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新城区遗失补证公告 (新【2024】50号)

来源:铁岭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29日

  《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权利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岭分行因保管不善,将辽(2020)铁岭市新城区不动产证明第0005627号《不动产权登记证明》遗失(灭失),该不动产坐落于铁岭市新城区新弘国际城3幢1-9-1,面积92.18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岭分行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