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科技局政策简明问答

来源:铁岭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15日

  一、问:科技工作的基本职责什么?

  答:职责是拟订创新驱动发展、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市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培育壮大发展科技型企业;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牵头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拟订重点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协调组织有关国家、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推荐、管理监督等相关工作。

  二、问:科技工作重点服务对象有哪些?

  科技工作重点服务对象主要包括: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产业园区等。

  三、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应具备的主要条件是什么?

  答: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365个日历天数)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相关要求。(近一年销售收入≤5千万元,比例为5%以上;5千万元 <近一年销售收入≤2亿元,比例为4%以上;近一年销售收入> 2亿元,比例为3%以上)。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四、问:高新技术企业都享受什么优惠政策?

  答:1、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10%,按照15%征收(非高新技术企业为25%)。

  2、技术转让所得减免税优惠

  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五、问: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应具备什么主要条件?

  答:1、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2、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3、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4、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六、问:申请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应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答:1、完整的书面合同文本和有关附件。 

  2、有关机关批准的文件和证照。 

  3、个人就非专利技术转让订立的合同,应提交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确认非职务技术成果的证明。 

  4、委托代理人订立的合同申请认定登记,应提交委托书复印件。 

  七、问:雏鹰企业申报需要什么条件?

  答:1、在辽宁省内注册且实地经营,财务制度健全,实行独立核算;

  2、注册时间5年内,上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万元(含);注册时间5-10年,上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00万元(含);

  3、在满足以上条件的基础上,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1)、企业拥有有效期内的软件企业证书和软件产品证书;

  (2)、企业获得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决赛优秀奖(含)以上名次,或获得省级创新创业大赛决赛三等奖(含)以上名次;

  (3)、企业拥有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4)、企业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

  (5)、企业拥有经认定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研发机构;

  (6)、企业参加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7)、企业一次性获得风险投资100万元(含)以上(或等值外币);

  (8)、企业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立项。

  (9)、企业拥有有效期内的1项(含)以上I类知识产权或2项(含)以上II类知识产权;

  八、问:瞪羚企业申报需要什么条件?

  答:1、在辽宁省内注册且实地经营,财务制度健全,实行独立核算;

  2、需满足以下指标条件之一:

  (1)企业注册时间20年内,近三年年均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其中基年总收入超过1000万元,且上一年度正增长;

  (2)企业注册时间20年内,近三年年均雇员复合增长率不低于30%,其中基年总雇员数超过100人,且上一年度正增长;

  (3)企业注册时间10年内,上一年度总收入超过10亿元,且近3年收入无大幅度下降;

  (4)企业注册时间5年内,上一年度总收入超过5亿元,且近3年收入无大幅度下降;

  (5)企业注册时间20年内,一次性获得风险投资1000万元(含)以上(或等值外币)。

  3、创新能力指标

  近四年平均科技活动投入强度(即科技活动投入经费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大于2.5%(含)(注册时间不足四年的,根据实际投入年份数据计算)。独角兽企业是指注册时间10年内,具有平台、跨界等属性,表现出颠覆式创新、爆发式成长、竞争优势强、未来价值大等特征,获得过较大数额私募投资的未上市企业。

  九、问:认证雏鹰、瞪羚企业可以享受什么政策?

  答:省科技厅设立专项资金,对备案成功的瞪羚企业,给予奖励性支持。支持雏鹰瞪羚企业申报承担科技项目,建设研发机构,组建产学研联盟,提升技术创新能力。

  十、问:申报“星创天地”备案应具备什么基本条件?

  答:1、具有明确的实施主体;

  2、具体一二三产业整合发展的良好基础;

  3、具备良好的行业资源和全要素融合,具备“互联网+网络电商平台(线上平台);

  4、具有较好的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线下平台);

  5、具有多元化的人才服务队伍;

  6、具有良好的政策保障;

  7、具有一定数量的创客聚集和创业企业入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