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新城区遗失补证公告 (新【2025】88号)

来源:铁岭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09日

  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灭失)声明

  权利人刘影因保管不善,将LTA171689-S1-G1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灭失),该不动产坐落于铁岭市新城区东北城F131-11,面积75.36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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