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农业农村局政策简明问答
来源:铁岭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15日
一、农村村民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宅基地?
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以户为单位申请宅基地:
(1)农村村民户无宅基地的;
(2)农村村民户除父母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成年子女确需分户,以及三代以上同住一处并且已有宅基地人均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的;
(3)回乡落户的复退军人和回乡定居的华侨以及港澳台同胞,需要建住宅而无宅基地的;
(4)宅基地影响村镇建设规划而被收回的;
(5)其他依法可以申请宅基地的。
二、村民宅基地由那个部门审批?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三、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程序是什么?
农村宅基地分配实行农户申请、村组审核、乡镇审批。按照《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宅基地申请审批流程包括农户申请、村民小组会讨论通过并公示、村级组织开展材料审核、乡镇部门审查、乡镇政府审批、发放宅基地批准书等环节。没有分设村民小组或宅基地和建房申请等事项已统一由村级组织办理的,农户直接向村级组织提出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公示后,报送乡镇政府批准。
四、村民转让宅基地后,是否可以再申请宅基地?
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五、那些人可以享受国家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农民家庭承包地流转的,原则上补贴给原承包方,流转双方有书面约定的,从其约定。国有农场职工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
六、那些耕地不能享受国家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
对非农征(占)用耕地、已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以及辅助设施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各县(市)区根据本地实际确定“成片”标准)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机动地、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
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补贴标准由县(市)区根据补贴资金总量和确定的补贴面积测算确定,实行全县统一标准。
八、我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怎样发放?
为提升补贴资金发放的规范性、精准性和实效性,补贴申请须在铁岭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平台录入申请数据,并经平台审核。补贴资金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给补贴对象。具体程序为:
一是基础数据申报核实。补贴对象向所属村委会申报当年补贴基础数据,包括农户姓名、补贴面积,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联系电话等。村委会对本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基础数据进行核实汇总,向乡镇(街道)政府申报。乡镇(街道)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各村委会报送的补贴基础数据进行核实确认并汇总,形成当年乡镇(街道)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基础数据库。
二是基础数据村级公示。当年基础数据库形成后,乡镇(街道)政府组织村级公示,主要公示补贴农户姓名、补贴面积。明确补贴依据、补贴范围,并注明县、乡投诉电话,加盖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公章。每个自然村张贴公示地点不少于5处,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期间,对群众有异议的基础数据,要立即核实并更正,确保基础数据准确无误。
三是基础数据汇总报送。基础数据经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街道)政府汇总,并及时将审定后的补贴数据以正式文件向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申报,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上报补贴基础数据进行抽查确认。
四是补贴资金发放。补贴基础数据确认后,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根据本县域补贴面积和省下达的补贴资金规模核定全县统一补贴标准。由乡镇政府将补贴基础信息录入“一卡通”系统,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系统审核后提交代发金融机构,并向代发金融机构拨付补贴资金,代发金融机构按“一卡通”管理要求及时、准确发放补贴资金。
五是补贴发放数据村级公示。补贴资金发放完成后,由乡镇(街道)政府组织村对补贴标准、分户补贴金额等进行第二次公示,每个自然村公示地点不得少于5处,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
九、哪些人和组织可以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农机购置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十、农机购置补贴具体办理流程是什么?
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要求,一是购机者自主选机购机。二是购买后向当地农机购置补贴受理部门(县或乡镇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三是当地的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将按职责分工对补贴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组织机具核验。四是核实结束后,县级的农机化主管部门会及时将符合要求的购机者相关材料和公示结果转交给县级财政部门,县级财政部门经审核后通过“一卡通”或银行账号将补贴资金兑付给购机者并通报县级农机化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