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4日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辽宁省市场监管局民生领域广告监管工作要求,不断加大传统媒体广告监管力度,切实规范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秩序,营造良好广播电视广告生态环境,11月12日,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级传统媒体进行集中行政约谈。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了2023年以来市级传统媒体违法广告发布情况,对民生领域广告监管专项行动等专项整治重点工作进行了说明,提醒传统媒体单位发布违法广告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提出行政约谈整改要求。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行政约谈中强调,市级传统媒体要坚持主流媒体正确导向,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规范媒体广告经营管理,从源头遏制违法广告发布。一要立即停止违法广告发布;二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对广告经营发布活动开展自查,认真查找违法广告屡禁不止、条次违法率居高不下的根本原因;三要研究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持续加强广告经营发布制度建设,严格落实广告经营发布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广告发布行为;四要开展一次广告法治培训,重点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组织学习辽宁省地方标准《广告经营单位业务管理规范》,提升广告承接、审核等广告经营相关人员法律意识和业务能力。
最后,相关媒体负责人表示,将严格按照约谈整改要求进行自查整改,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广告法治培训和业务学习,建立健全广告经营发布各项制度,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自律,营造良好的广告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