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疾控中心解读优化疫情防控新十条(1)
优化调整隔离方式:感染者要科学分类收治,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一般采取居家隔离,居家隔离期间加强健康监测,隔离第6、7天连续2次核酸检测Ct值≥35解除隔离,病情加重的及时转定点医院治疗。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密切接触者采取5天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第5天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隔离。
居家隔离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人群要求:(1)未合并严重基础疾病的无症状接触者和轻症病例。(2)基础疾病处于稳定期,无严重心肝肺肾脑等重要脏器功能不全等需要住院治疗情况的感染者。(3)密接接触者。(4)结束5天集中隔离的入境人员。
2、居家隔离场所要求:(1)居家隔离人员最好一人一户单独居住,如果条件不允许,应选择通风较好,位置独立的单人单间。(2)隔离室外放置桌凳,用来非接触式传递物品。(3)房间使用空调系统通风时,应尽量选择分体空调。(4) 尽量使用单独卫生间,避免与其他家庭成员共用卫生间。(5) 房间内应当配备体温计、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产品及带盖的垃圾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