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新城区遗失补证公告 (新【2024】64号)

来源:铁岭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1日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权利人孙秀玲、刘生学因保管不善,将LTA221578-S2-G1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灭失),该不动产坐落于铁岭市新城区新弘国际城3幢1-2-1,面积92.18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孙秀玲、刘生学

  2024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