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市气象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 王震

来源:铁岭市气象局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14日

  主持人:当前,全市正在全力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请问局长,在铁岭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我们气象部门取得了哪些阶段性工作成效

  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开展以来全市气象部门以“起步即冲刺 实干开新局”的奋斗姿态,积极服务和融入全面振兴新突破多领域、全过程。重点在灾害监测预警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采取一系列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构建新发展格局,营造铁岭气象高质量发展良好氛围

  市政府与省气象局签署《铁岭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 高水平保障铁岭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建立铁岭市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制度《铁岭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2023年12月正式颁布实施。围绕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统筹谋划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乡村振兴气象保障和基层台站能力提升项目。

  二、持续补齐监测短板,不断提高精密监测能力

  昌图X波段天气雷达和高空探测西丰地面中继站融入沈阳现代化都市圈气象观测站网完成11套气象观测站、14套乡村振兴为农智慧气象观测站建设。气象、水利、环保、自然资源等部门实现107套站网生态探测数据资源共享共用。

  三、巩固预报预警业务改革成果,稳步提升精准预报水平

  完善灾害天气“叫应”服务标准和工作流程,全天候开展直通式扁平化“叫应”服务加强预警信息靶向发布能力建设2023年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1392个,提前时间97分钟,位列全省第1位。

  四、提升气象服务质效,深度融入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

  一是面向生命安全,建立健全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应急联动机制,建立气象灾害防御部门联络员制度,以重大灾害性天气为主题,推进开原金钩子镇气象防灾减灾示范村镇建设,提升社会公众气象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

  二是面向生产发展深入推进铁岭市乡村振兴气象服务保障工程建设,提升“铁岭黄金玉米带(省级)特色气象服务中心”引领示范作用,联合农业农村部门完善气象为农服务指标体系。

  三是面向生活富裕,建设智慧化气象为农服务示范基地,开展水稻、花生等农产品气候品质评价,探索气象保障乡村振兴新模式。深度挖掘公众气象服务需求,研发精细化生活指数气象服务产品,重大天气过程专家在线解读天气趋势和灾害影响。

  四是面向生态良好,深入挖掘铁岭市优质气候资源,助力西丰县成功创建“中国天然氧吧”和全国“避暑旅游目的地”,打造氧吧康养和冷凉避暑“双名片”。

  主持人据我了解,咱们铁岭市去年出台了一部地方法规《铁岭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这是我市首部气象方面的法律法规,那么王局长可以为我们简单介绍一下么。

  王  震:《铁岭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于2023年9月27日经过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于2023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铁岭市首部气象灾害防御方面地方法规。

  《条例》分为总则、预防、监测预报和预警、应急处置、隐患排查治理、法律责任及附则七章共三十一条。《条例》内容设置主要针对我市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气象灾害的防御措施、应急处置、隐患排查处理等环节进行了规范,着重强调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体系、气象灾害防御机制、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几个方面。

  我市《条例》有两个突出特色,一是首次提出了我市气象灾害重点防御区域的概念,将气象灾害易发区确定为气象灾害防御的重点区域,强化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二是增加了“气象灾害隐患排查治理”独立的章节,明确了市、县人民政府及住建、水利、农业农村、文化旅游、公安、交通运输等主管部门,以及相关社会主体对于气象灾害风险隐患的排查、治理职责,通过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降低气象灾害造成损失的风险,筑牢经济社会发展防灾减灾防线。

  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借此机会我也呼吁社会各界关心关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深入学习、理解、宣传、贯彻《条例》,充分发挥《条例》在规范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实施、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方面的重要作用,全面提升我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为铁岭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