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铁岭市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02日
现将2024年铁岭市公开招聘教师面试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面试时间、地点
2024年8月10日(中小学岗位),2024年8月11日(高校岗位)具体入场时间见附件。
招聘地区 |
面试地点 |
考生入场时间 |
联系电话 |
铁岭市直学校(高校岗位) |
地点:辽宁工程职业学院 地址:铁岭市新城区鸭绿江路18号 |
上午7:30 |
人社局024-74847960 教育局024-74997560 |
铁岭市直学校(中小学岗位) |
地点:铁岭市第三中学 地址:铁岭市银州区新华街南段14号 |
上午7:00 下午12:30 |
人社局024-74847960 教育局024-74997560 |
铁岭县 |
地点:铁岭县莲花第二初级中学 地址:铁岭市新城区黑龙江路北40号 |
上午7:00 |
人社局024-78833509 教育局024-78833215 |
开原市 |
地点:开原市民主教育集团里仁学校 地址:开原市新城街幸福大街198号 |
上午 7:30 |
人社局 024-79687116 教育局 024-73255713 |
昌图县 |
地点:昌图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地址:昌图县昌图镇铁南文萃路昌图第二高级中学东走3000米 |
上午 7:00 |
人社局 024-75838803 教育局 024-75811003 |
西丰县 |
地点:西丰县第二高级中学 地址:西丰县西丰镇西城街8号 |
上午 7:00 |
人社局 024-77814621 教育局 024-79609970 |
调兵山市 |
地点:调兵山市职教中心 地址:调兵山市晨安小区北门西侧中华路6号 |
上午 7:30 |
人社局:024-76882399 教育局:024-79279529 |
银州区 |
地点:铁岭市银州区育华小学 地址:银州区铜钟街银冈巷29号 |
上午7:00 下午12:30 |
人社局 024-74829639 教育局18141000357 |
二、面试方式及内容
(一)高校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二)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岗位采取试讲和答辩的面试方式进行(体、音、美、学前/幼儿教师岗位采取试讲和才艺展示的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不支持多媒体授课。
面试既考察考生的仪表和身体状况,也考察作为教师的基本素质、能力、态度、责任心及能否胜任所应聘岗位等情况。
考生须按照面试教材范围准备面试(见附件1,分招聘地区列表)。
1.试讲
按要求抽题后,准备时间为20分钟,试讲时间限10分钟内,要有板书,班主任岗位语文、数学科目可自选。
2.答辩(才艺展示)
每名考生试讲结束后直接进行答辩(才艺展示)。
答辩(除体、音、美、学前/幼儿教师岗位外)由考官提出1—2个问题,考生即时回答。考生思考及作答时间不超过5分钟。
体、音、学前/幼儿教师岗位考生试讲后直接进行自选才艺(特长)展示,展示时间不超过5分钟,所需器材用品自备。
美术教师岗位考生,在本学科岗位全部试讲结束后集中进行现场静物素描写生,时间为40分钟。考生自带画夹、画笔等用具,考场准备画架及考试用纸。
3.面试计分
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权重占80%,答辩权重占20%(体、音、美、学前/幼儿教师岗位试讲权重占50%,才艺展示权重占50%)。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聘用。
考官分别依据试讲及答辩(才艺展示)的赋分标准赋分。
4.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保留两位小数)。
总成绩出现并列者按照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面试成绩也相同,以试讲成绩高者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总成绩在铁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事招考”专栏公布。(http://www.tieling.gov.cn/)
三、考生须知
(一)考生须持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参加面试。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生试讲教材需自行准备(无大面积笔迹)。
(三)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透漏个人姓名、年龄等身份信息,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四)考生不得将除教材外的其它任何物品和资料带入备考室、面试考场。面试结束后,按要求等候听取分数。听取完分数后,向监督员出示身份证,并在考试成绩汇总评定表上签字,由监督员确认后立即离开考试工作区,不得再次返回,不得在面试工作区附近逗留,否则面试成绩作废。
(五)相关纪律和要求:考生需服从工作人员指挥。考生入场时要进行安全检查,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蓝牙耳机等通讯设备关闭后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对不按要求上交所携带通讯设备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面试资格。考生进入候考室后,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影响他人,不得擅自离开,不准与待考试人员交流考试情况,发现违规者,取消其考试资格。发现考生在候考备考期间查看、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六)招聘期间考生通讯工具应保持畅通,因通讯不畅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其他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铁岭市教育局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