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作定期检查制度

来源:铁岭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24日

  校园校舍定期安全检查的内容:防火,防盗,易燃,易爆,有毒,危倒房屋。

  一.成立以校长为主要负责人的校园校舍四防安全组织机构。

  二.坚持每日当值人员(收发员,更夫)上岗后要认真交接班的制度,做到有事情早发现。

  三.保卫人员要看好大门,严查外来人的身份,确保进校的人不会对学校的财产和学生的人身安全构成威胁,严格外来人的登记制度。坚决杜绝小商小贩进校进行贩卖,发现有此情况立即将其驱逐出学校,如遇其它情况,立即报告学校,由学校进行处理。

  四.值周老师要坚持巡视制度,做到对所有的办公室和教室要亲手亲眼确定无事。

  五.公休日,节假日教师值班,值宿时要严格参照《教师值周制度》程序进行,确保学校平安无事。

  六.学校坚持定期向全体教职员工进行四防安全教育。

  七.教师下班后要关掉屋内所有的电源,关好门窗。

  八.学校将对所有的电器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查,发现有不正常的现象要及时的维修和更换。

  九.全体教师要会使用灭火工具。

  十.节假日坚持领导带班制度,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十一.全体教职工要人人以主人翁的态度关怀学校的一草一木,发现情况 要立即向学校汇报。学校对有功人员进行奖励,对渎职人员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