行。
2.强调作业设计。倡导家校合作,鼓励多种形式的作业方式,强调作业以锻炼学生动手能力、自理能力和生活适应性为导向。
3.控制作业和批改密度。生活语文、生活数学每周不少于5次批改,其它学科每周1-2次作业批改。
4.教师必须批阅学生的课堂作业本,亲自批,次次批,每本批,批改率达100%。
5.教师必须认真及时批阅学生作业本,书写工整,有评价,有日期。
6.针对作业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普遍问题,及时讲评。
7.对作业中的错误,要求学生及时订正,订正率达100%。
教务处工作制度
1.制定学校教学工作计划,撰写学校教学工作总结。
2.每学期期初收齐全校教师所有学科的教学工作计划(教学进度)等,严格检查,指导改进。
3.每学期期初、期末集中对所有教师所有学科的教案进行检查,总结经验,改进问题,并进行等级评价,学校适时组织教师参加教案展评。
4.不定期抽查备课教案,做好记录。
5.抓好教师的上课出勤考核,做好病事假、公出等原因的串课代课安排,保证正常教学秩序。
6.发现常规教学中的隐患要及时处理。
7.组织全体教师每学期完成相互听课、评课,作好记录。教师学期听课不少于10节。
8.随时进课堂听课,听课不少于20节。对教师学期听课情况进行统计,在期末教学工作总结中反馈。
教育科研常规管理制度
“科研兴校”是深化我校教育改革和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发展战略。在特殊教育越来越得到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的环境下,我校要不断加强和完善学校教育科研课题过程管理,提高教育科研质量和效益,发挥教育科研在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以及提高师资水平中的先导作用。
一、管理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教育科研领导小组,加强对教育科研的规划管理、制度管理、队伍管理、过程管理、成果管理、档案管理、经费管理,围绕教育科研发挥指导、服务、咨询作用。
2.学校由教导处、康复部、德育处具体负责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的组织、实施、管理、考评。建立“教育科研领导小组——教导处、康复部、德育处——课题组”的课题组织管理网络。
3.学校教育科研工作接受省基础教育教研中心和市教师进修学院等科研部门的业务指导。
二、教科研队伍管理
1.学校校级领导、三个部门主任、学科带头人应当带头开展教育科研工作,切实加强教育科研理论的学习,积极投身教育科研实践,并结合实际承担科研研究任务,不断提高自身科研素养和管理水平。
2.每学年,全校专任教师结合教育教学实际,积极主动参与校级及以上课题研究。
3.学校积极鼓励教师开展小课题研究,培养并形成一支有志于教育教学改革、有思想、想科研、会科研、善科研的智慧型教师团队。
4.对在教育科研中取得优秀成绩的教师,在职务评聘、评优、晋升方面给予优先或加分。
三、课题立项管理
1.课题立项分类。学校教育科研课题主要指向经学校和上级教育科研部门批准的校级、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立项课题。
2.课题申报立项
(1)铁岭市教育学会铁岭市特殊教育学校分会负责每年教育科研课题指导,为教师选择申报课题提供参考。
(2)学校研究课题选择应以应用性、实践性、特殊教育发展中的前瞻问题研究为主,进行较为深入的课题研究,或解决教育教学中的疑难问题,同时倡导青年教师进行小课题研究。
(3)教师申报课题应填写课题申报表,并制定实验方案、具体的实施计划,由特殊教育学校分会联系相关学术委员会进行立项评审。并积极向市、省学会、教科院所推荐学校优秀课题,争取在更高一级立项。
四、课题过程管理
1.课题开题
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课题要在相应要求下做好开题会议。
(1)开题准备:开题工作必须由课题主持人完成,并认真修改和完善课题方案,准备好如下材料方可开题:①课题开题申请;②课题背景材料(或调查报告);③课题方案;④课题研究操作方案;⑤前期研究小结。
(2)开题过程:①课题背景介绍;②课题方案阐述;⑧课题研究操作方案讨论;④课题咨询与论证;⑤开题会总结。
(3)课题开题应视其研究领域邀请课题参与成员和相应指导专家参加开题会。
2.课题实施
(1)课题负责人应认真根据本课题研究的具体要求开展研究并做好研究记载。
(2)学校要集中力量保证学校核心课题和省、市重点立项课题的实施开展。组织成立相应的课题研究项目小组确保课题有序推进。
(3)在课题实施过程中落实五认真的要求。①认真制定课题实施方案,做到课题研究操作科学清晰。②认真组织课题组人员学习相关理论,开展开题论证活动。③认真围绕课题研究上好研究课或开展研讨活动,及时通过新闻报道分享研究过程。④认真做好课题档案收集整理工作,课题结题后研究资料学校统一存档。⑤认真做好课题结题工作,提交研究报告和相关佐证材料。鼓励课题组教师积极向各级刊物投稿。
3.监督指导
(1)学校有针对性地聘请专家顾问专题性对学校科研工作和课题研究进行监督指导,不定期开展专家讲座、科研论坛和沙龙活动。
(2)特殊教育学校分会联系上级学术委员会在课题实施过程中开展阶段性的检查测评、研究分析和指导,帮助教师提高研究的质量和效益。
(3)各课题组长负责对本课题的全面组织、管理工作,督促指导课题组成员开展研究实践。
4.科研分享
(1)将课题管理纳入学校信息化管理平台,适时发布铁岭市特殊教育学校教研动态,分享交流学校教育改革推进核心理念与课题,为教师提供科研动态进展。
(2)每学期收集整理教师获奖科研成果,分享交流学校优秀科研成果。
(3)在学校召开的骨干教师会议、教研活动会议、专项学术研讨等重大会议后及时汇集相应文件和资料,做好积累。
五、课题结题管理
1.课题在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后,应做好材料的汇总、分析和整理工作,撰写研究报告,并填写《课题鉴定申请书》。
2.学校组织召开课题结题会,邀请相应专家顾问参会评审。国家、省市级课题要根据相应要求提交各级课题管理结题鉴定。
六、科研成果管理
1.专任教师每学期至少撰写一篇教育科研文章,学校要积极向省、市上级评审部门推荐教师优秀研究论文和研究成果。
2.学校及各课题组要及时发现、总结、推广在教科研工作中所取得的成果。
3.学校对各课题的阶段性成果要及时组织教学研究交流活动,采取上课展示、专题研究、讲座报告、现场会、学术交流、论文推荐、媒体宣传等不同形式进行宣传推介,提升学校科研的影响力。
4.对有较大价值的研究成果,对于课题负责人参加学术会议交流,学校将予以保障和支持。
5.对有重大价值的研究成果,课题负责人如需公开出版著作,学校给予一定经费资助。
骨干教师培养管理制度
为培养一批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一支教育教学骨干教师队伍,激励骨干教师专业不断发展,以带动整个教师队伍的迅速成长,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界定
学校将在教育教学中崭露头角、热爱特殊教育事业、责任心强、工作效果好、业务能力强的中青年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新秀等确定为骨干教师,并加以培养。
二、培训
1.建立老教师与骨干教师的师徒结对制度,通过老教师的传、帮、带促进骨干教师的成长。
2.定期组织骨干教师外出进行参观学习与培训。
3.优先推荐参加由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骨干教师培训活动。
4.选拔优秀骨干教师担任重要岗位。
5.学校定期召开骨干教师座谈会,听取他们的汇报和对学校工作的建议。
三、职责
1.要认真学习新的教育教学理论,转变教学观念,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增强依法施教的意识。
2.积极承担学校安排的教学任务,在集体备课和教研科研中起主导和带头作用。
3.参加校内、外各级组织的培训,学习研究新课程,把握新课程的内涵。
4.担任教研先锋,担任班主任,抓好学科教学研究。
5.加强理论学习,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积极借鉴国内外先进的教育教学经验,结合本校实际,深入进行教学研究,基本功扎实,一专多能,胜任教学工作。
6.与青年教师结对子,向青年教师传授教学经验,起到传帮带的作用。
7.不断研究探索新的教学方法,探索各类残疾儿童新课堂教学模式。
8.严格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增强师德意识,关心爱护残疾学生,建立文明的师生关系。
9.认真参加教学经验交流、德育经验交流,培养新教师。每学期听课、评课不少于10节,上公开示范课不少于一节,每年要撰写教学教育论文一篇,创建自己的教育教学博客,积极撰写教育教学随笔与反思。
10.严格遵守培训纪律,认真完成培训任务,努力提高培训效果。
第一,参加培训学习须遵守学习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做笔记,并定期参加学习交流活动。
第二,加强岗位练兵,说标准普通话,写规范汉字,具有优秀的教育教学能力,具有特殊教育专业知识,加强现代教育技术的培训和应用。
校本培训管理制度
一、校本培训工作组织管理
1.领导小组:
组长:周广文
副组长:丁华
成员:褚国会 张文元
2.培训对象:全校所有专任教师。
二、校本培训的具体措施
1.校本培训要求每周学习4学时,采取集中培训和分散自学的方式。集中培训、分散自学时间学校自定。集中培训时间每周不少于1学时。
2.集中培训计划的制订要达到“六定”要求,即定集中培训时间,定培训内容,定达成目标,定学习资料,定项目主持人(主讲人),定研讨题目。集中培训实行本人签到制度和请假补课制度。
3.自学培训计划的制订要达到“四定”要求,即定学习内容,定达成目标,定学习资料,定作业字数。作业既可以是学习笔记,也可以是听课记录。分散自学要进行检查、检测,检查、检测形式由学校自定。
4.确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制订培训与学习计划,组织实施训前、训中、训后的各项具体工作,同时负责培训质量的监督、检测工作。
三、校本培训的管理与考核
1.加强校本培训的过程管理。
制定校本培训的年度计划,认真开展校本培训活动,加强培训过程管理,注重培训效果。力求做到:
(1)培训活动要有计划、有安排。
(2)培训活动有考勤记载。
(3)培训主讲教师有培训讲稿(方案)。
(4)教师有自学计划、参加培训学习笔记、学习体会或总结反思等材料。
(5)培训活动结束,学校和教师有培训活动总结。
(6)培训活动有阶段性检查记录。
(7)每年度有培训考核奖惩兑现记录。
(8)学期末将校本培训完成情况换算成学分计入教师继续教育学分。
2.加强校本培训的档案管理。
为每位教师建立专业成长档案。档案包括各类培训的证明材料、自学笔记、心得体会、论文和获奖情况、讲稿、考勤记录、考核或竞赛成绩、成果展示、活动总结和奖惩记录等。
3.加强校本培训的考核评估。
对教师的校本培训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教师评先选优、参加职务评聘的必要条件之一,同时记入教师继续教育学分。
【二】学籍管理
学籍管理制度
一、入学
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按上级划定的本校学区招收范围内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并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名注册手续,新生按学校规定编班,不得挑选班级。
中学按照我校小学阶段毕业生升学名单上报市教育局,学校予以录取新生;其他学生按上级管理部门划拨名单予以接收。
二、转学
转入的各级各类残疾学生,有正式学籍号和残疾证,有正式的转学联系表,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可转入本校就读。
转出学生,因户口迁移,更换住址、父母工作调动等到外校学习,须由家长事先到学校申请,经教导处批准填写转学联系表,家长持联系表,得到接收学校批准,接到学校填写的“同意接受”加盖公章后将表送回学校,保证转学手续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
三、借读
辖区范围内户口的学生申请到本校上学的,学生家长持原校借读联系表,经学校批准可在本校借读。
四、休学
1.学生因病及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需长期休学者,由学生家长持本地医疗单位的证明,经主管领导批准可办理休学手续,准许休学,保留学籍。休学期满,持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办理复学手续,如未康复要办理延长休学手续。
2.如休学期满,未与学校联系,既不复学也不办理延续休学超过半年者,学校有权分类处理。
3.休学期满的学生根据情况回原班或插入相应年级的班级。
五、退学
1.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在校学生不能退学。
2.因病、伤残、休学后长期不能康复,年龄到18周岁的学生,由家长申请填写退学申请表,报教育行政科批准,方准予退学。
3.外省借读生不办理退学手续。
六、辍学
凡未经批准中途不上学的在校生视为辍学生,辍学生是违犯《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行为,因此要避免流失的出现,制定措施如下:
1.对于符合退学条件而不到校上课的学生,由班主任负责办理退学手续。
2.对无故不上学的学生,班主任要家访宣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残疾人保障法》作动员工作。
3.对无故不上学的学生,经动员返校上学的,各年级班级必须接收。
七、毕业、结业、肄业
特殊教育学校的每一位毕业生必须发给毕业证书。
【三】康复教育
功能室管理制度
1.功能室是学校教师培训、教研活动、学生康复训练及举办各种会议的重要场所。
2.使用功能室,必须提前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由管理员统一安排使用,使用前后与管理人员做好交接。
3.功能室设备使用前管理员或使用者应在活动前五分钟打开预热。学生上课必须在任课教师的带领下方可进入。
4.室内设备使用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使用中注意设备运转情况,出现故障,应立即报告管理员处理,并详细说明出现故障的原因。
5.教师应维持好教学秩序,要求学生爱护各功能室设备。禁止学生私自动用设备,若发生各类损坏事故将追查责任并责令赔偿。
6.使用者未经管理员同意,不准擅自改动设备的连接线,不准擅自移动或拆卸任何设备,不准擅自把设备拿出室外使用。需使用的外存储设备,必须经杀毒后方可使用。
7.管理员或使用者在使用后,应按流程关闭设备。重要设备需要散热风扇停止转动后方可关闭总电源。
8.应保持功能室内的清洁卫生、注意防尘、防潮、防火、防盗。
9.功能室使用结束,管理员应做好使用登记工作。
听觉统合训练室管理制度
为便于管理,更好的发挥功能室的教学、育人、辅助教学职能,特制定听觉统合训练室管理制度如下:
1.管理教师必须牢固树立为教学、为师生服务的思想,熟悉本功能室设备的使用方法和管理要求,努力钻研,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2.建立设备档案,健全管理帐目。凡室内设备仪器,必须登记造册,分类存放,管理人员要定期清点、维护与保养,以保障功能室的顺利使用。
3.切实做好功能室内软硬设施的防火、防盗、防潮、防尘和清洁卫生等日常管理工作,保障功能室设备的安全和整洁。
4.为保障功能室服务职能,管理教师要严格遵守功能室及设备器材的借用手续。功能室未经批准,其他教师、学生不得使用;设备器材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外借。
5.为防病毒侵入,机器瘫痪,影响教学,管理人员要严格按操作步骤开机关机,精心使用,严禁私自携带外来的软盘、光盘或外存储设备上机。
6.学生进入功能室时,不得大声喧哗;课上,教师要教育学生爱护设备仪器;授课后,教师要及时检查,确定设施无损,环境整洁,方能离开。
7.工作中教师要处理好角色关系,不带个人情绪和个人价值观,尊重个训学生的人格,保护他人的隐私,同时认真负责,做好记录,建立好个人档案。
8.功能室是教学场所,未经允许,无关人员不得擅入。对损坏室内设备的行为,管理教师有责任加以制止;对违反此规章制度人员,管理教师有权勒令其离开。
9.管理教师要执行学校有关个别化教学的工作计划,负责功能室设备的具体管理,保证个训人员的安全。为充分发挥设备效益,管理教师要积极主动协助其他功能室为学生进行听觉统合训练。
10.管理人员工作变动,应办理交接手续。
心理疏导室管理制度
为便于管理,更好的发挥功能室的教学、育人、辅助教学职能,特制定心理疏导个训室管理制度如下:
1.管理教师必须牢固树立为教学、为师生服务的思想,熟悉本功能室设备的使用方法和管理要求,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身心理咨询技能。
2.建立设备档案,健全管理帐目。凡室内设备仪器,必须登记造册,分类存放,管理人员要定期清点、维护与保养,以保障功能室的顺利使用。
3.切实做好功能室内软硬设施的防火、防盗、防潮、防尘和清洁卫生等日常管理工作,保障功能室设备的安全和整洁。
4.为保障功能室服务职能,管理教师要严格遵守功能室及设备器材的借用手续。功能室未经批准,其他教师、学生不得使用;设备器材末经批准不得私自外借。
5.为防病毒侵入,机器瘫痪,影响教学,管理人员要严格按操作步骤开机关机,精心使用,严禁私自携带外来的软盘、光盘或外存储设备上机。
6.学生进入功能室时,不得大声喧哗;课上,教师要教育学生爱护设备仪器;授课后,教师要及时检查,确定设施无损,环境整洁,方能离开。
7.工作中教师要处理好角色关系,不带个人情绪和个人价值观,尊重来访者的人格,保护他人的隐私;咨询时,认真负责,做好记录,建立好个人档案。
8.功能室是教学场所,未经允许,无关人员不得擅入。对损坏室内设备的行为,管理教师有责任加以制止;对违反此规章制度人员,管理教师有权勒令其离开。
9.管理教师要执行学校有关个别化教学的工作计划,负责功能室设备的具体管理,保证个训人员的安全。为充分发挥设备效益,管理教师要积极主动协助其他功能室为学生进行心理测量与心理疏导。
10.管理人员工作变动,应办理交接手续。
心理宣泄室管理制度
1.功能室负责人需要对来访者做好登记,一次进入宣泄室的人数需控制在2—3人内。
2.功能室负责人必须根据心理咨询人员的真实情况,评估后确定是否适合选择心理宣泄。
3.来访者必须按开放时间或预约时间使用本室,使用各项宣泄设备时,请严格遵守工作人员的指令。
4.来访者在宣泄的过程中,请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活动前请先清除身上的尖利物品、易碎物品等,并做好适应性训练。
5.凡在宣泄室活动的人员,要遵守活动规则,爱护宣泄室物品,保持室内环境清洁,不随地吐痰,不在室内吸烟,不乱丢垃圾。
6.严格遵守管理制度,宣泄时如有疑问请向管理人员咨询,并积极配合管理人员做好相关活动。
7.宣泄时间一般为三十分钟,具体的安排,应视个人身体状况和心理情绪反应而定,切勿导致力竭或过度疲劳。
8.合理使用室内设施,宣泄活动结束后,及时归置宣泄器具,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9.请宣泄人员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如有遗失,自行负责。
肢体康复室管理制度
1.—切无关人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训练室和动用训练室仪器设备及工具。
2.使用训练室仪器设备,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3.爱护仪器设备。训练中仪器设备若发生故障或出现异常时,应及时上报处理,不准擅自维修。
4.进入训练室中必须遵守规章制度,不得高声喧哗和打闹,保持安静。请勿吸烟、随地吐痰、乱丢纸屑和杂物,保持整洁美观。
5.训练完毕应将仪器设备及其它物品整理就位。做好清洁工作,经管理教师检查许可后再离开。
多媒体教室管理制度
1.学生进入教室后,保持安静,不随意喧哗。
2.进入教室,听从教师安排,定组定位,不得随意换位。
3.未经教师许可,不得操作教师用机及多媒体教学设备。
4.学生要按规定进行操作,仔细观察,详听讲解,认真思考,不得随意动用室内其它教学设备。
5.自觉维护教室卫生及环境,定期打扫。
6.严禁将食物带入教室食用。
7.爱护公物,严禁在桌椅、墙壁上乱写乱画。
8.离开教室时自觉关闭各多媒体设备仪器、电源、门窗。
职教按摩室管理制度
1.按摩室由专人负责管理,使用前必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并做好登记及相关物品使用记录。
2.教师在活动前后要检查核对物品,有问题及时与管理人员沟通。
3.教师在活动过程中要认真有序地组织活动,注意观察,指导学生正确操作使用设备。
4.按摩室设备及有关物品未经允许不许随便移动位置,活动结束后,教师要组织学生将设备与器械物归原处,整齐摆放。
5.按摩室内物品及设备已经登记造册,未经允许不准随意带出,活动中如有损坏,请及时与主管人员沟通。
6.活动结束后,教师应及时清理室内卫生,保持室内干净整洁。
7.使用教师及学生在离开按摩室时,要断电,关窗,锁门,杜绝安全隐患。
家居室管理制度
1.家居室由专人负责管理,使用前必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并做好登记及相关物品使用记录。
2.教师在活动前后要检查核对物品,有问题及时与管理人员沟通。
3.教师在活动过程中要认真有序地组织活动,注意观察,指导学生正确操作使用设备。
4.家居室设备及有关物品,未经允许不许随便移动位置,活动结束后,教师要组织学生将物品与设备物归原处,整齐摆放。
5.家居室内物品及设备已经登记造册,未经允许不准随意带出,活动中如有损坏,请及时与主管人员沟通。
6.活动结束后,教师应及时清理室内卫生,保持室内干净整洁。
7.使用教师及学生在离开家居室时,要断电,关窗,锁门,杜绝安全隐患。
海豚屋管理制度
为便于管理,更好的发挥功能室的教学、育人、辅助教学职能,特制定海豚屋管理制度如下:
1.管理教师必须牢固树立为教学、为师生服务的思想,熟悉本功能室设备的使用方法和管理要求,努力钻研,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2.建立设备档案,健全管理帐目。凡室内设备仪器,必须登记造册,分类存放;管理人员要定期清点、维护与保养,以保障功能室的顺利使用。
3.切实做好功能室内软硬设施的防火、防盗、防潮、防尘和清洁卫生等日常管理工作,保障功能室设备的安全和整洁。
4.为保障功能室服务职能,管理教师要严格遵守功能室及设备器材的借用手续。功能室未经批准,其他教师、学生不得使用;设备器材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外借。
5.为防病毒侵入,机器瘫痪,影响教学,管理人员要严格按操作步骤开机关机,精心使用,严禁私自携带外来的软盘、光盘或外存储设备上机。
6.学生进入功能室时,不得大声喧哗;课上,教师要教育学生爱护设备仪器;授课后,教师要及时检查,确定设施无损,环境整洁,方能离开。
7.工作中教师要处理好角色关系,不带个人情绪和个人价值观,尊重个训学生的人格,保护他人的隐私,同时认真负责,做好记录,建立好个人档案。
8.功能室是教学场所,未经允许,无关人员不得擅入。对损坏室内设备的行为,管理教师有责任加以制止;对违反此规章制度人员,管理教师有权勒令其离开。
9.管理教师要执行学校有关个别化教学的工作计划,负责功能室设备的具体管理,保证个训人员的安全。为充分发挥设备效益,管理教师要积极主动协助其他功能室为学生进行个别化训练。
10.管理人员工作变动,应办理交接手续。
烙画教室管理制度
1.各班采取轮流值日,值日班级负责定期打扫烙画教室卫生。清扫地面,擦拭门窗,墙壁无蜘蛛网、污垢、垃圾及时清理。
2.学生不得在桌椅、墙面乱涂乱画,保持整洁。
3.各种工具、物品摆放有序,不得随意更换位置。
4.学生上课禁止携带与课程无关的其他用品。
5.在使用电烙机时要注意安全,不要烫伤自己及他人。
6.学校会定期对烙画教室作品、卫生、配套设施进行检查。
烘焙教室管理制度
1.各班采取轮流值日,值日班级负责定期打扫烘焙室卫生。清扫地面,擦拭门窗,墙壁无蜘蛛网、污垢、垃圾及时清理。
2.学生不得在桌椅、墙面乱涂乱画,保持整洁。
3.各种仪器、厨具等物品摆放有序,不得随意更换位置。
4.学生上课禁止携带与课程无关的其他用品。
5.学生上课前要洗手,用品使用后要及时清洗保证卫生安全。
6.烘焙室人员要讲究卫生,禁止向窗外倒水、乱扔杂物。
7.学生使用设备时必须教师在场,学生用电必须在教师指导下进行,教师要保证学生的用电安全。
8.学校会定期对烘焙室的卫生、配套设施进行检查。
言语治疗室管理制度
为便于管理,更好的发挥功能室的教学、育人、辅助教学职能,特制定言语治疗室管理制度如下:
1.管理教师必须牢固树立为教学、为师生服务的思想,熟悉本功能室设备的使用方法和管理要求,努力钻研,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2.建立设备档案,健全管理帐目。凡室内设备仪器,必须登记造册,分类存放;管理人员还需定期清点、维护与保养,以保障功能室的顺利使用。
3.切实做好功能室内软硬设施的防火、防盗、防潮、防尘和清洁卫生等日常管理工作,保障功能室设备的安全和整洁。
4.为保障功能室服务职能,管理教师要严格遵守功能室及设备器材的借用手续。功能室未经批准,其他教师、学生不得使用;设备器材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外借。
5.为防病毒侵入,机器瘫痪,影响教学,管理人员要严格按操作步骤开机关机,精心使用,严禁私自携带外来的软盘、光盘或外存储设备上机。
6.学生进入功能室时,不得大声喧哗;课上,教师要教育学生爱护设备仪器;授课后,教师要及时检查,确定设施无损,环境整洁,方能离开。
7.工作中教师要处理好角色关系,不带个人情绪和个人价值观,尊重个训学生的人格,保护他人的隐私,同时认真负责,做好记录,建立好个人档案。
8.功能室是教学场所,未经允许,无关人员不得擅入。对损坏室内设备的行为,管理教师有责任加以制止;对违反此规章制度人员,管理教师有权勒令其离开。
9.管理教师要执行学校有关个别化教学的工作计划,负责功能室设备的具体管理,保证个训人员的安全。为充分发挥设备效益,管理教师要积极主动协助其他功能室为学生进行言语评估与言语治疗。
10.管理人员工作变动,应办理交接手续。
个别语训室管理制度
为便于管理,更好的发挥功能室的教学、育人、辅助教学职能,特制定个别语训室管理制度如下:
1.管理教师必须牢固树立为教学、为师生服务的思想,熟悉本功能室设备的使用方法和管理要求,努力钻研,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2.建立设备档案,健全管理帐目。凡室内设备仪器,必须登记造册,分类存放,管理人员要定期清点、维护与保养,以保障功能室的顺利使用。
3.切实做好功能室内软硬设施的防火、防盗、防潮、防尘和清洁卫生等日常管理工作,保障功能室设备的安全和整洁。
4.为保障功能室服务职能,管理教师要严格遵守功能室及设备器材的借用手续。功能室未经批准,其他教师、学生不得使用;设备器材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外借。
5.为防病毒侵入,机器瘫痪,影响教学,管理人员要严格按操作步骤开机关机,精心使用,严禁私自携带外来的软盘、光盘或外存储设备上机。
6.学生进入功能室时,不得大声喧哗;课上,教师要教育学生爱护设备仪器;授课后,教师要及时检查,确定设施无损,环境整洁,方能离开。
7.工作中教师要处理好角色关系,不带个人情绪和个人价值观,尊重个训学生的人格,保护他人的隐私,同时认真负责,做好记录,建立好个人档案。
8.功能室是教学场所,未经允许,无关人员不得擅入。对损坏室内设备的行为,管理教师有责任加以制止;对违反此规章制度人员,管理教师有权勒令其离开。
9.管理教师要执行学校有关个别化教学的工作计划,负责功能室设备的具体管理,保证个训人员的安全。为充分发挥设备效益,管理教师要积极主动协助其他功能室为学生进行言语评估与言语训练。
10.管理人员工作变动,应办理交接手续。
感认知训练室管理制度
为便于管理,更好的发挥功能室的教学、育人、辅助教学职能,特制定感认知训练室管理制度如下:
1.管理教师必须牢固树立为教学、为师生服务的思想,熟悉本功能室设备的使用方法和管理要求,努力钻研,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2.建立设备档案,健全管理帐目。凡室内设备仪器,必须登记造册,分类存放;管理人员要定期清点、维护与保养,以保障功能室的顺利使用。
3.切实做好功能室内软硬设施的防火、防盗、防潮、防尘和清洁卫生等日常管理工作,保障功能室设备的安全和整洁。
4.为保障功能室服务职能,管理教师要严格遵守功能室及设备器材的借用手续。功能室未经批准,其他教师、学生不得使用;设备器材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外借。
5.学生进入功能室时,不得大声喧哗;课上,教师要教育学生爱护设备仪器;授课后,教师要及时检查,确定设施无损,环境整洁,方能离开。
6.工作中教师要处理好角色关系,不带个人情绪和个人价值观,尊重个训学生的人格,保护他人的隐私,同时认真负责,做好记录,建立好个人档案。
7.功能室是教学场所,未经允许,无关人员不得擅入。对损坏室内设备的行为,管理教师有责任加以制止;对违反此规章制度人员,管理教师有权勒令其离开。
8.管理教师要执行学校有关个别化教学的工作计划,负责功能室设备的具体管理,保证个训人员的安全。为充分发挥设备效益,管理教师要积极主动协助其他功能室为学生进行感认知训练。
9.管理人员工作变动,应办理交接手续。
感觉统合训练室管理制度
为便于管理,更好的发挥功能室的教学、育人、辅助教学职能,特制定感觉统合训练室管理制度如下:
1.管理教师必须牢固树立为教学、为师生服务的思想,熟悉本功能室设备的使用方法和管理要求,努力钻研,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2.建立设备档案,健全管理帐目。凡室内设备仪器,必须登记造册,分类存放;管理人员要定期清点、维护与保养,以保障功能室的顺利使用。
3.切实做好功能室内软硬设施的防火、防盗、防潮、防尘和清洁卫生等日常管理工作,保障功能室设备的安全和整洁。
4.为保障功能室服务职能,管理教师要严格遵守功能室及设备器材的借用手续。功能室未经批准,其他教师、学生不得使用;设备器材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外借。
5.学生进入功能室时,不得大声喧哗;课上,教师要教育学生爱护设备仪器;授课后,教师要及时检查,确定设施无损,环境整洁,方能离开。
6.工作中教师要处理好角色关系,不带个人情绪和个人价值观,尊重个训学生的人格,保护他人的隐私,同时认真负责,做好记录,建立好个人档案。
7.功能室是教学场所,未经允许,无关人员不得擅入。对损坏室内设备的行为,管理教师有责任加以制止;对违反此规章制度人员,管理教师有权勒令其离开。
8.管理教师要执行学校有关个别化教学的工作计划,负责功能室设备的具体管理,保证个训人员的安全。为充分发挥设备效益,管理教师要积极主动协助其他功能室为学生进行感觉统合训练。
9.管理人员工作变动,应办理交接手续。
体育室管理制度
1.讲究文明礼貌,请勿随地吐痰、乱丢垃圾,保持室内卫生整洁。
2.爱护室内设施,请勿损坏器材设施,随意搬动,请勿在墙和其它设施上乱写乱画,损坏设施要照价赔偿。
3.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体育器材购置登记,器材分类摆放整齐。
4.训练前,要预先取出使用的体育器材,下课或训练完毕,要检查收齐体育器材放回原处。
5.使用过程如有器材被损坏或遗失,要告诉学校主管领导和填好遗失登记。
6.体育器材外借,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方可借出,并做好记录。如借出损坏或遗失,需赔偿。
7.训练完毕,要清扫室内卫生,检查器材放置,关好窗、锁好门。
多感官训练室管理制度
为便于管理,更好的发挥功能室的教学、育人、辅助教学职能,特制定多感官教室管理制度如下:
1.管理教师必须牢固树立为教学、为师生服务的思想,熟悉本功能室设备的使用方法和管理要求,努力钻研,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2.建立设备档案,健全管理帐目。凡室内设备仪器,必须登记造册,分类存放;管理人员要定期清点、维护与保养,以保障功能室的顺利使用。
3.切实做好功能室内软硬设施的防火、防盗、防潮、防尘和清洁卫生等日常管理工作,保障功能室设备的安全和整洁。
4.为保障功能室服务职能,管理教师要严格遵守功能室及设备器材的借用手续。功能室未经批准,其他教师、学生不得使用;设备器材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外借。
5.学生进入功能室时,不得大声喧哗;课上,教师要教育学生爱护设备仪器;授课后,教师要及时检查,确定设施无损,环境整洁,方能离开。
6.工作中教师要处理好角色关系,不带个人情绪和个人价值观,尊重个训学生的人格,保护他人的隐私,同时认真负责,做好记录,建立好个人档案。
7.功能室是教学场所,未经允许,无关人员不得擅入。对损坏室内设备的行为,管理教师有责任加以制止;对违反此规章制度人员,管理教师有权勒令其离开。
8.管理教师要执行学校有关个别化教学的工作计划,负责功能室设备的具体管理,保证个训人员的安全。为充分发挥设备效益,管理教师要积极主动协助其他功能室为学生进行多感官训练。
9.管理人员工作变动,应办理交接手续。
律动教室管理制度
为便于管理,更好的发挥功能室的教学、育人职能,特制定律动教室管理制度如下:
1.管理教师必须牢固树立为教学、为师生服务的思想,不断提高自身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素质,熟悉本功能室设备的使用方法和管理要求。
2.健全管理帐目。凡律动室设备仪器,必须登记造册,分类存放,管理教师还需定期清点、维护与保养,以保障日常教学的顺利进行。
3.切实做好律动室内软硬设施的防火、防盗、防潮、防尘和清洁卫生等日常管理工作,保障律动室设备的安全和整洁。
4.为了保证律动教室的课堂教学,管理教师要严格遵守律动室及律动器材的借用手续。律动教室未经批准,其它教师、学生不得使用;律动器材不经批准不得私自外借。
5.学生进入律动教室时,不得大声喧哗;课上,教师要教育学生爱护学校财物;授课后,教师要及时检查,确定设施无损,环境整洁,方能离开。
6.律动教室是教学场所,未经允许,其他无关人员不得擅入。对损坏室内设备的行为,管理教师有责任加以制止;对违反此规章制度人员,管理教师有权勒令其离开。
7.管理教师要执行学校有关律动教学的工作计划,充分做好律动室的使用登记工作。为发挥设备的效益,管理教师要积极主动地协助学校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活动。
8.管理人员工作变动,应办理交接手续。
体感训练室管理制度
为便于管理,更好的发挥功能室的教学、育人、辅助教学职能,特制定体感训练室管理制度如下:
1.管理教师必须牢固树立为教学、为师生服务的思想,熟悉本功能室设备的使用方法和管理要求,努力钻研,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2.建立设备档案,健全管理帐目。凡室内设备仪器,必须登记造册,分类存放;管理人员要定期清点、维护与保养,以保障功能室的顺利使用。
3.切实做好功能室内软硬设施的防火、防盗、防潮、防尘和清洁卫生等日常管理工作,保障功能室设备的安全和整洁。
4.为保障功能室服务职能,管理教师要严格遵守功能室及设备器材的借用手续。功能室未经批准,其他教师、学生不得使用;设备器材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外借。
5.学生进入功能室时,不得大声喧哗;课上,教师要教育学生爱护设备仪器;授课后,教师要及时检查,确定设施无损,环境整洁,方能离开。
6.工作中教师要处理好角色关系,不带个人情绪和个人价值观,尊重个训学生的人格,保护他人的隐私,同时认真负责,做好记录,建立好个人档案。
7.功能室是教学场所,未经允许,无关人员不得擅入。对损坏室内设备的行为,管理教师有责任加以制止;对违反此规章制度人员,管理教师有权勒令其离开。
8.管理教师要执行学校有关个别化教学的工作计划,负责功能室设备的具体管理,保证个训人员的安全。为充分发挥设备效益,管理教师要积极主动协助其他功能室为学生进行体感训练。
9.管理人员工作变动,应办理交接手续。
录播教室管理制度
1.录播教室供本校教师教学硏究专用,录播教室原则上不借用,外单位人员、其他部门人员参观、使用,须经校长同意。
2.录播实行预约登记制,每天使用不超过5课时(上午3课时,下午2课时)。进入录播教室的师生自备鞋套。
3.录播教室设备要求编号,配有使用登记册,建立使用档案,由专职管理人员负责管理、指导使用,并做好设备的设置、维护。及时清点设备,做到帐物相符。对新购入的器材必须及时登记上帐。
4.室内的设备,任何人不得私自打开机箱或更换硬件配置或私自拆卸,确因需要需报告主管领导批准,并做好记录。凡设备零件等的丢失或因管理不善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专职管理人员负责。
5.参加录播教室活动的学生,要按照指导教师规定时间参加活动,不得擅自缺席或早退;不得带其他人员进入。
6.参加录播教室活动的学生在活动期间听从指导教师统一安排,学生不得擅自离开或自作主张。学生必须爱护室内的一切设备设施,不得任意移动或拆除设备;使用中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指导教师。由于不守规则或不遵循操作规程造成的设备损坏,当事人要负责赔偿。
7.录播教室要保持整洁安静。不准大声喧、走动、打闹,不擅自开窗,严禁携带食物、饮料进入,不准乱丢纸、杂物,不准在设备、桌椅、墙壁上乱涂乱刻。
8.录播完毕后,专职管理人员必须检查设备,切断总电源,关好门窗,消除一切安全隐患。
9.对违反以上管理规定者,将按校规、校纪严肃处理。
图书室管理制度
图书室是学校教育教学体系中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在学校教育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为充分发挥它的作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以下须知:
1.图书室的各种图书、教学杂志等供本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借阅,凭借书证借阅。
2.凡在本室借阅图书者,均需要本室办理借书证,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否则不予借阅。
3.借书时,请先填写索书卡,查明所借图书的种类、名称、编号等,之后交给工作人员登记以后,由工作人员取书。
4.借书时必须自觉维护秩序,严格按手续办事,手续齐备后方能带书出本室。
5.借书时要检查原书,如有污损、缺页等情况应及时说明,否则由借书人负责。
6.借阅图书者应爱护图书,不得撕页、折页、剪裁、折卷图书,不得在图书上画扛、批注或涂写,如有发现者,视其情节轻重罚款 1.00元至该书定价的120%,情况严重者按图书赔偿制度执行。
7.应执行按期归还图书,因特殊原因不能归还者,必须在最后之日补办续借手续,否则超期一天,每册罚款0.10元,以此类推。
8.珍本和孤本等贵重图书不得借出。
9.本室的各种精装工具书仅供在室内查阅,一概不得外借,特殊原因者可经校长批准,期限为一周。
10.教职员工工作调动,学生转学或毕业,必须还清所借图书,上交借书证,图书室的签章是办理离校手续的必要依据。
11.个人所带书籍、提包不得带入室内。
12.务必珍惜各种工具书,不得私自取走,凡私自取走工具书或图书者,处以书价的10—20倍罚款。
13.借书证如有遗失,应及时挂失声明,并经一段时间寻找后已证明确实丢失,可以补办新证,因丢失造成后果由本人负责。
14.每次只限借1—2本,借期为一周。
15.自觉保持室内清洁,严禁在室内吸烟、喧哗。
党员活动室管理制度
党员活动室是党支部进行政治生活、“三会一课”及其他形式党员教育活动与相互交流的主要场所,是反映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阵地。为搞好党员活动室的建设与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1.党员活动室的管理由支部宣传委员负责进行日常管理。
2.党员活动室的一切设施要登记造册,由专人进行管理。
3.活动室使用情况要及时做好记录。
4.活动室所配备的所有物品,应妥善使用,用后按原样摆放好,不得随意外借,如损坏、丢失照价赔偿。
5.室内书籍报刊杂志借阅,需按规定办理手续。
6.活动室使用后要及时清理清扫,保持室内整洁。
四、德育
【一】安全
安全工作分管领导安全责任制度
一、分管安全工作的学校领导是单位安全工作综合监督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督管理直接领导责任。
二、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可受校长委托组织召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研究学校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整改意见,确保学校安全。
三、根据上级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组织制定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书,把学校安全工作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和岗位,指导学校安全专职干部和各部门负责人开展工作,并负责检查,督促落实。
五、组织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联合排查工作,并建立相关台账,在相关记录表上签字,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制定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方案。
六、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具体负责组织教职工安全知识学习培训,定期组织开展各类宣传和应急演练活动,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护能力。
七、协助校长加强与所属街道、社区、派出所、消防、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城管等部门的联系,积极开展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
八、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各类台账和档案制度,检查指导学校各类安全资料的归档备案。
九、督促检查落实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提醒。
法治副校长工作制度
一、学校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组织机构,全面配齐配强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法治副校长。从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等政法部门中公开选聘政治素质好,品德优秀,作风正派,业务精湛,热心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同志担任法治副校长,从事法制教育工作。
二、法治副校长任期一般为三年,可连续聘任。学校要为法治副校长颁发聘书,任期内如遇工作变动或原任人选不适合做该项工作的,由学校应及时进行调整。
三、学校要建立法治副校长联系制度。主动与法治副校长联系,涉及到学生法制教育的重要会议、活动,应事先与法治副校长协商并通知其参加;及时向法治副校长通报学校法治建设以及学生违纪违法等有关情况,邀请法治副校长参与学校重大工作的讨论和青少年法制教育计划的制定,征求他们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和学校德育、校园治安的工作意见,支持、配合法治副校长开展活动,就学校遇到的法律问题及时向法治副校长咨询,要重视总结工作经验,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四、兼职法治副校长接受学校所在地乡镇、街道综治委、办的指导,在学校党组织和校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根据治安形势变化,实施有针对性的法制教育;协助学校加强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健全、完善规章制度,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对有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的学生,要做好教育、转化工作,落实帮教措施;了解掌握学校周边地区治安动向,及时向当地综治办报告,提出开展学校周边治安秩序整治的工作建议,维护学校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配合政法部门妥善处理在校教师、学生违法犯罪案件,对校园内发生的严重违纪问题,督促学校根据校规校纪妥善处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协助学校沟通与社区、家庭及社会有关方面的联系,促进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法制教育机制的完善;按照学校所在地乡镇、街道综治委、办的工作要求,会同学校有关部门落实各项综合治理工作措施。
防治校园欺凌和暴力工作制度
一、严格学校日常安全管理
学校要将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纳入学校安全工作统筹考虑,健全应急处置预案,建立早期预警、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等机制。要加强师生联系,密切家校沟通,及时掌握学生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对可能的欺凌和暴力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
二、开展多种形式专题教育
定期通过班队会、校园网、宣传栏等形式,提高学生对欺凌和暴力行为严重危害性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做到不实施欺凌和暴力行为;每学期邀请派出所、检察院、法院或法律顾问来校开展专题讲座,进行宣传教育,让学生了解校园欺凌的危害及后果;召开教职工会议,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应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提高教职工有效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
三、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学校要组织教师做好易受到欺凌学生的排查工作。针对易受到欺凌学生要在学习、生活上给予更多的人文关心、照顾,重点培养他们的自信心,随时关注这类学生的思想变化,发现行为异常时能及时介入,引导学生在受到欺凌时及时与家长、老师沟通,寻求帮助。学校要搭建心理教育平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有课时计划,设立心理咨询室及相关设施,并建立学生心理档案,坚持开展心理辅导工作,用正确、有效的方法引导、疏导学生心理健康,预防和矫正学生心理障碍,让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四、及时指导预防校园欺凌的宣传教育和校园欺凌应急处理;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向学生公布学校“校园欺凌”救助电话;发现校园欺凌问题,学校与家长要及时联系,共同与家长对孩子遇到的问题给予正确的引导教育;发挥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治理活动,避免欺凌和暴力事件在校园周边发生。对已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应及时调查处置,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学校或受欺凌学生及其监护人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一、联系公安、建设和交通等部门依法在学校门前道路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施划人行横线,根据需要设置交通信号灯、减速带等设施。
二、联系建设、安全监管、公安等部门,重点排查学校校舍、围墙、厕所、库房、走道栏杆和供水、供电等设施,对学校及附近正在施工的建设工程与生产、经营和储存有毒、有害和危险化学品的企业的公共安全环境进行全面评估,全面排查学校及周边建筑安全隐患。
三、联系卫生、市场管理部门对校园周边饮食单位的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取缔非法经营的小卖部、饮食摊点。
四、联系公安机关把学校周边地区作为重点治安巡逻区域,在学校周边治安情况复杂的地区增设治安岗亭和报警点,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处置扰乱学校秩序和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联系新闻出版、公安、市场管理等部门依法取缔学校周边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
六、充分利用相关部门的资源和技术力量,为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服务。
七、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积极争取他们的支持和配合,共同搞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校外集体活动及校内大型集体活动管理制度
一、安全保障职责
学生校外集体活动及校内大型集体活动要落实“谁举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安全工作职责,举办者、学校及参与组织管理的教职员工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对每个学生的安全负责,确保校外集体活动及校内大型集体活动万无一失。任何组织、个人一律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社会盈利性、商业性的庆典、宣传活动,学校校长有权拒绝社会上任何组织和个人要求学生参加没有安全保障的各种社会活动。
二、活动备案
凡组织学生开展校外集体活动及校内大型集体活动的,均须在距外出集体活动及校内大型集体活动举办时间7个工作日前报市教育局审批并备案,经审核同意后,方为准许开展活动,否则,组织者要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触犯法律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三、安全管理职责
学生集体活动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学校及活动组织者应履行以下安全管理职责:
1.学校校长是学生校外集体活动及校内大型集体活动的主要责任人,带队领导、班主任、教师是直接责任人,对于学生校外集体活动及校内大型集体活动,学校要成立临时性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安排必要和足够的管理人员,并明确所负担的安全职责,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安全设施。对因玩忽职守造成事故者,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学校在活动开展前要对师生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文明礼仪、节约、环保教育,增强师生遵规守纪和安全防范意识。
3.学校组织学生参加集体活动,学校及组织者对学生家长有告知义务,应在活动前就活动内容及要求明确地通知学生家长,并要求家长对孩子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
4.学校开展集体活动应以安全第一为原则,并切实做好校外集体活动及校内大型集体活动的各项安全保障工作。活动前要全面了解活动场所的安全状况,室内活动要事前查看房屋结构、熟悉逃生通道。对于地理条件复杂、存在明显安全隐患或安全措施不能保证的地方,严禁组织学生前往活动。在高温干旱、冰冻雪灾、狂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和活动场所环境不明的情况下,严禁组织学生校外活动及校内大型集体活动。
5.学生校外集体活动需要乘车的,应具有良好的车况,严禁乘坐无牌无证车辆,严禁超载超速,禁止借(租)用无营运资质的交通工具。活动组织者要与活动委托承办的车辆提供者签订含有安全要素的合同,明确合作双方的安全责任。
四、其他教育教学安全管理工作。
1.组织有学生家长和社会人士参加的校内集体活动,学校要在活动前10日,向当地公安部门履行书面报告手续,提交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并申请公安部门予以安全防范力量支持。
2.组织无家长和社会人士参加的学生校内体育节、艺术节等大型活动,学校要明确安全职责,做好安全预案,加强安全教育和防范。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一、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和上级要求安排专人排查,排查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警惕性和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按有关安全规章及学校规定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责任目标。
二、坚持日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每周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活动,保证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特别是每学期开学前、学期中、放假前、雨(雪)季前、冬季取暖前及重大敏感时间段、时间点,学校要组织人员进行全面检查和整改。
三、每月必须保证开展一次大规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活动,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重大安全隐患不能解决或整改有困难的,在安全隐患部位及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安排专门人员实施有效监控,做好防范工作,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学校没有能力解决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坚持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排查、整改月报告制度,学校要将当月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四、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学校对排查出来的各类安全隐患要进行登记,详细记录,并制定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间、时限,要有学校主要领导、分管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及检查人员签字。严格落实“五个一”工作制度(即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及时进行整改。
五、排查整改责任人在排查时要认真仔细,除不可抗原因外,因工作疏忽,整改不落实出现安全事故,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积极配合公安、交警、消防、综治、卫生等部门开展的专项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行动,确保行动顺利开展。
门卫管理制度
学校门卫制度是对一切进出学校的人员和物质进行有效监控和严格管理的制度。
一、门卫管理制度
1.门卫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要有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会妥善处理本岗位的事故,会报警。
2.门卫人员要身着保安服装,必须保持高度警惕,严防不法分子混入学校进行犯罪活动,危险时刻挺身而出,勇于同违法、违规、违纪人员做斗争,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制止或处理,对那些不听劝告、寻衅滋事分子,应主动报警。
3.门卫必须严守岗位,认真履行门卫职责,恪尽职守,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4.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和验证。
5.严禁各种商贩进入校园或在校门外摆摊叫卖。
6.早晚按时开关大门。
7.负责校内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采取措施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学校领导。
8.交接班前,前班人员应做好交接班准备,后班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位,查看值勤记录,清点保安器械和公物,待双方确认安全无误签名后,前班人员方可下班。
9.学校门卫实行24小时值班。
二、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
1.非学校教职员工进入学校,应主动向学校保卫人员出示表明身份的相关证件。
2.学校保卫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并做好登记,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
3.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学校保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4.在上课期间,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同意的请假条,学校保卫人员查验后填写学生出校登记表方可放行并将请假条存档备查。
三、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
1.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在进行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2.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学校保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四、会客制度
1.会客一般安排在门卫或校门口,学校教师在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需与被访者电话联系,教师本人确认后准予进入。
2.学生家长到学校找教师交流或了解学生情况时,需登记和由教师确认后准予进入。
3.学生家长要进学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它学生,只能在课间由班主任老师陪同并登记后进入。
4.上级部门或有关单位来校检查、联系工作,门卫应认真验看其工作证,做好登记,并与校长联系确认。
五、车辆准入放行制度
1.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校门,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学校。
2.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保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六、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1.学校保卫人员对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确保学校和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2.学校保卫人员对带出学校的大宗物品要请示学校领导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校园安全保卫制度
一、学校要建立校内安全保卫工作领导机构,实行校长负责制,明确一名领导分管校园安全工作。
二、学校保卫人员必须由专职保安或能够履行职责的人员担任。
三、建立《值班制度》和《领导巡查制度》,编制值班人员安排表,明确告知值班人员应尽职责及义务,保证校园内24小时有人值班。
四、节假日、重大活动以及非常时期,应安排专人值班巡逻,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确保人员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
五、安全保卫人员应随时对校园及学校重点部位进行巡视,特别是夜间要加强巡逻,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六、加强食堂和师生饮食管理工作,严防食物中毒,危害师生身心健康。
七、要做好贵重物品、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存放管理,严格检查。保持室内清洁、通风,以免仪器设备物品损坏。专用室做到“开门不离人,人离关好门”。
八、要做好电源、电器的管理,防止触电和电线短路引起火灾等事故发生。经常对全校的线路开头、插座、电器设备、体育器械作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九、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安全意识,提高警惕,做好四防工作(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杜绝不安全事故出现。
十、如发现不安全事故和事件,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应及时开会研究采取措施,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写出书面报告或口头报案。
值班值宿制度
一、加强对值班值宿工作的领导,学校要安排分管领导负责值班值宿工作,并做到值班值宿工作“五落实”(值班值宿人员、时间、地点、电话和制度落实)。
二、建立领导干部值班值宿制度。领导值班值宿应排出名单和值班值宿地点、联系电话和手机号码。值班值宿领导要坚守岗位,落实防范措施,组织抢险救灾工作,保持上下联系,及时掌握全面情况。遇有突发事件,各级领导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认真进行应急处理。
三、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确保周末、节假日、晚间有专职人员值班。值班人员要及时掌握校内外动态,负责上下公务电话联系,属应该办理的,要及时办理,较大的事项应及时向领导汇报。
四、值班值宿工作人员对来往的电话、接待的公务、校内情况和领导交办的事项等,要在《值班记录》上认真记录,遇有突发性事件,应及时报告值班领导,并按值班领导指示,抓紧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五、值班值宿工作人员应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坚守值班岗位,做好交接班,加强对教学区,生活区的巡查,对要害部位重点进行防盗、防火检查,及时发现整治隐患,重大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应立即报告学校和有关部门处理。
值班值宿工作人员在岗期间不做有下列妨碍值班值宿工作的行为:(一)迟到、早退;(二)擅离职守;(三)喝酒、打扑克、打麻将、下棋或从事其他娱乐活动;(四)擅自串换他人顶班替岗;(五)对发生的案件或可疑情况漏报、拖报、谎报。
六、学校要将每年寒暑假及节假日时期的学校值班值宿安排表及时报送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汛期值班值宿制度
一、建立学校防汛工作领导机构,成立防汛救援组织,实行带班领导责任制和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
二、防汛值班从汛期开始到汛末结束,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三、防汛值班必须保证领导带班,解决带班期间发生的各类问题。
四、带班领导要认真履行带班职责;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值班职责。
五、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自觉遵守值班纪律,指派专人负责接收有关部门防汛信息,保证信息及时上传下达。
六、对发生的重大汛情要整理好值班记录,以备查阅并归档保存。
七、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履行交接班手续。
八、值班人员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正常值班,要及时调整岗位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造成漏岗、缺岗等现象。
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制度
一、加强预防溺水安全教育。
各学校要通过校会、校园广播、宣传栏、班团会等形式宣传预防溺水安全常识,落实好教育部防溺水“六不准”要求,让学生明白私自下水游泳玩耍的极端危险性,掌握预防溺水知识和遇险逃生、自救互救技能。要确保防溺水教育落实到每一个班级、每一名学生,使预防溺水常识生生尽知。
二、提醒家长履行监护责任。
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增强家长监护人责任意识,切实承担起学生脱离学校监管后的看护责任,使预防溺水意识深入人心、家喻户晓,确保孩子离校后有人管。要将《致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防溺水责任书》发到每一名学生家长手中,要求家长签字,学校回收并统一保管。
三、完善溺水安全防范预案。
各学校要制订详细的安全防范预案,落实好安全责任制,为预防溺水工作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要严格学生请假制度,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告知学生情况,了解学生离校的原因,并建立相应制度严格要求学生不得到危险水域嬉水或游泳。
四、完善预防溺水工作机制,消除溺水隐患。
各学校要主动提请当地党委政府协调相关部门完善预防溺水协调机制,形成预防学生溺水的合力,组织干部教师摸清学生上下学途经路段的水情特点,有针对性地提请有关部门和村(居)委会在重点水域和危险地段采取措施,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落实专人巡防,不放过任何一处溺水隐患。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上下学期间,指派专人配合交警维持校门外交通秩序,指派专人维持学生候车、上车秩序,保证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二、学校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对师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使其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法规、预防交通事故。对乘车学生的教育:不乘坐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拖拉机及其他没有接送资质的车辆,不乘坐“黑车”、“病车”和超员车;乘车时不抢上、不抢下,等车停稳以后才能上、下车;上、下车时不能使用跳跃动作,要当心被车门挂住衣服或书包;乘车时身体的任何部位都不能伸出车窗外,不能向车窗外扔东西等。对骑自行车学生的教育:未满12周岁的学生禁止乘坐摩托车或骑自行车上、下学;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只能在非机动车车道上骑车,不得在机动车道上骑车;不要闯红灯;不并排骑行;自行车不准搭人等。对步行学生的教育:要教育和提示他们特别注意经过十字路口和横穿道路时的交通情况;公路沿线的学生,要建立学校放学路队制度,确保学生在公路上行走安全。
三、学校、幼儿园应通过家长会等形式,对学生家长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家长的安全责任意识,杜绝学生家长使用或租用“三无”车辆或非法运营车辆接送学生,对乘坐家长租赁车辆的学生,学校、幼儿园必须与学生家长签订安全协议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四、定期组织校车司机、随车照管员安全培训,教育司机注意行车安全,保证学生乘车安全。
五、积极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开展校车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整改交通安全隐患。及时协调交管部门在学校门前道路设置更新交通警示标志、斑马线、红绿灯、减速带等安全设施。
六、坚决杜绝将校园、操场等用于停放社会车辆、从事其他非教学活动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学生安全的活动。
七、发生学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时,学校应当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交通事故应急预案》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等,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
学生接送制度
二、有车家长接送孩子时,车辆必须按要求有序停放,以免阻碍交通,严禁接送学生家长及车辆进入校园。
三、家长无特殊事情不得随意将孩子带出学校,如有事情必须经过班主任及有关人员同意签字后方可离校。
四、学校和教师要保证准时放学,如遇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延长在校时间的,必须提前与家长联系,妥善安排好学生接送事宜。
五、与家长及监护人签订相关协议,明确双方职责。
消防安全制度
一、学校要加强消防“四个能力”建设即: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
二、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三、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并切实组织开展演练。应急预案演练要做到有方案(脚本)、有记录、有影像资料,有条件学校要邀请公安、消防部门警员、官兵和专家指导开展。
四、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配置的灭火器数量达标,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教学楼、办公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五、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六、学生宿舍、图书室、实验室、微机室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七、实验室、计算机教室等用电量大的部位应使用空气开关并配备必要的漏电保护器,对电线老化等隐患要定期检查并及时排除;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八、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定期清理食堂烟道;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九、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校园内不得焚烧垃圾;宿舍内禁止使用一切用电器。
十、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预防学生拥挤踩踏安全制度
一、成立专门的学生防踩踏疏散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明确专人在学生容易发生拥挤踩踏的时间(上学、放学、上操、集会、晚自习等)、地点(校门口、楼梯、楼道等)进行疏导。
二、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并定期组织疏散演练,告知学生遇突发事件要沉着冷静,保持良好的疏散秩序。
三、学生较多的学校要实行分级、错时放学,学校要有专人或教师值班巡查。
四、制定科学、详实、具有可操作性的学生防踩踏疏散应急预案,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
五、楼道、楼梯口及安全出口的照明、消防安全疏散指示灯、应急照明灯具要齐全完好,每天做好巡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和消除。若因疏忽或延误工作,造成意外事故发生,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加强学生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和组织纪律教育。教育学生在楼道行走、上下楼梯,必须靠右行走,不得在学校各楼楼道集群停滞、拥挤、恶作剧、追逐及高声喧哗,严禁任何人在楼梯扶手栏杆上攀爬、坐、站等。
七、落实教师的岗位责任。班主任必须利用班会时间经常对学生进行文明礼仪教育,要经常提醒学生上下楼梯注意安全,了解在楼梯间打闹、搞恶作剧的危险性,充分认识到发生拥挤踩踏事故的主要原因、严重后果及其防范措施,对有违纪现象的学生要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其改正错误行为,并作好教育记录;上课期间一旦发生地震、火灾等紧急情况,任课教师负责组织好本班学生,按照应急疏散指示、标志和图示进行合理正确的疏散学生,防止损失扩大;学生课间操、放学、集会上下楼梯,由各楼层值班教师负责疏导,要对学生上下楼梯故意打闹等不良现象给予制止,防止拥堵现象的发生。在上下课期间,教学楼的所有大小门都要打开,便于学生及时有效地疏散,防止踩踏事故发生;食堂工作人员要组织学生排队就餐、不要推、拉、挤,维持好就餐期间的纪律;组织大型集会前要做好活动安排,要有安全预案,并责任到人,在学生集体活动中不得片面强调快速、整齐。
八、因渎职、失职或者管理失控发生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交有关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传染病预防管理制度
一、落实组织领导,明确分工。健全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群防群控”的工作体系,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参与学校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积极性。
二、落实健康教育,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充分利用板报、校报、校园网、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传染病预防知识教育,切实增强学生的卫生防病意识和社会公共卫生的责任感,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发现传染病可疑者立即报告。根据传染病流行季节的特点,每年至少集中开展两次以预防呼吸道和消化道传染病为重点的卫生宣传教育,利用家长会、家长学校、告家长书等形式,宣传传染病预防知识,以取得家长的配合与支持。
三、落实学校卫生制度,依法治校常抓不懈。学校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加强传染病和流行性疾病预防控制。要健全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学生晨检及定期体检制度、重要场所定期消毒制度、课堂、宿舍、公共场所卫生清扫制度、个人卫生清洁制度、食品卫生安全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
四、落实“四早”措施,确保疫情预防和控制无漏洞、无死角。早发现。要坚持晨检制度并保持经常化。晨检应在校医的统一组织和指导下,由班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特别是请病假的学生应及时查明病因,对可疑者应由校医做进一步检查、确认。在传染病流行季节,学校应以年级、班级或宿舍为单位,采取相应的排查措施,发现有传染病早期症状者,督促其立即到医院就诊。早隔离。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可疑病例的早期症状者,应立即采取隔离措施,确保其他学生不与之接触。根据传染病类型和传染性强弱,必要时对与病人接触的人员进行相应隔离。早报告。学校的校医为传染病疫情报告责任人。在确认疫情的第一时间内报当地疾病控制中心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不报、瞒报、漏报者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早治疗。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可疑病例的早期症状者,应根据不同类型传染病,及时将病人送定点医院隔离治疗或在家隔离治疗,同时在当地疾病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病人所在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发生大面积疫情时,可对与病人接触的其他人员进行预防性投药,对所在场所定期消毒。学生患传染病愈后,须持医院出具的复课证明及有关化验单,经学校确认后方可复课。
五、落实经费保障,改善学校卫生条件。教学用房、宿舍、餐厅要通风良好;食堂建筑、设备及环境要求应符合《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要为学生提供符合标准的饮用水;有与学校规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完善的校卫生室。要保证疫情发生时有足够的消毒、防护用品以及应急工作所需的经费。
六、落实学校卫生机构,加强日常管理。学校要按规定设立卫生室。卫生室应当设专兼职保健医生,具体负责师生的卫生保健工作。
教学场地设施器材、体育活动、体育教学
安全管理制度
一、教学场地设施器材
1.加强学校各种教学设备、器材和生活设施的安全管理。学校各种教学设备和生活设施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和安全标准。
2.体育器材要在专职的体育教师指导下进行使用。
3.体育器材室要设专职或兼职管理员,体育器材的借用要认真做好登记。
4.体育设施器材,要按正确的方法安装,易发生危险的设备,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定期检查体育设施器材,破损易坏器材要责成专人维修保养。
5.体育场地布局合理。要有防止各种车辆随意进出的护栏。
二、体育活动
1.体育活动,实行“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老师组织学生体育活动,要认真检查体育设备,对已损坏,不符合要求的设备,严禁学生使用,并及时报修并出示警示标志。
2.开展活动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讲明活动要领,做好示范、指导以及防护工作,运动前做好各项准备活动。
3.老师不得指导学生开展有危险性的活动,学生不准离开老师自行开展有危险的活动,学生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4.在体育活动中教师有组织、指导的责任,因组织指导过错造成学生身体伤害事故老师要负责任。禁止组织学生在街道和交通要道上进行跑步等体育活动。
5.不要强行让学生做一些力所不及的运动及不适合学生年龄特点的活动。
6.开展体育活动,体育教师和学生要遵循体育运动规律和有关项目规则进行。组织体育竞赛、军训等较为剧烈的活动时,要特别关注特异体质学生,禁止有病、体弱及身体不适者参加。
三、体育教学
1.任课教师必须在上课时讲清楚运动注意事项,准备好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严格实行体育用具使用前的安全检查。
2.学生必须遵守课堂常规,按时上课,听从指挥、不迟到早退;教师要严格遵守教学常规,不得提前下课或进行无组织的自由活动。
3.上体育课任课教师必须着运动服、球鞋。
4.任课教师认真要认真组织学生做好准备活动。
5.学生要听从教师指导,学会正确的运动技术和自我保护。
6.体育课或课外锻炼中,凡出现受伤情况,应及时送往校医务室或医院,并及时向校长室汇报。
应急管理工作制度
一、认真落实各项应急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和落实应急预案管理制度、突发事件评估制度、风险隐患排查制度、监测预警制度、应急值守制度、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制度、科普宣教培训制度、检查与考评制度。
二、做好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建立和完善应对各种自然灾害、传染性疾病、交通事故、食物中毒、踩踏事故、意外伤害等单项突发事件的预案体系。预案要坚持因地制宜,突出自身特点,确保预案的科学、规范、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要加强对重大活动应急预案的管理,重大活动举办前必须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及应对措施。
三、抓好应急演练工作。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并上报备案。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的通知》要求,规范应急演练工作,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演练要有针对性,要做到有计划、有制度、有方案、有检查、有总结,重点加强防震减灾、防火、防汛、防突发公共事件的演练。各校要充分利用课间、间操等时段组织师生开展应急逃生演练,通过演练让师生熟悉处置突发事件的程序、应对措施、处置方法,整体提升师生的快速反应、灾害应对能力。
四、切实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成立应急救援领导组织,组建应急救援队伍,积极同应急办、医疗、公安、消防等部门联系,加强应急队伍培训,提升处置突发事件能力,。
五、做好应急救援设备和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加强应急救援物资,应急处置装备的储备工作,形成应急物资保障体系。
六、加强应急知识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要求,进一步把公共安全和应急防护知识纳入学校教学内容,通过晨会、班会、安全课或者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形式,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强化师生应急意识,提升师生应急技能。
七、加强值班、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工作。实行应急值守工作机制,落实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值班情况及时通报等工作制度,坚决杜绝信息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现象。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一、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
二、学校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除迅速启动应急响应,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外,应当立即如实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因迟报、漏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三、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按事故的类别、性质向相关部门报告:
(一)火灾事故。发生火灾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火警电话“119”,向消防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二)治安(刑事)事故。学校发生治安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拨打电话“110”,向公安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三)食品中毒事故。学校发生食品中毒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拨打急救电话“120”,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和求援施救;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在求援施救的同时,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学校负责人再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其它事故(意外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学校发生其它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由学校负责人再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四、学校发生安全事故后,应当根据事故的类别、性质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相关部门报告:
(一)一般事故。无人员死亡,重伤1人或财产损失1万元以下的安全事故后,学校应当在24小时内电话或口头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二)重大事故。学校发生死亡1人或重伤3人或财产损失1万元以上的安全事故后,学校应当在2小时内电话或口头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24小时内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三)重特大事故。学校发生死亡3人或重伤10人或财产损失5万元以上的安全事故,学校应当在其知道事故发生时,立即通过电话或口头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报告,随后应当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随时补充报告事故的最新情况,8小时内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写出书面结案报告。
五、安全事故报告的必要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事故简要经过、采取的施救措施、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报告单位、报告人及它应当报告的事项。
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一、在校园安全工作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一)学校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对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二)对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和部署,不能认真、及时贯彻落实的;未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措施不力,职责不清,责任不明,给工作造成失误的。
(三)发生事故出现迟报、瞒报、漏报的;24小时值班出现脱岗、信息不通畅,造成事故或事态扩大的。
(四)没有指定专人定期对学校各个部位进行安全检查,造成安全隐患排查不及时或整改不到位,致使事故发生的。
(五)不按时完成或不积极对师生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对学生及家长不履行告知义务,造成师生安全知识缺乏,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意识,出现安全事故的。
(六)未按要求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因学生缺乏相应安全知识,致使事故发生且情节严重的。
(七)未按要求建立安全工作制度,完善相关防控措施,学校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限期整改但拒不改正,造成安全事故发生的。
(八)安全设施设备保管、修缮、维护不及时造成损失的。
(九)实验人员对有毒、易燃易爆品使用不当发生事故的。
(十)教学过程中违反教学规程,造成事故的。
(十一)学校食堂没有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造成事故的。
(十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造成损失的。
二、责任追究包括下列方式:
(一)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二)在有关会议上说明情况。
(三) 通报批评。
(四)约谈主要负责人。
(五)按照规定实施“一票否决”。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追究,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国家监察局、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的规定执行。
(七)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团委
共青团工作条例
中国共青团铁岭市特殊教育学校团委是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担负着引导特殊教育学校青年学生,执行党的青年工作方针,服务广大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的职能。
校团委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学校党政中心工作,积极实施学校“立德树人行动计划”,主动贴近学生实际,坚持思想带团、文化兴团、服务立团、创新强团的工作理念,突出做好思想教育、校园文化、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者活动、就业创业、济困助困、团建创新等各项工作。
新形势下,校团委不断探索工作新规律,紧跟党的步伐,秉承“党有号召,团有行动”的优良传统,在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进程中发挥特有的作用;始终坚持育人为本,培养“四有新人”,使团员青年在共青团这所大学校里锻炼、成长;把握时代的旋律,把握青年的脉搏,坚定不移地为残疾青年 成长成才服务;始终发挥党联系青年的桥梁纽带作用。
校团委工作制度
1.围绕学校党政中心工作,以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为宗旨,做好思想教育、校园文化、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素质拓展和团学组织建设等方面工作。
2.牢牢把握思想引领的根本任务,加强和改进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广大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
3.加强团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指导团的基层组织开展工作;加强团干队伍建设;做好团内评优评先工作。
4.大力推进学校“立德树人行动计划”,建设德育兼备的校园文化氛围,积极推动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
5.组织开展团队活动,营造“活动育人”的氛围;组织学生各级各类活动,提高学生的创新、创造能力。
6.引导和组织青年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使广大团员青年在活动中做到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树形象。
7.调查研究青年思想动态,充分发挥共青团联系广大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做好党的青年工作。
8.建立稳定、畅通、灵活的信息沟通交流渠道,重点掌握苗头性、预警性信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维护校园安定稳定。
9.完善各级中队建制。成立动感中队,带领各级中队辅导员落实上级工作任务,组织各类活动。让红领巾、少先队引导每名队员的成长。
团干部考核制度
第一章 团委各级老师和学生干部通用细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中国伟大的复兴梦想,进一步加强我校团委干部队伍建设,改进和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工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核心思想为指导,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着眼于选准用好干部,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导向作用和监督作用,为建设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老师和学生信得过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引导团委干部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历史检验的成绩,为我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保证。
第三条 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以德才素质评价为中心,综合运用述职、民主测评、结果确定和结果反馈等具体方法进行。突出重点,严把思想和政治关,加强对团委干部贯彻求真务实和心理素质等情况的考核。
第四条 实施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应当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避免繁琐,力戒形式主义。坚持边探索、边总结、边完善。在履行团委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程序的基础上,可以根据本组织的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团委各级老师和学生组织换届考察、领导班子成员个别提拔任职考察。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 团委老师的行动准则
第六条 遵守党和团的纪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观点,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坚定不移地与党中央、团中央保持一致。
第七条 坚持民主集中制制度,坚持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制度。坚持按照条件程序任用学生干部和处理人它事问题,选贤任能,光明磊落。保守团的秘密,秉公办事,不搞自由主义。
第八条 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讲社会公德,讲职业道德,讲家庭美德,爱岗敬业,严谨治学,在各项活动和工作中起表率作用。
第九条 领导团结全体教职工,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
第十条 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勇于开拓,讲究实效。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带头人。
第十一条 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杜绝不合理开支,不以权谋私,不贪污受贿,不设小金库。
第十二条 在单位业务往来中,不准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向他人或相关单位索取财物。
第十三条 坚持为基层服务、为教育教学服务的原则,对群众敏感的问题,要有反馈,要有下文。
第十四条 坚持“依法办事、依法治校”的原则,带头学法、守法,宣传各项法律法规。
第三章 团委老师考核办法
第十五条 考核原则:党管干部;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第十六条 考核对象:全体团委老师。
第十七条 考核内容:团委老师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具体指标有:政策水平、全局观念、履行职责、团结协作、精力投入、公道正派、开拓进取、求真务实、联系学生、规范管理、工作实绩、廉洁自律。
第四章 团委老师考核程序
第十八条 述职
1.述职准备
被考核者围绕年度目标完成情况撰写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应客观公正,简明扼要,“工作业绩”应逐项列出,并实事求是地查摆自己存在的不足。
2.述职方式
团委老师向学校全体教职工及学生代表进行述职。述职报告在指定时间内通过校园网予以公布。
第十九条 民主测评
1.参加测评人员:校领导、本单位全体人员、工作联系较多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学生代表。
2.权重设置
测评权重原则上为:校领导20%,本单位班子成员、工作联系较多的相关部门负责人25%,本单位职工和工作上接触较多的机关部门相关人员30%,相关领导15%,学生代表10%。
第二十条 考核结果的确定
1.干部年度考核结果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
2.年度考核等级的确定由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干部年度测评结果和院校两级领导班子年度目标评估结果,讨论提出初步意见,报校党支部研究确定。
第二十一条 反馈
考核结果由校党委发文公布。团委干部考核结果由联系、分管的校领导反馈,副职干部的考核结果由正职反馈;对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不称职”及测评排名较后者,由联系、分管的校领导向其本人反馈。
第二十二条 考核结果的使用
考核结果作为团委老师干部培养、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少先队员的规章制度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好好学习, 天天向上。
2.按时上学,不随便缺课。专心听讲,认真完成作业。
3.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课外活动。
4.讲究卫生,服装整洁,不随地吐痰。
5.热爱劳动,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
6.生活俭朴,爱惜粮食,不挑吃穿,不乱花钱。
7.遵守学校纪律, 遵守公共秩序。
8.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对人有礼貌,不骂人,不打架。
9.关心集体,爱护公物,拾到东西要交公。
10.诚实勇敢,不说谎话,有错就改。
少先队工作制度
1.队干部选举制度。队章规定每半年至一年改选一次队委会和队长。改选一般在学年或学期初进行。
2.队干部轮换制度。每个队干部有一定的任职期,期满无特殊情况不再连任。这种制度能够使更多的少先队员有机会参加队的组织管理,得到锻炼。
3.队干部例会制度。一般每周或隔周进行一次。主要内容是汇报、研究和布置工作。大(中)队例会可由委员轮流组织,并负责向辅导员汇报。
4.队干部培训制度。培训少先队干部,使他们熟悉和掌握自己的工作职责、方法和技能技巧,这是提高少先队工作水平的必要手段。培训的方法有举办队长学校、听课、实际操作、现场观摩等。
5.队前教育制度。新队员入队前要对他们进行队前教育。如学习队章、学唱队歌、学习敬队礼及呼号、系红领巾、为人民做一件好事。入队时要举行隆重的入队仪式。
6.表扬奖励制度。少先队组织应当经常在广播、队报、光荣簿上表扬好人好事,在“六一”儿童节、10月13日建队纪念日,集中表扬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集体。
7.活动制度。大队活动每学期举行一次至二次;中队活动每月一次;小队活动每周一次。
8.小队生活会制度。是队员交流思想、增进友谊的好形式。生活会可以在队活动时间或课余时间进行。
9.离队制度。队章规定年满14周岁的队员在组织上要离开少先队。超龄队员的离队,由大队举行离队仪式,办理离队手续。
10.阵地教育制度。阵地是少先队开展工作的重要基础,利用阵地对队员开展经常性的教育和工作,让他们在管理中学会必要本领。这些固定的、不可缺少的活动阵地会使队员们实实在在地感到少先队组织的存在,丰富少先队的活动内容,满足队员的各种兴趣、要求,培养他们的组织观念及对组织的责任感。
少先队工作有关制度
一、簿册、会议制度
大队:做到“三有”:有“四簿一册”、有辅导员学习制度、队干例会制度。
中队:做到“双有”:有“三簿一册”、有队委会会议制度。
辅导员学习制度:每月安排一次辅导员业务活动时间,作为布置工作讨论问题、学习业务交流之用,学期末要及时召开经验交流会研究探讨工作方法。
队干例会制度:每月开队委会议即队干例会,研究布置工作,学习交流经验,汇报中队的工作,提合理化建议。
双周星期一下午第一节课为队活时间,每月一次主题队会,严格按队会程序进行,队活有记录,大队做到有布署、有检查、有记录。
三、选举制度
队干部每学年初改造一次,做到“三有”,有选举办法、条件,建立干部档案。
四、培训制度
每学年培训四次中队干部,做到“四有”,有安排、有教材(讲稿)、有总结、有地点。
五、聘请制度
每学年聘请一次中队辅导员,每学期一次工作交流会,每月一次工作例会。
考评制度:平时考查,月末综合,每学期一次主题队会观摩。每学年最少一次主题队会评比,做到有安排,有总结。
奖惩制度:每年“六一”表彰雏鹰中队,雏鹰队员,每年表彰一次读书读报先进集体,做到有评比、有记载。
少先队队前教育和入队制度
少先队组织是广大少年儿童的摇篮,学龄初期一、二年级的儿童向往胸前佩戴红领巾,成为一名光荣的少先队员。因此,在此阶段对他们适时地进行队前教育,对少先队基础建设的加强,对少年儿童的全面发展和进步能起到事半功倍的良好效果。特制定少先队入队教育的制度。
塑造形象:新生开学后,高年级要和他们结成手拉手班级,选派优秀的队员到低年级班级进行辅导帮助。要求高年级队员戴红领巾,衣着整洁,活泼热情,体现少先队组织对新生的爱护和关心,塑造良好形象。
发出邀请:以少先队大队委员会的名义,向新同学发公开信,提出希望和要求,告诉他们少先队开展的活动,扩大少先队组织在新生中的影响。
讲坛授业:由大队委到新生班级进行授课,讲解内容:我们的队名、少先队光荣历史、我们的标志——红领巾、我们的队旗、我们的队礼、我们的呼号、我们的队歌、我们的誓词、我们的活动等。方式可采用看录相、组织竞赛等。
发展队员:由新生班级的学生评义、老师提名、大队考核三方面完成。确定发展队员后,班级、学校要用广播、宣传栏宣传进行鼓励。
入队仪式:选择在大队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的一个主要阶段,在节日或建队日进行入队仪式,仪式规范、热烈,基调激昂向上。
跟踪反馈:做好对新队员的调查跟踪,入队前入队后有无进步,有无变化,针对不同情况及时进行教育,使他们受到少先队组织对自身的帮助和提高。
附:队前教育“十知道”
1.知道队的名称,理解“先锋”的含义。
2.认识队旗,知道图案含义。
3.知道队员的标志是红领巾,爱护红领巾。
4.知道敬队礼及其表示的意义。
5.知道队的呼号。
6.学会写入队申请书。
7.知道入队时做一件好事。
8.会唱队歌。
9.知道入队誓词的内容。
10.知道合格队员要做到“五自”。
升旗仪式制度
升旗仪式,是实施爱国主义的极好形式,是培养队员荣誉感、责任感的良好途径,是激发队员爱国情感,拼搏向上,顽强向上的佳径。为进一步完善升旗仪式,提高升旗仪式的质量,特订制度如下:
一、旗手
升旗手和护旗手承担升国旗任务,是升旗仪式的主角,旗手所在中队负责填写旗手事迹.大队部负责旗手培训,旗手应按时升旗、降旗,在恶劣天气中更要爱护国旗,及时收回保管。
二、主持
升旗仪式的主持由升旗中队负责推荐、培训。主持应熟悉升旗过程。要求普通话标准,主持没有差错,会使用学校扩音设备。
三、国旗班
由各中队推荐选举,由大队部统一培训。承担出旗任务,每学期组建一次,每星期训练一次。
四、升旗中队
由二至五年级的中队承担,开学后每周轮换。升旗中队推荐旗手、主持,检查旗绳,负责联系国旗班,负责国旗下讲话。
五、国旗下讲话
由升旗中队承担。讲话人可以是队员、老师、学校行政领导、家长等。讲话的内容要符合时代气氛,符合少年儿童的特点,讲话稿在一周前完成,由大队部审阅批改。
六、考核奖励
每学期末,由大队部、政教处根据升旗记录卡的填写、升旗、国歌、主持、国旗下讲话、旗手表现及总体效果给予考评,评选“最佳升旗中队”,发奖状或证书,对旗手、主持给予奖励,并纳入中队考核分。
七、升降国旗制度
为了对师生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弘扬民族文化,振奋民族精神,使师生自觉形成爱国必须先爱国旗,增强国旗意识。从而达到促进教师师德建设,提高学生思想品德之目的。特制定升国旗制度如下:
(一)仪式开始前要求
1.每周一早晨7:30分必须准时到达升国旗地点。
2.要求教师要穿着整洁,学生必须佩戴红领巾,穿校服。
3.周二至周五,每天由升国旗小队负责升、降旗。(雨天除外)
4.全体师生集合要迅速,面向国旗方向整齐列队。
(二)升旗仪式程序
1.出旗
介绍升旗手和护旗手,升旗手和护旗手在乐曲声中,走向旗台。
2.升旗
升旗奏国歌。国旗升起时,全体师生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有其它情况者,升旗时要停止活动,面对国旗,自觉肃立,少先队员要行队礼。
3.唱国歌
唱国歌时要看指挥唱齐,声音要洪亮。
4.国旗下的誓言
国旗下誓言由中队选出的优秀队员宣读或朗诵,誓言内容要具有时代性、时效性。
5.升旗仪式由少先队中队负责。
(三)升旗手 护旗手 指挥
每周由中队推选代表或为学校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组成升国旗小队。
(四)降旗
1.少先大队每周一检查学生戴红领巾和按时到校情况。
2.大队委员检查每天国旗小队升降旗情况,雨雪天要随时降旗。
大中队干部工作制度
1.要有为学校和全体同学服务的思想,有奉献精神。
2.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之间的关系,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
3.必须具有高度责任心,认真完成学校交给的任务。
4.加强自身工作素质的提高,在工作中不断提 高自己的工作能力, 使自己分管的工作不断完善,效果明显。
5.要有开拓精神,针对学校情况帮助辅导员老师想出新的管理方法。
6.要做分管工作的记录和总结,做好工作笔记。
少先大队辅导员制度
大队辅导员是学校少先队组织的直接领导者,大队辅导员要在上级党团组织及学校党支部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少先队的组织管理及学生的思想教育等工作。
1.大队辅导员要努力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了解少先队的历史,掌握少先队的基本知识,在党团组织的领导和指导下积极开展少先队工作。
2.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少先队工作意见和学校工作计划,制定学校少先队工作计划,学期末要进行总结。
3. 指导中队辅导员的工作,要经常了解中队辅导员的工作情况,帮助他们开展活动,定期组织中队辅导员学习和研究中队工作。
4.领导少先队大队委员会的工作,培养大队委员会树立责任感,创先意识和自治、自理能力。
5.教育、督促学生自觉遵守中学生守则及学校规章制度, 组织指导少先队员参加各级、各种竞赛活动。
6.办好学校广播站、宣传栏、黑板报,组织指导办好班报和宣传栏,不断积累经验, 做好学校宣传工作及少先队报刊发行工作。
7.认真培训中队辅导员和大、中队队干部,选好大队委员会指导制订工作计划,做好发展队员,编队选举,奖励处分等工作,关心他们的工作、学习和身体健康,不断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
8.向教师、家长、社会宣传少先队、发掘少先队教育资源,求得广泛支持和合作。
9.维护少先队组织与少年、儿童的利益和权利。
10.提出少先队改革、发展的设想以及与新课改结合的设想和具体做法。
11.认真安排好学生的寒暑假活动,组织好学校的冬令营、夏令营活动。
12.认真抓好大、中队干部的培养,与有关同志一起组织并指导好学校的鼓号队。
中队辅导员制度
中队辅导员的任务是辅导少先队中队开展各项工作与活动,搞好中队集体建设。
1.指导中队委员会制定工作计划。
2.指导中、小队进行各种实践体验活动。
3.指导中队日常工作,如:墙报、图书角、荣誉角的更新,鼓励队员积极参与定章、争章、颁章活动,做好好人好事记录等。
4.帮助开好中队委员会会议。
5.训练中小队干部。
6.对少先队员进行咨询活动。
7.争取任课老师、家长、校外辅导员共同来支持帮助中队工作。
8.与教导主任一道认真抓好课外活动的指导和检查,开展好竞赛活动。
9.认真做好与学校校外辅导员的联络工作,充分发挥校外辅导员的作用。
五、总务
【一】保安
学校保安人员岗位职责
学校保安负责守护好学校,保证学校公共财产不受损失,保证师生人身安全,为此特定如下职责:
一、站岗制度
1.固定岗的责任区为:校门,站立值班时间为:上午7:15-下午4:00。
2.按规着装(装备)站岗,衣领、扣子、徽章、腰带、帽子、领带等均需整齐。
3.站岗时不得用餐、抽烟、不与人闲聊,不随意接听电话,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保持良好的形象。
二、进出人员管理制度
1.凡来访人员、学生家长,须问清情况填写好来访登记表,征得有关人员同意后,方可放行。
2.学校保卫人员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不明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闲杂人员、推销商品人员、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确保校园平安。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学校保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3.学生一到学校就进入学校,不要让学生在校门口逗留。在校时间不允许学生外出,学生确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须有由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或有班主任及家长陪同方可离校。学校保卫人员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请假条存档备查。
4.教师中途临时进出,应办理临时外出如实登记,如有情况应向值周领导反映。
三、车辆准入放行制度
1.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校门。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期间,家长接送学生的自行车、三轮车和机动车辆进入校园。
2.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或其他为学校服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保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特殊车辆可先放行再马上汇报)
四、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1.学校保卫人员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2.学校保卫人员对带出学校的大宗物品要请示学校领导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五、巡逻制度
1.每天早上开门、放学后关门、白天、三个时间做到定时全校巡逻一遍,及时做好《安全巡逻日志》记载。
2.如发现可疑、异常情况或恶劣天气,要及时巡逻,重点部位要仔细巡逻,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或报警。
3.巡逻时,为保持学校宁静和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应规劝教育有关不良行为的学生,杜绝喧哗、吵闹、打架和不安全的情况发生,杜绝浪费、损坏公物、破坏花草树木的情况发生。
4.放学后巡逻时,应协助学校做好清校工作,规劝个别学生离校回家,不得在校逗留。
六、其他工作
1.学校保安人员肩负着学校安全保卫重任,要有高度的责任感,严格遵守保安职业道德,要全天24小时在岗轮流值班,不得擅自离岗。
2.做好拉闸门、教室门的开关工作。每天放学后巡逻时,检查学校、办公室内电灯、电扇、门窗是否关好,发现未关,应及时妥善处理,做好详细记录,要向学校政教处或后勤处领导汇报。
3.学生在上学放学时间内,要及时排除校门外(离校门15米内)的摊点、车辆堵塞障碍物,有效疏通学生拥挤现象。按时做好大门的开关工作(早上七时准时上岗开校门,傍晚师生离校后关校门),做到门开人在。
4.态度和蔼、语言谦虚,不急不躁,认真细致;不得冷淡、刁难、取笑,不得与学生打闹。对方态度不好,一定要耐心解释。
5.与教师,学生或来访者交谈要使用普通话,说话要清楚,用词准确、言简易懂,不讲与工作无关的话,不讲有损学校形象的话。
6.教师及领导到来,应主动迎接,认真听取老师和领导的意见,遇需要帮助的事情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因影响安全不能帮助的,应主动解释力求得到谅解。
7.各种意见或投诉、要认真听取,弄清情况,做好笔录,即时处理,如非本职工作范围,即时通知责任人或向领导汇报。
8.业务训练是保安员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每位保安员都必须参加全部训练。保安员要主动进行业务练兵,摸熟摸透与安全、消防工作相关的环境、人员、设施等等因素,掌握接待、应对基本功,以熟生巧,以提高业务知识和技能来提高工作效率。
9.做好教师学生饮水供应工作,做好校内绿化养护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既要明确责任分工,又要加强合作。
11.妥善保管好头盔、橡皮警棍、武装带、防割手套、催泪喷雾器等五件套及盾牌、叉等应急器械。
12.保安人员应在校长、主任的领导下,严格执行好以上制度。如因工作失职,造成学校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需承担相应责任。
学校保安员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保安员管理,明确保安员岗位职责,规范保安员日常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保安员应忠于职守,遵纪守法,着装整齐,文明执勤,礼貌待人,热情服务。
二、学校保安员坚持优质服务,自觉维护学校的声誉。
三、学校保安员必须熟练使用学校的各种消防器材,爱护学校公物。
四、学校保安员要严格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尊重领导、师生,服从管理。
五、学校保安员要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工作,维护学校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以及学校的设备设施安全。保安员要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维护校园治安秩序。一旦发现问题或遇突发事件,要迅速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及时向主管部门和领导报告,防止各种意外发生。
六、学校保安员要准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认真交接值班情况,填写值班记录并签名。
七、学校保安员不在岗位上睡觉、喝酒、吃槟榔,不离岗、脱岗,不在岗位上会客或办私事。
八、学校保安员要加强校内四周以及各楼层的巡查。
九、对车辆的管理:
1.本校教职工的车辆出入,要认真做好登记。
2.正常上课期间对外来人员必须问清工作单位、姓名及事由后联系被访人,经允许后先登记再请其进入。如遇直接来找校领导的陌生人员,必须与相关领导联系确认后才准予入校;如遇上级主管部门或其他单位工作人员来我校检查、指导工作,应及时报告校长办公室或与相关处室联系,并指引来访人员进校,指挥其车辆按要求停放。
3.其它无关人员及车辆一律不许进入学校。进入学校的车辆要引导其按指定的地方停放,严禁其车辆乱停;出入学校的外来车辆(特别是货车)要严格检查,出校的物品必须经校领导同意(批条)方可放行。
十、被访人不在学校,要婉言拒绝其进入学校。
十一、学生正常上课期间因事须离校者,要查看并留存班主任教师签字的请假条,然后予以放行。否则,值班保安员承担一切责任。
十二、学校保安员要搞好保安室及周边卫生,要积极协助学校做一些力所能及的搬运、张贴等工作。
十三、保安人员有事,必须请假,经同意后才许离校,未经同意或擅自离开岗位者做旷工处理,请假后不按时归队的做旷工处理,累计警告三次以上者做自动离队处理。
十四、保安员不服从管理,顶撞主管人员或校领导,或散布谣言、恶意中伤他人的,保安员触犯法律被治安行政拘留或追究刑事责任的,直接开除出校。
【二】食品
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一、制定本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四、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五、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六、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食品安全制度
一、鲜菜、鲜肉、鲜鱼、鲜蛋必须定点采购。
二、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
三、禁止采购下列食品:
1.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2.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
3.超过保质期限及其它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四、采购食品车辆专用,盛装容器清洁卫生,生熟分开,运输过程采取防蝇、防尘、防晒、防雨措施;装卸食品轻拿轻放,讲究卫生,食品不直接接触地面,不在人行道、路边堆放直接入口食品。
五、采购肉类食品等必须索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采购蔬菜,要向菜农了解农药喷施情况;对所有食品进货建立记帐制度,写明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名称、时间、地点、数量、人员,并对采购食品及其原料记录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和食用方法等。对所有食品留样和做好记录。
六、采购食品及其原料等索证必须做到如下要求:
1.采购大批量定型包装食品及其原料向供应商索取同批次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购物发票和《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2.采购小批量定型包装食品及其原料,向供应商索取购物发票或购物凭证。
3.采购散装食品及其原料时进行色泽、气味、滋味和形态等感官性状检查,并索取购物发票或购物凭证。
4.索取的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和购物发票、凭证与采购食品名称、商标、批号或生产日期相一致。
5.不采购无法提供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和购物发票、购物凭证等证明材料的食品及其原料。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1.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2.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3.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4.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1.食品储存有专门的食品库房,进出食品应登记。
2.库房周围保证无污染源。
3.库房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定期清扫,定期通风换气,定期查看是否有超期食品,如有超期食品及时处理。
4.经检验合格包装的成品应贮存于成品库,其容量应与生产能力相适应。按品种、批次分类存放,防止相互混杂食品库房内不得存放个人物品,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特别是外观与食品相似的有毒有害物品或其他易腐、易燃品。
5.冷藏食品应配备专用的冰箱、冰柜。
6.成品码放时,与地面墙壁应有一定距离,便于通风。要留出通道,便于人员、车辆通行,要设有温、湿度监测装置,定期检查和记录。
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
一、专店购买
采购食品添加剂,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单位或市场采购,实行专店购买,并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添加剂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对采购的食品添加剂应当索取并留存许可证、营业执照、检验合格报告(或复印件)以及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应者名称、供应日期和产品名称、数量、金额等内容。采购进口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二、专账记录
建立食品添加剂专用采购台账。食品添加剂入库应当如实记录食品添加剂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单位、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建立食品添加剂专用使用台账。食品添加剂出库使用应当如实记录食品添加剂的名称、数量、用途、称量方式、时间等,使用人应当签字确认。食品添加剂的购进、使用、库存,应当账实相符。
三、专区存放
设立专区(或专柜)贮存食品添加剂,并注明“食品添加剂专区(或专柜)字样”。
四、专器称量
配备专用天平或勺杯等称量器具,严格按照包装标识标明的用途用量或国家规定的用途用量称量后使用,杜绝滥用和超量使用。
五、专人负责
由专职人员负责食品添加剂采购。采购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和相关食品添加剂安全相关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餐饮服务单位主要负责人与负责食品添加剂采购和餐饮加工配料的人员分别签订责任书。
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对食堂的管理,不断提高食堂为教育、为师生服务的质量和水平,确保膳食卫生、安全,学生食堂实施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
一、成立食品安全组织机构:
组 长:周广文
副组长:丁 华、王 艳、付淑云
成 员:潘 勇 张洪图 褚国会 李玲玲 曾绍坤 张翠英 全体班主任
二、学校校长周广文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主管食堂人员为直接责任人,校领导应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三、主管食堂人员在学校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学校行政、各班主任为主管食堂人员,对卫生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及时责成相关部门进行全面整改。兼职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实,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
四、学校总务处对食堂等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场所加强管理,严禁非相关岗位人员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入间等,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安全。
五、班主任以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强学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六、学校食堂应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校内饮食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体检合格持有健康证后方能持证上岗。学校要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知识的培训。
七、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教育行政部门和监管报告。
2.协助监管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按监管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监管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八、建立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
1.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违反本方案,造成学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责任人,以及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后,隐瞒实情不上报责任人,由学校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2.对违反本制度,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九、学校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根据教育局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的监督指导和督查,具体实施工作原则,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搞好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食品生产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2.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3.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4.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5.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6.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7.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综合考核成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8.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餐饮人员必须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2.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以及食品加工操作技能培训。
3.餐饮服务食品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初次培训时间分别不少于20、50、15课时。
4.新参加工作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6.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三】食堂
食堂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一、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防止“病从口入”,保障就餐者的身体健康。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经营,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体检一次,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凡有传染病者,坚决予以辞退。
二、进入食堂的各种原料,原则上实行定点采购,票证齐全,确保食品质量。认真执行卫生“五四”制: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即坚决不买腐烂变质原料;储存不放腐烂变质原料;加工不用腐烂变质原料;售食品不卖腐烂变质食品。加强伙房采购--存放--加工--售卖过程的监督管理:分管领导、分管职员在不打招呼的情况下抽查以上四个项目的质量,如有违反,坚决予处罚,如无效果直至停业整顿。抽查每星期不少于一次,抽查结果填表存档。
1.成品存放实行“四隔离”;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品、药品隔离;食物与天然冰隔离。
2.用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3.环境卫生要求伙房人员采取“四定”办法: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4.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勤换工作服。
5.定时做好餐具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污染;食品实行“五隔离”,即主食与副食、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与杂食,食品与鼠药、农药隔离,不得混放;生、熟食刀案及冷荤配餐用具必须分开专用,并有明显标志。
三、放置食品的橱柜、货架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仓库应当通风良好。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食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四、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应当与肉类、水产品类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当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五、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六、冲洗操作间灶具和地面,认真擦拭餐厅地面和桌椅,每星期集中大扫除一次,重点为操作间墙壁、天花板、灶台、案板、饭台、厨柜、餐具、容器清洁,用具摆放有序,防尘、防蝇、防鼠设施齐全,食堂内无鼠、无蝇,无污染、无杂物及餐厅地面、门窗、玻璃以及周边环境卫生。
七、对食品从业人员的教育,经常进行营养、卫生、职业道德和法治纪律教育,努力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树立爱岗敬业精神。
八、学校相关领导要经常检查饭菜质量,抓好卫生制度落实,保证学生就餐。严禁闲杂、生人进入食堂。
九、学校每天都要对食堂管理、环境卫生、个人卫生、后勤服务等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
十、如发现食物中毒事故,及时上报校、医院采取积极措施。并保护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调查和处理。
食堂管理与监督制度
一、建立学校主管校长负责制,配备专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员,成立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办公室。办公室成员必须分工明确,相互配合,认真履职。
二、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并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
三、学校食堂设备、设施要符合卫生要求,食堂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二次供水的水池水箱要加盖上锁,并定期消毒。
四、学校必须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学习。从业人员应自觉遵守各种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遵守职业生产道德,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增强责任感,强化服务意识。
五、学校要建立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健全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和食品卫生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以备在第一时间将发生的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及时报告给有关部门,采取切实有效应急救援措施,并对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
六、学校食堂制作的饭菜,应注意营养搭配,要符合中、小学生的生理发育需要。不得向学生制售各种凉拌菜。出售的食品要做到价量相符、价料相符、价格合理。做到保本微利的原则。
七、食堂卫生管理办公室要经常监督检查食堂的卫生状况、采购索证、 消毒杀菌、试尝留样、餐具保洁等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并记录在案。督促搞好食品加工场所和用餐场所及其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做到窗明几净、地面清洁、无油垢、无异味。
八、坚持值班制度。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注意防火、防盗,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食堂节假日要安排专人值班,如实填写《值班日志》,并妥善保存备查,消除安全隐患,避免事故发生。
九、对违反安全、卫生规定,出现火灾或食物中毒事件的有关人员, 视其情节轻重,应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者的责任或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十、完善和发挥校职代会、家长委员会、学生会对食堂的监督职能和监管作用,定期就食堂的饭菜质量和服务态度向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对评议满意的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要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连续两次评议不满意票数超过20%的,属学校正式职工的要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经济处罚,是学校聘请的人员应予以解聘辞退。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一、组织管理
成立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办公室,由学校分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行政领导任主任,食品卫生安全专职管理员为副主任并负责食堂的日常管理工作,成员由食堂管理人员,采购员和员工代表组成,负责全面落实食品卫生管理工作,严防食物中毒,确保教师、学生就餐安全。
二、教育工作
抓好职工卫生知识教育和培训工作,学习和掌握食品卫生法规与常识,提高员工讲卫生的自觉性,强化卫生意识。
三、执行标准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2.严格执行卫生部商业部关于食品加工、销售、饮食业卫生《五·四制》规定。
四、个人卫生
1.不留长发、长指甲、长胡子,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2.工作服、工作帽整齐干净。
3.上岗前和便后洗手。
4.上岗不准吸烟、赤脚,不准穿拖鞋、背心。不准穿工作服上卫生间, 一经发现立即处罚。
5.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做到持证上岗。
6.患有肝炎、肺结核、皮肤病、病疾、伤寒等传染病者不准从事饮食工作。
五、餐厅卫生
1.地面、餐桌、座凳、电器设备、窗、墙壁等保持整齐、清洁,无油污、无灰尘,餐桌做到随时清扫。
2.餐厅保持通风良好、光线好,就餐环境舒适。
3.防蝇、防尘设备齐全,做到定期消毒灭蝇,防止传染病。
4.保持售饭用具、盛装食品用具、售饭台清洁卫生,熟菜应有防蝇罩,主食品应有盖布,并保持干净。
六、操作间卫生
1.地面保持清洁,门窗洁净明亮。
2.各种炊具、用具、操作台摆放整齐,生熟分开,成品存放衽“四隔离”,并有明显标记。餐具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
3.灶台清洁,调料盆放置有序。炊具经常洗刷,做到木见本色,铁器发亮。
4.所有机械用完后及时进行保养、擦试,并保持清洁。
5.冰箱、冰柜、保鲜柜专人管理,定期除霜,生熟食品分开存放,柜内无异味。
6.生菜上架,先洗后做。
7.水池保持清洁,素池、荤池分开,上下水道畅通,排水沟无垃圾、无异味。
8.门窗有防蝇、防尘、防鼠设施。室内通风、光线好。
七、环境卫生
1.食堂周围环境卫生区干净,无杂物,无死角。
2.食堂周围的墙壁干净,无乱贴乱画,乱搭乱挂。
3.洗碗池清洁,上、下水道畅通。
4.剩菜、剩饭倒入滑水桶,每天清除,滑水桶加盖。
5.炉渣、垃圾等及时清理,做到一日三清,垃圾倒在指定位置。
6.环境卫生采取“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公、包干负责。
八、仓库卫生
1.仓库要有防鼠、防蝇、防潮、防盗等措施。
2.仓库要及时整理清扫,做到地面无垃圾,货架无积灰,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3.严把入库关,凡腐败 、变质、生虫有毒有害食品不准入库。
4.库存食品按类别上架存放,粮食存放应隔墙离地15公分以上。各种调料容器加盖,并有明显标记。
5.出库物品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
6.仓库内严禁存入易燃、有毒物品,禁止存入其他杂物和私人物品。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二、凡患有病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源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对患有疾病不得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调离。
食堂餐厅、环境卫生保洁制度
一、明确食堂工作人员的卫生职责,每天做好食堂内外环境保洁工作。
二、有专人负责餐厅、环境卫生的打扫,保持厨房、餐厅内外清洁卫生,水沟畅通,洗手设备运转正常。
三、采取有效的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的条件,厨房、餐厅、仓库、凉菜等专用间视野内无、苍蝇、老鼠。
四、餐厅地面、墙壁、门窗、灯具、桌椅等清洁整齐,室内无有害昆虫、老鼠。
五、加工用设施、设备和工具清洁,厨房地面无食物残渣,排烟排气设施无油垢沉积,墙壁、天花板清洁工、无霉斑。
六、每餐餐具清理结束后,全体食堂工作人员要将食堂工作区域含餐厅的地面、台面、和桌椅打扫清理冲洗干净,不留一点残渣,做到清洁卫生,防止蚊虫等孳生。
七、垃圾箱加盖,废弃物容器密闭,外观清洁,并有明显标识,垃圾、废弃物及时清除。
八、废弃油脂、泔油脂水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九、每次长假,全体食堂工作人员提前1天上班,打扫清理食堂内外卫生,并将所有食堂的餐具、用具按要求进行消毒。
食堂留样管理制度
一、学校食堂为师生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须由专人负责留样。
二、学校每餐、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留足100克,为已加工好的可以食用的样品,分别盛放在已消毒的餐具中。
三、留样食品取样后,必须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
四、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或盖上),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贴好标签后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冷藏冰箱内。
五、每餐必须做好留样记录:留样时间、食品名称、餐次等,便于检查。
六、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时间到后方可倒掉。
七、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他食品。
陪餐制度
为确保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进一步提高食堂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师生在食堂的饮食安全,为了规范日常管理,进一步完善以园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幼儿园食品安全责任制,提升校园食品安全水平和食堂饭菜质量,确保学生健康成长,根据国家、省、市教育局等有关食品安全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实际,制定本制度。
八、陪餐人员及学生就餐后发生呕吐、腹痛、腹泻等情况,立即向学校、教育局和所在社区政府报告,并对当餐同类食品就餐学生进行跟踪观察。
九、陪餐领导与学生一起在餐厅就餐,和学生吃同样的饭菜,就餐时了解学生饭菜的数量、质量、口味、菜质等情况。
【四】其他制度
学校后勤工作管理制度
一、爱护公物规定
1.爱护公共设施,未经领导许可,不得外借。
2.爱护花草树木,不得随便进入绿地和攀枝砍伐。
3.不准在墙上课桌上乱刻乱画。
4.教室、寝室及其附设用品管理责任到人。
5.损坏东西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加重处罚。
二、财产赔偿制度
1.教育师生养成爱护公物的好习惯。各班要建立爱护公物制度,建立好人好事登记簿。
2.以班级、科室为单位,专人负责管理。学校定期检查评比,将检查结果公布于众,并作为文明班队、教职工评优条件之一。
3.不得在桌凳上胡写乱画,课桌凳要责任到人,一旦损坏,照价赔偿。
4.一切公共财物若有损坏或丢失,除照价赔偿外,还应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处分。
5.财产保管人、使用人,若因失职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失,要照价赔偿或酌情罚款。
三、校产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管理好学校一切财产和设备,对主要财产(如房屋、车辆、设备、桌凳、床铺)等大型或成批的财产必须做到心中有数,能随时提供数量、新旧程度以及使用分布等情况。
2.按财产的品种和使用单位(各室、各寝室、各用户)分别建立财产分户账,随时登记财产的增减变化,每学期末要全面清点一次,造表报会计室。
3.搞好校产的检查维修,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对课桌凳、体育器材、文艺用品、房屋、门窗、灯具、自来水管道等,要经常检查和维修,保证教学和生活上的需要。
4.负责全校用房(教室、办公室)宿舍床铺的分配、管理及清查工作。
5.负责全校劳动用品、生产工具的保管、发放及收回工作。
6.负责劳保用品、日常办公用品的保管以及按有关规定的发放工作。
7.建立、健全财产的管理及使用制度,并认真按制度办事。
8.妥善保管维修物资、照明、水电等器材,进出要登记,手续要完整,警防被盗和丢失,若因工作失职造成损失要追究赔偿责任。
9.校产保管员要秉公办事,不徇私情,更不能贪占便宜,切实做到国家和集体的财产不受损失。
四、出纳会计岗位职责
1.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结合学校有关财务制度对一切回笼业务的原始凭证进行严格审查,对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办理收付款后,应分别在收付款凭证上加盖“收讫”、“付讫”的戳记。对违反规定的业务,应拒绝办理,对内容不一、手续不备的凭证,应退回补办。如发现伪造、涂改企图虚报冒领的凭证,应拒绝办理,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2.登记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日记帐:根据已经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逐笔按顺序登记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并结出余额。现金帐面余额必须与实际库存的现金核对相符。银行存款的余额应及时同银行对帐单核对。月末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张面余额与对帐单上的余额调节相符,对于不相符帐款要及时查询。
不准将银行帐户出租、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否则造成的后果应由当事人负责。
3.妥善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对于现金和有价证券,要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缺,如有短缺要副赔偿责任。要保守保险柜密码的秘密,保管好钥匙,不得任意转让给他人。
4.保管好印章、空白支票及空白收据
出纳人员保管的印章必须妥善保管,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但签发支票所使用的各种印章,不得全部交由出纳一人保管。
五、教学楼管理规定
1.教学楼教室管理,责任到班,管理到人。
2.注意保持教室的环境美化,教室内各种用品按学校统一要求布置和摆放。
3.爱护室内照明电器、黑板、门窗等一切功用设施,损坏东西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加重处罚。
4.保持教学楼墙裙的整洁美观。任何部门、任何个人不得在教学楼的任何地方乱贴、乱涂、乱写、乱画、刻字;严禁在墙壁、护栏、门等地方用脚踢踏,一经发现,要追究其责任,并加倍处以罚款。
5.不准在教室和走道上打球和打闹喧哗,不准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和其他杂物,保持教学楼的环境卫生。
6.不准用桌、凳、脚以及其他硬物碰撞楼梯、楼梯栏杆,一经发现或查出,要追究责任,并加倍处以罚款。
7.节约水电,人走灯灭;天晴时不准起用照明设施,每天放学后要整理好教室,关好门窗。
图书室、阅览室管理制度
1.教职工一次借书原则上不得超过10本,学生不得超过2本,杂志不得超过5本,学生借阅杂志由班主任统一借阅。
2.每学期结束前,务必将所借图书、杂志,如数归还,凡丢失者,一般书籍按200%赔偿,贵重书籍按300%赔偿。
3.工具书不得外借,只能在室内查阅。
4.妥善保管图书资料,报刊杂志,防止被盗事故发生。5.建立完善的图书,杂志登记册,做到帐物相符。
6.严格遵守公共秩序,注意公共卫生,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
7.报刊阅读后,应放回原处,若有损坏报刊者应给予经济处罚。
8.任何人不能代替单位借出,也不能将图书借到外单位。
七、档案借阅移交制度
1.档案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本校的案卷目录,掌握利用的规律,热心为教学工作为社会服务。
2.借阅档案资料以方便工作为目的,但必须严格履行手续,凡借阅人员事前必须登记签字,归还时清点无误后销号。
3.借阅档案资料由档案管理人员负责,任何人不能在室内自行查找。
4.借阅者要维护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不准涂改、污损、拆散、丢失和转借。
5.档案管理人员变动,应完好无损地移交档案资料,移交时,学校领导,档案管理人员,依据各种检索工具,清点好各类档案、资料,无误后造具移交清单。
八、教学仪器管理制度
1.仪器要分类编号、入帐。帐目、标签、实物编号要统一,帐物要相符。
2.仪器入库要认真验收。入库后要分科、分类定位存放,贴好标签,按照要求做好防潮、防震、防尘、防鼠、避光、避磁等工作,仪器标本要定期保养,损坏的要及时修复。
3.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药品要在地窖或专柜中按规定要求存放,并严格管理。
4.存放贵重精密仪器的房间或专柜要有可靠安全的防范措施。
5.所有的仪器领用、归还都要旅行登记手续,并认真验查仪器的使用保管情况。教学仪器只供教学使用,不准个人借用。
6.实验室人员变动,应认真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时要有主管领导参加,按帐点物,逐件移交。帐物不符要查清原因,并认真登记。移交完毕,需制书面文件。由三方签字。
7.仪器室要保持清洁卫生,用国的玻璃器皿要及时清洗,晾干,归类存放。
8.对因玩忽职守而引起重大事故,要追究其责任,严肃处理。
9.实验完毕,要清理物品,关闭水源电源,搞好清洁卫生,所有物品均不得带出实验室。
10.要爱护仪器设备,爱惜药品材料,爱护实验室设施,不在桌、凳和墙壁上涂写乱画。
九、体育场地、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一)场地
1.外单位借用场地,须经主管校长审批后,由体育组组长具体安排使用。任何人不经允许不得私自外借场地。
2.爱护场地和器材设备。对于损坏场地和场地器材的当事人,酌情给予造价50%-200%的赔偿,并给予批评直至处分。
(二)器材室
1.器材室由体育组组长负责管理,另配一名体育教师进行器材账目的管理。体育器材必须分类,按性能存放,防止自然因素(霉、锈)损坏器材。
2.凡学校购买或上级拨给的器材,要及时向后勤财产管理员报账,并上体育组器材账。建立帐目登记册和借还登记册,做到物帐相符。
3.体育课、课外活动、业余训练,需借用器材,必须办理借用登记手续。活动结束后,要及时交回。妥善保管器材,就地取材检修陈旧破损的器材,尽量延长使用寿命。
4.器材要入箱上课,摆放整齐。室内要保持清洁。
5.未经教师批准,学生不得随便进入器材室动用器材。
6.丢失或人为损坏器材要视情节进行赔偿。妥善保管室内财物,防止事故发生。
十、健康教育制度
1.学校组建健康教育领导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健康教育情况。
2.每学年学校制定健康教育计划,并注意及时总结经验,收集资料,充实健康教育档案。
3.健康教育课要列入课表,保证每生每两周上一节健康教育课。
4.《健康教育》做到在校生人手一册,统一使用上级编写、发放的教材。
5.保健教师要认真备课,按时授课,及时批发作业,了解学生健康情况。
6.每学年要进行考核,成绩记入学籍卡,定期了解健康教育的情况。
十一、卫生制度
(一)、公共卫生
每天早晨,各班要在自己的清洁责任区进行晨扫。
1.教室、寝室、清洁区每周三、五大扫除,每天有专人值班,做到地面无纸屑,沟渫无污水,桌面无灰尘,室内无杂物,“天棚”无蛛网,门窗、玻璃、墙面干净。
2.讲究公共卫生,保持环境整洁,不乱丢果皮纸屑,不乱倒垃圾脏物,不随地吐痰和大小便。
3.教室、寝室坚持开窗通风,保持室内干燥,空气新鲜。
(二)个人卫生
1.养成讲究个人卫生的良好习惯,勤洗澡、勤换衣、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洗被褥。
2.讲究饮食卫生,不暴食暴饮,不吸烟,不喝酒,不使用他人碗筷、茶杯和毛巾。
3.保护视力,注意用眼卫生。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坚持按时作息,注意劳逸结合。
十二、节水节电制度
1.学校水电管道、照明线路、照明用灯,做到统一管理,每月对用水设备和用电设备检修一次。
2.大力宣传节水、节电,爱护水电设备的重要意义。在师生中养成节水、节电的良好习惯。
3.杜绝常明灯现象的发生,各室冬季或阴天上午9时前关灯,下午5时后开灯。夏季一般不使用照明灯。楼道内照明灯,各班门前“三包”,班级负责,教育学生不得随意乱动电器设备。
4.夏季要严格管理自来水,要教育学生不玩水,增强节水意识。
5.不注意节水节电的班级不能评为文明班队。
十三、学校基本建设管理制度
1.基本建设用地的选择,长远的规划,校舍建设的方案,都要以教育方针,学校事业的长远规划和广大师生员工的切身利益为依据;以有利于教学,有利于生活,有利于健康为原则。
2.教室、实验室和图书馆(室)是校舍的主体建设,首先是教室,是广大师生教与学的场所。必须根据教与学和生理学的要求确定合理优化的教育面积,桌椅布置、采光通风、人员流通和卫生清扫等设施。实验室和图书馆也要达到这些要求。
3.食堂是广大师生的重要生活福利场所,是保证健康的基础条件,是学校教育和教学的保证条件。食堂的建设一定要做到坐着用餐,即使是简易的桌椅也可以,这对学生的健康很重要。厨房的设施应注意卫生条件,严格操作制度,尽量减少炊事员笨重的体力劳动。
4.运动场地和固定的运动设施是重要的基本建设,这不仅是体育课所必需的,而且是集体活动、锻炼身体不可少的,必须按照学生的比例和体育的要求进行建设。
5.校园的绿化、修饰是美育的基本建设,也是创造使人舒畅地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的必要条件。必须根据教育得要求进行设计、规划和建设。
十四、基建、维修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大型基建、维修项目立项、预算、审批程序。
2.大型基建严格执行招标、仪标制,不搞一言堂。
3.总务处必须确保基建、维修工程的质量和工期。
4.小型维修实行报告单制,并对维修情况开支进行登记。
5.所有的维修必须在三日内作出反应,以保证师生教学、生活的正常进行。
废弃物处置制度
1.安排专人负责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收运、台账管理工作。
2.将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
3.严禁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4.餐厨废弃物应当实行密闭化运输,运输设备和容器应当具有餐厨废弃物标识,整洁完好,运输中不得泄漏、撒落。
5.禁止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
6.不得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
7.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并定期向餐饮服务监督管理部门及环保部门报告。
8.企业负责人应实时监测单位餐厨废弃物的处置管理,并对处置行为负责。
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凡进入本经营单位的食品都应当实行进货检查验收,审验供货方的经营资格,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索取相关票证。应当检验检疫的,还应当向供货方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第三条 经营包装食品的,本经营单位的经营者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
(一)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二)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三)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
(四)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五)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六)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第四条 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农产品及其他食品,经营者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第五条 本经营单位的经营者应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六条 本经营单位的经营者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第七条 规模较大的商场或市场,要配备相应的检测设施,对在场内销售的食品进行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禁止上市销售,并登记检测结果存档备查。
第九条 本经营单位的经营者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1.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设备、设施,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2.配备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主要设施宜采用不锈钢,易于维修和清洁。
3.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加工与用餐场所(所有出入口),设置纱门、纱窗、门帘或空气幕,如木门下端设金属防鼠板,排水沟、排气、排油烟出入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防鼠金属隔栅或网罩;距地面2m高度可设置灭蝇设施;采取有效“除四害”消杀措施。
4.配置方便使用的从业人员洗手设施,附近设有相应清洗、消毒用品、干手设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标示。宜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感应式等非手动式开关或可自动关闭的开关,并宜提供温水。
5.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
6.用于加工、贮存食品的用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食品接触面原则上不得使用木质材料(工艺要求必须使用除外) ,必须使用木质材料的工具,应保证不会对食品产生污染;加工直接入口食品的宜采用塑胶型切配板。
7.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学校饮用水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饮用水卫生,保障学生的饮水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生活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认真执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坚持灭“四害”等常规工作,确保我校师生的饮水安全。
(二)对学校饮用水设施进行必要的保养,以确保供水设施的完好正常使用。定时对饮水设施进行卫生清理和消毒。师生的饮水机由供水方定期进行清洗、消毒,夏季每月一次。冬季每两月一次,并做好定期清洗消毒记录。所用的净水剂和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和有关规定。经常观察饮水设施内外部的卫生和水质情况,及时清除污垢,保证师生饮用水的干净和卫生。
(三)从事饮水机清洗消毒人员应有有效健康体检证明,并按清洗消毒规程操作,清洗消毒使用的消毒剂有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通风换气消毒制度
1.每天师生到校后应首先对各类生活、学习、工作场所(如教室、宿舍、图书馆、各功能室、餐厅、教师办公室、洗手间等)通风换气。
教室通风换气由班主任或班主任责成固定的班级干部负责,办公室由各办公室组长负责,分早上到校后、午间、上下午大课间,每天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正常天气,课间应开窗通风;遇有天气晴好、气温适宜,应长时间开窗通风换气。学校防控督导督查组经常巡视,遇有未按规定执行的,将责令改正或通报批评。
2.加强物体表面清洁消毒。保持教室、宿舍、图书馆、餐厅等场所环境整洁卫生,每天定期消毒并记录。对门把手、水龙头、楼梯扶手、宿舍床围栏、室内健身器材等高频接触表面,可用有效氯250~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
特别要加强对卫生间、水房、洗手池等重点区域的消毒,确保安全到位。
各班教室由班主任或班主任责成固定的班级干部负责。各功能室由管理负责人负责。公共区域(走廊、教室、卫生间、餐厅)由孙宝贵负责。宿舍由舍务教师负责。
3.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餐(饮)具应当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建议学生自带餐具。
4.确保学校洗手设施运行正常,学校将强化设施建设,保证每40~45人设有一个流水龙头或盥洗槽,并备有充足的洗手液、肥皂等。后勤部门应建有检查记录,每日分上下午两次察视洗手设施是否完好,如发现洗手液、肥皂等不充裕,须及时补足。由李艳光负责。
5.强化消毒人员、保洁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消毒人员、保洁人员工作前须接受体温检测,无异常方可开始工作,工作时必须佩戴安全口罩和乳胶手套,工作结束后洗手消毒,
消毒操作人员每日要对消毒工作做好记录。
6.垃圾日产日清,专用废弃物垃圾箱每日进行内外喷洒消毒。由曾绍坤负责。
7.妥善管理好消毒溶液,标识明确,避免误食和灼伤等危害。实施消毒处理时,操作人员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六、资源中心
资源中心管理规章制度
(一)强化融合教育。
依据国家政策、举措,坚持协同育人,支持将特殊需要学生与普通学生混合编班,提供有利于特殊需要学生的学习环境,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当的支持和教育,以帮助他们充分发挥潜力。
(二)提供个别化教育支持。在家长自愿的前提下,为特殊儿童建立个人档案,进行定期跟踪评估,提供个别化教育支持。
(三)家长心理辅导。帮助特殊需要学生家长做好心理辅导工作,引导家长理性看待孩子的特殊性。
(四)提供专业指导与咨询服务。为残疾学生及其家长提供咨询,建立残疾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并实现数据的对接共享。
(五)整合特殊教育资源。更好地整合特殊教育资源,为特殊教育事业和残疾人事业的创新与发展搭建平台。
(六)开展教科研活动。积极开展特殊教育的教科研活动,围绕实际工作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展开前瞻性研究。
(七)业务指导与培训。针对特殊教育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开展形式多样的业务指导与培训,提高教师的专业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八)提供决策咨询服务。为政府部门提供前瞻性的决策咨询服务,促进特殊教育的创新与发展。
(九)建设资料库。开展特殊教育工作资料库建设、搜集、整理、制作等工作,为学校和家庭的特殊教育活动提供必要的服务保障。
二、特殊教育资源中心的服务对象
1.残疾儿童少年。
2.特殊个体及其家庭。
3.普通学校的特殊学生及特殊学校学生。
4.教师和学生家长。
三、资源中心的管理职责
(一)设备管理
做好设备使用目录,并定期排查风险与故障,如遇问题及时报修,保证中心正常运行;如有外借,需经主管领导同意,并做好记录。
(二)资源管理
建立特殊教育资源库。收集和整理适合特殊学生学习的教材、教育和多媒体资源,为有特殊需要的残疾儿童提供多样化的服务,满足服务对象的不同需求。
(三)档案管理
为特殊教育学生和特殊需要的儿童建立档案,针对学生进行筛查、评估、训练、等服务工作,整理资料进行归档,保证档案的私密性。
(四)学生管理
资源教师要对学生的生长史、发育史、医疗史、教育史以及家长的职业、教育程度、家庭抚养方式、家庭期待等信息进行了解并记录。
对前来中心评估和训练的学生进行统一管理,保障安全。
特需学生个别化教育制度
一、组建个别化教育(IEP)团队
团队成员包含:行政管理人员、资源中心管理人员、家长或监护人、医学专家、心理咨询师、康复指导专家、普校教师、资源教师、巡回指导教师等。
二、收集基本资料
学生的生长史、发育史、医疗史、教育史以及家长的职业、教育程度、家庭抚养方式、家庭期待等信息。
三、实施全面评估并撰写报告
借助资源中心、学校、巡回指导教师等各方面的力量,在取得家长同意后,对学生能力现状、教育需求进行全面评估并撰写科学的评估报告。
四、召开个别化教育(IEP)会议
每学期期初、期中、期末相应召开IEP会议,会议的主题以个案为焦点。
五、优化个别化教育(IEP)的教学实施
1.依据学生需求以及课程标准的要求,为学生提供多元学习训练课程。
2.教材选用应依据学生水平和课程目标。
3.依据提供的课程以及学生相关需求,列出学生的长、短期目标。
4.教师参照普通教育的内容根据学生的实际需求做出适性调整。
5.在集体教学和个别教学中,教师要善于总结教育教学中资源。
6.为学生提供运动、言语语言、认知、注意力、心理健康、社会适应及综合康复等训练。
7.作业设计应遵循“目标适宜、方法多样、辅具生动、过程轻松”的原则。
8.课程评价方式应当多元,手段多样。
六、个别化教育(IEP)实施效果评估与修正
对有特殊教育需要学生的教育质量评估应依据个别化教育方案设定的教育目标施行,注重小步骤、多频次的过程性评估,不断改进教育教学方法。
送教上门工作规章制度
一、资源中心工作职责
1.按照各级教育部门关于特殊教育要求,开展“送教上门”工作。将“送教上门”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和学校每学期的工作计划之中。整合学校各方力量开展“送教上门”工作。
2.负责“送教上门”的师资选拔,监督责任教师的送教上门工作有序感承担送教上门服务的优秀教师在年度考核、评优时适当倾斜。
3.指导送教上门教师对送教对象进行评估,制定个别化教育计划,督促教师按计划对送教对象进行送教服务。
4.协助送教上门教师对有康复需要且家长有要求的送教对象进行恰当的肢体康复训练。
5、学校为教师送教工作提供相应的支持,提供必须的教学用品、康复器材和其他资源享用等,确保送教工作保质保量的完成。
6.做好送教上门学生电子档案管理工作(含学生基本情况、学生发展评价资料、教学目标设定、教学过程资料、个别化教育方案、训练记录等)。
二、教师工作职责
1.监督送教上门教师保质保量完成送教上门学生的教育教学工作。利用学校资源,对送教学生进行评估,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制订有针对性的个别化教育和康复训练,加速学生的康复进度。
2.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向家长宣传康复教育知识,指导家长采用正确的方法对孩子实行家庭教育与康复,注重家庭教育与送教教育的一致性。
3.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组织教师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和学习,参加省、市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种教研、交流活动,提高专业技能。
4.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科研。在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指导下,对送教教育教学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研究,总结教育教学经验和研究成果,努力提高送教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评估训练室管理制度
1.开机前先检查仪器及其配件的完好情况,使用仪器设备时,要爱护器械、教具,正确使用,安全操作,使用设备过程中发现异常,记录并上报。
2.爱护室内的一切设施和用品,未经分管领导同意,
所有物品不能外借;如需外借,写清明细、清单及日期,归还时需签字确认。
3.保持室内卫生整洁,课后清扫卫生。室内保持通风、干燥。经常对室内设施进行整理、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
4.评估、训练等结束后,教师要组织学生将器械、教具等物归原处,清点教具,摆放整齐。
5.对到资源教室接受评估和训练的儿童,需保证其安全。
6.仪器使用后填写使用记录,学生康复训练后填写训练记录。
7.严格执行功能室管理制度,合理调配功能室,不准随意更换和外借功能室。
职业融合教室管理制度
一、不得在室内大声喧哗、追逐打闹,保持安静。
二、提前排好队,有序进入教室;下课时有序离开,不得拥挤。
三、不乱扔纸屑、杂物,禁止乱涂乱画,课后及时清扫,保持功能室环境卫生的整洁。
四、室内装饰随时进行维护,展区学生作品及时添加、更换。
五、爱护室内设施,不随意乱动,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六、对设备进行定期的保养或养护,发现问题及时排除隐患,遇有不能解决的故障应及时上报,以便安排修复。
七、未经同意,不准擅自改动仪器设备的连接线,不准擅自移动或拆卸仪器。
八、离开教室前切断室内所有电器电源,关好门窗,方可离开。
九、严格执行功能室管理制度,合理调配功能室,不准随意更换和外借功能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