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铁岭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05日
公示
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辽宁省五好家庭暨家庭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辽人社函〔2023〕297号)文件要求,我校李玉玲同志经学校党组推荐,拟推荐为“2023年辽宁省家庭工作先进个人”候选人。
公示期:2023年11月22日-2023年11月28日
联系电话:024-74962011
联系地址:铁岭市凡河新城区华山路17号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均可来电、来信向铁岭市实验学校反映。
铁岭市实验学校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