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教育局现将《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登录铁岭市人民政府网(tieling.gov.cn),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意见可以通过信函或者电子邮箱邮寄到铁岭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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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提升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含幼儿园)教师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推动“双减”工作落地见效,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结合我市实际,市纪委会同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现就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党的领导,压实责任主体
1.强化组织领导。教育、人社、卫健等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要把师德师风建设提上重要议事日程,优先谋划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计划。建立师德师风建设形势分析制度,教育行政部门每半年、学校每季度开展师德师风问题分析,提出建设意见,跟进整改落实。学校不定期开展自查,每半年召开一次总结讲评大会,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意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每半年对各级各类学校进行专项督查,对师德师风先进典型以及违反师德突出问题进行通报。
2.厘清工作职责。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师德师风建设的领导,负责对本地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监管。学校是师德师风建设的责任主体,学校党组织负责人和校长是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第一责任人。纪委(纪检组)承担监督再监督职责。落实领导干部责任制,建立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一把手”和班子成员联系包保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形成抓政治思想和师德师风建设网格化监督体系。
3.明确任务目标。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持续改进和创新全市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到2023年底,教育系统师德师风问题得到有效整治;到2024年底,师德师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人民群众的教育满意度明显提升;力争到2025年,基本建立起有效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校长和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全面提升,教师倾情从教,廉洁从教的良好环境基本形成。
二、深化政治淬炼,提升职业素养
4.突出政治学习。学校要始终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教师头脑,筑牢理想信念。建立常态化学习制度,认真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和廉洁文化的重要论述,深入开展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教育,引导教师时刻牢记“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每年开展书记(校长)、思想政治课教师轮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推动学校全面提升思想政治工作水平。
5.强化党性塑造。学校要严格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强化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教育行政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书记专题培训,每年评选和通报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党组织。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通过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主题党日活动,将教师党支部打造成涵养师德师风的重要平台。持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增进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认同和情感认同,激发教师的使命意识与责任担当,厚植教师教育报国、教育为民的崇高精神,打牢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思想根基。
6.开展师德培育。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推进师德培育常态化。开展师德承诺和向先进典型学习活动,组织教师入职宣誓,开展向新时代教师楷模张桂梅学习活动。定期开展大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专题培训,以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文件为内容组织系列讲座,引导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时,培训中要开设法治和纪律专题教育课程,提高全体干部教师的法治素养、规则意识。
三、突出正面弘扬,营造良好氛围
7.健全师德激励机制。教育行政部门要培育挖掘优秀师德典型,发挥典型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建立师德师风表彰制度,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开展师德先进个人表彰和优秀教师评选,每年选树一批“师德标兵”“最美教师”“最美校长”“教书育人模范”“教育世家”等师德模范,形成校校有典型、榜样在身边、人人争当师德模范的良好氛围,增强广大教师荣誉感,努力提升教师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关心教师成长发展,合理减轻工作负担,维护教师合法权益,强化尊师教育,每年9月为尊师主题月,将尊师重教观念融入学生的价值教育体系。落实《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支持教师教育管理学生的合法职权,保障教师对学生的正当惩戒权。
8.开展师德巡回演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展师德主题教育系列活动,市、县两级每年至少各组织一次教师中的道德模范、育人楷模、师德标兵、最美教师师德宣讲活动,引导广大教师学习优秀教师师德先进事迹,努力提高自身师德素养。
9.强化师德模范宣传。把优秀教师事迹宣传推广至全社会,提升师德典范的社会影响力,使社会各界更深入了解教师工作的光荣与崇高。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站及“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形式,线上线下相结合,对师德表彰活动和优秀教师事迹进行报道,大力宣传我市新时代广大教师爱岗敬业、甘于奉献、锐意改革新形象,营造尊师重教氛围。
四、抓实整治治理,破解突出问题
10.适时开展专项整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重视教育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及时回应群众和社会期盼。每年针对教育“三乱”、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三重一大”制度落实、工程招标、财务管理、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选取一、二项开展“小切口”专项整治。建立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宣传、网信、公安、人社、市场、文化、卫健、新闻等部门配合机制,确保整治成果,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11.严肃查处失范行为。推进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要求落实,多渠道收集群众投诉举报信息线索,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和《关于对在职教师“乱补课”“乱发行”“乱收费”及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处理办法(暂行)》,对群众反应强烈、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师德失范行为进行查处。对师德失范行为“零容忍”,严肃惩处,坚决纠正。对师德师风问题突出且屡禁不止的学校,要追究学校第一责任人的领导责任。
12.建设校园廉洁文化。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推进廉洁文化进校园,倡导广大教师做廉洁文化的学习者、实践者和传播者。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利用典型案例开展廉洁从教警示教育,引导广大教师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坚守师德底线。建立师德师风违规通报制度,及时通报师德师风违规问题及处理结果,做实以案为鉴、以案明纪,推动以案促改,建章立制。
五、严肃考核评价,注重结果运用
13.严格教师入职审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规范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把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作为引进教师考察的首要内容,坚决避免教师招聘引进中的唯分数、唯文凭、唯职称、唯论文、唯帽子等倾向。严格规范教师聘用,将思想政治和师德要求纳入教师聘用合同。加强试用期考察,全面评价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和师德表现,对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及时解除聘用合同。
14.规范师德管理行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对照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制定正面规范和负面清单,规范职业言行。建立校长、教师师德行为每学期述职评议及备案制度。学校每年向教育主管部门作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述职,对学校从工作摆位、年度工作计划、分析研判、领导履职、完善制度、工作成效等进行专题汇报。
15.完善师德评价体系。把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校长、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将师德师风建设纳入个人年度考核,加大校长、教师思想政治表现和职业道德水平在日常和年度考核中的比重。建立学校、学生、家长及社会相结合的多元评价体系,发挥师德考核对教师行为的约束和提醒作用,引导教师自觉践行师德师风要求。强化师德考核结果的运用,建立校长师德师风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实行一票否决,即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并取消在教师职称评聘、推优评先、表彰奖励、科研和人才项目申请等方面的资格。各级政府要将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纳入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体系。
六、强化监督问责,推动责任落实
16.贯通融合监督。强化职能部门监督,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要畅通监督投诉渠道,及时受理、查处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投诉举报。适时开展巡察监督,把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纳入市、县党委年度巡察监督范围。推动社会舆论监督,引入新闻媒介监督手段,邀请学生家长参与。探索人大、政协监督,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师德师风监督员,人大、政协开展教育系统视察,要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重要内容,推动监督针对性实效性。
17.强化执纪问责。建立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高校纪检监察机构与行政主管部门协同调查处理问题机制,围绕师德师风建设,紧盯“重点领域”开展政治监督谈话。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及相关规定,对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主要领导履行师德师风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突出的单位进行问责,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干部党纪政务责任。
18.完善师德师风长效机制。各地各校要遵循教育规律、校长教师成长发展规律和师德师风建设规律,坚持高位引领与底线要求相结合、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持续推动完善宣传、教育、考核、奖惩、监督“五位一体”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积极探索师德师风承诺、分析研判、案例通报和舆情快速反应等工作机制,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制定实施办法,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