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铁岭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13日
2025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于3月15日-16日举行,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全市公务员考试培训机构、住宿餐饮经营单位进行提醒告诫,切实维护物价平稳、经营有序的市场环境,保障应试人员合法权益。
关于规范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铁岭考区笔试期间市场秩序的提醒告诫书
全市公务员考试相关机构,住宿、餐饮等经营单位:
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工作将于2025年3月15日、16日进行。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规范公务员考试培训及涉考住宿、餐饮等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公务员考试期间的虚假宣传、违法广告、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维护物价平稳、经营有序的市场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出如下提醒告诫:
一、要自觉规范公务员考试培训活动,切实维护公务员考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严禁发布传播涉公务员考试的不实、不当言论。
二、要加强公务员考试培训活动经营管理,努力提高培训服务质量,抵制虚假宣传、违法广告和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不得组织考试作弊或者为作弊人员提供帮助,自觉维护公务员考试培训市场秩序。
三、不得发布含有“官方指定”“保过”等广告、宣传内容,对培训的效果作出保证性承诺;不得以“押题”“估分”等行为误导考生,对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
四、不得在广告、宣传中利用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五、不得在广告、宣传中对历年考试通过率、通过人数、报名人数等经营数据以及用户评价、学员反馈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或者相关公众。
六、提供服务过程中,要公开标示收费项目、标准等信息,做到真实准确、标识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七、不得利用虚构原价、虚假折价等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八、不得趁考试期间在经营成本没有发生明显变化的情况下,以牟取暴利为目的,大幅度提高价格。
九、不得散布涨价谣言、串通涨价或者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确保价格处在合理水平。
公务员考试期间,各公务员考试相关机构要依法合规开展广告宣传,严禁影响考场周边秩序,干扰考生正常参加考试;全市住宿、餐饮、洗浴等服务行业经营单位,要遵循公平、合法、诚信的定价原则,为考生及家长提供质优价廉、安全可靠的商品和服务。广大考生及家长如果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发现违法行为时,请拨打12315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铁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