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新城区遗失补证公告 (新【2024】65号)

来源:铁岭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9日

  《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灭失)声明

  权利人刘胜军、郭宁涛因保管不善,将LTA217605-S2-G2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灭失),该不动产坐落于铁岭市新城区金鼎观澜15幢1-5-3,面积116.49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胜军、郭宁涛

  2024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