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2年08月22日
一、规划背景 (一)“十二五”规划完成情况
“十二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铁岭国土资源工作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以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和维护群众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研究,全面部署,建立健全了长效化管理工作机制,构建起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管理工作新格局,为全市国民经济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国土资源保障,实现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1、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稳步开展。全面落实省国土资源厅改革部署,成立了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各项改革工作。农村宅基地自愿退出机制试点全面启动,土地规划评估和动态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差别化用地政策得到落实,农村经济组织和农民参与了土地整治,既保数量更保质量的耕地保护制度不断完善,批而未供土地开发利用政策、征地程序得到完善和规范,不动产统一登记组织机构积极筹建,审批时限全面压缩,向县区下放了土地管理权限。
创造性地实施了单户城镇化工作。鼓励农户以户为单位,在完全自愿的前提下,保留原有耕地承包经营权,以农村住宅和宅基地置换铁岭新城的住房,同时,促进就业、社保、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积极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五年共获得建设用地周转指标近1000.0公顷,为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完善城乡用地布局、实现节约集约用地开辟了新的路径。
2、重点项目用地得到全面保障。全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紧紧围绕“保增长、调结构、促发展”,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主动服务。五年来,已获省政府批准用地1252.45公顷,其中耕地945.96公顷,确保了新城区、沈铁工业走廊、专用车基地、换热器基地项目落地。有力地保障了沈四高速公路拓宽改造、辽宁中部环线高速公路铁岭段、中俄输油管线铁岭段、西部干道新三线公路等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用地需求。
3、耕地保护制度得到全面落实。将耕地保护纳入政府绩效考评范围,并作为“一把手”任期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实行严格的离任审计制度。层层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明确保护责任,确保耕地保护责任落实到位。严格兑现奖惩,对违法耕地占比超过法定红线的地区要严格问责,对耕地保护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厅对耕地保护工作的新要求,全面落实了各项保护制度,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全面完成,耕地补充做到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全市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工作顺利通过省政府2011—2015年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期中考核。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农村土地整理和增减挂钩土地复垦项目等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三个平台”建设扎实推进。市政府成立了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领导小组,市县两级土地整治规划完成审批,首批9个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2012年度8个土地整理项目全部完工,组织验收增减挂钩复垦项目8个,新增耕地130公顷,开创了“三个平台”建设的新局面。
“十二五”期间省政府下达的我市耕地保有量任务为542700公顷,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实际耕地面积为666479.57公顷,基本农田面积为476400公顷,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十二五”期间,我市完成了土地开发项目新增耕地9033.67公顷,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模9469.82公顷,土地整理规模1107.07公顷,水毁耕地复垦799.75公顷,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复垦项目复垦耕地878.22公顷。
4、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不断提升。深入落实节约集约各项制度,实行了土地利用动态巡查机制,实现了全范围网格化管理。深入开展了土地节约集约专项督察,闲置土地处置全部到位。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全面铺开,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有序推进。通过城乡存量国有建设用地挖潜、闲置低效用地开发、拆村并屯腾出集体建设用地和棚户区拆迁改造等措施提高土地利用水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下降率较2010年下降28.45%,完成了22.78%的目标,全面推进县区节约集约用地管理,土地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
5、地质调查工作取得加快进展。地勘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尤其是商业性矿产勘查发展迅速。重点开展煤炭、水泥石灰石、地热等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全市基本安排了不同程度的调查评价与勘查项目或开展商业性勘查。完成了区域水文地质调查、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地质调查等工作。商业性矿产勘查项目也在逐年增加,提交了水泥灰岩、饰面石材、大理岩等一批资源储量。
6、矿政管理水平进一步强化。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采矿权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14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业权管理促进整装勘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55号)精神和省国土资源厅要求,我市完成了辽宁省铁法煤炭矿区、辽宁省关门山矿区、铁岭县白旗寨矿区、开原市中固—八棵树矿区、西丰县平岗矿区和调兵山市矿业权设置方案。规范矿政管理,五年来,全市共办结采矿权延续登记发证、变更登记102件,通过有偿评估,共收取探矿权、采矿权价款7143.11万元;征收铁煤集团矿产资源补偿费7675.77万元。制定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与整治方案,对辖区内勘查、开采活动进行拉网式排查,有效的防止越界开采、乱采滥挖违法行为发生,确保了矿山企业安全生产。
7、矿山生态环境得到较大改善。按照法规先行、制度创新、稳步推进的思路,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实施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初步建立了市场经济条件下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的运行机制和资金筹集机制;实行矿山闭坑抵押金制度和地址灾害评估准入制度,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智力全面展开并日趋加强,并在实践中探索积累了矿山生态治理、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和废水废渣综合治理与利用等方面的技术经验。随着规划的实施,原来分布在城市周边、风景旅游区、自然保护区和主要交通干线可视范围内影响景观的矿山大部分已经关停,全市矿山生态环境得到初步改善。五年来,全市14个青山工程矿山治理项目全部完工,投入资金396万元,治理面积382亩,完成了350.20亩的工作任务。地质灾害防治任务得到有效落实,市县乡村四级地质灾害防治体系进一步完善,未发生重大地质灾害事故。
(二)“十三五”时期国土资源开发利用面临的形势
“十三五”时期,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发展速度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升级,第三产业消费需求逐步成为主体,城乡区域差距逐步缩小,居民收入占比上升,发展成果惠及更广大民众;发展的动力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新常态下将给国土资源管理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
1、国土资源供需条件转变
经济发展对国土资源的总需求仍然居高不下,生产性需求趋于减少,生活性、生态性需求显著增加。在经济高速增长时期,对国土资源的需求偏重生产性。农业的“生产导向”导致耕地过度开发,工业的“生产需求”导致城镇工矿用地过度扩张,用地比例偏高。进入新常态,对建设用地的需求虽然有所减缓,但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对基础设施和生产用地需求仍然很大。与此同时,适时适度生态退耕提上日程,“人的城镇化”和“人的新农村”建设,推动生活生态用地需求快速增长。新常态下要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要及时调整工作方向和布局,切实发挥好国土资源对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和补齐发展短板的支撑保障作用。
国土资源供给要有新的解决途径,建设用地从增量扩张为主转向盘活存量与做优增量并举、矿产资源供应从过高对外依存转向立足国内用好国内国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的调整。在经济高速增长时期,主要依靠要素规模驱动,消耗了大量土地和矿产资源,资源供给不足成为主要矛盾。随着经济增速换挡、结构优化、动力转化,国土资源供给正在出现调整。
2、国土资源承载能力有限
“十三五”时期,资源环境的承载力正在逼近“天花板”, 严格保护和节约利用国土资源是大势所趋。过去,资源环境空间相对较大,无论土地资源还是矿产资源的开发,对生态环境虽有影响,但还在可控范围内。现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已经达到或接近上限,继续实施大规模、高强度的国土资源开发活动,资源难以承载,环境难以容纳。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用地和矿产勘查开发布局,严格保护国土资源将成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铁岭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的部分建设用地规划指标已“顶棚”,一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已突破。2020年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是89200公顷,2012年城乡建设用地现状规模为90478公顷,已突破1278公顷。二是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指标已突破。到2020年全市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为9800公顷,其中占用耕地指标为4600公顷,到2014年,全市新增建设用地7000公顷,其中占用耕地6538公顷。
3、“土地财政”不可持续
过度依赖“土地财政”和“资源经济”的发展不可持续,防范和化解风险的意识和能力需要进一步增强。随着增速换挡,经济的下行压力加大,与国土资源开发利用相关的各类隐性风险逐步显化,对“土地财政”和“资源经济”的惯性依赖进一步增加了化解政府债务和金融风险的难度。土地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进一步积累。地质灾害造成的人民生命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也在加大。
4、主要矿产资源形势严峻,矿业规模结构不合理
部分主要矿产进入资源枯竭状态,急需加强勘查工作,提高找矿成果。由于勘查投入削弱和高强度的开发,铁岭市探明的有色金属资源几乎进入枯竭状态;铁矿开发量满足不了市场需求,出口创汇的优势矿产品硅灰石的剩余可采储量小,难以形成规模化生产,主要产煤基地铁法矿区的剩余可采储量也在逐年减少,急需寻找新的后备基地。
目前铁岭地区除铁煤集团七个大中型煤矿外,其它矿山企业几乎均为小型矿山,因资金、技术及市场需求等诸多因素,在开采过程中常形成一矿多开、大矿小采、采富弃贫、争抢资源以及越界开采等现象,破坏了矿床的完整性,造成资源浪费,不利于形成规模化矿业开发。
5、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程度较低
以煤矿为例,铁煤集团是我市的大型国有矿山,机采率和回采率在全市矿山企业中乃至全国均属最高,但其伴生矿铀和钍也没有开发利用,伴生的煤层气资源利用率也较低,井下抽放瓦斯仅利用一半,其余均排放空中,既造成资源浪费又对矿区周边环境造成污染。煤矸石的利用率也较低,铁法矿区的煤矸石虽已开始处理、利用,但规模化不高,利用率低,每年产出的矸石,主要用于制砖等建筑材料及沉陷区的充填,目前开发利用范围不广,有待于深化提高。
6、矿山生态环境破坏严重,恢复治理工作艰巨
长期以来,矿山高强度开采与其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未能同步进行,尤其是煤炭矿山和有色金属矿山产生的矿渣占用大量土地,并使矿区景观、土地、水体、植被等均遭受不同程度破坏;同时,采矿引起的次生地质灾害及其隐患较多,“三废”达标排放率、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率和土地复垦率较低,因此,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的任务很艰巨。
二、“十三五”时期国土资源规划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统领,认真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国土资源工作的新要求,以国土资源保护为着力点,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制度,扎实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农村土地整理、增减挂钩土地复垦项目等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三个平台”建设和矿山环境“青山工程”治理任务,推进生态国土建设;以转变土地利用方式为着力点,加强全过程节约集约用地管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以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为着力点,破解体制机制障碍,拓展广阔的发展空间;坚持统筹规划,不断提高国土资源开发利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缓解资源供应短缺矛盾,解决资源利用效率低、调查程度低和开发秩序不规范等问题,为深入实施“五大战略”、加快我市城镇化、工业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提供有利的国土资源保障。
(二)基本原则
1、以供给引导和制约需求的前提下,按照省颁的控制指标,坚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各行业用地。
2、坚持经济、社会、生态三个效益并重,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保证本市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3、重点突出,兼顾全面,保证基础设施与国省市的重点项目建设用地需要,为城镇、能源、交通、水利工程、重点扶持企业、重点工程建设提供用地保障。
4、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使土地资源和生产要素优化组合。
5、整体规划、统筹安排,正确处理国土资源开发利用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
(三)主要目标
1、耕地保有量目标
规划到2020年全市保有耕地面积不低于543000公顷,其中基本农田保护面积476400公顷。
2、土地整治目标
依据全市耕地后备资源情况,做到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3、土地生态环境改善目标
大力整治现有中低产田,着力改善生产条件及农田基础设施,进行小流域综合治理,提高森林覆盖率,改善生态环境。
4、地质调查及矿产资源勘查目标
规划到2020年完成矿产资源调查项目5个,规划矿产资源勘查区块36个。预计新发现大中型矿产地5处、小型矿产地5-10处,新增资源量(333)以上煤21亿吨、煤层气210亿m3、铁1400万吨、铜50万吨、铅48万吨、锌29万吨、金、银各3万吨、水泥用石灰石4亿吨。
5、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目标
全市规划到2020年建成并完善以优势矿种为基础的调兵山市煤及煤层气经济区,调兵山市硅灰石矿业经济带,铁岭县东孤家子建材化工经济区,铁岭经济开发区八家子-铁岭县云盘沟矿业经济区,铁岭县三道沟矿业经济区。
对全市矿山提出具体整合方案,进行矿业组织结构调整,力争使矿山企业逐步走上规模化、集约化和专业化经营之路,主要控制一矿多开,大矿小开的水泥石灰石、建筑石料矿山企业数量。进一步实行矿山整合,压缩矿山企业数量,规划到2020年全市矿山总数控制在300家以内。
到2020年,固体矿石总量以年平均5%的速度增长,达到近6000万吨。地下热水2020年6000吨/天。实现矿业年产值以年平均10%速度增长,到2020年达110亿元。
矿产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取得显著成效。通过提高办矿准入条件,加大日常监督管理鼓励和引导规模化生产经营,发挥资源优势作用,使矿山开采规模与矿产资源储量规模基本适应。矿山的回采率、回收率基本达到设计或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中的指标,其伴生矿产的综合利用水平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6、矿山生态环境改善目标
初步建立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完善全市矿山生态环境动态监测网络与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对矿山生态环境状况的监测。形成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有效运行机制。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率达到25%,矿山土地复垦率达到15%;矿山“三废”排放量达到国家标准;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提高20%;不再新建对环境和生态破坏极大且不可恢复利用的矿山。矿山次生地质灾害发生率明显下降。
规划到2020年,矿山土地复垦率达20%。对生态环境有破坏性影响的新建矿山不予审批,实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矿山“三废”排放基本达到国家要求,推行矿山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有效控制因采矿造成的地质灾害,矿山生态环境得到改善。
三、规划重点任务及保障措施 (一)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
1、加强基本农田保护,优化基本农田空间布局
严格落实4764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目标,根据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的原则,以及基本农田划定的有关规定和标准,参照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调整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
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加大补充耕地力度,实现全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2、加强耕地质量建设
建立耕地质量监测体系,实施沃土工程,培肥耕地地力。制定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工程建设标准和补充耕地数量、质量等级折算的具体方法,从数量和质量两个方面严格考核耕地占补平衡。实行建设占用的耕地的耕作层剥离制度,在符合水土保持要求的前提下,用于新开垦耕地和基本农田建设。
5、统筹利用其他农用地
适度扩大园地面积,大力加强林地保护,稳步提高牧草地质量。
(二)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
1、创新节约集约用地机制
以需求引导和供给调节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对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结构和时序安排的调控。严格执行各类建设项目用地定额标准,防止超标准用地和浪费土地。
发挥土地资源市场配置作用。继续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扩大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范围。落实国家和省制定的各项供地政策,完善我市的配套措施,推进国家机关办公和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城市基础设施,以及各类社会事业用地有偿使用;非政府财政投资的文化、体育、卫生、教育、科研等用地要逐步纳入招拍挂出让范围。改革城镇建设区和工业集中区的供地方式和招商引资模式,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规律的多种形式的产业用地供应方式。
积极消化城镇闲置低效利用土地。积极盘活全市现有城镇闲置低效土地。加快“城中村”改造,鼓励低效用地增容改造和深度开发,积极推行节地型城镇村更新改造。引导存量建设用地合理置换,继续实施“退二进三”,提高城镇用地的综合效益。通过盘活城镇建设用地和实行城乡居民点增减挂钩,使全市城镇建设用地闲置土地、城镇工矿低效利用土地和农村居民点低效利用土地得到充分利用。
2、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优化配置城镇工矿用地。合理控制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运行,适应人口与经济增长需求,对全市乃至全省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影响较大的建设项目予以扶持。重点保障沈铁工业走廊的先进制造、化工医药、食品加工、新型建材、高新技术等五大主导产业用地。新建工业项目向各类产业集中区集聚,推广多层标准厂房建设,提高土地容积率和集约利用率。支持独具铁岭特色的专用车生产基地、换热设备产业基地、起重设备产业基地和建筑材料生产基地建设。
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和调整,合理确定2020年全市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镇工矿用地规模,通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措施,确保建设用地规模不突破,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有保障。
加强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合理控制农村建设用地规模。推进城镇化、工业化过程中的土地要素流通,大力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流转,合理降低农村建设用地总规模。到2020年,全市农村居民点用地总规模控制在66200公顷以内。
3、加强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引导
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和用地政策。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制定的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认真执行《禁止供地目录》和《限制供地目录》。开展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建设项目科学选址,引导建设项目充分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和优先占用劣地。
统筹产业集中区用地。从严控制独立选址建设项目的数量和用地规模,除矿山、军事等确需独立选址的项目用地外,新增工矿用地(包括经济开发区、产业集中建设区)应纳入城镇用地规划范围。产业集中区建设,要优先开发利用空闲地、闲置地、废弃地和低效利用土地。
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低效和废弃闲置的农村建设用地、独立工矿废弃地进行整理,将整理新增的农用地、耕地面积,等量核定为建设占用的农用地、耕地指标,直接用于城镇建设,促进城镇建设用地结构、布局优化以及利用效益的提高。及时总结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经验,探索符合我市情况的增减挂钩模式,制定全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拓展建设用地空间。全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要以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居民点用地为重点,重点区域包括铁岭县、昌图县、开原市和西丰县。到2020年,全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规模力争完成为3800公顷。
(三)提升国土资源对经济发展的保障程度
对未来五年的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用地要早谋划、早论证,并开展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实行分时序、差别化的保障措施。一是要转变土地利用观念,逐步摆脱城市发展以外延式发展为主、过度依靠“土地财政”的做法,要从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出发,强调内涵挖潜,充分利用存量建设用地。二是利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和调整的时机,将我市土地利用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上反馈,争取更多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确保我市“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落地。三是继续开展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农民意愿,实现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在确保生活生态用地需求的同时,做好“人的城镇化”和“人的新农村”建设工作。
1、优先保障重点发展区域用地
优先保障沈铁产业经济带重点发展区域用地。合理安排建设用地的规模、布局和时序,优先保障沈铁工业走廊重点产业集中区用地,形成全市经济新的增长极。支持铁岭新城区建设,增强中心城区对全市经济的带动作用。
兼顾辽西北“点式突破”区域用地。充分利用突破辽西北政策,保障昌图县和西丰县的县域经济发展合理用地需求。支持发展与当地资源环境条件相适应的煤炭开采、风能利用、建材生产、矿产资源开发和农产品加工等产业用地。建立节约集约用地的县域经济发展模式,新增建设用地要优先向县城、重点城镇和产业集中区倾斜,培育主导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
2、合理保障基础设施用地
合理保障交通用地。根据铁岭市经济发展格局、城镇体系布局,按照“统一规划、重点保证、完善路网,提高功能”的建设方针,注重统筹兼顾,促进经济与社会、城市与农村、区域之间、人与自然之间的协调发展,初步形成铁岭市“四纵(新梨线、沈四高速公路、国道102线、沈平线)、四横(国道303线、辽开线、彰桓线、铁长线)”的公路布局,加快构筑区域性公路交通网,实现区域交通网络一体化,确保以“提质、升级、加密、延伸、配套”的公路发展目标的实现,为铁岭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创造良好的交通基础设施环境
规划期间重点安排沈铁轻轨和国道102线拓宽改造等重点工程工程用地。
科学安排水利用地。保障辽河等防洪工程建设用地,推进全市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开发和利用,完善重要河段和重点防洪城市的防洪工程体系。规划期内,重点安排石佛寺水库辽西北供水二期建设项目凡河整治和辽河堤防整治等重点水利工程。
统筹安排能源用地。按照有序发展煤炭、积极发展电力、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的要求,稳定增加能源用地供应,统筹安排能源产业用地,优化能源用地布局,严格项目用地管理,重点保障大型煤炭、电网、电厂建设用地,促进全市煤炭、电力事业的稳定发展,保证老工业基地振兴和沈铁工业走廊能源需求。规划期间,为加强铁岭能源基地建设,重点保障能源产业用地。能源建设要以节能优先、改善结构、协调发展为原则,重点保障煤炭、电力等清洁能源和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工业建设项目用地需求。
电力工程。重点安排铁岭发电厂三期工程改扩建、全市风电建设和铁岭500千伏铁岭输变电等电力工程建设项目。
能源工程。重点安排铁岭煤化工项目、昌北煤田等重点能源建设工程。
3、科学安排其他建设用地
在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之内,结合城镇体系建设,重点保障环保、旅游和矿山等建设项目的合理用地。
支持全市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厂建设。为实现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目标,规划期内重点安排辽宁省危险废物处理厂等5项重点环保工程。重点安排和谐之都主题公园、开原咸州古城重建等重点旅游工程项目。为加快城镇化和工业化步伐,在重点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基础上,结合沈铁工业走廊建设规划,选择对全市经济增长贡献大、环境资源效益好的矿产资源勘察开发项目。
(四)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
1、调整农用地布局
在确保全市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的基础上,按照“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的方针,根据新城区建设和沈铁工业走廊建设需要,合理调整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将基本农田集中区内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
加强对集中分布在西部辽河平原和东部山间谷地中的耕地保护,控制建设占用,防止土地污染和耕地质量下降,实行耕地数量、质量、生态全面管护。全市园地、林地和牧草地主要分布在西丰县,以及铁岭县、昌图县、开原市的东部地区。规划期间,新增的园地、林地和牧草地主要向立地条件适宜的东部低山丘陵区集中,推广果树、用材林、经济林新品种,发展山区特色产业。
2、优化建设用地布局
优化城镇体系布局。铁岭市城镇体系是以建设铁岭新城区为重点,形成“一核三轴三区”的空间布局。
“一核”是以铁岭中心城区为核心,向南、向西两翼拓展,包括南部产业区和调兵山城区。
“三轴”是指铁岭—昌图的城镇发展主轴和开原—西丰、铁岭—调兵山两条城镇发展次轴,打造“一体两翼”的城镇空间格局。铁岭—昌图的城镇发展主轴是铁岭对接沈阳的产业大平台和城市拓展的新空间。开原—西丰城镇发展次轴将以建设现代物流、生态旅游和特色产品加工业型城镇为主。铁岭—调兵山城镇发展次轴以发展煤炭能源、煤电及延伸产业为主。
“三区”包括南部经济区、中部经济区和北部经济区。南部经济区以铁岭市为核心,包括铁岭县和调兵山市,主导产业为煤电、机械装备配套和新型建材业。中部经济区即开原-清河整合区,发展生态旅游业、交通物流业和特色农产品生产和加工业。北部经济区包括昌图和西丰,以特色农副产品生产和加工业为主。
完善城镇工矿用地布局。沈铁工业走廊工业体系布局要与全市城镇体系布局相协调,根据铁岭新城区,以及开清一体化地区等重点城镇的发展规划,按照整合资源、确立主导产业、人口向城镇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的发展思路,将目前沈铁工业走廊的18个工业园区整合为9个工业集中区,每个工业集中区明确1至2个主导产业。规划期内新增的工业项目集中安排在工业集中区内。到2020年,全市城镇化水平力争达到65%。
农村建设用地布局。按照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做好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村镇规划和村庄规划的衔接,合理引导农民住宅相对集中建设,促进自然村落适度撤并。合理安排农村宅基地,禁止超标准占地建房,逐步解决现有住宅用地超标准问题。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取得经验后,全市推广。
3、加强中心城区土地利用
(1)构建中心组团式空间布局结构
铁岭市中心城区采取组团式布局,由生态绿地相隔的新老两个城区。新老城区相对独立、以快速干道连接、由生态绿地相互交融的具有独特自然山水景观特征的北方城市空间格局。
新城区东至京哈铁路,西至哈大客运专线,南至规划湘江路,北至莲花湖湿地,规划面积2200公顷,形成“一心、三轴、四片”的空间结构。
中心城区用地发展方向以向南为主,全力打造南部凡河新城区,严格控制北部银州老城区规模。规划期内,将大力发展以电力、煤炭为主的能源工业、原材料和农产品深加工业;实行国有大中型企业改组、改制,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吸引国内外资金和人才,促进地方经济不断增长,逐步将铁岭建设成为现代化综合性工业城市,增强中心城区对全市经济发展的带动能力。
(2)控制中心城区用地规模
到2020年城区人口达到55万人,城市用地规模为5500公顷,人均城市用地100平方米。
(3)划定中心城区扩展边界
为增强规划科学性和可操作性,适应城市建设发展的局部不确定性,在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之外划定城市扩展边界。
老城区城市建设规模边界东至沈四高速公路,南至富州路,西至柴河灌渠,北至辽河。规划建设用地规模为3300公顷。新城区城市建设规模边界东至京哈铁路,西至哈大客运专线,南至凡河镇苏家屯村,北至莲花湖湿地,规划建设用地规模为2200公顷。
(五)实施土地利用重点工程
1、基本农田建设工程
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工程。为加强基本农田建设,以建设促保护,以国家级和省级基本农田示范区为先导,设立并实施全市基本农田建设示范区建设工程。示范区工程以粮食主产县为重点,具体包括铁岭县、西丰县、昌图县和开原市等4个县(市)。通过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全面实现基本农田标准化、保护制度规范化、保护责任社会化和监督管理信息化。
优质基本农田建设工程。优质基本农田建设工程主要包括昌图县中部、开原市西部的基本农田集中区。通过完善区域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农田林网等基础设施,大力推广节水灌溉,增强农田防洪抗灾能力,全面提高基本农田质量和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化,推进农业生产规模化,打造以优质水稻、玉米和特色杂粮生产为主的精品农业生产基地。到2020年,建设基本农田保护监管体系完善、农田集中连片、农业基础设施配套的高标准农田110000公顷。
2、土地开发整理工程
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土地开发整理工程涉及全市各县(市、区),通过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项目区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根据全市土地开发整理重点区域和重点工程的布局,结合全市耕地后备资源的特点,选择土地开发整理潜力较大,基础设施条件较好,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有一定规模和预期投资效益明显的地块确定土地开发整理重点项目。规划近期安排铁岭县李千户乡土地开发整理等重点土地整理项目42项。
土地复垦工程。土地复垦工程主要包括清河区和调兵山市的采煤沉陷地和工矿废弃地。通过地貌重建、排灌配套和客土造田等工程措施,恢复耕种条件,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利用效益。同时对全市生产建设项目造成的挖损、占压和污染的土地进行复垦。规划近期安排调兵山市晓明镇铁煤住宅区土地复垦等重点土地复垦项目4项。
兴农富民土地整理工程。兴农富民土地整理工程涉及全市各县(市、区),通过完善农田水利设施、田间道路修整和电力设施配套,以乡镇为单位形成特色突出、带动能力较强和生产效益较高的设施农业生产小区。规划近期安排铁岭县横道河子乡百贯村等兴农富民土地整理项目55项。
3、土地生态建设和整治工程
土地沙化治理工程。工程涉及的区域包括昌图县西北部的部分乡镇。通过恢复植被、改良土壤、兴建水利设施、栽植防护林等措施,有效治理土地沙化和盐渍化,防止耕地退化,恢复耕地生产能力。到2020年,全市治理沙化土地面积达到5000公顷。
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工程涉及范围包括昌图县、西丰县,以及铁岭县和开原市东部低山丘陵区。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因地制宜、注重效益的原则,以治理坡耕地为主攻方向,通过农田坡改梯、小流域综合治理、加强灌溉水源和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等措施,有效保护和恢复林草植被,减少水土流失。到2020年,全市水土流失治理面积达到100000公顷。
(六)加强公益性地质调查评价
“十三五”期间在公益性地质调查评价工作中将实施基础地质调查计划、地质灾害及其防治调查计划,落实和开展矿产资源潜力调查评价(预查)工程和资源普查评价工程。重点做好调兵山市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铁法矿区生态环境调查及其恢复治理评价;落实省规划的西丰地区银矿和钼矿、开原市下肥地金矿、调兵山高力沟地区硅灰石矿和铁法矿区煤层气资源调查评价(预查)等四项预查工程;重点做好昌图亮中、古榆树、开原庆云堡等昌图煤田普查区的煤炭和煤层气资源的地质调查和评价工作,尽快在勘查的基础上实现开采。开展铁法煤矿外围煤炭、铁岭凡河以南地区铜矿及金矿、辽河以东凡河以北沙河以南地区铅锌矿及伴生银矿、调兵山市建材资源、全市地热资源等普查评价工程。
(七)调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向
根据铁岭市矿业基础、市场需求与前景展望,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要求,调控矿产资源开发种类及其总量。
鼓励开采有资源优势、地区优势且市场前景好的矿产,如鼓励开采大中型矿山的煤炭、煤层气、鼓励开采泥炭、硅灰石、水泥用灰岩、大理岩、白粘土、饰面石材“铁岭红”、“黑白花”。鼓励开采难以满足经济建设需求的矿种,如钼、铁、铜等金属矿产。
限制开采国家和省矿产资源规划中限制开采的菱镁矿、小煤矿煤炭及地下水的开采。
禁止开采国家规定战略储备的特殊矿产及国家、省规划禁采区内的矿种;
其它非金属矿产开采按市场需求调控、以需定产、产销平衡。
到2020年,煤炭总产量将达2500万吨左右,煤层气2亿m3。硅灰石产量达到10万吨。水泥用灰岩、大理岩年产量分别达到1200万吨和30万吨。菱镁矿产量达到2万吨。饰面石材产量达3 万m3。铁矿年产量达14万吨。铜、铅锌有色金属和金、银贵金属鼓励对现有老矿山挖潜改造,延长服务年限,铜矿等产量维持现状。关闭达不到开采规模要求的矿山企业。砖瓦粘土逐步实行禁止开采,用煤矸石、粉煤灰取而代之。煤矸石资源巨大,鼓励进行煤矸石综合利用研发项目,提高利用率,落实并广泛发展以煤矸石为原材料的建材制品。
(八)调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
压缩小矿山数量,走联合重组、规模经营的道路。对小、散、乱、差的矿点开发依法逐步予以取缔,把资源配置给优势企业开采。
优化重组、限定最低开采规模。根据矿区范围内矿床规模确定开采规模,保持矿山开采规模与矿区储量规模相适应,实施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制度,禁止大矿小开,一矿多开。根据矿区开采条件和建成矿山实际情况,重点对小而散的水泥用灰岩、大理岩、建筑石料等建材非金属矿山进行优化重组,形成规模化矿区,压缩矿山总量,限定最低开采规模。
优化矿业产品结构。巩固能源产业优势,非金属矿业实施增加科技含量、提高深加工档次的发展战略,强化贵金属、有色金属等金属老矿山的挖潜改造。
提升矿业技术结构。提升矿业技术结构是产品结构调整的技术保证措施,积极引进科研成果,推广先进实用的采选方法、装备设施,淘汰落后的采选方法和落后设施。
(九)完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坚持“矿产资源开发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并重,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全面规划、合理开发、充分利用、变废为宝”的原则,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谁使用、谁补偿”的方针,对新建矿山与现有矿山区别对待,坚决摈弃“先污染后治理“的模式,将矿山地质环境监督管理贯穿于矿业活动的全过程。依法强化监督管理,实行地质灾害评估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从源头控制污染,促进矿业开发与地质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规划单位: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