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区民政局开展“创城进行时 、民政在行动”

来源:清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13日

  为做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清河区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围绕五个“强化”,全力推进,切实做到“区委政府有部署,民政部门有行动”。

  强化组织领导,提前谋划部署。清河区民政局高度重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将创城工作与清明节平安文明祭祀、与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统筹谋划,协同推进。相继召开了推进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祀工作会议和加强农村环境净化整治工作部署推进会,压实各方责任,部署重点内容,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制定了《关于做好2023年清明节期间全区殡葬服务机构祭扫服务保障和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祀安全祭祀工作的通知》,成立了殡葬服务保障和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力保障群众的祭扫服务需求,确保祭扫安全、文明、有序。

  强化宣传引导,树立文明新风。清河区民政局制定了《清明文明祭扫倡议书》,通过区电视台、区融媒体、抖音公众号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倡导文明平安祭祀,树立文明新风。同时,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的宣传,印发《关于禁止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告知书》200余份,提前对全区佛品店、殡葬用品店、超市等经营户进行宣传和检查,将宣传关口前移。各公墓、殡仪馆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倡议书、广播宣传和现场引导等方式,倡导鲜花祭祀,杜绝塑料绢花,禁止烧纸上香,营造文明祭祀氛围。

  强化责任落实,消除风险隐患。压紧压实部门责任、属地责任和机构责任。清河区民政局成立了工作专班,进驻殡葬服务机构一线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林路亲自带队,对全区殡葬服务机构和公路沿线祭祀用品开展巡查检查。同时,督导指导乡镇街落实属地责任,对辖区内的农村公益性公墓和历史埋葬点进行了排查管控,建立了台账,明确了责任人。指导各村(社区)红白理事会积极发挥作用,引导群众文明祭祀,推进移风易俗。区殡仪馆、墓园实行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清明节期间,各殡葬服务机构全员上岗,保障服务力量,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

  强化源头治理,加大执法力度。清河区民政局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综合执法局成立联合执法队,开展专项整治执法行动。从3月20日开始,联合执法队对全区佛品店、殡葬用品店、商超和街边商户进行检查巡查,劝阻烧纸等不文明祭祀行为。同时,区综合执法局和各乡镇街在辖区内重要点位安排专人值守,劝阻烧纸行为,切实把文明、安全祭祀抓实、抓细、抓到位。

  强化殡葬改革,提升服务质量。清河区民政局以推进殡葬改革,提升服务质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用看得见的变化潜移默化地转变群众陈旧的思想观念,让殡葬移风易俗深入人心。不断完善殡葬基础设施建设,今年获批中央预算内投资的殡葬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目前正在积极组织实施。积极推行文明祭扫和节地生态安葬,开发设置了海葬墙和树葬、花坛葬、草坪葬节地生态墓区。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求,大力整治墓区环境卫生。对墓区内塑料花、红布、祭祀贡品进行了清理,共清理祭祀用品和殡葬垃圾20余车。同时,督导检查各乡镇街对辖区内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祭祀用品和殡葬垃圾进行清理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