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铁岭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27日
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24年8月31日(星期六)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二、资格审查地点:
辽宁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就业中心(铁岭青运史教育基地),学院南门西侧约100米处。
地址:铁岭市新城区鸭绿江路18号
三、审查具体要求:
1.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笔试准考证,登录报名系统打印;
(3)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登录报名系统打印;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留学回国人员携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报考护士岗位的考生,已完成2024年护士资格考试但未取得相应资格证的,资格复审时提供当年护士资格考试成绩通过证明即可;
(6)取得规培证的报考人员,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完成规培但未取得合格证者,资格复审时提供准考证和成绩单;
(7)岗位条件要求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证明;
(8)非市卫健委直属事业单位在编的报考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9)2022年、2023年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提供未就业证明或当地人社(社保)部门出具的未参保证明。其中,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院校的,由原毕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或省高校毕业就业指导中心出具;档案已转到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或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保管的,由相应的档案保管部门出具;
2.凡参加资格审查考生按照规定的时段准时参加,请考生确保联系电话畅通,如所留电话通讯不畅或未来参加资格审查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考生应对本人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有关主要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应聘资格,并将记录有关情况。
附件1:资格复审名单及时间.xlsx
附件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x
咨询电话:024-74847960
铁岭市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