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铁岭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18日
近日,经市政府同意,铁岭市民政局、铁岭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从2025年7月1日起,再次提高我市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提标后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由每人每月713元、557元提高到744元、600元,增幅分别达到了4.3%和7.7%。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由每人每月927元、725元提高到967元、781元,增幅分别达到了4.3%和7.7%。全市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由每人每月2339元提高到2440元,增长4.3%。全市散居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由每人每月1885元提高到2030元,增长7.7%。2025年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在原基础上每人每月增长7.7%。
此次提标全市预计惠及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共计9.7万人,极大提升了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