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铁岭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30日
关于闫红梅继承不动产登记事项公示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闫红梅申请继承被继承人赵宪军的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到我中心相关登记部门。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不动产坐落:铁岭市银州区柴河街道繁荣路51-5号3-1-1惠源西区11幢3-1-1
不动产用途:住宅
不动产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不动产权证号:铁岭市房权证铁岭县字第LTA157578-S0-G1号
不动产面积:102.74平方米
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024-72880305
铁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