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企面对面 服务零距离”系列恳谈会之食品生产企业相关政策解读

来源: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12日

“政企面对面 服务零距离”

系列恳谈会之食品生产企业相关政策解读

(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窦丽华副局长)

2023年5月12日

  各位企业负责人,大家好!下面,按照恳谈会的安排,结合食品生产企业的实际情况,我和大家交流三方面的内容:一是企业要落实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有哪些;二是结合我们监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讲一讲我们食品生产企业应该注意哪些风险点;三是和大家谈一谈今年我们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的重点工作。

  一、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内容解读

  我们都知道,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明确规定的。为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确保出了问题后找得到人、查得清事、落得了责,2022年9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又频布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60号),于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主要内容是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责任,规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行为,保证产品的安全性。概括地讲,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需要完善落实九个方面的制度。

  一是完善企业食品安全组织管理制度。包括设置合理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食品安全负责人。合理配备食品总监等管理人员。要与企业生产工艺流程与生产规模相适应。同时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

  二是完善企业从业人员管理制度。规范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定从事直接入口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列入健康管理范围的从业人员每年要进行健康体检,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从业人员要及时调整工作岗位。开展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企业要制定从业人员培训计划,参加人员,明确培训内容,对培训工作要有考核。

  三是完善企业进货管理及记录制度。规范供货商管理。制定供货商管理制度,明确对供货商的选择、审核、不合格产品退货、供货商跟踪管理等相关制度。规范进货查验及记录。企业要对采购的原材料履行查验、检验职责。要明确进货查验(检验)的产品种类、查验时间及频次、查验内容、查验结果记录、不合格原材料处置方式及记录等。

  四是完善企业原材料及产品贮存制度。制定原材料及产品贮存场所及贮存设备管理制度,加强贮存场所及贮存设备管理维护。满足原材料及产品贮存需要。明确并严格执行原材料及产品贮存方式与条件。定期对原材料及产品贮存进行合规性检查,规范原材料及产品入库、出库程序。制定原材料及产品入库、出库管理程序,对入库出库原材料及产品实行台账管理,规范记录入出库时间、数量、经手人等重要信息。

  五是完善企业食品生产过程管理制度。建立企业实际生产工艺合规性定期检查制度、生产场所卫生保持及生产条件保持定期检查制度、生产设备定期清洁维护及检查制度。建立投料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产品配方进行投料。建立和保存生产投料记录,确保产品可进行有效追溯。不得使用回收产品、非食用物质等产品配方以外的物质进行食品生产。食品添加剂要专人管理、单独存放、规范使用。

  六是完善企业产品检验制度。企业要制定产品检验相关制度,明确产品检验环节、检验频次、检验标准和承检机构。建立检验数据管理台账,准确规范记录并保存原始检验数据。加强企业检验能力建设。鼓励企业每年与有资质的食品生产企业或食品检验机构开展实验室间比对工作。鼓励企业开展实验室认证(CNAS)工作,提升企业实验室检验能力和水平。

  七是完善企业不安全食品处置制度。明确不安全食品处置方式,处置情况。企业要建立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明确召回程序及处置方式,规范记录并保存不安全食品召回情况。

  八是完善企业食品安全追溯制度。建立企业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按照覆盖全生产过程原则,有效记录从原材料入厂到产品出厂销售全过程质量安全信息,实现产品全程可追溯。鼓励企业采用信息化手段记录追溯信息。追溯信息记录要真实、有效、完整,信息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至少达到产品保质期满六个月,无明确保质期的,至少保存两年。定期检查追溯制度执行情况。鼓励企业每年抽取一定数量的产品(2个批次以上,从成品库抽取或市场购买)对追溯体系的全环节进行测试演练,核验追溯记录的完整性及追溯运行情况。测试演练要形成总结报告存档。

  九是完善企业食品安全风险自查制度。按照国家总局60号令和省局制定企业自查规定定期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自查。明确自查工作机构及责任人,明确自查项目、内容及频次。要规范记录自查开展情况、查出的问题及整改措施。根据食品安全风险自查结果,及时采取措施对风险隐患进行整改,规范记录风险隐患整改工作情况。

  二、食品生产企业存在的风险隐患

  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好,就容易引发食品安全问题,甚至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一旦发生了食品安全事故,势必会损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甚至是生命安全。对企业本身来讲,也会造成一定损失,甚至是致命的打击,使多年经营的企业、创立的品牌毁于一旦。从我市的食品安全现状来看,生产领域作为第一道防线和关口,风险和隐患也不同程度地存在。一方面,从市局开展的双随机检查和省局的飞行检查来看,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食品原料、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不好,投料记录不完整,有的原料没有记载,原始检验数据不全、记录不好,食品留样记录不好,有的企业不按要求留样等。另一方面,从这两年的抽检情况来看,我市企业生产的产品主要不合格食品类别是白酒、饮料、肉制品、食用植物油(大豆油分装)、淀粉制品,涉及主要项目有铝的残留量、溶剂残留量、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不合格,菌落、大肠、酵母超标。无论是在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还是食品抽检中的不合格问题,都是食品安全的风险隐患,反映出我们个别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我们已连续2年对食品生产抽检不合格企业进行了约谈。帮助企业查找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同时对相关单位进行了依法处罚。例如,我市某企业在2021年一年内因酵母抽检不合格连续被处罚了三次,省局从监管系统上发现了这个情况,对我们市局进行了约谈,要求我们从严从速处理。由于这个企业连续几年多批次产品抽检不合格,我们对企业进行了从重罚款,在2022年4月28日吊销了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5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相关工作。依据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三十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一年内累计三次因违反本法规定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以外处罚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被吊销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违法行为性质恶劣、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对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这是我国法规首次明确对于违法食品企业的责任人员做出的处罚规定,体现了对于食品企业主体责任的要求。

  所以,我们也提醒一下各位企业家,食品安全没有零风险,没有零问题,一定要树立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和安全意识,加强学习培训,严格规范管理,及时查缺补漏,守住食品安全的底线,不要触碰法律的红线,牢牢抓住“质量”这一生命线,这样企业才能走得更远、飞得更高。作为监管部门,我们也会立足职能,积极指导帮扶企业,做企业的守护者、贴心人,帮助企业不断成长壮大。

三、2023年全市食品生产安全监管重点工作

  作为食品安全三年攻坚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全市食品生产安全监管依然要坚持严字总基调和问题导向,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和惩处违法力度,保障全市食品生产安全。

  (一)严格督促食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贯彻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督促大中型企业结合实际设立食品安全总监,按工艺流程或班次等配备食品安全员。

  (二)加大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力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及重点专项检查。紧盯多批次抽检不合格和投诉举报集中的问题,坚持有的放矢、精准治理,及时移送案件线索。继续推进“两超一非”、掺杂使假等问题治理,强化食品添加剂使用环节的监管,持续整治淀粉和淀粉制品铝残留超标、使用冰乙酸等原料配制生产食醋、白酒添加糖精钠、甜蜜素及塑化剂超标、饮料溴酸盐、酵母超标等问题。

  (三)加强食品生产监管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监管能力,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线索,立即移交,严厉查处。力争发现和查处一批食品安全典型案件。

  (四)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推进乳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督促乳制品生产企业按照“一企一策”的提升方案,推动全面建立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不断加强奶源建设、产品研发和升级,调整产品结构,扩大低温品种,促进乳制品生产企业提质升级。二是持续推进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加强对生产环境、设备设施、生产过程控制、食品添加剂使用、生产记录和产品标签等关键环节的把控,加强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提高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在座的21家企业是全市食品生产企业的佼佼者,在建设食品工业大省、食品工业大市的三年攻坚行动中,既是主力军,也是生力军。我们市场监管部门愿意为你们的发展一路保驾护航!希望我们一起努力,共同守护好百姓“舌尖上的安全”,为铁岭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做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