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人民政府现将《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失效和修改部分市政府政策措施类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于2024年7月29日----2024年8月28日登陆铁岭市人民政府网(tieling.gov.cn),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意见可以通过信函或者电子邮件邮寄到铁岭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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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112008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铁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清理,市政府决定,对不符合党中央最新精神或者不适应形势任务发展变化,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已被新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涵盖或替代,以及工作任务已完成、适用期已过的61件市政府政策措施类文件予以修改或废止失效。
附件:1.决定废止的市政府政策措施类文件
2. 宣布失效的市政府政策措施类文件
3. 决定修改的市政府政策措施类文件
铁岭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9日
附件1
决定废止的市政府政策措施类文件
1.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铁岭市科学技术发展基金管理试行条例的通知(铁政发〔1986〕32号)
2.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农村水利建设发展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铁政发〔1989〕17号)
3.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外销粮征收价格调节基金的通知(铁政发〔1995〕48号)
4.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外销煤炭征收价格调节基金的通知(铁政发〔1996〕3号)
5.铁岭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农委关于建设农业龙头企业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意见的通知(铁政发〔1996〕11号)
6.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铁政发〔1999〕4号)
7.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水利建设基金的通知(铁政发〔1999〕11号)
8.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业产业建议的意见(铁政发〔2003〕4号)
9.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决定(铁政发〔2005〕4号)
10.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铁岭市农业产业化经营2005—2010规划纲要的通知(铁政发〔2005〕5号)
11.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铁岭市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铁政发〔2005〕40号)
12.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名牌战略的工作意见(铁政发〔2007〕7号)
13.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的意见(铁政发〔2014〕9号)
14.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的意见(铁政发〔2014〕10号)
15.铁岭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创新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铁政发〔2015〕8号)
16.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涉企政策促进经济平稳发展的若干意见(铁政发〔2016〕12号)
17.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铁岭市发展民营经济实施方案的通知(铁政发〔2016〕15号)
18.铁岭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铁岭市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意见(铁政发〔2017〕16号)
19.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铁岭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铁政发〔2018〕8号)
20.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铁岭市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着力扩大有效投资实施方案的通知(铁政发〔2018〕28号)
21.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通知(铁政办发〔2004〕29号)
22.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铁政办发〔2005〕13号)
23.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关于改进和加强市本级科技项目及科技资金管理意见的通知(铁政办发〔2007〕55号)
24.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大做强榛子产业实施意见的通知(铁政办发〔2009〕50号)
25.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大力培育主导产业加速推进农业产业经营实施方案的通知(铁政办发〔2009〕53号)
26.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本级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铁政办发〔2009〕71号)
27.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铁政办发〔2011〕67号)
28.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铁政办发〔2012〕25号)
29.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发展若干规定的通知(铁政办发〔2014〕7号)
30.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铁政办发〔2017〕32号)
31.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品牌提升的意见(铁政办发〔2017〕44号)
32.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加快推进工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三年攻坚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铁政办发〔2018〕38号)
33.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铁岭市农产品品牌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铁政办发〔2018〕41号)
34.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长三年攻坚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铁政办发〔2018〕47 号)
35.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专用车及汽车零部件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铁政办发〔2018〕50号)
36.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农产品深加工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铁政办发〔2018〕52号)
37.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加快消费品工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铁政办发〔2018〕54号)
38.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三年攻坚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铁政办发〔2018〕60号)
39.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服务业三年攻坚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铁政办发〔2018〕71号)
40.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提升民营经济发展质量推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铁政办发 〔2018〕74 号)
41.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实施方案的通知(铁政办发〔2018〕77号)
42.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牛羊驴特色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铁政办发〔2018〕114号)
43.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铁政办发〔2019〕35号)
44.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消费促进经济稳定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铁政办发〔2020〕18 号)
45.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铁政办发〔2020〕30号)
46.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助企纾困“双十条”政策措施的通知(铁政办发〔2022〕4号)
附件2
宣布失效的市政府政策措施类文件
1.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公路网化建设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铁政发〔1996〕6号)
2.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县乡公路建设统筹款有关问题的通知(铁政发〔1999〕23号)
3.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范围内清理对外商投资企业税外收费的通知(铁政办发〔1996〕19号)
4.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新城区政府投资公益类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铁政办发〔2007〕24号)
5.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实施方案的通知(铁政办发〔2009〕45号)
6.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铁政办发〔2013〕11号)
附件3
决定修改的市政府政策措施类文件
一、对《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铁政发〔2005〕24号)作出修改
将“23.扶持和鼓励组建旅游集团,积极向上报批出境游组团社;对旅行社创(结)汇实行奖励;对四星级、五星级酒店的投资改造,银行给予优先贷款,财政参照技改扶持政策给予相关优惠。”修改为“23.扶持和鼓励组建旅游集团,积极向上报批出境游组团社;对旅行社创(结)汇实行奖励。”
二、对《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铁岭市金融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铁政发〔2016〕17号)作出修改
将“(三)加强产业金融机构建设。3.推动地方银行发展壮大。探索研究铁岭银行改革发展新途径,尽早实现铁岭银行跨区域经营。促进域内银行发展壮大,鼓励铁岭银行、村镇银行等地方法人机构在境内外及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上市,提升竞争实力。”修改为“3.推动地方银行发展壮大。探索研究铁岭银行改革发展新途径,尽早实现铁岭银行跨区域经营。促进域内银行发展壮大,推动地方法人机构在境内外及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上市,提升竞争实力。”
三、对《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铁政发〔2017〕16号)作出修改
(一)将“17.推动商贸流通企业创新发展。推动零售企业转型升级,支持兴隆、大商等大中型商场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动餐饮企业转型升级,鼓励粤海酒店、天兴酒店、惠丰酒店等高档餐饮企业丰富大众化便民餐饮深入挖掘本地区传统饮食特色、培育特色餐饮连锁企业。”修改为“17.推动商贸流通企业创新发展。推动零售企业转型升级,促进大中型商场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动餐饮企业转型升级,鼓励高档餐饮企业丰富大众化便民餐饮深入挖掘本地区传统饮食特色、培育特色餐饮连锁企业。”
(二)将“20.整合旅游资源。依托丰富的生态旅游资源优势,围绕四季特色主题,大力开发春季白鹭洲度假村观鸟、夏季象牙山温泉度假山庄避暑纳凉、秋季城子山赏枫体验、冬季冰雪温泉旅游,继续办好莲花湖灯会,大力发展莲花湿地度假旅游品牌。”修改为“20.整合旅游资源。依托丰富的生态旅游资源优势,围绕四季特色主题,大力开发具备春夏秋冬主题特征明显的旅游项目,打造铁岭本地特色旅游品牌。”
四、对《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铁岭市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铁政发〔2018〕4号)作出修改
删除“(五)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根据我市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融资需求清单,会同相关部门组织清单内企业与金融机构开展信息对接,对年度内新纳入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的市场前景好、有资金需求的企业引导金融机构给予重点信贷支持;对支持本地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方面较好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给予再贴现政策支持,适度扩大再贴现额度。”
五、对《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发展现代物流产业实施意见的通知》(铁政办发〔2018〕78号)作出修改
将“2.建设各县(市)区物流分中心。铁岭县依托九三恒通物流园规划建设大豆等农产品物流基地。开原市依托八大交易市场和苗木花卉产业等发展优势,支持万源物流、开原网贸港等做大做强,集中力量规划建设商品交易集散基地。昌图县规划建设辽北涉农物流基地,推进昌图银河物流仓储项目尽快运营,大力发展粮食和农产品冷链物流。西丰县进一步做大做强中国东北参茸中草药材市场,加快辽宁圆上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二期建设,改进完善东北参茸网上商城,建设国际知名的鹿产品和中药材物流港。调兵山市依托东北煤机物流中心、30万吨燃料乙醇项目等建设能源物流基地。银州区立足全市核心商圈地位,重点发展集批发、零售于一体的城市配送服务中心。清河区利用雪花啤酒、金正大等物流企业优化城市配送网络,发展建设城乡一体化配送网络集群。铁岭经济开发区依托专用车、汽车零部件、橡塑、阀门四大产业集群,打造工业物流基地。”修改为“2.建设各县(市)区物流分中心。铁岭县依托九三恒通物流园规划建设大豆等农产品物流基地。开原市依托八大交易市场和苗木花卉产业等发展优势,集中力量规划建设商品交易集散基地。昌图县规划建设辽北涉农物流基地,大力发展粮食和农产品冷链物流。西丰县进一步做大做强中国东北参茸中草药材市场,改进完善东北参茸网上商城,建设国际知名的鹿产品和中药材物流港。调兵山市依托东北煤机物流中心、30万吨燃料乙醇项目等建设能源物流基地。银州区立足全市核心商圈地位,重点发展集批发、零售于一体的城市配送服务中心。清河区利用雪花啤酒、金正大等物流企业优化城市配送网络,发展建设城乡一体化配送网络集群。铁岭经济开发区依托专用车、汽车零部件、橡塑、阀门四大产业集群,打造工业物流基地。”
六、对《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铁政办发 〔2018〕117 号)作出修改
(一)将“(九)明确中介服务行业主管部门职责。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谁要求、谁监管”的原则,对应中介服务事项,逐一明确行业主管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按标准规范中介服务行业、归集行业中介服务机构名录、对中介服务机构开展随机抽查、对中介服务机构实施失信惩戒等管理职责。实行资质资格许可准入管理的中介服务机构,相关资质资格许可的实施管理部门为行业主管部门;取消资质资格许可准入管理的中介服务机构,原相关资质资格许可的实施管理部门为行业主管部门;其他的中介服务机构,对应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实施管理部门为行业主管部门。”修改为“(九)明确中介服务行业主管部门职责。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谁要求、谁监管”的原则,对应中介服务事项,逐一明确行业主管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按标准规范中介服务行业、对中介服务机构开展随机抽查、对中介服务机构实施失信惩戒等管理职责。实行资质资格许可准入管理的中介服务机构,相关资质资格许可的实施管理部门为行业主管部门;取消资质资格许可准入管理的中介服务机构,原相关资质资格许可的实施管理部门为行业主管部门;其他的中介服务机构,对应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实施管理部门为行业主管部门。”
(二)删除“(十)归集全市中介服务机构名录并按时向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信息管理平台报送。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确认本行业、本地区中介服务机构名录,归集中介服务机构登记、许可、行政处罚、年度报告、抽查结果、经营异常、违法失信等信息,并及时向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信息管理平台报送,为申请人办理中介服务事项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七、《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加快推进东北亚经贸合作技术先进对外开放新前沿实施方案的通知》(铁政办发〔2020〕13号)作出修改
将“4.推动我市企业积极开拓日、韩、俄、蒙市场。不断扩大我市对日劳务派遣规模,支持铁岭市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铁岭海外交流境外就业服务有限公司深化与日方企业的合作。积极做好对外劳务扶贫工作,帮助部分贫困群众实现就业,增加收入。”修改为“4.推动我市企业积极开拓日、韩、俄、蒙市场。不断扩大我市对日劳务派遣规模,推动境外就业服务有限公司深化与日方企业的合作。积极做好对外劳务扶贫工作,帮助部分贫困群众实现就业,增加收入。”
八、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铁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铁政发〔2021〕5号)作出修改
按照《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铁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铁政〔2023〕73号)中明确的有关内容进行修改。
九、对《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助企纾困稳定经济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铁政办发〔2023〕2号)作出修改
(一)将“ 1.对首次纳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且对其中连续两年产值增长25%的,再给予10万元奖励。对营业收入首次超亿元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且对其中装备制造业企业连续两年产值增长25%的,再给予100万元奖励。”修改为“ 1.对首次纳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且对其中连续两年产值增长25%的,再给予10万元奖励。对工业产值首次超亿元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且对其中装备制造业企业连续两年产值增长25%的,再给予100万元奖励。”
(二)将“ 2.对首次纳入限额以上贸易统计单位的法人企业和大个体,分别一次性奖励1万元、5千元。对年度销售额在1亿元以上的新入限商贸企业(包括以行业协会、专业市场、连锁店等为主体成立的集团性公司),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2023年起,连续三年销售额(营业额)分别达到2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上、2亿元以上的限额以上非国有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5千元、1万元、3万元、5万元。”修改为“ 2.对首次纳入限额以上贸易统计单位的法人企业和大个体,分别一次性奖励1万元、5千元。对年度销售额在1亿元以上的新入限商贸企业(包括以行业协会、专业市场、连锁店等为主体成立的集团性公司),一次性奖励5万元。”
废止失效和修改部分市政府政策措施类文件有:
1.决定废止的市政府政策措施类文件
2.宣布失效的市政府政策措施类文件
3. 决定修改的市政府政策措施类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