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2号

来源:铁岭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19日

  编号:2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1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铁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银州区柴河街28

  联系方式:024-72880325

序号

登记申请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王德洪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铁岭市银州区龙山乡辽海屯村一组103

211202013009JC

00022F00010001

71.06

住宅

四邻核实签字情况:已确认

  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