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打出政策“组合拳” 参保人转院治疗不再难

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4日

  一直以来,转院难问题呼声强烈。群众反映转院单难开、转不出去;医院反映转院政策规定笼统,实践中难以把握。为此,市医保局把转院难问题列入“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攻坚内容,多角度出发,把办成事、办好事作为落脚点,推出一系列政策举措,让转院不再难,让百姓不再愁。

  找准落脚点

  市域内执行无异地政策

  2021年1月1日起,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现了市级统筹,全面取消转诊转院限制,以往各县(市)区之间转院需要办理手续,即使办成了,也只能享受较低的报销比例,现在参保人可以在全市1633家定点医疗机构中自由选择,报销范围、报销比例不降低。

  市域内无需办理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备案;取消原市域内跨县(市)区就医转诊转院制度,现在市域内无需办理转诊转院备案,参保患者根据病情需要选择全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按照医疗机构级别和相关政策报销。

  打通政策通道

  明确转诊转院制度

  参保人孙乙明是铁岭县双井子镇黑渔汀村人,患有胃部恶性肿瘤多年。每次治疗,他都需要转院去沈阳肿瘤医院。今年,他转院看病最大的感受就是省事了。

  “我今年1月份在网上办理的转院手续,以前都得去铁岭县中心医院,今年在网上申请办理就完事了,而且办理一次能管一年,我6月份再来沈阳治病时就没再办理转院手续,特别方便。以前来沈阳住一次院就得在铁岭办一次转院,今年就特别省事。”孙乙明说,过去从沈阳看病回来得拿着相关手续到镇里便民服务大厅窗口,然后镇里再提交到县里,前后需要1个多月才能报销完事。现在不用了,他在沈阳看病出院时直接报销结算。

  对需要转诊到我市以外医院的,市医保局制定了《基本医保转诊转院病种及诊疗项目目录》。目录内的196种病种,只要患者出示病历,医院就必须批准转院,报销比例仅比在市内就医降低15%。目录外的病种,只要患者本人有转外就医的意愿,就可以通过铁岭市医保局微信公众号或国家异地就医微信小程序,完成线上自助备案后,直接到外地就医,报销比例比在市内就医降低30%。

  为更好服务群众,市医保局延长了转诊转院备案有效期,由原来的备案后3日内有效,延长至1年;扩大了备案范围,由原来的备案到指定医院,扩大为备案到指定城市。考虑到患恶性肿瘤、尿毒症等12种大病的患者需长期、多次赴医院进行治疗,我市放宽了转院备案限制,年度内只需办理一次转院。

  拓宽服务面

  缓解异地就医报销难问题

  参保人转院方便了,如何报销也是他们关心的问题。为此,市医保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管理的通知》(铁医保发〔2021〕1号),大大提升了参保患者异地就医便利性。

  截至8月20日,全市各县(市)区已实现至少有1家普通门诊费用跨省联网医疗机构,同时确保每个县(市)区有一家具备急诊抢救功能的医疗机构跨省直接结算。我市三级医院已全部实现跨省直接结算。普通门诊城乡居民医保统筹费用已实现跨省直接结算;职工门诊医保个人账户已实现跨省通刷,同时,我市作为就医地已实现职工医保门诊统筹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参保人员临时外出前或临时外出期间因病需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时,由个人提出申请,或可通过线上及电话等方式经医保经办机构备案后,可直接结算,报销比例降低30%。市医保局还出台《基本医疗保险急危重病异地就医结算参考病种及关键标准》。如果参保人在异地突发急危重病,且符合《急危重病种标准》的可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紧急入院后出院前,凭病历等材料申请办理备案并直接结算。暂无法确定是否符合《急危重病种标准》的或范围外其他危重疾病的,可在出院后提供病历等材料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提出申请,经组织专家合议出具结论后,参照我市最高等级医疗机构支付标准执行。

  这些政策执行以来,医院转院的工作效率明显提升,参保人既享受到便利,又减轻了转外就医的经济负担,办理过程明显提速。下一步,市医保局将继续以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工作的努力方向,继续办好民生实事,为全市参保人提供更好的医疗保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