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新城区遗失补证公告 (新【2025】6号)

来源:铁岭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5年01月20日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权利人刘晓影因保管不善,将211205-001830-2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灭失),该不动产坐落于铁岭市新城区东北城T351-16,面积67.76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晓影

  2025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