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来源: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铁岭市民政局现将《铁岭市“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登陆铁岭市人民政府(tieling.gov.cn),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意见可以通过信函或者电子邮件邮寄到铁岭市民政局。

  邮    箱:tlmzj@163.com

  通讯地址:铁岭市凡河新区长江路8号铁岭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

  邮政编码: 112000

正文 text

  铁岭市“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加快全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21]56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辽政办[2022]35号),结合铁岭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十三五”时期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全市民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民政厅的正确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乡社区治理的重要讲话精神,制定了《中共铁岭市委 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铁委发[2018]5号)、《关于开展社区减负增效工作的指导意见》(铁社治[2020]2号)等政策文件,坚持以城乡社区居民群众需求为导向,持续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

  1.党的领导更加有力。党建引领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体制机制逐步完善,村党组织书记、主任“一肩挑”比例达到95.5%,较上届增加44%;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一肩挑”比例为100%。

  2.服务设施不断改善。以党群服务中心为基本阵地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不断完善,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400平方米以上的153个,占比70%;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350平方米以上的549个,占比47%。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实现全覆盖,为城乡社区开展服务提供了场地保障。

  3.服务人才队伍不断壮大。选优配强村(居)“两委”班子,全市1395个村(社区)选举产生“两委”成员7992人,村(居)“两委”成员年龄、学历更加优化,平均年龄为44.5 岁,比上一届下降4.4岁;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中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6106人,占76.4%,大专以上学历占84%,比上一届提高2.4%,为城乡社区开展服务提供了人才保障。

  4.服务方式和手段持续改进。社区普遍建立了“一站式”,开展公共服务活动。2020年-2021年,“三社联动”试点工作得以启动,开展社区服务项目8个,提供服务323件,服务群众1434人,服务时长达842小时,有效提高了为民服务质量。

  5.基层善治新体系逐步形成。“十三五”期间,通过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积极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城乡社区治理新体系,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实现全覆盖。

  6.社区社会组织蓬勃发展。全市社区社会组织5557家,其中城市社区社会组织2101家,农村社区社会组织3456家,社区社会组织数达到10个以上的城市社区数量     207个,占城市社区总数95%;社区社会组织达到3个社区以上农村社区数量1093个,占农村社区总数93%,城市和农村社区社会组织数量均达到了省定标准。

  7.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在城乡社区治理服务中的优势,政务服务领办、代办模式在城乡社区普遍推行,“互联网+服务”模式逐步推广应用,更好地满足了居民群众服务需求。

  “十四五”时期,我市开启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新征程,促进共同富裕、提升人民生活品质迈向新阶段。面对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人民群众新期待、基层治理新任务,我市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还存在短板弱项,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发展不平衡,部分城乡社区基础设施不够完善。社区服务人才短缺,服务水平不高,专业教育和人员培训亟待加强;社会力量和市场主体参与不够充分,城乡社区服务信息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辽宁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紧扣全面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牢牢把握省民政厅和铁岭市“十四五”规划的总体目标,着力提升城乡社区服务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和组织化水平,努力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始终,强化党组织在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中的核心领导作用,以党建引领社区服务,发挥党员服务群众带头示范作用,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聚焦人民群众新期待,以优良的社区服务回应人民群众的新需求。丰富服务供给,提升服务效能,增进民生福祉,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品质,努力做到群众有需求、社区有服务。

  三是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充分拓宽多方参与渠道,统筹发挥社会、市场力量,调动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和慈善资源等社会力量,整合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让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

  四是坚持统筹城乡融合。科学把握城乡发展差异,推进社区服务制度城乡衔接、要素共享、互通互融,推动社区服务机制城乡联动、基础设施城乡配套、基本公共服务城乡统筹,缩小城乡社区服务差距。

  五是坚持补短板强弱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聚焦关注重点工作、群众关切,加强现代信息技术和民政业务的融合,不断优化发展环境、补齐发展短板、提升发展能力,积极探索富有铁岭特色的城乡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路径。

  (三)总体目标

  到2025年末,党建引领城乡社区服务格局更加健全,城市社区服务设施更加完善,服务主体和服务业态更加丰富,线上线下服务机制更加融合,服务队伍职业化专业化素质有效强化,社区吸纳就业承载能力不断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社区信息化、智能化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更快解决,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主要发展指标

序 号

指 标

2025年

指标属性

1

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

100%

预期性

2

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

≥10%

预期性

3

每百户居民拥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

≥30平方米

预期性

4

每万名城镇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

≥18人

预期性

5

居民活动区域面积占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总建筑面积比例

≥60%

预期性

6

城市社区政务通用自助服务覆盖率

100%

预期性

7

每个城市社区社会组织数量

≥10个

预期性

8

每个农村社区社会组织数量

≥3个

预期性

9

城市社区工作者中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人数

≥15%

预期性

10

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

100%

预期性

11

农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

≥80%

预期性

  三、重点任务

  (一)健全党建引领多方参与的城乡社区服务新格局

  1.健全党建引领机制。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对基层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统一领导,完善乡镇(街道)党(工)委议事规则,严格落实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一审两公开”制度,全面推行党组织研究讨论后按程序决定基层治理的重要事项、重大问题。推进社区“大党委”建设,吸收驻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作为“大党委”兼职副书记或委员,共商区域发展,共抓基层党建,共同服务群众。全面落实党领导下的城乡社区协商制度,涉及城乡社区公共事务、公益事业,群众反映强烈、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和矛盾纠纷,由村(社区)“两委”牵头组织开展多元主体参与的议事协商。深化“共建共促”活动,充分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作用,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有效服务群众。加强社区物业党建联建,推动符合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党组织,建立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和协调共治机制。健全党建引领社区社会组织工作机制,乡镇(街道)党(工)委和村(社区)党组织加强对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的领导。(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住建局按责任分工负责)。

  2.构建多方参与格局。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向城乡社区高效配置和有效辐射。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用,将村(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服务融入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增强城乡社区自我服务能力。支持群团组织、社区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积极参与社区服务,完善公益创投、慈善捐助、政府购买等机制,鼓励支持党组织健全、管理规范的社会组织承接社区服务项目。支持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立社会工作服务点,推动“五社联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公益慈善资源)、融合发力,不断提升服务质效。积极动员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为农村居民提供社会化服务。支持引导驻区单位向社区居民开放停车场地、文化体育设施、会议活动场所等服务资源。支持社区服务企业发展,积极引导市场主体进入社区服务领域。组织实施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服务行动,推动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城乡社区服务新格局。(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1    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服务行动

1.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行动。将政策、资金、人才等资源用于社区社会组织建设,发挥枢纽型社会组织作用,引导社区社会组织联动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广泛参与城乡社区服务。(市民政局)

2.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行动。聚焦精准对接广大农村居民服务需求,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发挥行业优势,开展创业就业、人才培育、扶弱济困、医护康养等服务行动。(市民政局)

3.社区志愿服务行动。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志愿服务站点,畅通社区居民参与志愿服务渠道,加强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培育,建立各类志愿服务队伍,以困难群体和特殊人群为重点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推广应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开展社区志愿者实名注册登记。(市民政局)

4.社区专业社会工作服务行动。推进乡镇(街道)社会工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建设,2025年实现全覆盖。建立城乡社区定点联系服务机制,为困难群体和特殊人群开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市民政局)

  (二)不断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供给

  3.加强为民服务功能。一是强化社区养老、托育、助残服务供给。实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支持示范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推进嵌入式社区养老机构或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养老服务。做好困难群体社会救助工作。维护妇女权益,为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提供救助。加强社区助残服务,将残疾人活动场所和康复设备的配备纳入社区建设规划。实施卫生“强基行动”,持续改善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设备配备,建强一批乡镇中心卫生院、村卫生室。加强重大传染病、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加强医疗服务保障,健全应急医疗服务体系,畅通从家门到医院的就医绿色通道,指导社区与对口医疗机构建立直通热线、衔接医疗服务,保障急危重症患者救治,满足特殊群体就医需求。实施健康儿童提升行动,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推进城乡社区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动服务下沉,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医疗保障服务。二是扩大教育、文化、体育等服务供给。支持利用教育场地设备资源、课程资源和教师资源参与社区教育,优化老年教育资源,加强社区教育平台和课程标准化建设,强化社区教育资源供给。依托文化馆(站)、公共图书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开展常态化、多样化的文化志愿服务。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引导优质文化资源和文化服务向农村倾斜。保护利用乡村传统文化资源,重塑乡村文化生态。完善城乡社区体育服务保障,开展社会体育服务行动,整合推动公共体育服务资源向城乡社区开放,培养壮大社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推进科学健身指导服务进社区。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通过婚俗展示、颁证典礼等活动,向社会展示文明婚俗新风尚。三是推进就业、社会保险、退役军人服务等向基层延伸。加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具备条件的城乡社区设立就业创业空间,重点为城乡社区居民中的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村转移劳动力、残疾人等群体提供服务。建立乡镇(街道)、村(社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待遇资格认证信息联络机制,提升便捷化服务能力和群众满意度。加强城乡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提高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水平。四是增强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创新村级服务手段,推广“代理代办”“清单制”等做法,减轻村级组织负担,转变传统服务模式,保障农民权益。重点协调加强脱贫村的教育、医疗卫生、就业、社保、社会救助、养老、未成年人保护、环境保护等公共服务资源配置。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增加行政村和较大自然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提升邮政、金融、电信、供销、广播电视等公共事业服务水平。(市民政局、市妇联、市教育局、市文旅广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便民服务功能。探索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推动物流配送、快递、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设施辐射符合条件的城乡结合部社区,鼓励发展维修、家政、餐饮、零售、美容美发等生活性服务业,满足居民多样化需求。引导社会力量发展社区托育、养老等服务业态。依托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做好助餐、居家照顾、助洁助浴等服务。完善农产品销售网点,发展智慧农贸市场,推动城乡农贸市场、连锁生鲜超市改造提升,推进全市便利店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引进专业化物业服务,建立健全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双向选择机制。探索智慧“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支持物业企业开展生活服务,鼓励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向养老、托幼、健康等领域延伸,提升物业服务企业服务管理水平。依托全市益农信息社,为农民群众提供公益、便民等服务,坚持现代经营理念和互联网思维,提高益农信息社自身运营能力,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服务便利化。(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邮政管理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农业农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安民服务功能。一是推进平安社区建设。深化城乡社区警务战略,加强村(居)民委员会下属治安保卫委员会建设,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形成“工作联动、问题联治、平安联创”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发现在早、化解在小”。加强城乡社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交通安全宣传劝导,做好用气、用电、用火安全工作,对噪声扰民行为及时劝阻、调解。加强城乡社区反邪教工作能力建设。二是强化应急服务能力。完善城乡社区应急组织体系和工作预案,强化教育培训和实操演练,提升应急抢险救援能力。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加强城乡社区应急和风险防范物资储备保障。整合防灾监测信息资源,完善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加强城乡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充分发挥应急避难场所的应急避险和社会服务功能。健全完善微型消防站(点),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定期开展消防宣传,引导社会应急力量有序参与应急处置,筑牢城乡社区消防安全防线。在疫情防控应急状态下,组织保供单位对接城乡社区,优化配送流程,做好基本生活物资供应工作。三是推动社区法律、社会心理、未成年人保护等服务。健全完善村(居)民委员会下属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市实现村(居)人民调解组织和“村(居)民评理说事点”全覆盖。大力开展法治宣传、化解矛盾纠纷、解答法律咨询、提供公证、法律援助指引等法律服务,重点做好社区矫正、社区戒毒、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扶。建立社区精神障碍、暴力倾向等特殊人群信息收集、监管看护、发病报告、监测预警等机制,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心理咨询、心理健康评估等心理健康服务以及精神障碍早期识别和转介工作。支持各类专业组织、机构在城乡社区开展社会心理服务,完善疏导机制,强化精神慰藉、心理疏导、关系调适、社会融入等服务。提升城乡社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能力,指导、帮助和监督未成年人父母或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建立留守、困境未成年人信息档案并给予关爱帮扶。推进建设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市委政法委、市委统战部、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2  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

1.社区固本强基行动。健全党组织领导,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为基础,城乡社区居民为主体,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和驻区单位共同参与、协同开展社区服务的体制机制。(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

2.社区养老服务行动。大力发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为困难失能、半失能老人建设家庭年养老床位,发展居家上门服务。完成0.36万特殊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到2025,街道综合功能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达到80%,乡镇综合功能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达到50%,更好满足老年人多方面需要。(市民政局)

3.社区未成年人关爱行动。指导各地区落实村(居)民委员会设置专人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落实儿童主任岗位,加大培训力度,协助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方面法律法规,具备条件的村(社区)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开展社区托育、校外实践、课后托管、集中看护等未成年人保护关爱服务。(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妇联)

4.社区助残服务行动。依托城乡社区开展家庭医生签约、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支持性服务等。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日间照料、居家服务等多种形式托养和照护服务。城乡社区残疾人协会实现全覆盖。(市残联)

5.社区就业服务行动。推动公共就业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搭建城乡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提供就业信息和政策咨询,重点为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村转移劳动力、残疾人等群体提供服务。(市人社局)

6.社区卫生服务行动。推动社区医院建设,建强87个乡镇卫生院、1176个村卫生室,提高心脑血管疾病、癌症等重大慢性病早期筛查率和规范化管理率,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引导居民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市卫健委)

7.社区医保服务行动。加强城乡社区医疗保障经办力量,逐步实现医保政策宣传、参保登记征缴、信息查询、异地就医备案等业务就近办理。(市医保局)

8.社区教育行动。积极发展社区教育,到2025年,全市建设3所示范性老年大学、6所示范性乡镇(街道)老年学校、42所示范性村(社区)老年学习中心,基本形成适应我市城乡发展、满足全民终身学习需求的社区教育办学体系。(市教育局)

9.社区文化服务行动。推进城乡社区公共文化服务协同发展,立足城乡社区群众文化需求,充分挖掘本地文化资源,创新培育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在重大节点和重要节日开展主题文艺活动,广泛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市文旅广局)

10.社区体育服务行动。广泛开展小型多样的城乡社区体育活动和健身知识讲座,推进城乡社区健身工程,实现15分钟健身圈全覆盖。(市文旅广局)

11.社区科普服务行动。开展科普进社区、进乡村服务,发挥科普组织、科普基地、高校和科研院所作用,组织科技人员、科普工作者、农村科技特派员等,举办科技活动周等活动,传播普及科学知识、农村实用技术,提高群众科学素质,促进农民科技致富。(市科技局)

12.平安社区建设行动。加强村(社区)警务工作保障,加大村(社区)治保会保障力度,保证治保会正常运转。推广城区“一区一警两辅”和农村“一村一辅警”模式,推进警务室与村(居)“两委”、党群服务中心同址办公,并配备必要装备。(市公安局)

13.法律服务社区行动。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引导基层法律工作者积极参与城乡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培养村(社区)“法律明白人”,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市司法局)

14.社区应急服务行动。整合公园、广场等场馆服务资源,改造或完善城乡社区应急避难场所,推进应急信息化建设,完善应急广播体系,定期开展应急避险知识宣传,建立常态化应急演练工作机制。完善信息报送体系,壮大灾害信息员队伍,全市所有村(社区)均设置1名灾害信息员。(市应急局)

15.社区共建共治共享行动。坚持村(居)民会议制度,推广村(社区)居民议事会、民情恳谈会、决策听证会等做法,定期开展群众关心的民生实事和重要事项的民主协商活动。(市民政局)

  (三)不断提升城乡社区服务效能

  6.优化服务设施布局。实施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将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按照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优先的原则,优化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空间布局,促进各类服务设施功能差异互补、内容衔接配套。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毗邻建设,推进社区设施适老化、适儿化改造和无障碍建设。按照城市不少于400平方米、农村不少于350平方米且每百户不少于30平方米的标准,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实施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工程,鼓励采取换购、划拨、租借等方式,统筹利用社区各类存量房屋资源增设服务设施,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租赁住宅楼底层商业用房等其他符合条件的房屋开展社区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城市社区综合服务体建设,促进便民服务集聚集群发展、项目化系统化供给。推进智能快件箱(信包箱)和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等建设。精简整合办公空间推行开放式办公,增加居民活动区域面积。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完善村级综合服务设施网络,增强村级综合服务功能。建设和完善村级服务站点、物流配送网点等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支持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合理规划群众举办红白喜事等活动的公共场所,统筹考虑布局公益性安葬服务设施建设。(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卫健委、市住建局、市邮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3  城乡社区服务设施提升工程

1.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提高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利用率,倡导资源整合、一室多用,加强日常维护与运行管理,提高社区服务设施的使用效率,加强社区养老、托育、助残和公共卫生等专项服务设施建设。(市民政局)

2.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推动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向农村倾斜,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整合利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等现有场地、设施和资源,补齐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短板,提升农村基层公共服务水平,满足农村群众多样化需求。(市民政局)

3.城镇老旧小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完善城市宜居宜业功能,因地制宜补齐城镇老旧小区社区服务设施短板,提升设施综合利用和社区服务水平。(市住建局)

  7.健全服务供给机制。一是完善服务统筹机制。县(市、区)统筹用好各项支持社区的政策和面向城乡社区的服务资金、资源、项目等,以村(社区)党组织为主渠道落实。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用,增强综合服务能力。全面推行社区服务“一窗”受理和“一站”办理。二是完善即时响应机制。以市、县(市)区为单位推广社区错时上下班、全日值班、节假日轮休等制度,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开放时间不少于每天8小时,群众关切项目开展24小时线上服务,保留必要线下办事服务渠道,及时响应居民需求。三是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发挥政府在购买社区服务中的主导作用,明确购买服务项目立项、经费预算、信息发布、项目管理、绩效评估等长效配套措施,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事项,广泛参与社区服务。四是完善服务评价机制。健全群众满意度调查评估制度,实现组织开展社区服务群众满意度调查覆盖所有村(社区)。推广社区服务“好差评”评价激励制度,科学设置评价指标,明确评价规则和标准,注重实际成效和群众评价,普遍建立精准匹配村(社区)居民需求的评价机制。五是完善村(居)民自我服务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组织城乡社区党员干部成立联系服务群众团体,为群众提供便利、快捷、有效服务。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引导居民群众广泛参与社区服务项目的提出、运行、监督全过程,增强自治能力,提高自我服务水平。探索通过居民群众自愿筹资、建立社区基金等方式扩充自我服务资源。(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营商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快推进城乡社区服务数字化建设

  8.提高数字化政务服务效能。充分发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作用,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加快推进便民服务站建设,推行“就近可办”“一网通办”。加快部署政务通用自助服务一体机,完善村(社区)政务自助便民服务网络布局。完善乡镇(街道)与县(市)区有关部门数据资源共享交换机制,推进基础信息数据综合采集,实现一次采集、多方利用。充分依托已有设施,鼓励多方参与建设开发城乡社区信息系统和简便应用软件,增加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受理项目种类,不断提升网上办理数量。推动政务服务平台、社区感知设施、家庭终端和城乡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及互联互通,发展实时监测、智能预警、应急救援救护和智慧养老等社区惠民服务应用。充分考虑老年人、残疾人习惯和特点,推动互联网应用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实施“互联网+基层治理”行动,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地理信息等基础数据,根据服务群众需要依法依规向村(社区)开放数据资源。依托国家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中国智慧社区服务网应用场景,拓展社区服务功能,开展在线服务评价。(市营商局、市委网信办、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及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9.构筑美好数字服务新场景。开发社区协商议事、政务服务办理、养老、家政、卫生、托育等网上社区服务项目应用,推动社区物业设备设施、安防等智能化改造升级。集约建设智慧社区信息系统,开发智慧社区移动应用服务,加速线上线下融合。推进数字社区服务圈、智慧家庭建设,促进社区家庭联动智慧服务生活圈发展。大力发展社区电子商务,探索推动无人物流配送进社区。推动“互联网+”与社区服务的深度融合,逐步构建服务便捷、管理精细、设施智能、环境宜居、私密安全的智慧社区。推动大数据与社区治理深度融合,不断优化大数据在社区疫情防控中发挥的排查管控作用,全面提升社区信息化应用水平。以县(市、区)为单位,支持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深入组织开展智慧社区、现代社区服务体系试点建设,高效匹配社区全生活链供需,扩大多层次便利化社会服务供给。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智慧社区,运用第五代移动通信(5G)、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推进智慧社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市民政局、市委网信办、市通信管理办、市卫健委、市住建局、市商务局等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4  社区服务信息化建设试点行动

1.“互联网+基层治理”行动。统筹乡镇(街道)、村(社区)地理信息、人口、资源环境、社会经济、民生保障等数据资源,集约建设智慧社区信息系统,推动基层治理数据资源共享,全面提升社区治理服务智能化水平。全市未通宽带行政村动态清零,80%行政村通5G网络。(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2.智慧社区试点建设。确定一批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单位,推动政务服务平台、社区感知设施和家庭终端联通,发展智能预警、应急救援救护和智慧养老等社区惠民服务,探索建立无人物流配送系统。(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3.现代社区服务体系试点建设。确定一批现代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单位,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造社区设施、环境和文化,推动购物消费、居家生活、旅游休闲、交通出行等各类场景数字化,构建融空间、情感、价值于一体的现代社区服务形态。(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五)持续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10.选优配强社区工作者队伍。规范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全面落实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资格联审机制。建立健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库,依法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健全完善以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自治组织成员及专职社区工作者为主体,其他社区服务从业人员和社区志愿者为补充的社区服务队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加强社区服务队伍教育培训。建立社区工作者常态化培训机制,落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分级培训制度。按照“一岗多责、一专多能”的人才培养要求,将应急救护、老年人护理社区需求调查、未成年人保护、活动策划、社会组织培育、突发事件应对等实用技能纳入培训课程。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培训,促进民族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快培育发展社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社区志愿者等参与城乡社区服务。鼓励社区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评价和社会工作学历教育。(市民政局、市人社局等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健全管理激励机制。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能力指标体系,完善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制度。推动建立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完善岗位等级序列和薪酬正常增长机制,社区工作者薪酬标准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建立专职社区工作者发展激励机制,加大从优秀社区工作者中招录(聘)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拔街道干部力度。支持和引导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到城乡社区就业。(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专栏5  社区人才队伍能力提升行动

1.社区工作者教育培训行动。按照分级培训原则,采取集中培训、辅导讲座、专题研讨、典型示范、在线学习等多种形式,定期组织全员轮训,城乡社区工作者每年接受教育培训不少于3天,提升社区工作者综合能力。(市民政局)

2.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行动。支持城乡社区建立社会工作服务室(点),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配备专业人才。依托社会工作专业培训基地,开展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培训。支持社区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职业津贴。(市民政局)

3.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行动。推广应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开展社区志愿者实名注册登记。规范社区志愿服务记录和证明出具工作,提升社区志愿服务效能与管理水平。鼓励社区培育建立各类志愿服务队伍,引导符合条件的志愿服务组织依法登记。(市民政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在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下,有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级政府要强化主体责任,将本规划主要任务指标作为民生项目,列入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谋划和推动。各县(市)区政府要做好资金统筹、推进实施等工作,乡镇(街道)要抓好具体落实。充分发挥城乡社区治理议事协调机制作用,强化部门统筹协调。市直有关部门要结合职能职责,认真研究推进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办法措施,分解落实规划目标任务,在资金支持、项目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加大对社区的扶持力度。

  (二)落实保障政策。按照规定落实经费保障,确保城乡社区有钱为民办事,确保管理服务有效覆盖常住人口。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大对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力度,完善以财政投入为主,稳定且符合基层治理创新需求的经费保障制度。鼓励通过慈善捐赠等形式,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城乡社区治理领域。切实保障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用地,优先用于社区养老、托育、助残、未成年人保护等。落实城乡社区服务税收、公用事业收费、用工保险和社会组织登记等优惠政策。社区服务网点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执行民用价格。

  (三)强化制度支撑。健全完善配套制度,及时跟进制定、修订城乡社区服务法规政策。制定实施村级便民服务站建设标准,强化村级综合服务功能。优化完善乡镇(街道)、村(社区)权责清单,完善社区公共服务目录及准入制度,切实减轻基层负担。研究制定社区服务质量综合评价体系及认证办法,完善村(社区)志愿服务、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制度。探索建立养老、托育、家政、物业等领域社区服务信用管理体系。推进社区服务标准化建设,鼓励因地制宜制定社区服务标准,研究制定智慧社区建设标准,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和居民隐私保护。加强村(社区)服务档案建设,提高档案管理信息化水平。

  (四)规范考核评估。本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各县(市)区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作为改进政府工作的重要依据。各县(市)区要依照本规划,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或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政策措施,推进规划落实。强化示范带动、试点引路,分区域、分类别打造示范亮点,总结经验,选树典型,推动实践。各级民政部门要定期组织开展评估,做好跟踪指导和分析研判等工作,及时向本级政府报告情况。

解读 unscramble

  一、编制背景和过程

  按照市政府安排,市民政局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21〕56 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辽政办发[2022]35号)等文件精神和部署要求,结合全市实际,组织业务科室分工协作,起草了《铁岭市“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先后征求了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乡村振兴局等27个部门(单位)、7个县(区)民政局的8条意见建议,采纳了6家修改建议,2 家经沟通未予采纳,形成了方案讨论稿,并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做了专题汇报。结合市领导的意见,对方案文本进行了修改完善。目前已完成合法性审核和网上公示,正在报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二、主要内容

  《铁岭市“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正式出台后,将是指导“十四五”期间铁岭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主要阐述规划期内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内容,实施期限为2021—2025年。《方案》共包括四部分十四项内容:

  第一部分为“十三五”时期发展基础。主要总结我市城乡社区服务“十三五”发展成就,分析面向“十四五”存在的差距和不足等2项内容。

  第二部分为总体要求。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等3项内容。

  第三部分为重点任务。主要包括:一是健全党建引领多方参与的城乡社区服务新格局。二是不断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供给。三是不断提升城乡社区服务效能。四是加快推进城乡社区服务数字化建设。五是持续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5大项12小项内容。

  第五部分为组织保障。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政策、强化制度支撑、规范考核评估等4方面重点阐述落实任务的保障措施,确保《方案》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