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新城区遗失补证公告 (新【2025】51号)

来源:铁岭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28日

  不动产权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权利人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岭支行因保管不善,将辽(2018)铁岭市新城区不动产权第0006609号《不动产权证明》遗失(灭失),该不动产坐落于铁岭市新城区水木华园D82-6-2,面积179.94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岭支行

  2025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