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新城区遗失补证公告 (新【2024】56号)

来源:铁岭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4日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权利人 陈晶晶  因保管不善,将辽(2023)铁岭市新城区不动产权第001085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该不动产坐落于铁岭市新城区凡河新村四期40幢1-1-2 ,面积 90.2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晶晶       

  2024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