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铁岭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26日
近日,市安委会办公室对铁岭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企业开展了执法检查,本次执法检查严格遵循《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在检查前依规向营商局进行了报备。
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认严格履行出示证件、告知权利和执法事项等规范执法程序。同时,执法人员深入车间一线,对企业设备设施、操作规程以及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方面进行严格检查。检查发现部分企业存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对自身安全管理职责不熟悉、规章制度不健全等突出问题。对此,市应急局已责令涉事企业限期进行整改,并就有关违法事项予以立案查处。
市安委办组织的此次执法行动对规范应急管理执法程序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一方面,执法人员在工作中严格履行执法流程,切实保障了企业的各项合法权益,另一方面,通过务实严谨的执法检查,有力地促进了开发区企业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和严格落实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