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第四中学 实验室安全制度

来源:铁岭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05日

  1、防火、防爆

  (1)、电源线截面积的选用、布线的方法应符合安全用电的规定。并定期检查、及时维修,以防漏电。

  (2)、要按规定安装保险丝。绝不准用金属丝代替。

  (3)、不准用汽油代替酒精或煤油作燃料。

  (4)、酒精、汽油等应装在密封容器内。当大量的酒精、汽油洒落在地板上时要立即打开窗户通风并严禁在室内点火,以防可燃蒸气爆炸或起火。

  (5)、使用电烙铁、电炉等电热器时不要直接放在可燃物上。工作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先切断电源,以防引起火灾。

  (6)、离开实验室时应切断电源。

  (7)、蓄电池充电时应有人员看护,并打开窗户进行,在其附近不得点火,以防氢气爆炸。

  (8)、实验室应配备消防器材(包括泡沫或粉末灭火器、沙、水、水桶等)。在按部就班扑灭油类引起的火灾时切记不能用水,以防油类溢出,造成火灾漫延。

  2、防触电

  (1)、实验室必须设置总电源开关。开关位置应安在便于操作的地方,以备能迅速切断电源。

  (2)、学生分组实验应尽量使用36伏以下的交流电压。

  (3)、仪器外表应接上地线。并经常检查接地是否良好。

  (4)、所有电工工具应有绝缘良好的手柄。

  3、防腐蚀、防中毒

  (1)、使用水银的实验,应防止水银蒸气中毒。当有水银洒落地上时,应立即进行处理。

  (2)、接触过有毒物品的手,应及时清洗干净。

  (3)、在做有腐蚀性药品的实验时,要严防学生的皮肤、五官、肢体受伤。

  (4)、剧毒药品实行双人保管制,由实验员保管在专门的橱内,并定期检查,严禁他人接触。

  4、防创伤

  (1)、进行射击实验(如用冲击摆实验器进行实验)时,不能站在射击的方向上,以防伤人。

  (2)、用玻璃皿加热时应使用耐高温的烧瓶或烧杯,以防器皿破裂。

  (3)、用打孔器、针等切割或穿透物体时,不应用另一只手给物体作撑垫,以免穿透时被机械创伤。

  (4)、不能把手挤进螺丝孔或管子里,以防毛刺刮伤。

  4、防创伤

  (1)、每次上课结束后老师须布置学生关锁好窗户。

  (2)、实验员每天须检查门窗,确保无误后,方可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