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教育局现将《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职业教育实用高效发展提升服务铁岭振兴能力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登陆铁岭市人民政府网(tieling.gov.cn),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意见可以通过信函或者电子邮件邮寄到铁岭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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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职业教育实用高效发展
提升服务铁岭振兴能力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东北地区深化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教育部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职业教育实用高效发展提升服务辽宁振兴能力的意见》精神,认真实施《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铁岭市政府决定,大力推进职业教育实用高效发展,为铁岭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服务,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定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提升技术技能人才供给水平和质量、提高技术技能培训能力为重点,深化职业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大力推进铁岭职业教育实用高效发展,培养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建设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输出基地,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进一步增强铁岭职业教育服务辽宁振兴发展能力,更好为铁岭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主要目标。通过落实《教育部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职业教育实用高效发展提升服务辽宁振兴能力的意见》,进一步完善我市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体系,形成职业教育和产业发展统筹融合、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促进铁岭职业教育发展环境更加优化,办学活力得到有效释放。到2022年,重点建设1至2所优质中职学校,1至3所高水平高职院校,2至5个左右兴辽卓越专业(群),完成职业技能培训2万人次左右。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党对职业教育的全面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及关于辽宁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确保职业教育正确办学方向。加强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采取专兼职结合方式为职业院校班子配备1名具有5年以上行业企业工作经历的高层次技术管理人才。组织劳动模范进校园、进课堂,完善劳动模范担任德育兼职导师制度。指导职业院校上好思想政治理论课,推动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有机结合,遴选10个左右思想政治课示范课堂、20个左右具有职业教育特点的课程思政教育案例。
(二)明确专业办学定位,优化职业教育布局。立足服务铁岭、辐射辽宁,统筹各级各类职业教育资源,对接全市主导产业、新兴产业,构建职业教育与行业企业融通发展的生态系统,推动铁岭工程技术学校打造煤炭行业特色专业;扶持涉农专业发展,扩大昌图职教中心和西丰职教中心涉农专业培养规模;加快发展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铁岭卫生职业学院现代服务业,培养交通运输、旅游、家政、养老、托育、健康、文体、休闲、现代物流、社会工作、电商等现代服务业技术技能人才;支持辽宁工程职业学院机电专业人才培养;建立健全专业布局动态调整机制,支持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前--小学教育专业群、电子信息类专业群、辽宁工程职业学院机电一体化专业群和铁岭卫生职业学院护理专业群、药学专业群建设,力争创建2至5个左右兴辽卓越专业(群)。
(三)实施提质培优行动计划,提高技术技能人才供给质量。推进中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完善终身学习制度体系,加强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过程监控与管理,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进一步提高职业院校办学水平。推动职业教育布局结构调整,提高学校办学质量,到2022年底前撤并中等职业学校3到5所。以铁岭信息工程学校、铁岭工程技术学校为基础重点建设1至2所优质中职学校;以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辽宁工程职业学院、铁岭卫生职业学校为基础重点建设1至3所省级兴辽卓越院校。以创新创业课程、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创新创业竞赛为载体,深化职业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推动高等职业院校以学习者为中心“课堂革命”,遴选10个左右职业教育“课堂革命”典型案例,培育10门左右“兴辽职教金课”。支持职业院校与具有行业影响力、社会公信力的品牌企业联合开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深入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鼓励职业院校与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等先进地区的沟通合作,通过师资交流、优质资源共享等方式,联合培养技术技能人才。
(四)加强部门协同,充分发挥职业院校培训优势。落实中高等职业院校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的法定职责,发挥职业技能培训保稳定、促就业的重要作用。推动职业院校提升培训能力,面向企业在岗职工、去产能分流职工、就业重点群体、贫困劳动力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全面落实《铁岭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充分发挥职业院校培训资源优势,满足高技能人才培训需求,组织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按规定承担补贴性培训任务。积极打造示范性职工培训基地和特色职业培训学院,完成2万人次左右职业技能培训。
(五)深化产教融合,全面推进校企协同育人。开展职业院校领导走访企业活动,以多种形式推动辽宁工程职业学院机械加工和汽车服务职业教育专业连锁集团,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前教育发展校企联盟和辽西北现代服务业校企联盟,铁岭卫生职业学院卫生健康职业教育集团建设。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和人力资源开发中的重要主体作用,引导和鼓励重点企业与职业院校建立人才联合培养机制,承担现代学徒制等项目任务。
(六)完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按照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建立完善以直接考核方式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机制。自2021年起,除持有相关领域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毕业生外,职业院校相关专业教师原则上从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专科以上学历的人员中公开招聘。推行“固定岗+流动岗”师资队伍建设机制,建立校企人员双向交流协作共同体。积极打造省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鼓励校企共建2个左右教师企业实践流动站。
(七)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有效整合职业教育教学资源。积极争取资金,为组建开放共享的、满足全产业链实习实训需求的综合性实训环境提供资金支持。积极打造2所职业教育信息化标杆学校和2个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组织职业院校录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开发20门左右市级以上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三、保障措施
(―)建立各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坚持党对职业教育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全面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各项任务落实。落实铁岭市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职业教育问题,督促检查职业教育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二)增强政策支持引领力度。统筹规划职业教育项目建设,加大支持力度,优化指导服务,提高审批效率。建立职业教育改革成效考核评价体系,对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的县(市)区以及职业院校进行激励支持。建立校企合作容错机制,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校企合作中禁止和限制的行为。落实职业院校通过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自办企业等所得收入,可按一定比例作为绩效工资来源。落实纳入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企业,依法依规享受税收减免政策。
(三)保障经费长效稳定投入。建立与职业院校办学规模、培养成本、办学质量相适应的财政经费稳步增长与保障机制。落实国家、省关于职业教育发展的政府投入政策,建立健全投入绩效管理机制,推动建立职业教育经费全方位、全过程的绩效预算管理体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支持符合申报条件的职业院校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改善办学条件。鼓励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民办职业院校发展。整体提升职业院校基本办学条件水平,推动全市职业院校到2025年基本达到国家设置标准。
附:工作任务清单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工 作 任 务 清 单
序号 | 政策内容 | 责任单位(部门) |
1 | 指导并帮助我市职业类院校配备高层次技术管理人才,采取专兼职结合方式,为职业院校班子配备1名具有5年以上行业企业工作经历的高层次技术管理人才。 | 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各职业学校 |
2 | 在全市开展思想政治课示范课堂、课程思政教育案例推选工作,推选10个左右思想政治课示范课堂、20个左右课程思政教育案例。 | 市委教育工委 、市教育局、各职业院校 |
3 | 对接铁岭重点发展产业,优化职业院校专业布局。 | 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各职业院校 |
4 | 鼓励我市职业院校大力开展涉农专业建设,并予以资金支持。 | 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各职业院校 |
5 | 鼓鼓励各职业院校建设兴辽卓越专业群,重点培育5个兴辽卓越专业群。 | 市教育局、各高职院校 |
6 | 深入调研,周密规划,起草铁岭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方案。 | 市教育局、各职业院校 |
7 | 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等先进地区的沟通合作,组织职业院校到江苏淮安考察学习,加强沟通合作。 | 市教育局、各职业院校 |
8 | 建设1至2所优质中职学校、1至3所兴辽卓越院校。 | 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各职业院校 |
9 | 对我市主要产业需求进行调研,促进校企合作。对照我市职业教育专业设置情况,积极参与省专业协作体工作。围绕省重点产业协作体建设,建设1个专业协作体。 | 市教育局、各职业院校 |
10 | 指导并组织职业院校开展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新创业竞赛,加强创新创业课程建设。 | 市教育局、各职业院校 |
11 | 遴选10个左右职业教育“课堂革命”典型案例,培育10门左右“兴辽职教金课”。 | 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教育局、各职业院校 |
12 | 积极落实辽宁学习成果转换规则并试点实施。 | 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教育局、各职业院校 |
13 | 全面落实《铁岭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组织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按规定承担补贴性培训任务。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各职业院校 |
14 | 在职业院校中,组织培育示范性职工培训基地、特色职业培训学院。 | 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职业院校 |
15 | 完成2万人次左右职业技能培训。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各职业院校 |
16 | 开展职业院校领导走访我市规上企业,调研企业用工需求,加强校企合作,持续推动我市产教联盟和职教集团建设。 | 市教育局、各职业院校 |
17 | 在招生、就业、经费、教学改革等方面支持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 | 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各县(市)区政府、相关企业 |
18 | 引导和鼓励重点企业与职业院校建立人才联合培养机制,承担现代学徒制等项目和任务。 | 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企业 |
19 | 公开招聘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提升职业院校教师素质。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各职业院校 |
20 | 在招聘专业教师工作中,将原则上从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专科以上学历作为条件予以贯彻执行。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各职业院校 |
21 | 组织参加省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评选,争取建设1家省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 | 市教育局、各职业院校 |
22 | 鼓励职业院校与企业共建教师企业实践流动站,校企共建2个左右教师企业实践流动站。 | 市教育局、各职业院校 |
23 | 积极打造1至2所职业教育信息化标杆学校参加省级遴选,争取建设1家省级职业教育信息化标杆学校。 | 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各职业院校 |
24 | 积极向上争取,加大资金投入,为满足组建开放共享的、满足全产业链实习实训需求的综合性实训环境提供资金支持。 | 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政府 |
25 | 组织职业院校录制精品在线开放教程、投入资金支持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建设。开发20门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入选、积极打造2个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 | 市教育局、各职业院校 |
26 | 市政府制定“一市一策”实施方案,报教育厅和省政府备案。 | 市政府及各有关部门 |
27 | 指导职业院校制定落实中央省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 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各职业院校 |
28 | 大力实施职业教育教育教学改革,实现职业教育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 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各职业院校 |
29 | 建立校企合作容错机制,组织职业院校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校企合作中禁止和限制的行为。 | 市教育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发改委 |
30 | 落实职业院校通过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自办企业等所得收入,可按一定比例作为绩效工资来源。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各职业院校 |
31 | 落实纳入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企业,依法依规享受税收减免政策。 | 市发改委、市税务局、市财政局 |
32 | 进一步落实与职业院校办学规模、培养成本、办学质量相适应的财政经费稳步增长与保障机制。 | 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各职业院校 |
33 | 落实国家、省关于职业教育发展的政府投入政策,建立健全投入绩效管理机制,推动建立职业教育经费全方位、全过程的绩效预算管理体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 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各职业院校 |
34 | 支持符合申报条件的职业院校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改善办学条件,争取完成至少1所院校的申报工作。 | 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 |
35 | 整体提升职业院校基本办学条件水平,逐步扩大办学规模,推动全市职业院校到2025年基本达到国家设置标准。 | 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各职业院校 |
2021年12月17日