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铁岭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19日
编号:2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1月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铁岭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银州区柴河街28号)。
联系方式:024-72880325。
序号 |
登记申请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王德洪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
铁岭市银州区龙山乡辽海屯村一组103号 |
211202013009JC 00022F00010001 |
71.06 |
住宅 |
四邻核实签字情况:已确认 |
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