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铁岭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18日
1、供水执行价格标准和依据:
(1)居民用水1.95元/ 立方米;
(2)非居民用水3.20元/立方米;
(3)特种行业用水10.00元/立方米。
执行依据为:铁岭市物价局,铁市价字【2007】33号文件。自2007年4月1日起执行。
其中:工业用水、经营服务用水、机关事业用水 根据铁价发【2013】62号文件规定于2014年统一合并为非居民用水。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2、代收污水费执行价格标准:
(1)居民用水0.95元/ 立方米;
(2)非居民用水1.60元/立方米;
(3)特种行业用水2.00元/立方米。
执行依据为:铁岭市物价局,铁价发【2016】33号文件。自2016年12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